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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解任董事臨時動議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智群律師(klaw),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早上大同公司股東會刀光劍影, 讓我想起n年前參加臨時股東會大戰職業股東的經過, 職業股東那幾年非常囂張, 很多都馬買一兩張股票,就來股東會鬧場, 偏偏這些人還懂一點法律,動輒干擾議事進行, 公司受不了就會接受他們的條件, 比如:向他們購買股東會紀念品(這是一個大商機阿!) 後來法務部成立專案雷厲...
解任董事臨時動議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早上大同公司股東會刀光劍影,
讓我想起n年前參加臨時股東會大戰職業股東的經過,
職業股東那幾年非常囂張,
很多都馬買一兩張股票,就來股東會鬧場,
偏偏這些人還懂一點法律,動輒干擾議事進行,
公司受不了就會接受他們的條件,
比如:向他們購買股東會紀念品(這是一個大商機阿!)
後來法務部成立專案雷厲風行,就比較蕭條了~
<臨時股東會>
之前到一家公司參加臨時股東會,
事前已經被告知會有職業股東來鬧場,
因為他們想趁火打劫撈點油水,但公司沒理他們,
這是對的,
不然這家公司會乖乖買帳的消息一傳開,
明年可能會跑來五六十個職業股東,沒完沒了~
自己為此事前還針對這次股東會議案相關法律問題
跟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額外作點功課,
預先作點功課是對的,
在完全無預期的情形下,
成了股東會上公司方發言回應與職業股東抗衡的主要角色~
當天來了五六個職業股東,
股東會開始前就以程序問題發言干擾議程,
弄得場面有點混亂,
這家公司是第一次遇到職業股東鬧場,有點不知所措,
董事長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此時我在遠紡的股東會經驗派上用場了,
就請董事長讓我發言回應~
股東會開始前
A職業股東:
「這次股東會有無召開的必要性? 請主席解釋說明!」
「你們的財務報表顯示閒錢還很多,
為何要變更公司章程?有必要嗎?」
K律師:
「這些問題根本不是程序問題是實質問題,
不能在股東會開始前提出!」
「股東會開始後你還有機會提出,請先讓主席宣布股東會開始~」
B職業股東:
「議事手冊上的法人董事是公司,為何沒有寫代表人名字?這是不合法的!」
K律師:「法人是有代表人,但無須在議事手冊上記載,請不要散佈錯誤的法律見解!」
B職業股東:「你公然毀謗我!我要告你!」
K律師:「我是就事論事提醒妳,妳的法律見解是錯誤的~」
(心裡OS:刑法只有公然侮辱罪沒有公然毀謗罪拉!)
B職業股東:「我要告你!」
K律師:「隨便妳拉~」
(林北蛋你這句話我n年前就講過了...)
balabala(台下公司董事跟職業股東口水戰起來了~)
股東會開始,進入議程
C職業股東:
「獨立董監選舉辦法為何要從公司章程拿掉?這個違反公司治理!」
K律師:
「上櫃公司目前並未強制設立獨立董監!
公司章程未明文設立獨立董監卻有選舉辦法,
會誤導投資大眾,名實相符比較恰當!」
C職業股東:
「意思是說公司以後不上市囉?」
K律師:
「刪掉這一段不代表公司以後不上市,未來上市時會設立,
總之,目前公司不設獨立董監並不違法!
還有,你已經發言兩次了, 不得再發言!」
D職業股東拿起厚厚一疊法令厲聲問:
「律師確定這家公司沒有違反任何法令?」
K律師:「沒有!」(滿臉堅定)
(心裡OS:拿那麼大疊法令嚇我阿?
哼!遲疑表示我怯場了,一定要回答沒有,拼了!)
D職業股東:「確定沒有?」
K律師:「沒有!」
(心裡OS:這家公司我查過了,沒問題!
有的話你早把條文亮出來了!還問喔?哼!)
D職業股東:「你這樣護航公司董事,對得起良心嗎?」
K律師:「對得起!」
(心裡OS:這是什麼爛問題?)
balabala~(唇槍舌戰中議案表決通過~)
司儀:臨時動議時間
D職業股東:「我要臨時動議選任檢查人!」
董事長總經理一起轉頭低聲問:
「林律師,什麼是檢查人?」
K律師:
「公司法是有這個設置balabala~
你就讓他提,我們股份佔優勢,逕行表決就好了!」
E職業股東:
「大陸投資案~balabala~」
(改找財務經理跟會計師單挑~)
財務經理:「balabala~」
K律師:
「你們這樣不行喔!現在是臨時動議時間,
有議案就提出來,問財務問題不是議案不能提!」
D職業股東:「我要臨時動議解任~~」
K律師:「不行!」
(心裡OS:公司法明文不得用臨時動議解任董監,
想偷渡?門都沒有!)(洋洋得意中)
D職業股東:「律師」「我要臨時動議解任律師!」
「臨時動議解任律師不行嗎?」
K律師:「不能解任董監,解任律師可以!」
(一臉尷尬~)
(全場頓時笑了起來~氣氛輕鬆一點了~)
董事長:「好!既然都有人附議,那就開始表決!」
K律師轉頭:「董事長,你要講兩案表決後臨時動議程序結束!不然他們又提一堆案沒完沒了」
董事長:
「喔喔喔~那個~表決過後臨時動議程序結束!」
(表決中, 職業股東開始離席, 警報解除!)
股東會結束後董事長非常感謝我的參與,
我也覺得很開心,
董事長夫人親自送我跟會計師上計程車~任務完成!
感想:
十幾年前剛進遠紡時還是菜鳥,
被派去參加一堆旗下公司的股東會,
剛開始被派去發紀念品,
那時候覺得自己很差,只能在股東會外發紀念品~
後來年資增加,
慢慢的被指派研究股東會上可能被問到的相關問題,
或到股東會台下當投票部隊跟鼓掌部隊,算是長長見識,
一方面了解股東會是怎麼運作的,
另一方面也看了不少職業股東的把戲,
同事都不喜歡參加股東會,覺得是苦差事,
我覺得還好,反正多看看以後一定有用,
那時看著台上的會計師律師發言,覺得很羨慕,
同學當律師的應該也是這樣在其他股東會場合發言吧?!
我何時也能跟他們一樣呢?
現在,我終於走到我想要的位置作我想作的事了~
PS:
K律師後來有沒有被解任?
當然是~~沒有阿!哈哈哈!
解任董事臨時動議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政令宣導】股東常會知識充電站📈
股東常會⛔️不得以臨事動議提出⛔️之召集事由
依公司法第172條第5項規定以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1️⃣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
2️⃣ 變更章程
3️⃣ 減資、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
4️⃣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5️⃣ 董事競業許可
6️⃣ 公司解散、合併、分割
7️⃣ 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各款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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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1、第43條之6第6項規定,
公開發行公司應於召集事由中載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分派股票股利、有價證券私募等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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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
#要認真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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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解任董事長決議瑕疵之效力
日前某上市公司副董事長,趁董事長上午去醫院做健康檢查時,召開董事會,並以臨時動議方式,解任董事長之職務,選任副董事長擔任董事長,還推舉另名現任董事出任副董...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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