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西野入流佳身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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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野入流佳身長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8 1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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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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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 西野入流佳身長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8-28 2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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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從小對於狗的喜愛,有部分原因是來自於《龍龍與忠狗》這部卡通。

    日本卡通《龍龍與忠狗》原名「フランダースの犬」(法蘭德斯之犬),於1975年1月5日至12月28日在日本富士電視台首播,共52集(每集25分鐘),是一部少見以悲劇收場的卡通影片。台灣的華視(中華電視台)於1980年12月10日至1981年2月19日首播中文配音版本,並在1984年9月8日至1985年9月14日重播。

    《龍龍與忠狗》改編自英國小說家韋達(Ouida)在1872年所發表的小說《A Dog of Flanders》(法蘭德斯之犬),而這部小說正是她最廣為人知的作品。韋達是一位熱情直率、才華洋溢的女作家,1839年1月1日生於英國,1908年1月25日因肺炎病逝於義大利。韋達是筆名,她的本名為瑪麗‧露薏絲‧狄拉洛美(Marie Louise de la Ramée),筆名 Ouida 正是從本名中的 Louise de la 各擷取部分字母組合而成。她一生中撰寫了超過四十部小說,雖然靠寫作賺了不少錢,但她並不善於理財,導致走到生命的終點時,已是一貧如洗。

    《龍龍與忠狗》的時空背景設定在1870年的比利時安特衛普市法蘭德斯區,靠著運送桶裝牛奶維生的龍龍與爺爺兩人相依為命,某日在街上救了一隻受到壞心主人虐待而全身傷痕累累的狗,將之取名為阿忠,收養於身邊。阿忠為了報恩,也努力地幫助爺孫二人拉著送牛奶的車子,隨之日夜奔波。

    阿忠的前主人得知龍龍收養阿忠的消息,便前往敲詐,要龍龍給付替阿忠贖身的錢,否則就要將阿忠抓回去繼續虐待。爺爺為了籌足能夠買下阿忠的錢,拚命地加倍工作,結果身體不堪負荷而病倒,只得臥病在床。幸好有阿忠的幫忙,龍龍仍能將每日運送牛奶的工作給順利完成。

    龍龍十分喜歡畫畫,也畫得很好。龍龍常到教堂裡去祈禱爺爺能早日康復,也希望自己可以看一眼教堂裡收藏的名畫家魯賓斯的作品,但是因為他沒錢捐獻給教會,因此並不被允許觀賞那些畫作。

    龍龍與小蓮是好朋友,小蓮十分欣賞龍龍的個性與才華。某天,龍龍在草地上為小蓮畫像,碰巧被小蓮的父親羅傑斯先生看見了,羅傑斯先生十分排斥家境窮困的龍龍,便馬上將小蓮帶走並禁止龍龍與小蓮往後再見面。

    自從臥病在床後,爺爺的健康每下愈況,為了替爺爺治病,家中積蓄已全部花光;因此,龍龍決定參加鎮上舉辦的「紀念魯賓斯小畫家」繪畫比賽。「阿忠,如果我能得到第一名,那麼爺爺的藥和你的食物就有著落了!」龍龍打定主意後,便利用送完牛奶的空檔時間來畫圖,以能趕上交件的時限。

    終於,寒冬降臨大地,而龍龍要參賽的畫作「爺爺與阿忠」也已經完成。為了在交件之前與小蓮分享自己的作品,龍龍與小蓮偷偷約在小蓮家的風車裡見面,但仍被家僕看見了。

    當天晚上,小蓮家的風車因為家僕忘了在齒輪上加油,運轉不順導致過熱起火,結果整座風車被火燒成了灰燼。為了逃避責任,家僕跟羅傑斯先生告密,指稱看見龍龍鬼鬼祟祟進出風車,並將起火一事嫁禍給龍龍,於是羅傑斯先生一口咬定龍龍是挾怨報復,故意放火燒掉了風車,並要求鎮民們不要再雇用龍龍來運送牛奶。

