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註銷撤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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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註銷撤銷產品中有6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12~110/08/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佳龍委員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時表示,許多父母將放學後的孩子託付於鄰近安親班或補習班的情形,益發普遍,然近年屢傳補習班教師性侵學童案,他已參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案修法,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並呼籲教育部必須針對違法情...

註銷撤銷 在 李眉蓁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0-16 13:27:40

本人李眉蓁對於學位被註銷一事聲明如下: 一. 中山大校長鄭英耀在2018年11月 7日擔任陳其邁政策白皮書引言人,並且在發表會中讚揚陳其邁;鄭校長也在民進黨高雄執政時期,擔任過教育局長,其政治立場非常鮮明,不敢奢言他會公平。 二. 今年高雄市長補選期間,鄭校長針對本人碩士論文事件,先在校內lin...

  • 註銷撤銷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3 09:16:55
    有 3 人按讚

    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12~110/08/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體格比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警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所定標準。經錄取人員於正式僱用時,繳交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1份。體格檢查不合格者,註銷錄取資格。
    註: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工作項目:
    辦理法警室值庭候審戒護、逮捕提解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法警)」字樣,並於110年8月1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0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法警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止。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甄選結果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經備取列入候用名冊期限至本(110)年12月31日止,遇有同職稱需約僱職務代理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211轉5323曾小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註銷撤銷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0 16: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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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鬥藍成員落漆質詢
    李眉蓁該補修的第一門課:《預算法》
      
    昨天國民黨高雄巿議會 #KK政線議員 進行了聯合質詢,剛開始的內容還有模有樣,包括詢問各局處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並聽取局長們說明執行率為何較高與不佳的原因,其中水利局長答復因原物料價格飆漲等因素,導致許多工程標案流標,在汛期之前無法順利施工。
      
    進入到中場,#李亞築 議員先是要求市府考慮 #停辦今年的國慶煙火與明年的燈會。坦白說,基於防疫考量,若屆時疫情有變,改成線上或比照東奧嚴格的防疫下等其他形式也是可行的,但目前各項活動都在規劃中,政府也打算推出五倍券來振興經濟,此時就貿然決定停辦,無疑令高雄觀光產業和許多店家斷送商機。
      
    接續質詢的 #李眉蓁,2010年起已連任三屆議員、去年還獲國民黨提名為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她語出驚人地表示,因市府上半年減少150億元的支出,希望市府把這些錢發給市民,每個人5千元。
      
    高雄市目前總人口為275萬5491人,每人發5千元,大約是137億7745萬5000元,150億元看似足以因應。可是眉蓁啊,妳可是KK政線中的資深議員,居然連《預算法》的規定都不懂,實在是太離譜了!看來不只碩士學位該被撤銷,議員資格應該也要註銷才是。
      
    主計處依據 #預算法,每年度都會編制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簡單說,整年度的預算分月、季或分期執行,如果預算執行金額比分配數高,執行率就會較高,反之則稱為不佳,也會被管考人員盯上。
      
    上半年度因為疫情,許多局處的歲出計畫難以順利推動,但目前才來到8月,仍有一季的時間可以設法趕上進度,如果到了年底仍無法執行,可以辦理預算保留。不能保留的,就繳回國庫。
      
    預算的流用有一定的限制,大家比較熟悉的原則主要有兩個:第一,經常門可以流用到資本門,資本門不可以流用到經常門;第二,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
      
    更重要的概念是,歲出和歲入的預算是必須平衡的,受疫情影響而減少歲入,歲出就會跟著縮減。如果失衡,就會造成赤字。
      
    撇開這些法律規定或常識,李眉蓁的建議最有趣的地方是,把省下的錢(尚無法執行的預算)全拿來發放,但國民黨常拿來說嘴的債務高築,#難道都不用還錢了嗎?水利局的案子若仍無法開標,淹水問題可以自動改善嗎?如果發錢就可以振興經濟,其實許多中央部會或地方局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年初就開國庫發錢,政府不用編計畫和預算進行建設,人民從家裡開門就可以直達百貨公司購物,中間不須道路舖設或維護,也不用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疫苗可以如謠言般,從天際 #用吹箭直接打在大家的臂膀或脖子,不需醫護人員協助施打。
       
    昨日 #趙少康 在臉書說,李眉蓁加入了 #戰鬥藍行列,可喜可賀!不過,身為當年立院戰神之一的趙少康先生,能否先成立 #戰鬥營,把李眉蓁等六名高市議員先帶去訓練,至少讓他們稍微了解一下《預算法》,不要鬧出這種笑話!
      

