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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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林鄭月娥頭像貼中環天橋地面 防暴警徒手清理】
有網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活動,下午約一時在環球大廈對開行人天橋聚集,參加者戴上口罩、有人舉標語並叫口號。有人在天橋貼上國家主席習近平、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多名官...
1月10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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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林鄭月娥頭像貼中環天橋地面 防暴警徒手清理】
有網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活動,下午約一時在環球大廈對開行人天橋聚集,參加者戴上口罩、有人舉標語並叫口號。有人在天橋貼上國家主席習近平、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多名官員的頭像紙張。一批防暴警察其後到場,分別徒手及利用鉗、鏟等工具清理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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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廉署資料罪成吳文遠獲准保釋至下月底 期間可離港】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披露廉署資料罪成的案件,獲終審法院批出保釋令至下月28日,他獲准以現金3萬元保釋,期間獲准離港不多於兩星期。吳文遠2016年在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前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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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暴動案保釋期間涉嫌再犯事 中三生涉縱火罪還押候審】
一名中三學生涉嫌本月8日凌晨在元朗朗晴居對開向馬路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縱火罪,涉案學生押解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由於他涉及另一宗暴動案件,涉嫌保釋期間再度犯事,裁判官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4月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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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長沙灣拘捕兩名行人天橋上塗鴉的學生】
警方在社交網站表示,昨晚在長沙灣深旺道及興華西街,兩名18歲學生在行人天橋上塗鴉,兩人涉及刑毀和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被捕。警方又說,兩男子因為涉嫌在元朗藏有汽油彈,昨日在法庭分別被判囚12個月及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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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反修例活動傷者組織「國難忠醫」創辦人於廣州失聯】
修例風波中協助示威活動受傷人士的組織「國難忠醫」創辦人「細牛醫」表示,另一名創辦人於廣州失去聯絡,懷疑國安行政拘留該名創辦人。「細牛醫」聯同公民黨議員楊岳橋及失蹤者母親見記者。「細牛醫」表示,失蹤者正於廣州中醫藥大學實習,前日凌晨雙方通話時,當時對方身處大學宿舍,對方突然表示要開門,其後失去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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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光:截至去年底31名公務員涉非法公眾活動被停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過去半年社會出現大規模違法活動,截至去年12月31日,有41名公務員因為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其中31人已被停職,但他沒有透露被捕或停職的公務員是否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和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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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光稱公務員須政治中立 社會秩序受衝擊時團結一致】
反修例風波持續半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違法的公務員只佔整體公務員極少數,其他人員仍盡忠職守,希望社會不要因而抺殺整體公務員的努力。羅智光又說,政府對相關人士的違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公務員作為政府的骨幹,應在社會秩序受衝擊的時刻保持團結一致,支持政府的政策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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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啟明稱增產假草案交事務委員會處理屬迫於無奈做法】
