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gue0808 (臭爆魚A臭爆魚B臭爆魚__)
看板Tech_Job
標題[請益] 試用期可以隨意資遣?
時間Fri Nov 6 15:17:32 2020
如題 想請問 最近家人找到工作進去上班不到一個月
然後在前幾天 被公司臨時資遣
而且是上班上到一半 主管私訊他以”服務態度不如預期”為由
請他上完今天的班就可以進行交接之後都不用來了
但是我上網爬文 發現資遣至少要在10天前告知
而他有入職前有與公司簽一份合同
裡面內容有“本公司實習期為三個月,日期內如有不適任之情況將告知離職,不得異議”
據我了解,他上班期間並沒有甚麼重大缺失等問題
所以這樣臨時資遣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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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errara: 勞基法怎麼寫就怎麼走 11/06 15:18
→ Ferrara: 查一下勞基法ㄅ 11/06 15:18
推 moebius2: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 可以告 歡迎提告 別跟公司溝通 11/06 15:19
→ tongue0808: 所以就算是已經簽了合同 但違反勞基法一樣 合同就無效 11/06 15:20
→ tongue0808: 嗎 11/06 15:20
推 tenpush: 有些公司會說今天做到這就走,但勞健保會加保到10天後才 11/06 15:21
→ tenpush: 轉出 11/06 15:21
推 abc0922001: 合約違反法律,視同無效合約 11/06 15:21
推 cityhunter04: 到底是試用期還是實習啊?先跟你說:勞基法裡面沒 11/06 15:25
→ cityhunter04: 有試用期! 11/06 15:25
推 F1239810: 有給你多10天薪水就ok 11/06 15:27
→ tongue0808: 因為我覺得他們公司蠻誇張的才來發問 剛剛問清楚才發 11/06 15:28
→ tongue0808: 現 他的主管晚上8點私訊他說他可以走人了 直接交接就 11/06 15:28
→ tongue0808: 好 然後他那天表定的上班時間是到晚上9點半 他工作到 11/06 15:28
→ tongue0808: 一半(八點半離開)就直接被請離開....覺得蠻扯的 當然 11/06 15:28
→ tongue0808: 也沒有資遣費 11/06 15:28
→ allenxxx: 建議直接告下去,違反勞基法他基本上就站不住腳 11/06 15:32
→ allenxxx: 簽什麼但書都無效 11/06 15:33
推 db: 未滿三個月沒有十天預告期 11/06 15:37
→ db: 但是仍可以依比率要求資遣費 11/06 15:37
噓 wellkom: 請問這跟科技版的關係是? 你這問題已經是月經題 11/06 15:40
→ wellkom: 證據明確都很好處理,這種鳥問題就不要來強姦大家眼睛了 11/06 15:40
噓 frankliang: 依勞動法不可 依民法約定3個月 可 11/06 15:41
推 bartester: 簽什麼都不能違反勞基法 不要被唬了 11/06 15:42
→ frankliang: 私法自治契約自由 已經有很多判例可以不用給資遣費了 11/06 15:44
推 kingofsdtw: 資遣費一年半個月..嗯 11/06 15:50
推 zeal08146: 勞基法沒提到 但沒說不能有試用期 11/06 15:50
→ ChungLi5566: 十天預告期是指三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年資 11/06 15:52
→ ChungLi5566: 因此三個月以下 隨時都可以要你走人 11/06 15:53
噓 tomlucy2000: 看到合同就想噓 11/06 15:57
推 toko6290: 勞基法沒寫試用期不代表試用期違法 11/06 16:01
→ toko6290: 但沒有資遣費違法了 11/06 16:02
推 suffice: 三個月之內也是要依比例給資遣費,但沒十天 11/06 16:10
→ suffice: 預告期 11/06 16:10
推 ltlyang: 資遣費每年年資可換算0.5月薪,0.5*天數換算月份數/12, 11/06 16:10
→ ltlyang: 看你要拼資遣費還是趕快找下一份 11/06 16:10
