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詐騙和解金怎麼算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詐騙和解金怎麼算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詐騙和解金怎麼算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ustSad (職業被告)看板LAW標題Re: [問題] 虛擬幣詐欺和解賠償時間Sun Apr...

詐騙和解金怎麼算 在 張庭律師《法律庭看聽》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1 11:40:28

【當心詐騙,歡迎分享】 切勿聽信他人指示提供「#帳戶、#提款卡、#提款卡密碼」 否則會淪為詐騙集團的 #人頭帳戶, 而有背負 #幫助詐欺 刑責的風險。 . . ▲詐騙集團是如何把帳戶騙到手的? 以提供 #打工機會,假稱帳戶是供公司作帳之用,或 #協助申辦借款,需要做資料評估等等名義,誘騙提供帳戶、...


本板我如果回文都要順便遛狗,除非明知要回很長都會先推文。

推文有時為了方便一行字數會精簡縮短。

回文說明可能雞同鴨講的部分…


既然回文了,就順道回覆一下U大師上次自己亂入的疑問~

你走錯棚了!

對我而言你只是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但你是人。


只有流浪的野狗才會自以為撒泡尿就是自己的地盤,會護地盤亂吠。

流浪動物被志工抓去結扎後耳朵會打洞編碼造冊紀錄。


U大師,你我的帳號沒有編碼,不必想太多。

※ 引述《FrozenHY (源仔兒)》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虛擬幣詐欺和解賠償
: 時間: Fri Apr 1 22:39:02 2022
: 文為長還請見諒…

既然回文了,順路嘴一下。


你這篇別說是文長,就算投稿短篇小品都可能被退件!

文中敘述連主要故事經過的沒有,簡介都草草帶過,哪來的「文長」?

: 小弟家妹曾在交友軟體遇到虛擬幣詐騙,導致帳戶轉出金額三次前後約13萬。
: 在報案約一年已有抓到被告人三位,其中兩位應該是經驗豐富的主嫌犯,表明沒錢償還被
: 關也無所謂。

因為你沒有提到具體或概略內容,只能大家比腦補。


如有兩大類主嫌,不管你有沒有錢、願不願意委任律師,都於事無補,只是燒紙錢的概念。

1、專業如藍鑽等級的千面人首腦集團。

他們會不斷的改名字、註冊新公司、更換新人頭、變換新團隊。

基本上他們身上背負的冤親債主可能比你吃過的鹽還要多,連你們是誰都記不住。

如果不是內訌、黑吃黑,你們不可能掌握他們金流與可執行人頭。

2、業餘如角頭等級的坑肥肉詐宰集團。

我現在戶籍地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沒有被某某某詐賭坑殺過的就不叫有錢人!

曾經街頭巷尾廣為流傳的一個故事,臺灣知名打卡消費景點老闆被詐賭簽下兩億。

然後不是檢調立案調查,而是親口告訴我這個消息的記者後來改口怒斥我胡說!

某某某曾在我家族長輩告別式來致意時,閒話家常說了個小趣事想分享娛樂大家~

某記者想拍馬屁,自己下標聳動標題『某某某議員捐贈棒球運動一千萬…』

只是因為當他的幣值非常低,換算成台幣可能比你一個月薪水還少。

某某某覺得記者這種下標方式,只會讓台灣民眾誤解成是某某某要求記者下標的…

「我就叫我的助手打電話給記者跟他說他這樣寫不對…」

然後,記者「主動要求」自己出稿前都先給某某某議員過目三個月!


以上兩種,你們可以不信邪,自己繼續投注時間跟精力,但別說你們「早知道」就不投…

身邊都有真實案例。


不是上面這兩種人,才有後續追討動作的必要與意義。

上面這兩種也並非絕對沒機會,只是渺茫的機率學不到經驗值,不如買一張彩券。

: 另一位則是與我們主要有關係的男年輕人,疑似被利用當人頭帳戶洗錢,因為家妹的錢是
: 有轉入這戶頭。

人頭帳戶,不是兩大類別鐵板的主嫌,不論你們懂不懂…

建議是該做的法律動作與文件,都要做滿做足!


能不能追討的回來?

每個個案的方式與人脈不特別,是另一個議題。


沒有全額退還你們時,該做的法律動作與文件一定要做滿做足,才不會有你們不懂而失效。


我們又不是詐騙集團的成員,你們錢拿不回來,對我們有好處嗎?

並不是與你們想法觀念不同、看法不同,就代表支持詐騙集團or希望你們拿不回來。


再提醒一次,未來記得要更新債權;

除非是兩大類鐵板,或者人頭戶該負擔的金額都已經償還。

: 以下想詢問問題:
: 被詐騙人有兩位,一為家妹13萬金額,二為一位小姐90萬左右之金額
: 對方有律師做辯護主張被告人月收僅24000,只能賠償家妹1000/一個月,償還期期兩年,
: 另一位賠償小姐4000/一個月,償還期兩年。

推文的時候我還沒有試算。

是我的眼睛業障重?

還是我的數學比你們不好?

我不管怎麼算,你們兩年總共最多拿到的是2萬4,另一位是9萬6,你們零息免本金?


免利息已經夠吸引人只願意分期了,你們還免本金就和解嗎?