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及政府先後提出,將涉及增加4周產假的《2019年僱傭條例修訂草案》繞過內務委員會處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動議,草案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啟明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事前並沒有收到政府通知,但樂觀其成,因為若7月前未能通過,需要在下屆立法會重新審議,有機會要延遲到2023年才能落實,強調是一個迫於無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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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約見新任區議員 侯志強稱民主派杯葛無所謂】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北角社區會堂,約見新上任的區議員,民主派議員不滿特首林鄭月娥只與落選區議員見面,表明不會參與張建宗的會面。對於有民主派區議員杯葛會面,北區區議員侯志強會前表示,沒有所謂,大家只是各自表述,呼籲不同政見的人士,彼此之間多溝通,一起合作,為民生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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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芸質疑阻警隊加薪理由 莫乃光指反映區選結果】
立法會財委會下午繼續處理公務員加薪的撥款申請,先討論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程序問題。民建聯議員蔣麗芸說,曾研究能否令部分「壞」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不獲加薪,但翻查資料後證實不可行,因為是關乎通脹的年度薪酬調整,質疑為何民主派議員只以「不喜歡」為由,阻止警隊加薪。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不認同是「拉布」,認為區選結果民主派是大多數,他們要爭取分拆警隊加薪,以及傳召警務處處長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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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否決傳召警務處處長出席會議】
立法會財委會否決傳召警務處處長出席會議後,回復審議公務員加薪的撥款申請。熱血公民鄭松泰反對議案,認為考慮過去半年社會亂局及本港經濟情況,要求公務員今年凍薪,問責團隊官員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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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傑與香港及內地家屬斷絕關係 盼家人不被騷擾】
曾被內地行政拘留15天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僱員鄭文傑,在個人社交帳戶發表聲明,宣布與香港及內地家屬斷絕一切關係。他說,自己的言行與他家屬完全無關係,衷心希望他們可以不被騷擾,過平靜的生活。他又向家屬致歉,表示願來生再續前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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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醫學院指本港動盪下疑似抑鬱症患病率與恐襲區相似】
香港大學醫學院一項研究發現,去年社會動盪期間,在約1700多名受訪的18歲或以上居民中,患有疑似抑鬱症的人數比例為11%,是2014年佔中運動前的5倍﹔另外,在去年9月至11月,亦有32%市民,出現創傷壓力症症狀,較2015年初即佔中運動完結後上升約6倍。研究人員認為,有關患病率與經歷大型災難、武裝衝突或恐怖襲擊的地區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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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喜促法庭應建議立法會全面撤銷違憲《緊急法》】
高等法院上訴庭繼續審理《禁蒙面法》的上訴。代表民主派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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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禁制令起警員底 僅判緩刑欠缺阻嚇力
2020-10-21 13:32
2019年10月份,高等法院就禁制警員被「起底」,而頒下「臨時禁制令」。
2020年6月17日,高院法官高浩文處理首宗違反該「臨時禁制令」的起底案件。當天,39歲的答辯人、女珠寶設計師陳藹柔於高院承認一項「民事藐視法庭罪」; 根據案情,陳藹柔在2019年11月5日透過臉書帳戶轉載警員及其家人資料,並加上「血債血償(警員名稱)及眾黑警」字句,該警員的友人其後於網上發現有關資料。答辯人於翌日被捕,警方於其住所搜查電腦。被「起底」的警員在案中的誓章表示,其與妻子在境外期間,因被「起底」而擔憂及不安,故無奈地延期返港 ; 警員夫婦返港後,更曾因被「起底」而入住了安全屋3個月。他倆更曾每天接獲不少於20個滋擾電話,弄至最後只得更換電話號碼。另一方面,在2020年初,警員曾被店舖售貨員認出,及因而慘遭辱罵!據悉,答辯人的法律代表在庭上曾指出,答辯人事發前曾到英國及日本,沒有留意禁制令一事 ; 至事發時,她因受到科大生周梓樂事件之影響,頓時轉載了有關警員資料,期間並沒有想及後果,其對事件深感到後悔,亦承諾不會重蹈覆轍。 答辯人最終被判監禁28天,但獲准緩刑1年。
