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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紅樓gay 在 吳玄x P̸͟͞a̸͟͞u̸͟͞l̸͟͞ W̸͟͞u̸͟͞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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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空間:西門町紅樓劇場周邊同志商圈研究〉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羅毓嘉
Draft ONLY/請勿引用、轉錄
˙研究緣起
˙概念脈絡
「大體上而言,男女同志的集體經濟生活,仍屬未知。」
──Escoffier
國內現有與同志文化有關之文獻,可略分為四類:一、情感與情慾,二、認同與社
會心理,三、空間建構,四、其他(許智淵,民93:頁19)。而本研究以西門町紅樓地
區的同志商店聚落為研究主體,學術位置應座落於認同/社會心理與空間建構之間;是
以,本研究應包含三個主論題:認同與現身(come out of the closet註01)、互動行
為與空間建構、以及消費註02。這三個議題,除緊緊扣連同志在紅樓劇場周邊地區的行
為之外,亦成為本研究訪談、編碼、進而解讀同志與空間相互建構認同與行動的基準。
既有論述中,個體的性別認同與各種持續不斷的性別化(gendered)社會行動策略
的關係,可說是密不可分。符號互動社會學者指出,社會學中所稱之「性別」非天生,
而是在日常的社會互動中所互相調整、談判、妥協、學習而來,並透過社會複製
(social reproduction)傳遞下去,並成為社會生活自然而然的一部分(i.e. Goffman
1977; Cahill 1989 etc.,轉引自Carrington 1999: 50),West與Zimmerman即有言如
此:「一個人的性別絕非生而如此,基本而言,是他/她在與人的互動過程中持續地做
(does註03),而展現出來的。(轉譯自 Carrington 1999: 51,黑體為本文作者所加
)」
如同白先勇在其鉅作《孽子》當中所言,「在這個王國,我們沒有尊卑,沒有貴賤
,不分老少,不分強弱。我們共同所擁有的,是一句句讓慾望焚煉得痛不可當的軀體,
一顆顆寂寞得發瘋發狂的心。」無論男、女同志,雙性戀乃至於變性人,在異性戀主流
文化的視野中,一向處在較弱勢的權力位階,該族群在社會裡頭是不可見(invisible)
的,在強大無所不在的異性戀霸權之下,性別弱勢族群只好過著雙重生活──有人以為
自己是唯一的一個,或者拿面具與謊言度日,可是,要到哪裡去找另一個活生生的同志
呢?異性戀文化的盲點在於,掌握社會主流權力位置的人,始終不必為自己命名,好比
我們有女作家、女記者、女詩人,但作家、記者與詩人反正就是男人;男人從來不必稱
呼自己是男人,因為男人就是人,而所有的社會空間,實際上就是異性戀男人的空間(
阮慶岳,民87:頁14-16)。
而空間和社會的關係是這樣的,論者有言:「要解釋為何事情發生,得先了解為何
事情在那兒發生。(Sack 1980: 70。轉譯自Spain 1992: 5,黑體為本文作者所加)」
當空間與族群的「命名」權力都被「他人」所掌握,同志的名字是同志,被從異性戀社
會中分割出來,同性戀的空間與所謂的「女性空間」一樣,是不存在的。實體的公共建
築設計既確立了空間的使用方式,而此間誕出的抽象道德規範、論域、語言、乃至於性
笑話,皆無不在宣告這是個(男)異性戀的世界(Spain 1992: 5-10),同志的公共場
域生活,因此必須模擬異性戀模式,遵循固定的規範與誡訓,被同質/直註04化。
即使,同志似已毋需再草木皆兵地害怕壓迫,但在性別社會化的價值結構之下,同
志大多數時間仍須「扮演」不同於真我的角色身分與認同;且在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中,
早有論者指出,帶有較高開放性的空間,將使人(特別是男性)心理上產生焦慮與不安
全感,及與之伴生「將之征服的慾望」,唯有鞏固空間的社會疆界(social boundary)
方能使行動者在社會劃分出的空間中,保有其文化的獨特性(Vianello & Caramazza
