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補習班講義影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補習班講義影印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補習班講義影印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xnilwind (烏龍綠)看板LAW標題[問題] 影印自己的書籍備份時間Sat Oct 16 ...

補習班講義影印 在 阿敏的韓文札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0 19:20:06

《初級韓語會話線上課》即將開課囉~ #韓語線上課程 #韓語初級會話 #實用韓語會話 大家好~讓大家久等的線上直播課程開放報名囉! 想要學韓文,但是又沒有時間去補習班上課嗎? 自學韓文一陣子了但是要跟韓國人聊天時又說不出來嗎? 我專門為了大家設計了超實用韓語生活會話的線上直播課程,這門課適合所有的韓...



小弟的女朋友最近因故要往返家裡與學校

而剛好現在也正在準備研究所考試

因為每次都要帶很多書往返很麻煩

所以把補習班的上課講義(市面上也有出版)拿去影印店影印一份要放在家裡

拿去影印店之後 過兩天要拿回來的時候店家卻告知

有執法人員拿搜索票去影印店把一些影印好的書籍都扣走了

當然也包括我女朋友的書 = =

現在聽店家說好像在等開庭的樣子(只說在等開庭 其他的情況店家都說不清楚)

想請問這樣會有事情嗎??? 會有什麼樣的法律問題嗎???

因為研究所考試也快到了 上課的筆記都抄在講義裡

沒有筆記實在很困擾

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有可能可以先把書拿回來嗎??

麻煩大家幫我解惑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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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4.253.74
depravity:這不叫備份吧 10/16 22:19
xnilwind:因為一方面也怕在往返途中遺失 我女朋友常掉東西@@ 10/16 22:26
xnilwind:都會把包包忘在火車上忘記拿.... 10/16 22:27
depravity:那就請這樣說給檢察官和法官聽吧 10/16 22:56
alawyer:我個人認為,檢察官法官應該很難接受這種說法。 10/17 00:21
priorart:只影印一份+尚未散佈給他人 可能對你比較有力 10/17 01:42
eric77:說服版友不重要 說服檢察官比較重要 10/17 08:18
印書只是讓我女朋友比較方便而已,不用帶著書奔波
如果可以取得老師(也就是書的作者)的諒解 事情可以解決嗎??
※ 編輯: xnilwind 來自: 163.24.253.74 (10/17 08:50)
eric77:我不太熟著作權法 但查了一下 請你參考: 10/17 13:42
eric77:被檢方搜尋 是刑事責任問題 比較可能涉及的罪是著作權法91 10/17 13:42
eric77:但 91條第4項有明文 合理使用、謹供個人參考 可以免責 10/17 13:43
eric77:合理使用 一般來說是印部分內容 所以整本印難主張合理使用 10/17 13:45
eric77:至於謹供個人參考 這部分理論上可能有爭議 但既然條文有 10/17 13:46
eric77:但依你的情形 不妨可以主張看看是謹供個人參考吧~ 10/17 13:47
謝謝熱心的板友!!
xnilwind:謝謝大家的意見!! 10/17 13:48
※ 編輯: xnilwind 來自: 163.24.253.74 (10/17 13:52)
eric77:而由於本罪是非告訴乃論罪 也就是一般說的"公訴罪" 10/17 13:56
eric77:所以取得權利人的同意無法解除檢察官起訴的可能性 10/17 13:57
eric77:但有事後的同意 再呈報給檢察官 檢察官應該也會列入斟酌 10/17 13:58
xnilwind:請問樓上公訴罪是真的嗎?? 我剛收到學校老師的回信 10/17 14:02
xnilwind:老師說是告訴乃論 所以是?? 10/17 14:03
eric77:是告訴乃論 不好意思 10/17 14:03
xnilwind:嗯嗯 謝謝樓上!! 那所以可以取得老師諒解(自行備份) 10/17 14:05
eric77:可請告訴人 撤回告訴 10/17 14:05
xnilwind:應該就不會有事情的意思嗎?? 10/17 14:05
eric77:撤回告訴 檢察官就無法起訴了 10/17 14:07
eric77:若著作權人再有同意 更不會有民事求償的問題 10/17 14:08
E大真的很熱心!! 謝謝你!!
我自行猜想,去告發而使警察來搜索的應該不是補習班的老師
因為被扣的講義 聽我女朋友說 對沒有聽過課的人是沒用處的
所以應該沒有人會印 除了我女朋友的情況外
請問這樣的話 在被扣的書不是告發者的著作的情況下
檢察官會另外追究嗎??
再麻煩版友解惑 謝謝!!!
※ 編輯: xnilwind 來自: 163.24.253.74 (10/17 14:13)
eric77:其實我所想像的狀況 也不會是寫書的老師去告的 10/17 14:19
eric77:一般而言 似乎是補習班去告的機會比較大 10/17 14:19
eric77:如果老師已經把著作財產權讓與給補習班 那補習班才是權利人 10/17 14:22
eric77:這點涉及老師v補習班間的內部關係 是否移轉或共有 不得而知 10/17 14:22
eric77:假設補習班是著作財產權人 那必須請補習班撤回告訴 10/17 14:24
eric77:這部分的代價可能比較大...我想 你們先別急 10/17 14:26
eric77:等通知時 一併如實說明即可 10/17 14:27
xnilwind:那請問這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呢?? 因為明年二月就要考了 10/17 14:29
eric77:檢方偵查、法院審判的時間 不容易掌握 10/17 14:36
eric77:想先拿回講義 是聲請扣押物發還的問題 參考刑事訴訟法§142 10/17 14:36
eric77:無留存必要者 應發還扣押物 但我想辦案速度應該沒有那麼快 10/17 14:38
eric77:但也許值得一試 至少有試才有機會 10/17 14:40
xnilwind:謝謝E大!! 看來只能等了.... 10/17 14:40
eric77:聲請書狀的方式 可洽地檢署的訴訟輔導科 有格式可參考 10/17 14:41
depravity:也可能是 別人告的是影印店然後警方一網打盡 10/17 15:36
depravity:沒仔細分到底哪幾本是告訴人的 XD 10/17 15:36
xnilwind:如果是樓上說得這種情況,那我應該?? 10/17 15:38
depravity:沒事 10/17 16:43
eric77:告訴主觀不可分 10/17 20:24
depravity:警察把影印店影印的書都帶走.. 10/17 20:57
depravity:又不表示這些書的著作權人都有(會)提告 10/17 20:58
xnilwind:樓上兩位的意思 我們那本書的作者沒提告 我女朋友就沒事? 10/17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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