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保險人資料變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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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被保險人資料變更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劉北元的保險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劉北元.理事長講判決】 免體檢保單因未繳保費而停效,在復效期間內申請復效,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提出體檢報告,並以體檢報告所載r-GT超過標準值10倍以上,已達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拒絕復效,有無理由? 這個案件我在前年的課程講義,《劉北元老師為保險業精選的一百個判決》有收錄,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

  • 被保險人資料變更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21 2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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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北元.理事長講判決】
    免體檢保單因未繳保費而停效,在復效期間內申請復效,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提出體檢報告,並以體檢報告所載r-GT超過標準值10倍以上,已達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拒絕復效,有無理由?

    這個案件我在前年的課程講義,《劉北元老師為保險業精選的一百個判決》有收錄,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6年度保險上字第5號判決認為保險公司不能拒絕復效,因為原契約承保時,並未要求被保險人體檢,所以復效時「可保證明」的標準,不應該超過承保時的標準,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體檢,並以體檢結果,作為評估危險程度的依據,於法不合。

    這樣的見解是很容易理解的,保險契約效力停止後的恢復效力,仍然屬於原契約效力範圍所涵蓋,而不是新契約的訂立,因此要保人不需要再為保險法第64條第1 項據實說明義務之履行,而且保險人可否拒絕復效,應依原保險契約訂立時,該危險狀態是否達保險人可拒絕承保的程度為判斷。

    所以,既然投保的時候都不用體檢,那麼申請復效時,也不能要求被保險人體檢才對。

    後來保險公司上訴最高法院,案件出現了大逆轉,原來的判決被廢棄掉,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為什麼呢?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61號判決說:
    保險公司在決定要不要同意復效時,雖然要以原保險契約承保時的審查標轉為依據,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復效申請時要提出的文件是什麼,所以保險公司在必要的範圍內,都可以要求被保險人提出相關資料。

    因此,最高法院似乎認為這個案件中,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體檢並沒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最高法院比較在意的是,被保險人r-GT超過標準值10倍以上,是停效期間發生的狀況?還是停效前就是這樣?還有,r-GT超過標準值10倍以上,依照原契約投保時的核保標準,保險公司會不會拒保?

    以上兩個問題,原來高等法院的判決都沒有查清楚,所以,最高法院就把它廢棄掉了。

    #保險契約效力
    #停效期間
    #復效
    #可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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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保險人資料變更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24 2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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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寫錯就是差之千里!
    這4寫法都能達成不同目的!
    要預留稅源還是節稅?
    自己可是要先搞懂歐!

    你可能認為買保單不就是填資料、繳費而已嗎?有什麼困難的?要知道保單如果規畫錯誤

    以後要更改回來,又沒有好好做規畫,可能就要付出代價。

    國稅局就曾公告一案例,甲君於95年間投保3份保單,嗣於102年間

    將該3份保單變更要保人為其子女,變更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各為200萬元

    經國稅局查獲,核定甲君102年度贈與總額600萬元,應納稅額38萬元...

    有些人利用保單來做資產移轉、贈與,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這3個角色的4大樣態...

    想看更多:投保前一張表搞懂 壽險商品面面觀

    http://bit.ly/393TCAm

    #保單規劃 #遺產稅 #贈與稅 #節稅 #受益人 #被保險人 #免稅 #欠債 #要保人 #債權人 #增額還本終身壽險 #3330萬 #保單控制權 #扣押 #金錢型信託

  • 被保險人資料變更 在 陳鴻源‧愛的行動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2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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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公共自行車YouBike傷害險已於107年10月1日上路,民眾只要到YouBike官網、各公共自行車租賃站自動服務機(Kiosk)的「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平台」,登錄會員並加入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未來在北北桃使用本人註冊之會員卡片租借YouBike,即可免費享有傷害險之保障。

    以YouBike官網為例,民眾登入會員後,就會跳出「是否加入公共自行車意外險」提醒視窗,選擇「要」之後,只要從任一卡號中選擇「加入保險」,接著勾選投保卡片(可複選)並填寫個人資料(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確認資料後即完成投保,若操作程序上有問題,可洽服務專線(02)8978-5522。加入傷害險保障民眾騎乘公共自行車若不幸死亡或失能(殘廢),將有保險理賠上限100萬元的保障(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始生效力),住院醫療日額最高 1,000 元,保費由新北市政府支應。

    若登載之個人資料與發生事故傷者資料不同時,將無法獲得理賠,如有需要借用他人票卡時,可直接至YouBike官網或Kiosk服務機臨時變更。提醒您騎乘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並依照公共自行車會員條款使用車輛,倘有理賠申請及相關保險疑義可向國泰產險公司洽詢(電話:0800-036-599按2)。

    #胖嘟嘟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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