2005: 59)。在這種交互作用底下,性別空間,特別是對男同志空間而言,其所必須建
構的重要社會心理意義,乃在提供個體庇護與隱匿的場所,得享有免於被闖入、侵犯的
自由。
承此觀點,在一個如同紅樓地區同志商圈般的消費空間當中,同志的「存在」讓店
家必須思考如何提供安全註05──某程度上,較封閉的「排外空間」(exclusive
space)開放一些,但又非真正的開放空間──的場域,讓同志得以拿下面具註06,展
現真我身分的地方。也就是說,儘管都市文化具有高度匿名性,周遭來去的是陌生大眾
,然而在一個向任意個體開放的消費空間裏,同志依然有可能因為消費空間本身具備的
獨特調性而「曝光」──在此脈絡底下,消費空間中的同志,仍然可能擔憂將對匿名的
、不特定的「路人」出櫃。
出櫃/現身/曝光,在台灣的同志運動策略當中,是經常被討論的一環。在本研究
當中,使用「出櫃」一辭,除了「出」的行動描述隱含了空間由裡到外的移動之外,「
密櫃」的存在,表達了裡外之間疆界的隱喻,亦保持了同志心理上與主流社會一定程度
的抽象距離(social distance)。另一方面,出櫃強調行為主體的能動性(agency)
,而相對而言,「曝光」則具有較高的被動性,通常與非自願、強迫/半強迫、不得不
、突如其來等狀況相構連;至於就「現身」一辭而言,它具有身體政治學上的意涵,基
本上指的是「具有『非正統』性/認同者向他人(擬)言說行動展現(或承認)自己的
認同;也就是說,這是一種身體及論述的展演」(趙彥寧,民90。轉引自邱珍瑤,民93
:頁5),另一方面,國外亦有研究指出,「集體現身」在同志公共空間的打造過程中
,確實是可行性較高的策略之一,由於在同志群集的開放空間裡,集體較個體有更高的
能見度,同志的個人特色被吸納成為群體的「點」,個體乃是巨大群集(cluster)的
元素(elements),被突顯出來的是次文化本身而非「人」,因此個體「現身」的曝光
疑慮顯得較低(Clarke & Peel 2007: 11-14)。憑此而論,本研究進行的紅樓商圈乃
是一相對公開的場域,無論「出櫃」或「現身」,在場域提供個人社會障蔽的狀況下,
同志公共空間皆可能成為行為者在該場域中自由行動的良好掩護。
又如畢恆達所言,「我們本來以為公共空間是一個去性或無性別的空間,可是,透
過日常生活中的重複表演與行為規範,卻發現公共空間其實是異性戀空間……同志空間
本來應該是無所不在的,就像異性戀空間。但在現實異性戀的宰制下,仍然需要一些專
屬於同性戀的空間,讓同性戀可以彼此看見、彼此現身,讓同性戀不再覺得自己是怪異
的,是孤獨的。」(畢恆達,民90:116-119)歷史上,同志的公共空間往往具有「因
事件而短暫存在」的性質,可能是在暗巷、街角等地(如為人熟知的台北新公園與『黑
街』常德街等),在同志的肉身接觸結束後,燈光打亮即消失不見,轉回而為「一般的
公共空間」──它並沒有所謂「社會的公共空間」所具備的永久性、可辨識性、以及鼓
勵人們進行社會性交往的特質(阮慶岳,民87:頁31)──也就是說,同志空間是被「
同志的使用」所定義的,有論者認為,同志空間因此似乎可以跳脫出一般公共空間社會
區劃的傾向(許智淵,民93:頁23-24)。然而,在這樣的論述裡頭,同志空間也因此
而欠缺明確的定位,沒有立基,無從發展,遂似乎無從達成畢恆達所言「讓同性戀可以
彼此看見、彼此現身」的目標。
對一個受到歧視排擠的弱勢團體來說,無法得到社會平等對待,就促使該團體得以
、也必須形塑出它特有的次文化,讓同志有認同的對象,與足供相濡以沫的自我文化。
相對於上文所述的傳統同志空間──認同與身體空間──同志的次文化空間,則享有較
為固定的地理位置,它體現了同志族群在社會性別文化當中的相對弱勢,從服飾品味到
演藝名人的認同註07,到實體空間如三溫暖、酒吧、健身房,乃至西方大城市如紐約、
舊金山與芝加哥的同志社區等,皆意在「再劃分」進而建立同志的主體空間,也提供了
同志以社會較邊緣文化位置與主流性別結構抗衡、區隔的屏障(阮慶岳,民87:頁3
2-33)。
在空間社會學的論述當中,社會空間本身的脈絡與運作,絕非單單被「處地」(
location)所決定而固著不變的,社會除了形塑個體行為之外,也同時被個體的行為所
改變(Spain 1992: 233)──對於同志文化而言,無論是身體空間、認同空間、乃至
於生活與次文化空間,其脈絡皆強調男同志在空間中所屬的位置與層次。空間的運作,
則顯示出同志的主體認同與該空間場域的意義與相關性。同志的主體認同與實踐,勾勒
出空間的「意義」,並且與空間中的符號相互輝映、相互定義;也就是說,同志的主體