    由於鎮上大多數的人都是為羅傑斯先生工作,所以對於這個蠻橫無理的要求也不敢不從。結果,龍龍因此失去了所有的工作,家計頓時陷入了一籌莫展的困境之中。

    到了平安夜,大家都在準備過節的大餐與耶誕禮物,但是可憐的龍龍與阿忠卻連果腹的食物都沒有。終於,爺爺因為病重不治,永遠離開了龍龍。龍龍與阿忠強忍著悲傷,合力將爺爺埋葬之後,因為付不起房租,被房東趕出了居住的地方。外面的風雪非常的大,許久沒有進食的龍龍與阿忠只能互相扶持,疲倦地走在白茫茫的森林裡。

    在風雪之中,阿忠遍尋不到主人,因為體力不支,只得就近跑到教堂裡避風雪,卻意外發現臥倒在教堂地板上的龍龍。陷入半昏迷狀態的龍龍看見了阿忠,十分高興地摸著阿忠的頭。此時,阿忠似乎知道主人在想什麼,牠用盡了最後一絲力量,將蓋著魯賓斯名畫的布幔給拉開了。

    從窗口投射進來的月光,正好照在魯賓斯的名畫「卸下聖體(Descent from the Cross)」上面,終於看見了夢寐以求的魯賓斯畫作,龍龍不禁睜大了眼睛,一邊流下喜悅的淚水,一邊盡情地欣賞著。

    翌日清晨,前往教堂禱告的人發現了龍龍與阿忠,只見龍龍緊緊地抱著阿忠,臉上洋溢著滿足的笑容,他們永遠地睡著了,不會再醒來。離開人世的龍龍與阿忠跟隨著天使們一齊往天上飛去,他們不會再受飢餓之苦、不會再感到寒冷,而龍龍的爺爺與父母,正在天國的那一端等著他們一家團聚呢!

    為了寫這篇介紹,我特地將《龍龍與忠狗》又看了一次,當故事進行到結尾時,我的眼淚竟不聽使喚地流了下來……

    《動畫製作團隊簡介》

    製作人:中島順三
    1938年生於東京。以日本卡通「世界名作劇場」系列製作人的身份出道,數年來製作過無數的電視卡通作品。中島同時也是平成九年「A Dog of Flanders」(龍龍與忠狗),以及平成十一年「Marco」(萬里尋母)兩劇在劇場公開演出時的製作人。

    導演:黑田昌郎
    1936年生於東京。於早稻田大學第一文學院法文系畢業之後,進入東映動畫公司就職。1962年參與電影「Sindobato」的共同演出,1965年以「Gariba的宇宙旅行」作為出道作品,並參與製作同公司的許多作品。之後黑田轉換跑道進入日本卡通影片領域,1992年起擔任日本「Computer Asu」製作本部部長,從事 CG 以及數位製作等開發和研究的工作。目前則是以自由人的身份從事 CG 的卡通製作人,也在專門學校當講師以提攜後進。黑田在「世界名作劇場」系列的作品有「不可思議之島 FURONE」、「彼得潘的冒險」,以及在1997年親手策畫「龍龍與忠狗劇場版」的演出。

    美術監督:伊藤主計
    1935年生於神奈川縣。1958年從武藏野美術大學畢業之後,進入東映動畫就職。曾參與「少年人猿飛佐助」、「阿拉神燈的冒險」等卡通的背景美術製作,之後轉換跑道投身於電視動畫製作。伊藤以美術監督的身份從事「海王子」的製作,另外亦參與虫製片「W3」的美術製作。之後,伊藤製作了同社劇場用的卡通「絕代佳人」,以及擔任自製卡通「展覽會之畫」的美術設定,而後又以自由人的身份執導「加油871!MARINNKIIDO」及擔任「海底少年MARIN」的美術製作。在「世界名作劇場」系列裡面的作品有「TRAP家物語」、「無家可歸的小孩」…等七部作品,亦於1997年擔任劇場公開演出的「龍龍與忠狗 劇場版」的美術設定。