陳藹柔一方面向法庭表示因其先後到訪英國及日本,故留意不到禁制令之頒布。另一方面,最自相矛盾的,竟是她卻可以知道周梓樂事件,並受其影響!唯一的合理推論,是她根本經常有從網上等途徑,不管身處何方,也密切留意所有與反政府暴動相關的消息,故其必然是清楚知悉禁制令的存在,但只是意圖狡辯,希望獲取法庭的輕判,其是否對違反禁制令有真正的悔意,也令人成疑!高浩文法官對她輕判一個緩刑,根本未能全面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2020年3月24日,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在其臉書中,違反高院之前頒布的禁制令,將一名被指射傷印尼女記者的警員之個人資料公然披露,故被控藐視法庭。2020年10月19日,鄭麗琼的案件在高院進行聆訊,也是由高院法官高浩文負責處理。聽取雙方陳詞後,高浩文判處鄭麗琼與陳藹柔相同的刑罰,即入獄28天,但獲准緩刑1年。在聆訊中,律政司一方的代表於陳詞期間,曾極力邀請高浩文法官,在判處鄭麗琼時考慮以月計的即時監禁處理該案。律政司一方直指鄭麗琼聲稱不知道禁制令的存在,直至被揭發其曾於2019年於WhatsApp討論禁制令後,才改口 ; 除此以外,鄭麗琼聲稱自己不加思索便把起底訊息轉發,並加上「以眼還眼」的字句,令訊息快速傳播,正因為她從政多年,並身居重要公職,有逾3,000人追蹤其臉書,故公眾對她理應具有更大期望。而這些都是重要的加刑因素,因此被告應被判即時監禁。至於鄭麗琼的代表資深大律師則強調,其在轉發有關訊息時,確實是忘記了法庭禁制令的存在,故在犯案心理而言,屬嚴重性最低的一種 ; 另一方面,在她進行轉發時,涉案警員的資料早已被公開,並非由她號召其他人「起底」,儘管鄭麗琼初時的而且確曾經表示過不道知有禁制令,並會提出抗辯,但她在2020年10月初諮詢過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後,已馬上決定承認責任,及在此基礎上請求法庭輕判守行為或罰款。
法官在判決鄭麗琼時就表示,被告稱轉發訊息時不知有禁制令的說法顯然站不住腳,但法庭會接納當時禁令未必在其腦海裏佔上主要位置。法官又引述律政司一方的陳詞,指被起底的警員事後收到超過100個滋擾電話,個人資料亦被塗鴉在街道上,甚至曾被人冒認其名義,去登記捐贈器官及叫外賣等。而他的太太更收到約300個滋擾來電,至今仍不敢獨自離開住所。法庭強調,法庭命令並不僅是行為指引,而是必須遵守。而一個人的影響力越大,其責任亦越大,做任何事之前要更清楚考慮後果。然而,儘管法庭接納律政司一方的陳詞,並裁定鄭麗琼一案的刑罰,應該以即時監禁作為起點,但法庭也同意鄭麗琼在本案前行為良好,多年來參與公共事務,其在本案已是上了寶貴一課,其亦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最後,高浩文法官決定將有關的28天的監禁刑期,暫緩執行1年。
在自從2019年6月份開始的反政府暴亂中,黑暴大肆破壞香港 ; 唯一守護這片土地的,只有香港警察。黃絲港獨份子為了打擊異己,及除去阻礙他們推動港獨的「眼中盯」—─ 警隊,對警員予以「起底」及不斷的騷擾,便成為了他們達到目的之手法。所有有份參與非法「起底」的黃絲港獨份子,公然挑戰高等法院頒布的臨時禁制令,不管他們在「起底」事件扮演着那一個角色,例如發起人、轉載人,或張貼有關宣傳品在公眾地方的人士等,任何人只要在警員「起底」行為中有份參與,便責無旁貸,必須承擔刑責。慘遭陳藹柔或鄭麗琼「起底」的警員及家人,在過程中受到的傷害之大,根本是無法估計,也難以彌補!高浩文法審理兩宗案件時,手法也是如出一轍,即最初不停強調案件的嚴重性,其後卻替案中的答辯人說盡好話,再將監禁予以暫緩執行,將答辯人輕輕放過。如此輕判,又如何能夠構成足夠的阻嚇力及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律政司理應就鄭麗琼的輕判作出上訴,其最初表示對「臨時禁制令」不知情,着實令人懷疑其是否對犯案有深切及真正的悔意,及認罪只是其面對「鐵證如山」的無奈決定 !
高浩文法官在處理鄭麗琼的案件期間,曾稱其在案發前行為良好,多年來參與公共事務。正如時任裁判官、現任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在7年前的金句「警察唔係免費服務社會㗎!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他們獲優厚薪酬!)」,同樣地,鄭麗琼也不應因多年任職區議員而獲得輕判。擁有一份可以同時服務社會兼支取優厚薪酬的工作,到底是否該獲得減刑及輕判的因素?多年以來,不同的法官有着不同的看法及處理手法,也因而在相關的案件中造成了判刑上的分歧。要杜絕如此的司法不公,「量刑委員會」的成立明顯地已是刻不容緩。
文: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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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海恩議員發言】司法人員加薪有助吸引人才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於1月23日召開會議,討論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和福利檢討。政府計劃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以下級別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金向上調整 4%,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以上級別的法官的薪金則向上調整 6%。
我要求政府解釋兩者薪金加幅的差距,裁判官人手短缺,現時建議薪酬機制未必能吸引法律人才加入司法工作行列。
行政署長蔡潔如表示,薪金調整是根據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和職位招聘困難作出的決定,認為加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