性與空間、身分認同與場所之間的對應,會呈現出多元的組合風景。
承接以上理論脈絡,研究者爬梳國內關於同志公共空間的文獻,首見由台灣大學建
築與城鄉研究所與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學生合作的「新公園口述計畫」,保存了男同志
在新公園為官方「標定」為「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之前的生命/地景歷史,而有賴正
哲的碩士學位論文《在公司上班:新公園作為男同志演出地景之研究》提及新公園的同
志地景,以年代與身份階層劃分公園的不同區塊,各自涇渭分明,以不同行為模式譜出
一幅「百鳥爭鳴、百花齊放」的活力景象(賴正哲,民87),證實同志對於空間的「使
用」有其特定目的(如緩解性慾、滿足交友需求、一般社交需求),會使得空間因為同
志文化的存在而被定義為「同志空間」時,得以透過客體的符號流動(symbolic flow)
顛覆其在政府建制之時所被賦予的「主流目的」,而形成次文化意義的再建制(
re-institutionalization of sub-cultural meaning),這呼應了Gilles & Guattari
的理論(張小虹,民85:頁78-105),使用者透過對空間的滲透與使用,達成去領域化
(de-territorialization)與再領域化(re-territorialization)的目的。
整體觀之,國內針對同志消費空間所做之文化研究眾多(如吳佳原,民87;殷寶寧
,民89等,轉引自邱珍瑤,民93:頁10),亦不乏有援引消費理論與同志認同相結合之
著作,論述同志在消費場域中,店家與同志如何將音樂、舞步等次文化符號共同轉化為
可消費的「商品」,同時作為重要的象徵符號,完成認同建構與再確認的複雜過程。亦
有論者主張,在後現代消費社會,認同的想像不再僵固(fixed),而是流動(floating
)的,唯有透過後現代部落(postmodern tribes)形式的不斷參與、消費,方能確立
同志消費場域中,為族群共享的歷史記憶與象徵符號(趙士麃,民96:頁6-8)。
另一方面,國內有論文以量化方式調查台灣地區同志消費傾向,歸納出關於同志消
費市場結論中,有「台灣地區同志族群的可支配所得較非同志高」、「台灣地區同志族
群比較重視生活品味」、「同志消費者的休閒活動常傾向旅行」、「台灣地區同志族群
喜愛閱讀、音樂以及電影」等幾項(黃煦芬,民91),乍看之下台灣地區的同志,較之
於異性戀者似享有較自由的閒暇生活與經濟支配能力,然而,類似的國外研究指出,即
使男、女同志平均教育程度較高,然而可能因為性別傾向的歧視,而僅能享有較低的收
入或社會經濟地位──(Badgett & Frank 2007: 70-73)特別是黃煦芬的研究採用網
路問卷調查,抽樣本身極可能造成統計結果的偏見註08,我們萬不能說同志表現出的消
費能力與自由支配收入,可以樂觀地推論出「台灣地區同志比較異性戀有較好的社會經
濟地位」,因為誠如學者所提醒的,在西方世界,擁有支配資本位置的多數都是典型的
中產階級白人,且在同志「社會能見度」較低的狀況下,任何抽樣都可能被「特例化」
而造成統計推論失真,實際上同志族群中的女性、勞動階級、殘障者、老年者,可能是
在消費研究中隱而不顯的「弱勢中的弱勢」,亦無法針對同志身份與消費者身分的接合
做進一步的處理(Binnie 1995: 185-187。轉引自邱珍瑤,民93:頁9)。
而台北我城,一方面由於其為國內首善之都,官方/非官方的同志社會活動在近年
尤其蓬勃發展,如台北市政府舉辦之台北同玩節(2000至今)、民間同志社群自立發起
之台北同志大遊行(2003至今),台灣首家同志專業書店晶晶書庫也位在臺北市區,又
有向被指認為「典型」同志空間的前新公園,以及後起的沙崙海水浴場、入夜後的中山
足球場、以及中永和與板橋地區等大量外地移入的同志居民……彩虹的旗幟在台北飄揚
多年,其中,以新公園與老牌同志舞廳Funky相關的論文,散見各文化研究與性別研究
領域,然而,紅樓劇場周邊的同志聚落幾經起落,相關論述仍付之闕如,僅有探討其經
營與歷史建築研究的碩士論文數篇(如鄭仲昇,民89;江芳菁,民94;李永豐,民92等
),看不見「人」在紅樓底下行走的足跡,更遑論要看見原就難以目擊的,同志城。
˙問題意識
欲釐清問題意識,則須回到本研究的三個主論題:認同與現身、互動行為與空間建
構、及消費。如上文所述,研究者選擇以紅樓劇場周邊的同志空間為研究主體,聚焦於