    製作團隊完整名單
    腳本:中西隆三 / 加瀬高之 / 伊東恒久 / 雪室俊一 / 佐藤道雄 / 安藤豊弘 / 高山由紀子 / 松島 昭 / 吉田義昭
    音樂:渡辺岳夫
    場面設定:坂井俊一
    角色設計:森 康二
    分鏡繪製:奥田誠治 / 富野喜幸 / 黒田昌郎 / 山崎修二 / 斧谷 稔
    作画監督:岡田敏靖 / 羽根章悦
    美術監督:伊藤主計
    攝影監督:黒木敬七
    錄音監督:佐藤敏夫 / 浦上靖夫
    製作人:中島順三 / 松土隆二
    導演:黒田昌郎

    《角色簡介》

    龍龍
    十歲,從小失去雙親,和爺爺兩人相依為命;平日和爺爺以送牛奶維生,是一位心地善良、聰明伶俐的好孩子。畫畫是龍龍最大的興趣與專長,他希望將來能夠成為像魯賓斯一樣偉大的畫家。為了賺錢給爺爺治病,報名參加了「紀念魯賓斯小畫家」繪畫比賽,但卻因評審不公而無緣得獎。

    阿忠
    在被龍龍飼養之前,是五金行老闆的狗。五金行的老闆對牠很殘忍,不但長期叫牠從事不堪負荷的沉重工作,還不時對牠施以酷刑。後來牠不堪折磨而病重,結果被壞心主人遺棄,幸好得到龍龍和爺爺適時伸出援手才存活下來。自從來到龍龍家之後,牠和龍龍之間產生了一種兄弟之情,相互扶持地過著貧窮卻幸福的日子。

    故事中的阿忠是法蘭德斯畜牧犬(Bouvier Des Flandres),雖然外表粗獷,但性情溫和,能與人類和平相處,故除了用來畜牧外,也很適合訓練為伴侶犬。其忠誠度十分高,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曾擔任傳訊及尋找傷兵的工作。

    小蓮
    大富翁羅傑斯先生的獨身女,活潑、可愛又善良,是龍龍的好朋友。她的父親因為看不起貧窮的龍龍,而禁止她與龍龍做朋友;但她十分喜歡龍龍正直高尚的人格,也很欣賞龍龍繪畫的才華,因此她不理會父親的反對,仍偷偷和龍龍交往。

    爺爺
    獨力扶養失去雙親的孫子龍龍,最大的心願是希望龍龍可以得到幸福。雖然非常地貧窮,但卻是個誠實正直的好人。為了成全龍龍的善良之心,他拼命地工作湊錢,只為了從五金行老闆的手中將阿忠買下來,但也因此使得年邁衰弱的身體雪上加霜而遽然病逝。

    羅傑斯先生
    小蓮的父親。他家有風車,是鎮上最有錢的大富翁。他無法忍受自己的寶貝女兒小蓮和窮小子龍龍來往。因為誤以為龍龍放火燒風車,而要求鎮民們不要再跟龍龍的爺爺訂購牛奶,害得龍龍與爺爺的生活陷入困境。

    葉麗娜
    小蓮的母親,也就是羅傑斯夫人。她把龍龍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地關心與疼愛。

    尼奧和波波
    尼奧和波波是兄弟,尼奧是哥哥,波波是弟弟。他們兄弟倆都是龍龍的好朋友。有一次波波不小心摔進溪裡,龍龍奮不顧身將他救起,所以波波對龍龍有一份難以言喻的感謝和敬意。

    《好萊塢版的佛蘭德斯靈犬》

    1999年,好萊塢再度將「A Dog of Flanders」搬上大銀幕(1914年、1935年、1960年好萊塢都曾推出過改編自「A Dog of Flanders」小說的同名電影),這部電影由比利時與美國合資拍攝,由凱文布羅迪(Kevin Brodie,老演員Steve Brodie與Lois Andrews之子)擔任該片的編劇與導演,並分別由傑西詹姆斯(Jesse James,曾演出電影「蝴蝶效應 The Butterfly Effect」演出13歲的湯米一角)與傑洛米詹姆斯基斯納(Jeremy James Kissner,曾演出電影「人工智慧 A.I.」的小配角)飾演主角龍龍的幼童與少年時期。不過這部電影並沒有在台灣的戲院上映。