→ ltlyang: 十天預告期要買三個月才有 11/06 16:10
→ ltlyang: *滿三個月 11/06 16:11
→ suffice: 之前近三年有勞保一年的年資可申請失業補助 11/06 16:11
→ suffice: 失業補助可申請半年到九個月,剩下自己google 11/06 16:11
→ fatb: 有資遣費就ok, 提前預告甚麼的相信你家人也不想多浪費時間 11/06 16:17
噓 ISISxDOG: 不合理 然後呢 11/06 16:22
推 michaelgodtw: 要砍就砍了,沒到三個月簽那個,法院有判例是跟勞 11/06 16:25
→ michaelgodtw: 工局不ㄧ樣 11/06 16:25
→ michaelgodtw: 但還是會多給錢 11/06 16:26
推 Arnol: 去投訴 鄉民不是法官 去去去 11/06 16:33
→ lingerptt: 不管是不是試用期,皆是可以當天告知就結束,錢還是要 11/06 16:35
→ lingerptt: 結算領足 11/06 16:35
推 A1pha: 不合理。 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試用期與否勞工的保護是 11/06 16:44
→ A1pha: 一樣的。只是實務上,法官可能會對在試用期的案子比較沒那 11/06 16:44
→ A1pha: 麼嚴格。 11/06 16:44
推 A1pha: 記得請你朋友跟公司要資遣通知書,並載明資遣理由。那是日 11/06 16:48
→ A1pha: 後爭執時重要的依據。 11/06 16:48
→ tinsawei: 基本上三個月內被資遣,公司有確實保勞健保、付資遣費 11/06 16:50
→ tinsawei: 及工資就沒啥好講的 11/06 16:50
→ tinsawei: 記得還要向公司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11/06 16:52
推 A1pha: 資方終止勞動契約,依法只有11條跟12條的那幾款。目前聽起 11/06 16:56
→ A1pha: 來對方如果要載明資遣理由,可能會用11-5不能勝任。 總之記 11/06 16:56
→ A1pha: 得要資遣通知書。 11/06 16:56
→ SY082022: 勞基法沒試用期,是你跟雇主的勞動契約上面寫試用期 11/06 16:58
噓 singoqde: 3個月內隨時要你滾是合法的,但不給資遣費就是不合法 11/06 17:01
推 cityhunter04: 樓上講屁話,都簽合約了!還能說砍就砍? 11/06 17:05
推 kklighter: 沒試用期不違法,但要給資遣費。不是沒寫就是犯法好嗎. 11/06 17:06
→ kklighter: .. 11/06 17:06
推 hidog: 反正去要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就對了 11/06 17:18
→ audibmw888: 1955 ,24 小時服務的勞工專線,記得打去諮詢唷。 11/06 17:37
推 frostfinger: 3個月內資遣無須預告喔 但要付資遣費就是了 11/06 17:39
→ wellkom: 三個月不到被看破手腳還是自己滾吧,什麼都要去鬧的話 11/06 17:45
→ wellkom: 雇主也不是沒手段,只會害了大家。 11/06 17:45
→ wellkom: 以後雇主都直接把適用期薪水砍一刀,適用不過的話要補什麼 11/06 17:46
→ wellkom: 資遣費給你就補給你,羊毛出在羊身上 11/06 17:46
→ wellkom: 整串有沒有人想想為什麼人家急著砍掉當事人 11/06 17:47
→ michaelgodtw: 砍就砍啊,旁邊位置常常換人是常事啊 11/06 17:57
噓 a44883: 頂多要到資遣費,結案 11/06 18:04
→ audibmw888: 不用什麼自己滾啦,勞方有什麼不清楚就趕快打去 1955 11/06 18:17
→ audibmw888: 問清楚,別放棄自己的權利。 11/06 18:17
→ audibmw888: 該拿到什麼的有拿到,就趕快走了。 11/06 18:25
噓 Morgan318: 家人就是本人吧! 11/06 19:21
推 jialin6666: 勞基法沒試用期,才上班不到一個月不用10天前通知。 11/06 19:32
推 inunoya: 往前看 讓自己變強 鄉民只會叫人走法律 走法律很傷神 11/06 19:35
→ Csongs: 就給資遣吧 11/06 19:45
推 linkmusic: 可以告就看你的利益和一張不適任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哪邊 11/06 19:48
