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見過另一版本,最後一杯水是「女權主義者 這杯水想強姦我」🤡 每六個女人中就有一個受到過性暴力,反而性侵誣告機率和其他罪案相約,為2-8%🙂 每三個男人中有一個施加性暴力,我有理由相信,貼圖的人很大機會就是這三分一人,才這樣害怕被告☺️
歡迎截圖貼在「這杯水想強姦我」下面🧡
以下節錄自我寫過...
相信大家都見過另一版本,最後一杯水是「女權主義者 這杯水想強姦我」🤡 每六個女人中就有一個受到過性暴力,反而性侵誣告機率和其他罪案相約,為2-8%🙂 每三個男人中有一個施加性暴力,我有理由相信,貼圖的人很大機會就是這三分一人,才這樣害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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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自我寫過的文章:
誣告?誣你老味。
300IQ的網民經常對性侵案件,留言「誣告」「未審先判」。
根據統計,和任何其他案件一樣,誣告強姦機率只有2-8%。更重要的,是基於人道立場,不實強姦幾乎從不產生嚴重後果。
在英國警方收到自強姦報案中,216個誣告案件中,只有126單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只有39名受害人說出嫌棄犯名稱,只有6單令嫌棄犯被捕,只有2單被起訴,而最後,都是指控不成立。
由此可見,大部分男性如果被誣告強姦,也會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撤銷指控!
那麼,有什麼人會誣告他人呢?學術研究成果指出,通常誣告者都是青春期少女及他們的父母,堅持報警的亦往往是父母。身為家長應該正確學習性教育,及不應將女兒當成物品,覺得曾自願進行性行為的女兒價值受損。 #論性解放的重要性
另外一種會誣告的人,都毫無例外地,是擁有詐騙的犯罪紀錄的成年人。但同樣,最有可能是誣告者的群體,也是強姦犯最喜歡的目標,因為他們知道哪些受害者更難被信任。
#metoo 運動,正正是由於只有極少數人敢報案,更少於3% 強姦加害人會被拘捕,就是用作鼓勵受害者勇敢面對。
看到香港唯一一單 #metoo 案例,罪名不成立但法官讚揚事主無懼壓力挺身捍衛,可惜罪名不成立,被心懷不軌的人指責控方是誣告。「未審先判」是我最憎恨的成語,當任何事件受公眾關注,受指控者都無可避免地所謂名譽受損。同時,又有多少人是在裁判前就已經認定是誣告? 🐹
來做我的跟蹤狂吧!🧡 美圖後的我 @cuddle.mouse
我家的貓咪 @mussmuss.kitty
Translate on request @melibu7.edu.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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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起訴誣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黃偉升官 狗尾續貂」新聞稿
台灣史上第一椿總統告平民的刑事案件,在台北地檢署2021年愚人節前夕同時寄發「起訴書」和「不起訴書」給同一被告的鬧劇之後,2021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將在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上演續集。劇情撲朔迷離之處如下:
1.蔡英文 Tsai Ing-wen告彭文正「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選他字卷宗,都還沒有依彭文正聲請調取卷宗供檢、辯及法官閱覽,要如何開庭整理爭點?又要如何決定追加黃偉漏掉起訴「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呢?
2.彭文正告蔡英文「誣告」的卷宗都還沒有依彭文正聲請調取卷宗供檢、辯及法官閱覽,要如何開庭整理爭點?
3.黃偉檢察官明顯失職,或有意或無意,把我方最重要的兩份足以讓正常人合理相信蔡英文沒有合格博士論文的書狀(1)補充告訴理由狀及(2)調查證據再聲請狀,訂入誣告卷宗內;審判法官在沒有調卷審查這兩份書狀及所附20多項證據之前,如何能周全客觀地整理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上爭點及不爭執事項呢?
4. 物證中至少16封以上之英文影印信函及文件,至今尚未依法及依被告聲請翻譯成本國文字,致使証據違法、無法驗證為有效,要如何整理證據上爭點?
5. 被告自2019年6月評論論文門至今,遭受死亡威脅、跟監、駭客入侵、國家機器介入等多起生命及人權遭侵犯事件。又值疫情嚴峻,法院所訂庭期,未考慮被告自國外返國需受集中隔離的潛在國家暴力風險,在未完備作業流程下率爾開庭,為何剝奪被告親自到庭的防禦權?
6. 以上訴求,被告及律師多次遞狀聲請,包括:聲請(一)、(二)、(三)狀、準備狀、刑事陳明狀、聲請證據保全狀、聲請調查証據狀、及陳報檢方應追加狀等⋯,除”駁回保全證據”外,至今均未獲法院隻字片語回應。
被告彭文正教授及委任律師李震華、張靜將拒絕出庭,以表達對司法程序不周全、不公正的嚴正抗議。
2021年7月27日 彭文正
被告不起訴誣告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此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認定被告有何上開犯嫌,不予起訴。因此黃姓志工對李貴芬提出刑事自訴誣告。自訴代理人律師表示,黃姓志工媽媽舉牌之行為,是言論自由的範圍,且李貴芬看照片也表示不認識黃姓志工媽媽,可見得她沒有看到黃姓志工媽媽曾有恐嚇等具體行為,卻去提告恐嚇等罪名,實為誣告。
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people-voice/330254
被告不起訴誣告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梁律師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當兩造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可去地檢署閱卷嗎?要律師本身去才能閱嗎?還是當事人可自己去閱嗎?收到不起訴書時,提告誣告有時間上限制,要多久內提出嗎?謝謝
律師答覆
不行喔,偵查中閱卷只有兩種情形,一個是被告被聲請羈押,一個是不起訴,且提出再議也被駁回後,告訴人再聲請交付審判時才可以
提告誣告的話在追訴期內應該都可以
沒有短期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