該空間近年轉化的消費特性,試將問題意識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一、空間的命名權,向與社會認同息息相關,紅樓劇場周邊所謂同志商圈興起,官
方名稱既為「紅樓劇場」,然而同志之間口耳相傳的稱呼,卻多使用在此落腳的第一家
咖啡館「小熊村」為之──而「熊註09」在同志次文化中又有其特定意義存
在──誠如新公園向被同志暱稱為「公司」一般,紅樓空間被同志文化所命名,甚至進
而「佔領」的同時,同志文化如何在此扎根,建構新的社群認同?甚至進而對原本「不
具名」的同志個體開放,深化個體的身分認同?
二、空間可謂是所有社會行動的「舞台」,但空間本身,事實上也是構成生活舞台
的重要部分。研究者知道,實體的公共空間設計確立了空間的使用方式,亦即空間是由
環境制度與社會行動所共同生產,但空間也協助「生產」了行動、社會環境與制度──
在一個具有特定空間認同的「同志空間」中,固著的紅樓劇場、側翼廣場之公共空間,
如何形塑同志的社交行為?一旦紅樓的空間被綴上(decorated with)同志文化的特定
符號,又如何反過來影響這個空間被一般人所認知的特質?
三、社會性的「身體展演(physically posture/ bodily action)」,在男同志
文化當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由於習於藏身各種「符號/面具」後方,隱匿在主
流性別文化的芸芸人流裏頭,男同志若試圖對彼此「現身」,也唯有透過肉身的展演方
能達成──在這樣的狀況下,紅樓劇場商圈作為同志空間,提供了男同志怎樣的舞台?
從紅樓商圈初起,人人可以確知「來這兒的都是男同志」,乃至於近日蓬勃發展後亦有
異性戀成為熟客結構的一部分,紅樓屋簷下,男同志的身體風景有了甚麼樣的轉變?
本研究試圖橫跨空間建構與社會心理認同,從認同到消費、從空間符碼到性別的屈
折光譜,探索紅樓「同志空間」如何建構同志在其中的互動關係,且進而被同志「重新
定義」,成為台北我城裏,好不容易浮出水面的彩虹島嶼。
˙研究方法
˙訪談分析
˙結論
˙註解
註01Come Out / Coming out of Closet:「出櫃」,意同華語同志圈中的用語「站出
來」,亦即同志向周遭社會表明其身分,試圖獲取認同,或者強化自我認同的重要
手段。見後文。
註02由於西門紅樓地區為一新起之同志「商圈」,近代消費社會學亦指出消費場域的架
構足以左右行為主體的行動策略與決策,因此本研究亦將討論同志於紅樓場域中的
消費行為,如何建構、形塑同志社會空間的互動模式,並與其餘「同志消費空間」
中的行為策略作一比較。
註03此處的「do/does」在性別論述中向與「doing gender」連用,帶有實踐/操作/
實作的意味,也就是說,性別並非光靠社會「建構」於個體身上,而是含有個體本
身的主動意向,減少了社會決定的比重,強化個體選擇的權力。
註04Straight:同志指稱「異性戀」的慣用語。異性戀社會原指稱同志為「Bent/彎」
,同志社群因而提出此稱法。
註05不可否認地,即使當今社會文化對於同志族群的態度已日漸寬容,然而,較之於「
主流」的異性戀文化,同志文化無論在媒體再現、性別刻板印象、亦或日常對話的
論域裏,仍處在權力弱勢的位置,在性別霸凌(sexual bully)仍未完全在社會中
消失(可在Google.com搜尋「蜜月灣事件」,供參)的狀況下,此處所言「安全」
絕非言過其實。
註06「面具」:with persona/mask,是同志隱藏自我所採用的最重要手段,而在既有
的同志運動策略當中,「有條件的現身」代表的是「在適當的時候拿下面具,展現
美好同志形象」以爭取與異性戀社會談判、妥協的籌碼。另一方面,能讓同志拿下
「面具」,也表示該公共空間讓同志感到相當程度的安全,否則拿下面具的時刻,
就只能存在於私人空間當中了。
註07在男同志次文化當中,將部分服飾品牌與搭配風格、以及部分敢怒敢言的藝人視為
「gay icon」,運動風格服飾方面包括Longsdale、Abercrombie & Fitch、內衣褲
如TOOT、Calvin Klein、2Xist等不一而足,演藝人員方面則有CHER、Kylie Minogue
、以及被稱為「男同志永遠的女神」Madonna等人,皆因特殊的表演風格與個人形
象,被同志族群「膜拜」,形塑為次文化內部共通的認同對象。
註08當研究對象為網路使用者行為時,網路問卷調查法固能讓研究事半功倍;然而,當