→ linkmusic: 划算,很殘忍,個人選擇 11/06 19:48
→ chuegou: 三個月的預告天數了解一下 11/06 20:01
噓 yyaa: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資遣費還是得有 11/06 20:13
→ sky0158: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但前三個月資方要你走人,或是你做不 11/06 20:53
→ sky0158: 下去想走,都不用預告,十天預告期要等你做滿三個月才有 11/06 20:53
→ sky0158: ,怎麼幻想可以一進公司就擺爛? 11/06 20:53
推 teamo123: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同樣你想走可以隨時閃 11/06 21:03
推 luckyBF: 只有我覺得這篇是廢文嗎XD 11/06 21:27
推 fanix21: 可以體認當事人不甘心的心情啦,冷靜想想也沒不好啊,這 11/06 21:29
→ fanix21: 家公司文化不適合罷了 11/06 21:29
噓 lirpassmore: 合什麼同?合約啦 11/06 22:01
推 gj942l41l4: 實務上,試用期未通過幾乎都被認為符合資遣理由,即 11/06 22:14
→ gj942l41l4: 使勞基法沒有規定試用期 11/06 22:14
→ gj942l41l4: 但也看得出推文很多人認知錯誤,資遣要符合法規項目 11/06 22:15
→ gj942l41l4: ,並不是有給資遣費有預告期就是合法資遣 11/06 22:15
推 s5517821: 據你所知沒有重大缺失?你也是當事人嗎 11/06 22:24
推 horb: 台灣法律沒有試用期。就直接資遣就好了。這年資又沒多少錢。 11/06 22:47
→ horb: 台灣公司就是窮酸 11/06 22:47
→ horb: 有拿到資遣費。就趕快去找工作啊。不然能怎樣。做十年也是會 11/06 22:49
→ horb: 有機會被資遣 11/06 22:50
推 houjay: 好像是可以反正做幾天錢照給就好 11/06 22:54
噓 HenryLin123: 我支語警察,臺灣哪來的合同可以簽?河童? 11/06 23:13
推 iscu: 即使給錢也不能隨意資遣,勞基法規定的資遣條件還蠻嚴的。當 11/06 23:46
→ iscu: 然勞工要有閒去提告公司才有用 11/06 23:46
推 hello3750: 合同怎麼打貼上來看看 11/07 00:38
推 rinatwo: 民事庭實務是認為試用期是契約精神 沒有牴觸勞基法 11/07 02:33
→ rinatwo: 試用期期間 除非勞工能證明公司有不當原因解雇才有勝算 11/07 02:34
→ rinatwo: 例如懷孕 就業歧視 員工申訴而報復之類的 11/07 02:34
→ rinatwo: 怪當初修法草率吧 刪除試用期 但是卻沒有禁止試用期 11/07 02:37
→ rinatwo: 以民事庭法官的尿性 永遠只會說他媽的合意 11/07 02:38
→ rinatwo: 最高民事法庭也被大法官打臉過啊 大法官釋字726 11/07 02:39
→ rinatwo: 民事庭也是說合意就責任制阿 大法官也是打臉 11/07 02:40
→ supremexiii: 德商偏下午開會 11/07 05:09
推 a61156114: 不合理,但很多公司都這樣,你不趕告就吞啊! 11/07 07:25
噓 GGing: google “試用期 資遣” 很難嗎? 11/07 07:45
推 aadsl: 看薪水吧 有些直接算到十天後給你 11/07 09:33
推 NSYSUEE: 可以 11/07 10:26
噓 aesdu: 勞基法不限制試用期,合約內可以寫明相關條款,並不違法。 11/07 11:13
推 Niutoro: 推 rinatwo大說的都是真的,QQ 11/07 12:13
噓 jdnd96njudtr: 河童 11/07 13:34
推 wcre: 違法可以提告啦 11/07 14:12
推 j1988922: 只要給你法律上的費用隨時能叫你走 11/07 14:38
推 luludream: 可以給錢請你當天走 11/07 15:02
噓 bluesox: 資遣就依照勞基法去資遣啊 不然呢? 11/08 14:03
推 lmc66: 為什麼不行? 不是合約都簽了? 這合約沒違反任何勞基法 11/09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