    這部電影在劇情架構及整體風格上,都做了新的嘗試。片中那隻全身長毛的可愛靈犬,時時伴隨在小主人的左右,其模樣非常討喜;而小男孩立志習畫的奮鬥過程,對於青少年相當具有啟發性,主角之間對白也十分發人深省。此片著眼於人性的深度探討,藉由幾個孩子成長的心路歷程,見證了生命的酸甜苦辣,全片知性與感性並重,挺適合閤家觀賞的。

    《認識龍龍最欣賞的畫家~魯賓斯》

    藝術史眾多的畫家中,魯賓斯應該算是最幸運的一位,他不但擁有過人的才華與天份,更重要的是,他具有圓滑的交際手腕和隨和近人的個性,使得他結交許多貴族名士,享盡世間美好的一切。

    魯賓斯的全名為彼得‧保羅‧魯賓斯(Peter Paul Rubens),是著名的法蘭德斯派畫家。魯賓斯於1577年6月28日生於德國的錫根,於1640年5月30日卒於比利時的安特衛普。魯賓斯早年在一位伯爵夫人家裏作侍童,精通德文、拉丁文、荷蘭文等語言;之後跟從幾位畫家學畫,1598年成為畫師,擅長繪製宗教、神話、歷史、風俗、肖像以及風景畫。

    1600年,魯賓斯來到義大利的威尼斯,他以極虔誠的態度研究學習提香的色彩藝術和丁托列多具有生動韻律的構圖及明暗法。後來,他相繼訪問羅馬、佛羅倫斯和熱那亞等地,精心研究臨摹古代藝術精品和文藝復興盛期大師們的畫跡。同時,卡拉瓦喬的現實主義繪畫中強而有力的藝術效果亦吸引了他,而最令他感興趣的是正在興起的義大利巴洛克藝術。

    在義大利期間,魯賓斯受到曼圖亞大公的禮遇而成為奧奇契的宮廷畫家,還曾以外交使節身分出訪西班牙,獲得研究馬德里宮廷藏畫的機會;在這期間的作品,包括《賴爾馬公爵騎馬像》、《聖海倫娜》、《豎起十字架》、《基督戴荊冠》…等,其畫風受到文藝復興藝術的影響,表現出威尼斯畫派的特點。

    1608年,魯賓斯的母親去世,他只好放棄在羅馬所建立的藝術事業,而趕回家處理喪事,在這段期間,他看見家鄉日漸繁華的景象,又加上與當地學者的女兒結婚,於是決定留下,並成為宮廷的畫師。他所作一批以宗教和神話為題材的油畫,例如《復活》、《愛的樂園》、《搶劫留基伯的女兒》、《末日審判》…等,筆法灑脫自如,整體感強,表明其藝術創作已進入鼎盛階段。

    這個時期的魯賓斯深受米開蘭基羅的影響,著重於人類強烈情感表達,他將文藝復興藝術的高超技巧,以及人文主義思想和法蘭德斯古老的民族美術傳統結合起來,形成了一種熱情洋溢地讚美人生歡樂的氣勢宏偉、色彩豐富、運動感明顯的獨特風格,成為巴洛克藝術的代表人物。

    1630~1640年,魯賓斯已進入老年,因罹患風濕病而使得手指變成畸形,但仍堅持作畫。這期間他創作了一批出色的風景畫和人物肖像,用色及用筆更加奔放自如,雖然畫作的大部分要由助手和學生來協助完成,但從他親手繪製的那些油畫草圖,仍可看出他的繪畫技巧到了後期又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魯賓斯的繪畫對法蘭德斯以及整個西方繪畫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17世紀後期,巴黎的法國皇家藝術學院就出現了一批「魯賓斯主義者」。18到19世紀,法國畫家瓦托、德拉克洛瓦、雷諾亞以及英國畫家雷諾茲、康斯特布林…等人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受到了魯賓斯的影響。

