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詢證函蓋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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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詢證函蓋章產品中有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10~110/09/17 資格條件: (一)獲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維護管理相...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詢證函蓋章 在 陳惠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1 13:00:30

【民主板書】收到罷免連署的「查詢單」怎麼辦? 今(3/27)天,陸續有高雄市民收到自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所寄出的「查詢單」,引發大家一陣討論和緊張。罷免直轄市長進入第二階段,台灣史上頭一遭,正是瞭解選罷法和相關行政細則的好機會❗ 首先,有兩項基本要先釐清: 1⃣ 不能將未回函的查詢者之連署書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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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09:00:49
    有 6 人按讚

    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10~110/09/17
    資格條件:
    (一)獲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或維護管理相關業務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
    (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四)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報名甄試,須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五)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品質人員證書或曾任工地主任者。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新建大樓機電工程(水電、空調、消防、電梯等)施作之督工。
    (二)辦理推動建立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業務。
    (三)其他交辦相關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813414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mtyu@vghks.gov.tw
    聯絡方式:
    (一)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外補甄試報名表」。
    (二)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余命宗 技師(信箱:mtyu@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
    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1)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如勞保投保資料)。
    (4)品德查詢同意書(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5)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榮眷身分證影本。
    B.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C.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D.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品質人員證書或曾任工地主任者證明。
    甄選方式:
    (一)筆試:70%(專業知識)。
    (二)面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工作期限:自進用日起1年。
    甄選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試,並請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者自負保管責任)。
    甄選地點: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5樓工務室會議室。
    錄取公告:甄選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聯絡人:余命宗 技師、電話:07-3422121分機78045 傳真號碼:07-346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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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詢證函蓋章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08:58:22
    有 8 人按讚

    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3.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報名甄試,需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4.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 具消防設備(技術)士、消防設備師等相關證照或具防火管理、防災應變等相
    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2) 具電腦文書(MicrosofOffice)操作及作業(含Word、Excel、PowerPoint)者。
    (3) 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
    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消防教育訓練及演習業務。
    2.辦理消防檢修申報作業。
    3.辦理滅火器定期維護、防焰窗簾及隔簾汰換。
    4.辦理公共危險物品查核管制業務。
    5.辦理緊急災害應變業務。
    6.協助辦理環保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813大中一路38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chen4616@vghks.gov.tw
    聯絡方式:
    1.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外補甄試報名表」。
    2.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陳先生(信箱:chen4616@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總務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
    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
    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1簡歷資料(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5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消防設備(技術)士、消防設備師等相關證照影本或防火管理、防災應變等相關工作資料證明。
    b.電腦文書(MicrosofOffice)及作業(含Word、Excel、Power Point)證書。
    c. 榮民或家長為榮民身份證明文件。
    d. 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甄選方式:
    1.筆試:70%(工作相關專業知識)。
    2.口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考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報名截止日後14工作日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另通知。
    考試地點:高雄榮民總醫院急診大樓6樓第九會議室。
    錄取公告:甄試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聯 絡 人:陳先生 聯絡資訊:07-3422121轉78017 傳真號碼:07-3468377
    備 註:
    1.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任。
    2.薪資:約40,505元(以實際績效增減),進用後服務成績優良者,依高雄榮民總醫院醫務契約人員員額配置基準及職務調
    整作業規定可辦理調整為契約醫務技術師。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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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2 08:21:27
    有 8 人按讚

    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2~110/09/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學工程、電機、電子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2.具醫療氣體、弱電工程或醫療設備安裝規劃設計、監造或維護管理相關業務2年以上之經驗。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仍需符合上述3項)報名甄試,需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5.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及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及具電腦繪圖能力。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新、改建醫療氣體、弱電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維護管理。
    2.辦理醫療設備安裝配合工程及勞務採購作業。
    3.院區醫療氣體、弱電工程CAD圖說繪製、修改及更新。
    4相關業務公文簽辦及其他交辦相關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本院(高雄市左營區813大中一路386號)及屏東大武分院(屏東市建國路151號)(初期在總院訓練,訓練完成俟屏東分院(大武院區)開院,至該分院服務)。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fctsai@vghks.gov.tw
    聯絡方式:
    1.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 外補甄試報名表」。
    2.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蔡峰棋技師(信箱:fctsai@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工務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
    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1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證明(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
    ○4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5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榮眷身份證影本。
    b.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c.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影本
    d.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影本
    e.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甄選方式:
    1.筆試:70%(專業知識:機電專業知能)。
    2.面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考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
    考試地點:高雄榮總門診大樓五樓工務室會議室。
    錄取公告:甄試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薪 資:約37,300至40,000元(以實際績效增減)
    聯 絡 人:蔡峰棋 聯絡資訊:07-3468044 傳真號碼:07-3468043
    備 註: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任。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詢證函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1:56:59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 詢證函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0:22:23

    200709民視快新聞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請慎思購買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待與建商和解後再買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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