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告公然侮辱 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被告公然侮辱 PTT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被告公然侮辱 PTT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reambegins ( ′-`)看板PttLifeLaw標題[刑事] 臉書罵人 低能 沒種,...


事實經過:

我在臉書不公開社團,因與別人起爭執,標記對方名字,並回覆,

內容含有: "你們這種人就是低能,沒種"等字

https://i.imgur.com/c1tiQnO.png

問題:

1. 這樣會被起訴嗎? 是由檢察官或開庭的時候法官內心認定嗎?


2. 我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到公然侮辱是屬於告訴乃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00001&bp=44

為什麼有的新聞,說是公訴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4681

請問到底是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


3. 我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到,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00001&bp=44

在"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309條卻是: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https://reurl.cc/yM6RoE

爬文看到有推文說,他聽過的是: 刑2萬 民6000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06453509.A.EDB.html

300, 9000, 20000, ..., 請問到底是多少錢?


4. 上述的部分是刑事罰金,民事的罰金是不是分開另外算?


5. 處拘役或罰金的意思,是不是如果被判拘役了,可以用罰金代替? 或是一定只能被關?


6. 警察局做完筆錄後,警察說"等傳票",請問接下來是不是先送到"檢察官"?

由檢察官認定起訴,或不起訴?


7. 承上,或者接下來是等開庭?


8. 爬文有看到,在法院開庭之前兩小時,會先進入調解委員會,

如果原告與被告達成和解,是不是仍然會開庭,然後由法官判定和解而"不起訴"?


9. 承上,如果和解失敗,就要開庭,然後由法官判定起訴,或不起訴?


10. 如果不起訴的話是不是就沒有刑附民的結果? 如果起訴的話,原告還可以附加民事?


11. 承上,民事要另外找時間去別的法院開庭嗎?


因為不太清楚檢察官、法官、調解委員會...等等的流程步驟,所以有以上問題

雖然我有和解的意願,但怕對方不願意和解,或是獅子大開口要求10萬之類的...

所以如果刑事部分+民事部分金額不太多的話,是不是可以用錢解決而不用被關...

煩請大大回答,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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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risalsh: 元是銀元的意思 08/24 02:00
F9706026: 1.起訴看檢察官,判不判看法官。 08/24 02:03
F9706026: 2.告訴乃論 08/24 02:03
F9706026: 3.9000以下,300銀元,20000判20日拘役,一日1000。 08/24 02:07
F9706026: 4.刑民分開,民事不是罰金是損害賠償。 08/24 02:09
F9706026: 5.拘役就是能用錢解決,沒錢就關。 08/24 02:10
F9706026: 6.看檢方,很可能會傳雙方去問。 08/24 02:11
F9706026: 7.沒撤告就是等傳票 08/24 02:12
F9706026: 8.先開庭,轉調解是檢察官會問雙方有無意願。 08/24 02:13
F9706026: 達成和解會調解筆錄,寫刑事撤告單。 08/24 02:15
F9706026: 9.法官只判罰與不罰 08/24 02:16
F9706026: 10.不起訴獨立告民事繳裁判費 08/24 02:17
F9706026: 起訴可順帶刑附民 08/24 02:18
F9706026: 11.民事民事庭,刑民程序分開,法官也不同。 08/24 02:19
F9706026: 你有調解意願當然好,就提能負擔的金額,委員會 08/24 02:41
F9706026: 搓湯圓,提低再加價。沒成就讓判反正正常不會判很重。 08/24 02:44
非常感激大大的回答!! 跪拜Orz
※ 編輯: dreambegins (1.171.8.94 臺灣), 08/25/2022 00:25:47
flyerknight: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 08/25 07:07
flyerknight: 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 08/25 07:07
flyerknight: no=309 08/25 07:07
flyerknight: 金額部分修法修很久,竟然法條沒有 08/25 07:07
flyerknight: 更新…. 08/25 07:07
roy11111: 不是沒更新吧,是原po弄錯,找到以前的刑法 08/25 10:15
core168: 這種案件幹嘛和解,言論自由,別理他了 09/09 06:18
dreambegins: 判決出來了,不起訴! 10/1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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