研究對象為「同志族群」此一接近性相對較低的族群時,則網路問卷可能面臨主動
參與調查者皆為社會經濟水平較高者、對同志議題較敏感者等,在樣本選取有偏差
的狀況下,即不能做出有效的統計推論。另一方面,量化的研究法只能探測受訪者
的「意向」,無法進一步測知其決策的心理層面,也是該研究可被挑戰的部份。
註09Bear:熊族是男同性戀社群的重要次文化之一。熊通常是指擁有粗短、厚實身材的
男同性戀,西方的熊通常會有較多的體毛和鬍鬚,且通常表現明顯的陽剛氣息。許
多熊族刻意將自己置身於充滿陽剛形象的環境中,並試圖迴避和表現出陰柔氣質的
男性產生互動。(見中文維基百科,「熊族」條目,供參。)
˙參考文獻
-江芳菁,民94,《紅樓劇場經營管理之研究》。
南華大學美學與藝術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永豐,民92,《劇場開門,紅樓有夢:紅樓劇場古蹟再利用執行報告》。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傳統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阮慶岳,民87,《出櫃空間》。
台北:尊文文化
-邱珍瑤,民93,《消費空間與同志身份之研究:以彩虹社區活動為例》。
國立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煦芬,民90,《台灣地區同志族群消費傾向研究》。
長庚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許智淵,民93,《隱喻性地景研究:論述高雄市同盟路同志情慾場域的身體實踐》。
南華大學環境與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小虹,民85,《慾望新地圖:性別˙同志學》。
台北:聯合文學
-張玉佩,民94,〈從媒體影像觀照自己:觀展/表演典範之初探〉,
《新聞學研究》第八十二期
-賴正哲,民87,《在公司上班:新公園作為男同志演出地景之研究》。
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
-趙士麃,民96,《集體記憶作為認同形塑的消費商品:Funky恰恰熱舞中的同志認同》。
2008台灣文化研究年會圓桌會議論文
-趙彥寧,民90,《戴著草帽到處旅行》。
台北:巨流
-畢恆達,民90,《空間就是權力》。
台北:心靈工坊
-鄭仲昇,民90,《環境共生理念應用於歷史建築再生之研究:以台北市西門紅樓為例》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
-Badgett, M.V. Lee, & Jefferson Frank. 2007. eds.
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London: Routledge
-Carrington, Christopher. 1999.
No Place Like Hom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larke, Victoria, & Elizabeth Peel. 2007. eds.
Out in Psychology.
West Sussex: John Wiley & Sons Ltd.
-Markus, Eric. 1999.
A Male Couple’s Guide. 3rd edition.
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
-Spain, Daphne. 1992.
Gendered Spaces.
North Carolina: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Vianello, Mino, & Elena Caramazza. 2005.
Gender, Space, and Power.
London: Free Association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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