為什麼這篇詹雯婷退團原因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詹雯婷退團原因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nttu94310 (咖啡)看板popmusic標題[新聞] F.I.R.前主唱Faye退團槓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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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紅透半邊天的F.I.R.飛兒樂團,本名詹雯婷的前主唱Faye在2018年突然退團單飛,事後
還因為合約問題與老東家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及恩師陳建寧等人撕破臉,
Faye不滿授權陳建寧談合約,陳建寧卻涉嫌在華研合約的履約保證書上偽造她的簽名,控告
陳建寧、呂燕清及何燕玲3人涉犯偽造文書罪,陳建寧則認為明明是Faye自己親簽,卻提告
還對外亂放話,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將陳建寧等3人及Fay
e通通不起訴。
「無限延伸」的陳建寧回應:「法院鑑定報告的判決已經非常清楚了,也還原事實真相,我
們感謝司法的公正判決。」Faye詹雯婷晚間則在臉書強調:「既然敢提告,就是沒有誤會、
沒有忘記、沒簽就是沒簽」。
據了解,雖Faye出庭堅稱,自己只有在授權陳建寧談合約的契約書上簽下身份證字號,並沒
有在與華研簽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字,指控遭偽簽,但因筆跡經刑事局鑑定,與Faye的筆跡
吻合,檢察官因此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至於Faye遭反控誣告,檢察官考量陳建
寧曾和Faye的經紀人表示「我不怪她,她總是忘東忘西」,證明飛可能簽了保證書又忘記,
因此Faye也並非故意誣賴陳建寧,也不構成誣告和妨害名譽。
F.I.R.飛兒樂團由主唱詹雯婷(Faye)、吉他手阿沁及鍵盤手陳建寧組成,於2004年出道,發
行首張專輯《F.I.R.飛兒樂團 同名專輯》,第一首主打歌搭配八大偶像劇《鬥魚》片尾〈L
ydia〉,在華人音樂圈瞬間成夯曲;據悉,當時團員都未正式曝光出道,因此也算是台灣樂
團的傳奇之一。
主唱Faye來頭不小,身為台灣知名食品公司泰山企業的第三代,在當年還就讀輔仁大學參加
音樂比賽時,被陳建寧挖掘邀請加入, 2004年發行第一張專輯時,Faye就獲得金曲獎的最
佳演出新人獎,聲勢如日中天,她還曾和吉他手阿沁交往,但最後分手收場。
2015年6月16日,F.I.R.飛兒樂團宣布加盟華研唱片後,因為長達2年沒有發片,當時還曾經
爆出團長陳建寧疑似私吞簽約金,讓Faye覺得不受尊重拒錄音,事後陳建寧在臉書澄清,並
非私自簽約,3人和華研談過數次,但因飛有發行個人專輯的想法,不想被合約綁住,所以
僅他和阿沁簽約。Faye不久也在臉書表示「自己是F.I.R.一員,這是永遠不會變的」。但這
似乎埋下日後分道揚鑣的伏筆。
2018年2月間,Faye在臉書上PO文指自己無預警被退團,而飛兒樂團則在臉書上PO文指是Fay
e堅持離團,同年10月間,Faye加盟亞神音樂,昔日戰友陳建寧、黃漢青(阿沁)也特別送
上花籃,並寫下賀卡「祝福彼此都在音樂夢想的路上繼續努力」雙方看似平和,私底下卻是
暗潮洶湧。
最後雙方終於走上撕破臉的地步,先是Faye認為當她仍是F.I.R.飛兒樂團主唱,當樂團加盟
華研音樂後,有份合約上有關她的履約保證書,她明明沒有去簽約、也沒有授權給他人代簽
,但那份文件上卻有她的簽名,認為有人偽造她簽名,因此對恩師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
長呂燕清及總經理何燕玲,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陳建寧在得知被告後,則認為當初Faye明明就授權讓他處理,且簽名就是Faye自己親簽,怎
麼還會提出告訴,因此認為Faye已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罪,對她提告,至此師徒正式撕破臉
、對簿公堂。
去年7月21日,檢察官傳喚Faye出庭,當時她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她一開完庭就向律師抱怨
,質疑筆跡鑑定等程序有問題,她態度非常不滿,引來其他民眾側目,但隨即怕被認出,不
但戴上口罩眼鏡,還把一頭長髮藏進外套內。《蘋果新聞網》上前採訪她,是否有經紀上的
糾紛?但她不發一語,並用手遮臉,她的律師則僅稱「沒有」、「謝謝關心」,隨即離開北
檢。
當時,陳建寧對此回應:「這件事從頭到尾,進團退團,我們始終都是尊重前主唱的個人決
定,很遺憾最後要靠司法來還原事實的真相,一切已進入法律程序,相信所有事情會有水落
石出的一天,我們會持續做好自己的音樂本份。謝謝大家的關心!」(吳珮如、洪彩婷/台
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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