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告偽造證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被告偽造證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被告偽造證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被告偽造證據產品中有8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電中火129億供煤系統工程弊案:廠商已經承認造假】 前篇發文涉案廠商弘展公司負責人,今天上午已赴台北地檢署「自首」,承認偽造水泥出廠單。 當然,從法律角度而言,就已經發覺之罪(因為,我在發文隔日的本周三,就以弘展負責人為被告,具狀檢附證據向檢察官告發),根本不符合自首之要件。不過,負責人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被告偽造證據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19 05:40:09

太魯閣號出軌事故的肇事者李義祥,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時,一開始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並成功後,法院始改裁定羈押禁見。 在一開始法院裁定交保時,很多民眾議論紛紛,認為法院如此輕易以50萬元交保,「1條人命只值1萬元」這樣的聲音不絕於耳。 然而這樣的說法是對的嗎?法院後來裁定羈押的因素又是...

被告偽造證據 在 犀利檢座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9-21 09:25:03

《刑事法筆記系列》 刑事被告閱卷權的前世今生——被告閱卷權大步走 ⭐ 本文難度:★★★★(4/5)法律研修生 (星級分類引進啦!讓你可以根據星級來尋找適合自己難度的文章!詳細分類請見文末。) - 📜 閱卷是什麼?很重要嗎? 法律規定,在訴訟或偵查中,在一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檢閱卷宗及證...

  • 被告偽造證據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6:25:03
    有 6,118 人按讚

    【台電中火129億供煤系統工程弊案:廠商已經承認造假】

    前篇發文涉案廠商弘展公司負責人,今天上午已赴台北地檢署「自首」,承認偽造水泥出廠單。

    當然,從法律角度而言,就已經發覺之罪(因為,我在發文隔日的本周三,就以弘展負責人為被告,具狀檢附證據向檢察官告發),根本不符合自首之要件。不過,負責人坦白認罪,還是比硬拗胡扯來得好。

    針對此案,台電必須解釋清楚:
    1. 當初為何以「查無不法」結案?
    2. 堆積如山的假單,浮報的水泥數量,到底有多少?
    3. 接下來,台電打算怎麼辦?如何確保台中發電廠的工程安全?

    ⛔️案件追蹤歷程:
    【台電中火129億供煤系統工程弊案】
    中火工程偽造單據、偷工減料,台電不知道嗎?
    https://reurl.cc/DZd986

  • 被告偽造證據 在 楊朝鈞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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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刑事「傳票」、「通知書」成為被告該怎麼辦❓

    收到地檢署傳票或警局通知書,而且自己還是被告身份,究竟該怎麼辦?

    成為被告並不代表你有罪了,只是國家需要透過一些調查程序,來確認你是否真的犯罪。

    不過仍然不能因此掉以輕心,畢竟檢警也不會沒事請你去聊天。你可能已涉有犯罪嫌疑,檢警需要你協助釐清案情真相。

    當然大家都怕這過程遭到冤枉,所以你需要做一些準備來應對調查。

    若單憑自認問心無愧,幫助可能不大。畢竟法律制度複雜艱深,一般人可能踩了法律紅線而不自知。如果你的說法只是「我不懂法律」,就想爭取免責,結果可能會讓你非常失望、錯愕。

    那究竟需要做哪些事前準備呢?

    1⃣️確認是因為什麼事成為被告

    首先你可以先看一下傳票上案由,上面會寫你所涉嫌的犯罪類型,例如「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妨害自由」、「侵占」、「詐欺」等等。

    接著回想看看你過往有遇到什麼事情,做過什麼事,跟誰發生什麼紛爭,可能與這個案由有關。

    藉此看能否初步掌握因爲什麼事情而成為被告。

    2⃣️回憶、釐清事情經過

    掌握上述爭議事件後,就可以進一步回想事情的完整經過,包括相關人有誰,事情發展的時間與順序,以及發生在什麼地方等等。

    除了釐清事實經過外,也要搜集、整理對你有利證據,來證明對你有利的事實。不然你空講一個故事,告你的人可能講了另一個南轅北轍的故事,甚至他還提出許多對你不利的證據,將來你要說服檢察官或法官就比較困難。

    3⃣️進行法律分析,擬定訴訟策略

    事實經過在法律上有什麼意義,是影響訴訟結果的一大關鍵,但對於一般人來說恐怕難以自行判斷,儘管是律師也常需要搜集判決見解,確認實務上法官見解與律師看法的差異。

    例如在公然侮辱的案件中,什麼話算是侮辱?什麼情況下算是「公然」?基於什麼原因下罵人不會構成犯罪?