    《龍龍與忠狗》

    曲:黃瑩 詞:陳麒文

    有一個堅強好兒童 他的名字叫龍龍
    有一條聰明的小狗 牠的名字叫阿忠
    龍龍和阿忠 做一對好朋友
    龍龍疼愛阿忠 阿忠信任龍龍
    為了追求理想 同心協力向前衝
    立定決心 有始有終
    最後一定會成功

  • 西野入流佳身長 在 黑麵之路‧不由分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2-08 07: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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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上已經有很詳盡的測試與開箱照,這裡只簡單講幾個一周(a9)與一天(a7r3)的後記,後記擺在前面是因為這篇大部份我都在講古,所以重點放前面比較不會浪費想了解新機資訊朋友的時間,但說真的手上使用的時間還太短,這禮拜婚禮實戰以前都只是紙上談兵,等婚禮後的心得比較實在(但如果已經有買轉接環或準備要買轉接環的朋友,可以看一下第七點,我覺得蠻重要的)

    1.說到對焦,在我曾經用過的所有相機,綜合各種環境我認為Nikon D5的對焦沒有對手,但連續用了兩台速度型的DSLR旗艦機以後,我覺得以我拍的習慣和類型來說,D5對焦性能在快準狠的強度之於我過剩了,A9/A7R3的對焦強在無反系統特性帶來的價值,例如a9對焦點達到93%畫面的涵蓋率(A7R3達到68%),尤其眼控對焦可以粘在拍攝對像上面(都是破渡張道慈害的><),這個已經進入實用性的功能,也是我從dslr轉換Sony無反系統的原因之一。

    2:A9/A7R3單機的手感,我覺得還是A9比較就手(但跟d5比還是d5好拿太多),昨天剛拿到電池把手與a7r3,還沒有比兩台裝手把的分別,但我想如果裝手把後手感應該會很接近,因為送客合照的人數在四個人以內,我大多會用直拍的構圖,有手把對手腕的保護還是比較好,雖然增加一些重量但依然比傳統dslr輕許多。

    特別要注意機身上的電池艙蓋,試a7r3時我不知怎麼的拿了起來,結果裝在把手後不會拆,研究了快半小時才看懂原來要先扳電池艙蓋上的黑色扣榫,兩邊的金屬卡榫就會收進去,是很厲害的設計,但沒看說明書還真不知道怎麼拆裝。

    3:A9/A7R3的接環非常的緊,個人覺得鏡頭相對於nikon難裝很多,卡的位置和方向都不同,尤其搭配Metabones轉接環,轉接環的安裝點設計的很不明顯,拆裝時我都很拍把機身上的金屬卡口一起拆下來。(最後會詳細說明轉接環)

    4:這次購入和a7r3同步發表的新鏡 sony fe 24-105mm f4 oss,之前原本是想入手24-70mm F4 ZA,但新鏡就規格看來頗為厲害,而且我想改變過去長久以來用24-70 f2.8的習慣,就改成入手這這顆,目前在a7r3和a9上交叉使用覺得這顆鏡頭在兩台機身上合焦速度都很接近,但其實我這樣講沒什麼意義,因為只有早上半天試一下而已,暗部使用af-s因為兩台都會先投射對焦輔助燈,所以即使很暗並且對比度極低的物件還是對得到(在陰暗處的黑色尼龍袋)。

    這個還是想說一下nikon d5對焦厲害的地方,去年買d5時我自已在家測過同一個場景,d5完全不需要對焦輔助燈就瞬間嗶嗶兩聲對給你(從d4開始我已經五年沒看過這個東西了 xd),如果用-4ev的中央點大概再更快0.05秒吧,雖然a9/a7r3投射對焦輔助燈也幾乎是同步會對到,但這就是一個超強跟強的分水嶺,尤其af-c模式下a9/a7r3對焦輔助燈不作用,這樣跟d5的差距就會很明顯,所以拍攝習慣上要做調整,以前我拍婚禮習慣只用af-c,現在適時要切換到af-s,要記得你現在不再是只靠自已一個人了,你有對焦輔助燈了(好奇怪的比喻)

