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診斷證明書可以修改嗎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診斷證明書可以修改嗎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randomwalk8 (FIN)看板PttLifeLaw標題[車禍] 車禍急診開的診斷證明書不...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0/09/2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肇事者開車沒傷。
乘客(我本人)左臉、左肩、左腰有擦傷,左肩肌肉挫傷,診斷證明書上有列這幾項
之後三個禮拜內我的左手都無法自由活動,沒辦法側左邊睡覺,手也都舉不起來
一個月後才能和以前一樣洗頭洗澡之類的,擦傷的疤痕也都還在
騎士(我男友)皮肉傷但沒開診斷證明書,傷勢很快就恢復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警察剛好在旁邊巡邏,有做筆錄,警察馬上就來所以現場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肇事者有保新光的意外險,保險公司有跟我們連絡,但是精神賠償談不攏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們的行車方向是在北宜公路往新店市的方向
對方要從對向車道迴轉,整輛車打橫跨越兩個車道
我們所在的車道有空隙可以過,對方停在路中間,我男友認為他是要讓我們先過
在騎到對方車頭前時,我們車速才20吧,對方突然啟動往前開,就撞上了
做筆錄時肇事者說他當時在注意後方來車,沒看到我們在前面
所有的撞擊點都在左邊,我和男友被撞到後飛離機車後掉在機車前方
六、要問的問題
當時我的意識混亂,一時想不起來為什麼會出車禍,想不起來為什麼自己會在北宜公路上
車禍當時男朋友和醫護人員跟我講的話也都沒印象,在救護車上才慢慢恢復記憶
到醫院後就照X光然後擦藥,醫生也沒問我頭部是否有撞到是否有不舒服
醫生問我要不要開診斷書我就開了,但是因為手很痛沒有仔細看醫生開什麼
最近要談和解想到醫生沒有幫我檢查是否有腦震盪,也沒問我要不要照斷層
結果最近一個月搭長途車都會暈車,所以擔心是否為後遺症
1.如果現在要回去重新開診斷證明書,醫院會給嗎?
因為第二次回診時(已經過了一個月)
有請骨科醫生再幫我開一張需要多久時間復元的證明書
他說要請第一次複診的醫生開,因為和急診時間比較近,而且不能開復原時間要多長
2.所以如果我現在需要重新診斷有沒有腦震盪,是要找急診的醫師幫我開證明書
還是要看神經內科,然後請醫生開呢?
另外,11/04收到新店調委會寄的通知,11/16早上要調解
但是我們都沒去申請,如果是肇事者申請的,他沒有詢問過我們時間地點
3.如果想改時間可以自己再申請一次嗎?
肇事者在事發後只打過電話給我一次,接下來都是保險員打來的,態度不好
談到精神賠償的時候,保險員認為生活不便不需要賠償,因為醫療單據費用不到一千。
男友修車費將近三萬,而且是買不到一個月的新車
保險員認為修車費加醫療單據和搭計程車的交通費用再加上精神賠償
用三萬八和解就好了,所以剩下的部份會直接跟肇事者求償。
最後要補充,急診當天我們有跟肇事者要手機號碼,他說自己沒有手機,打家裡電話就好
但是昨天跟保險員通電話,我試探的請問他是怎麼和肇事者連絡
保險員很自然的說用手機阿,還說了兩次
有錄音下來了,不曉得這個能不能在調解時提出
理由是肇事者欺騙我們沒有手機,有不想讓我們隨時找他的可能
4.以沒誠意解決問題和他談和解,這樣行的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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