    又例如偽造文書案件中,什麼樣的行為算「偽造」?「文書」的類型包括哪些?

    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你是無罪還是有罪,如果你不了解的話,恐怕在偵查過程就會像瞎子摸象,腦中不斷浮現各種疑惑:

    為什麼檢警要問這個❓
    我該回答還是保持沈默❓
    我回答的內容會被認為有罪嗎❓
    哪些事對我有利需要積極去主張❓
    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主張❓

    所以身為被告,不論是否清白、無辜,最好有律師協助。

    讓律師幫你進行法律分析,讓你知道哪些事實、證據是有利的,協助你搜集有利證據及判決見解,擬定訴訟攻防策略。避免在偵查過程像迷途羔羊,任人宰割。

    4⃣️調整心情,前往製作筆錄

    做完上述準備後,即可調整心情如期前往製作筆錄。不過訴訟時常存在許多變數,偵查過程仍須保持謹慎,視情況重新評估、調整訴訟策略。

    以上是針對一般、多數情況的準備方向,提供給大家參考,不幸成為被告時不至於手足無措。

  • 被告偽造證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7 05:46:00
    有 166 人按讚

    大家早安:
    本粉專收到警職讀者分享新聞:https://bit.ly/3DlMhvu (截圖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網 PNN )

    關於大安分局偵查隊「栽槍」疑雲,案件偵查中(報載涉嫌偽造文書、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嫌),事實不明我們先不討論。

    我們要討論的是公視這則新聞有一點內容應該要更正:
    三年前新北 #斬手騙票案 不只是「疑似」竄改通知書送達日期,也不是「涉嫌」而已。而是 #確有此事,該案已經於前年起訴並於去年經新北地院、高等法院認定判決 #全部有罪確定。

    該案為我們《扭曲的正義》(P.161以下討論該案背後績效制度的結構性弊端)作者在新北地檢任內承辦案件,起訴書送出後旋即也送出辭呈離職。
    依照《扭曲的正義》書中的說明、以及判決書事實欄「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偵查起訴」的記載,該案顯然係由檢方主動挖掘(而非如新北警之前新聞稿吹噓的「自清」),清查轄內所有分局「斬手專案」期間的拘票聲請案,過濾出六起證據明確案件並起訴之案件。
    該案承辦期間新北警進行各種「新聞操作」攻擊檢方,揚言「法律見解不同」、「力挺被告員警」。
    該案發展於作者離職後「急轉直下」,隔年初,新北地院判決被告6人全部有罪,其中4人不服上訴高院,於高院審理期間均改口認罪,經判決全部有罪但給予緩刑之寬典。一審判決有罪後,新北警馬上施展「#次元切割刀」,火速將6名被告員警送懲戒。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警方高層誓死捍衛績效、不見棺材不掉淚、見到棺材再切割的醜態,以及長期以來警界由上到下積非成是的結構問題——這不只是單一個案問題,而是我們集體公民要思考的:是誰促成了這種只講求數字和表面工夫的績效文化?

    關於騙票案經過,可以參考:
    -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161-178頁(第七章 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專案績效造出來的孩子—「騙票」),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 〈為績效而瘋狂:警界偵查實務的「騙票」秘密(上)〉:http://bit.ly/2P4YLjy
    - 〈為績效而瘋狂:警界偵查實務的「騙票」秘密(下)〉:http://bit.ly/38E8eG8
    - 中和警「踹頭」爭議:私刑或正義?讚聲下的法治國危機 EP08(下)|「騙票」是什麼?績效至上與英雄主義如何催化違法執法 ft. 吳忻穎 https://bit.ly/3ajvLvW
    - 〈先挺警察犯罪,再送基層懲戒?「斬手騙票案」中新北警局的切割刀〉:https://bit.ly/32a3g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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