    這顆鏡頭本身有光學防手震,初入sony系統我不太清楚跟機身防手震一起用有什麼差別,只覺得防手震真的很好用,重量也剛好,鏡身長度適中很好握,如果拿把魯斑尺量一下長度說不定是大吉這樣,我沒有24-70za沒辦法比較,但目前感覺我認為從速度到畫質都不會輸給我常用的24-70mm g鏡(是說兩顆也差了十幾年的設計),加上有多了70~105這段與防手震,在婚禮上我想用途會更豐富。

    5:機身防手震也是我轉向無反系統的一個原因,雖然dslr很多鏡頭現在都有防手震沒錯,但我想用的定焦鏡大多沒有這項功能,例如我前陣子用的sigma 135mm f1.8,這是一顆非常厲害的鏡頭,但是它的重量超過一公斤,1130克的鏡頭在沒有防手震的情況下安全快門要求更高,以我的手抖程度大概要1/320才能避免微震的情況,但在a9/a7r3上轉接canon 135mm f2L重量只有750克,加上機身的防手震,同樣是135mm的安全快門1/160就沒有問題,而這個快門速度在凝結一般人物非移動的狀態也已經足夠,更不用說重量對手造成的負擔,我自從買入sigma 135mm f1.8以後我很喜歡,但因為鏡身短又重,每次換這顆鏡頭都是。

    6:sony a7r3 / a9 機身主要明確的分別是在單轉盤和左右雙轉盤,在用了a9一個禮拜與a7r3一天之下,我覺得a9的雙轉盤的設計儘次於選單一樣天才,我很想叫設計師自已去轉幾次左肩轉盤看看,看他是覺得手好用還是手指會打結,防止誤觸的機制要有沒錯,但這麼難按結果只是更讓人抓狂,下翻螢幕兩個都差不多吧,a7r3有個把lcd當觸控板改變對焦點,這個功能我還沒時間去試。

    7:在購入機身前先在網路上訂了sigma mc-11轉接環,選擇它的原因是sigma做NC兩廠af接環的經驗豐富,軟體會持續升級不怕變孤兒,更不用說恆佛總是訂一個有誠意的售價,sigma 35mm f1.4是我的主力鏡之一當然就選自家品牌,而且網路上看去年和高價的Metabones 4比較還互有領先。

    昨天早上才從網購入手mc-11,下午打開包裝接上機身帶去和一同買a7r3的的婚攝友人會合,嗯…大家都覺得為什麼我的a9對焦速度比同行朋友的a7r3慢?我說轉接的鏡頭不同嘛,他是用標準變標鏡當然比大光圈合焦來得快,買完機身大家出來喝咖啡,買metabones 5的朋友借我轉接同一組機身鏡頭,但轉接環從mc-11換成Metabones 5,結果我不禁想罵髒話,在metabones上合焦速度明顯變快,而且AF-C模式下邊緣對焦點可以合焦了!!!

    sigma 35mm f1.4使用MC-11轉接在a9/a7r3,af-c模式只有在中央區塊能合焦(全對焦範圍約1/3),邊緣就會開始反覆拉風箱,多對幾次也不會合焦,只是拉風箱可以拉出一條藍色多惱河,這點我之前做轉接環功課也有看到人提過,原以為轉接鏡都是如此不能太要求,至少af-s可以用就好,但想不到最近新的metabones即使用af-c在邊緣都能正常合焦的,於是立刻回原購買的網路店家,原本想換貨但他們沒有進metabones就只能改辦理退貨(後來我還是主動提出將物流費和手續費補回給店家,順道再跟他買了三張記憶卡,大家交易愉快離開)

    btw,但我只有開箱測試一顆鏡頭,mc-11也沒有做過韌體升級,短時間測合焦速度比較主觀(但現場四個人都有相同感覺),所以也有可能現在更新的韌有改進了? 這點很歡迎手上有mc-11和sigma 35mm 鏡頭的朋友提供實際心得。