    👉KK政線議員質詢影片連結
    https://ivod.kcc.gov.tw/watch/20/202108KCC0305R1100809101004VIDEOmp4

    📌李眉蓁議員質詢摘要逐字稿如下:
    我看了一下,全部攏總加減起來,我們高雄市政府應該可以減少大概150億的支出。那既然這150億的支出有多出來的話,那高雄市政府就不是像對外講的就是沒有錢,沒有錢。所以今年大家在那邊講說可以發五倍券,或是可以發現金,現金到底是1萬,2萬,3萬,攏像ㄟ用喊的,可是我們加減起來我們發現高雄市政府既然有剩錢的話,是不是最快的方式就是給我們的高雄市民每個人加碼5千塊,這就是振興經濟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快的,而且人家收到現金也是最高興的。我是想要訴求說,希望我們的陳市長把這些不必要的浪費,或者說疫情停辦的,沒有辦法,執行率做不到的,我們把它全部150億的預算來加碼發給高雄市民5千塊。

    👉《預算法》相關條文
    1️⃣第 61 條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提前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
    2️⃣第 62 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
    3️⃣第 63 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眉蓁十年來有審過預算嗎
    #十年來的薪水是白領了嗎

  • 註銷撤銷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0 12:50:42
    有 18 人按讚

    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10~110/05/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體格比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警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所定標準。經錄取人員於正式僱用時,繳交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1份。體格檢查不合格者,註銷錄取資格。
    註: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工作項目:
    辦理法警室值庭候審戒護、逮捕提解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法警)」字樣,並於110年5月14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已列入110年考試任用計畫)。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甄選結果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經備取列入候用名冊期限至本(110)年12月31日止,遇有同職稱需約僱職務代理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211轉5323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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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註銷撤銷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11-30 09:57:10

    林佳龍委員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時表示,許多父母將放學後的孩子託付於鄰近安親班或補習班的情形,益發普遍,然近年屢傳補習班教師性侵學童案,他已參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案修法,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並呼籲教育部必須針對違法情事嚴訂罰則,加強宣導,並徹底落實,以避免狼師將魔爪伸向學童的憾事再次發生。陳益興次長回應教育部的修正案已增訂罰則,但法案仍未送行政院核定,教育部承諾會將委員提案的修法動議併入部版的法案修正條文。

    林佳龍感嘆現今台灣的小孩似乎並不快樂,除放學後仍得去補習班或安親班「加班趕功(課)」,甚至在未進入小學就得參加才藝課程,而這樣的情形,亦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能否令台灣的學童在成長過程中適性發展、快樂學習之疑慮。目前台灣的三、四年級學生,近八成課後有安排安親、補習、才藝或課輔,其中有六成安親或補習的天數為5天以上,甚至有超過一成以上至晚上九點才能回家,「功時」之長,「透早就出門」,每天將近12小時要待在外面,「三餐老是在外」,無法和家人共進晚餐,令人咋舌與心疼。

    針對安親班或補習班儼然成為孩子們下課後的第二個學校的現象,林佳龍委員指出,2006年迄今,台灣短期補習班增至18962家,成長六成,規範相對較為嚴格的課後托育中心(即安親班)家數則減少兩成四。許多「補習班」兼營「安親班」,遊走法律邊緣,根據兒福聯盟的調查報告,超過兩成五的國小學童所去的是沒有立案的安親班或補習班,且依補習班立案標準,其無樓層限制、活動面積較小、師生比甚至高達一百人,能否保障較長時間「安親」的安全需求,著實令人擔憂。

    林佳龍呼籲教育部能夠盡速完成「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之修訂,除定期稽查各安親班或補習班的立案狀況、師資與設施設備外,更應盡速建立狼師通報機制與罰則,以提供一個令家長和孩子安心的課後照顧與學習空間。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原條文第九條 (各級補校之主管機關 )
      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二、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三、專科以上進修學校,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四、短期補習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其設立及立案之條件與程序、設備與管理、師資、費用之收繳方式、班級人數及學生權益之保障、檢查、獎勵、註銷與撤銷立案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林佳龍委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新增第二項及第三項條文修正草案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其已擔任者,應予以解聘、解僱或免職:
    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對他人為性騷擾,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科處罰鍰確定。
    三、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四、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
    五、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且情節重大。
    六、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補習班聘用、僱用之教職員工,有前項情形者,補習班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處理情形通報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建議新增
    原條文第二十五條 (罰則 )
      短期補習班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分別為下列處分:
      一、糾正。
      二、限期整頓改善。
      三、停止招生。
      四、撤銷立案。

    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條文修正草案
    短期補習班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輕重,處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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