: 對方告知無法和解即是走法律途徑,因無律師且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請問能有否方式能
: 夠爭取較多的賠償金額,抑或者以刑期較高的方式來嚇阻對方。

這個我推文已經有說,但你們可能誤解我部分解讀,後面一起說明。

: 先感謝各位解答與指教…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8.2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8823944.A.B11.html
: 推 JustSad: 不想花錢請律師,又想問沒負責人建議來贏有請律師的大戶 04/01 22:43
: → JustSad: 你到底是哪裡來的觀念跟自信? 04/01 22:43
: → JustSad: 你沒有請律師,要去嚇有請律師欠款金額也較多的受害人? 04/01 22:45
: 敢問從何看到不願花錢聘請律師?術業有專攻,相信J大與我都有專業領域。在此案件才
: 會廣納多方意見,再來評估律師、交通及時間成本。準備與了解細節越多,勝算才越高。

1、如果你有花錢委任律師,這些問題就不會是來這裡問我們。

簡單說,如果你有自己先做功課、上網查詢、爬本板相關文章…

我們不止一次在很多文章裡說過『如何取得免費的諮詢與律師協助』。

並不是不想花錢就很可恥,而是你們自己不想下工夫卻像寄託給「不必負責的人」?

我們如果亂回答你,你求償無門,是能要我們誰負責?

2、你不要補推文的解釋我還想告訴你更多,昨天本來我就想回文了。

我是用手機APP,回文到這一段前斷訊,沒有暫存文章,本想有空再回。

簡單說,就拿我自己為例,我如果在本板提問,應該不太會有人會願意詳細回答我。

不懂裝懂,大家會告訴你詳細的內容補充你不懂的部分?


我不認為你一定要委任律師,可能我推文的意思過於精簡到你們誤解。

如果委任律師對你們有幫助,我會叫你去問律師。

我推文的意思是:

你們怎麼會覺得「不請專業律師」能『用法律嚇到』「有專業律師」?

: 推 KKyosuke: 不答應和解理論上能拿最多,但拿不拿的到再說 04/01 22:52
: 家妹不和解這不合理的賠償是正確的,目前可能會走法律途徑。評估下來最後判賠的會比
: 對方提的賠償金合理

你還是沒看懂推文的意思,雞同鴨講。



他的推文是指:

如果你們想拿到最高的金額,和解才是王道。

不管任何案件在臺灣都是如此,因為臺灣是實際損失,不是美國那種精神賠償。

不過你們的案件並沒有醫藥費或折舊的問題,和解跟訴訟差別在執行名義。

但只要不是一次付清,後面都可能有變故,夜長夢多。

所以能不能拿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 → iscu: 通常詐騙案最理想的是對方未滿20, 這樣可以找家長討債 04/01 23:09
: 對方年約有30,說實話這年紀月收2XK左右非常的不符合邏輯

我怎麼覺得你們又是一次雞同鴨講?


對方的薪水如果很高為什麼要當詐騙車手?

是你的邏輯概念太抽象?

還是我的理解能力古板?


推文我的理解是:

可以找家長代償or等以後強制執行繼承遺產。

: 推 budaixi: 是可以和解啦,13萬也不算大錢,有學到教訓就值得。 04/02 00:45
: 相信是有學到教訓,畢竟是家妹剛出社會的辛苦錢,仍是希望能夠爭取部份。至於虧損的
: 多寡或是官司的過程,都是人生一部分的經驗和歷練
: 推 MrTaxes: 部分同意一樓,要多爭取賠償,找律師會比較實際。 04/02 09:08
: 也是感謝一樓的意見指教,小弟尊重各位的意見回饋
: → MrTaxes: 但對方雖然有律師,不一定就是大戶,有可能是法扶的律師 04/02 09:09
: 目前判斷是法扶律師

這邊我要說明一下。

我指的大戶,是比例分配而言。

如果強制執行,按照欠款比例分配如果只有你們兩個受害者,大概是9:1比例。

不管你們兩家是誰申請強制執行,除非其中一個沒有執行名義,但可以補…

只要參與分配,沒有誰先來後到,沒有誰嚇唬誰,就是按比例分配。

沒有第三家加入,她就是目前最大戶。

: → MrTaxes: 但對方有可能真的收入不高,會當人頭的都是為了賺零用錢 04/02 09:10
: 30歲左右的男生常理判斷不大可能收入這麼低,不過官司過程薪資明細相信也是談判的一
: 個籌碼

薪水的高低並不是你能糾結的重點,只要不是如實申報,你要舉證。

: → MrTaxes: 而且刑期是檢察官和法官決定的,被害人又不能決定。 04/02 09:12
: → MrTaxes: 且若只是單純提供帳戶,而對於詐騙過程不知情,可能輕判 04/02 09:13
: 推 MrTaxes: 所以真要爭取更多的話,還是要請律師來打民事訴訟,將來 04/02 09:16
: → MrTaxes: 判決確定可以強制執行。但一樣要考慮過程的成本。 04/02 09:18
: 在各方面的時間和交通成本還能預估,但仍有其他細節還在評估。感謝M大明白小弟考量
: 的地方。
: ※ 編輯: FrozenHY (180.217.28.27 臺灣), 04/02/2022 23:26:14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34.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8963822.A.060.html
q135q135: 這是在供三小? 04/03 14:15
cape129: 本文內容個人覺得只適合八卦版。建議略過,強烈建議。 04/03 15:40
logman: 打了一長篇,但完全沒有可參考的資訊 04/07 19:37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