    簡單幾個心得如上,昨天買A7R3點貨時我跟店家開玩笑,我說:

    「換系統與換人工關節之間,我選擇了換系統。」

    當然不是真的那麼嚴重,但是拿了幾天a9(幾乎等同a7r3的重量),上手把加閃燈與現在的24-105新鏡,整體重量與d5+24-70mm g+sb5000,相差大約400~500公克,大家可能覺得沒什麼,但一天下來舉起放數百到上千次之後,差不多到送客階段對身體的負荷絕對是有影響,不過當然這是以我一個過了四十還在賣命賣肝的角度來看。

    但需不需要換a7r3/a9,我並不能給任何建議,畢竟每個人的 體力/拍攝習慣/後製方式/器材包袱…都不一樣,在婚禮現場已經實戰的工作者評價也不同,尤其這次a7r3是a7系列首次在對焦與效能達到婚禮攝影門檻的畫質機,a7r3的像素即使12bit都超過40mb以上,這對後製作業的時間與電腦都是很大的考驗,需要使用一段時間以後的感想才負責任,目前只能說這兩台的確實是SONY“畫素即正義,速度即王道“的代表作。

    -------以下講古時間------------

    從2004年拿第一台DSLR d70到現在拿了Nikon 13年,換另一個角度說是拿了DSLR13年,並不長但也不算太短的時間,斗膽托大的說一句,感覺DSLR的發展瓶頸一直在那裡,不要說底片時代,從數位的d70到d5,很多東西沒有太大的改變,這個瓶頸之於我自已也是相同的,我很熟悉現在的拍攝模式,尤其在婚禮中非常安全,看到蛙大(婚攝大青蛙)最新分享a7r3提到他對nikon的機身熟悉,這點我也有同感,因為我也是閉上眼晴,

    昨天去拿Sony A7R3前先去買了Canon 135mm F2L,有一種送尼回佳的感覺,因為其實這是我攝影生涯裡第二顆Canon接環鏡頭,我的第一個單眼系統裝備其實並不是Nikon,而是Canon。

    2004年Canon 350D剛出沒多久,當時很愛拍人像(對,我也參加過Dcview的model團拍,3次)“Canon適合拍人“這句話在當年比現在更有公信力,所以先在二手拍賣買了一支Tamron A09(我還記得是9000元),結果買完鏡頭後看到Nikon D70,聽說nikon d70對焦比canon 350d厲害,而且更吸引我的是全黑機身,這點想想很有趣,因為10多年前銀色機身看起來業餘是一般版,黑機看起來專業賣比較貴,但現在是銀機比較有文青感(笑)反而比較搶手,結果反而入了N家的門。

    在決定做系統轉換時,因為職業工作一定要有第二台備機,所以考慮了幾種不同的組合方案,A9+A7R3 / A7R3+A7R2 / A7R3x2 / /A9+A7R2......跟幾位有使用sony系統的攝影師朋友訊息聊到,他們都有相同看法,就是A7R2畫質極好,但在婚禮攝影這種整體操作上對焦與存檔延遲可能會影響拍攝節奏,雖然第二機我是定位在備機,但若真的需要這樣也是不行,尤其最後我才知道原來A7R2還是單卡槽,那就更不能考慮了,最後心一橫就A9+A7R3吧

    所以上禮拜五其實我已經先買了Sony A9,光是一開始選單設定的羅輯就讓我頭昏,不知道是哪個天才設計的選單(如同婚攝英聖說的,初入sony選單會讓你迷路),想到家裡的rx100 m4的選單我到現在也只看懂一半,原本以為消費級的小相機如此很正常,但設定為職業機的選單也是同一套思維只是變的更複雜,正所謂沒有最難懂只有更難懂,跟本就是rx1000 m4選單的動力旗艦版,所以新機剛到手雖然很興奮,但心裡其實也非常忐忑,想到《一代宗師》裡的老姜對著決意奉道的宮二說:

    「姑娘,把那麼好的親事給退了,值得嗎?你可要想清楚啊,奉了道....那可是回不了頭的」。

    是啊,如果離開了Nikon,換系統奉了Sony的道,看看每支FE原生鏡頭的價格……呃…雖然Nikon新鏡也很貴,但還有上一代鏡頭可以搭配選擇,比如Nikon平均二手價在七、八千的85mm f1.8d(市面應該沒有新鏡)和全新不到一萬五的85mm F1.8G,轉到sony沒有什麼二手與上一代舊鏡可以選,原生鏡頭對應的是18980的FE 85mm F1.8和39880的Carl Zeiss Batis 1.8/85。

    但如果你想換系統,全世界都會聯合起來幫你換,甚至王家衛都會過來補一腳(王家衛:閃開,讓專業的來!!),於是又想到宮二說:

    「寧可一思進,莫在一思停。」

    (其實對白都是徐皓峰寫的,他自已當導演的另幾部片我也很喜歡,《師父》大家應該都看過就不用多說,如果家裡有mod199電影,推薦《倭寇的蹤跡》和《箭士柳白猿》這兩部,對白都很有意思,也可以看出導演的風格還真是從一而終。

    於是系統轉換的這一個禮拜不到,就先噴掉三十幾萬(這已經是合乎我正常工作需求最節省的買法,如果是買齊GM大三元順便帶幾顆Batis大光圈定焦甚至Milvus鏡,請自行再加一倍以上),想到mod電影199最近上映我一直想看的《生存者》(THE BAD BATCH),雖說是部接近Cult Film的怪片(但太過精緻),但裡面的音樂和攝影都很不錯,片中基努李維對女主角說一句話:

    「來到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妳就付出一隻手和一條腿」

    我是沒資格講“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這種話是留給隨手拍生活會拿Phase One的人,不過婚攝就像被老鷹反覆啄肝的普羅米修斯,每天熬夜工作完都會再長出新鮮的肝繼續賣(科普小常識,有些婚攝甚至會邊喝酒邊工作,這就是「酒肝倘?某」這首歌的由來(亂講)),所以捏著肝東湊西湊就還是換了。

    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我覺得是長久以來對Nikon機身的經驗和使用習慣的累積,除了截然不同的手感之外,最直接的是從DSLR的五稜鏡與無反的二極發光體看見的感覺完全是兩回事,好像噴乾冰的野台布袋戲與AE粒子特效的東離劍遊記,當然這裡並不是說乾冰比較遜或AE特效很假,而是從眼晴到大腦轉換的那種現場感截然不同,EVF/LCD非常明亮清楚,那個看出去的感覺大概是賽璐璐片畫的卡通與最新CG動畫的分別,不能說哪種一定是好,那是完全不同的體驗。

    在入手Sony A9隔幾天,莎莎幫小莎買了把美勞安全剪刀,吃飯時原本以為小莎低著頭在剪紙,哪知一叫她吃飯轉過頭,我和莎莎馬上大笑出來,她也回一個得意的燦笑,原來她居然一刀把前額的頭髮剪了一大把下來,頓時換了畫風變成斜瀏海的妹妹頭

    大人剪頭髮都是小心的一點一點修剪,深怕一個不小心把頭剪壞了,只有小孩才會這樣一把就剪下來,但想想這也是為什麼小莎的畫特別有創作力和想像力(好吧,其實每個爸爸都覺得自已的小孩最有創造力),小莎看到我的A9說:「拔拔,我不記得我們家有這台小相機,我們家的相機應該是大的,你是用魔法把它變小的嗎?」

    小孩不怕歸零這件事,那是他們學習的方式
    大人才會怕歸零

    我全職婚禮的第一場是2009年5月16日在中壢的南方莊園,用的是Nikon D300(一個月後的第二場買了D700),但如果回到我拍攝第一場完整的婚禮記錄(迎娶+宴客)是2007年10月14日,用的是Nikon D200。

    10年了,也該是讓自已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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