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ene (jianene)
看板Insurance
標題[討論] 實務上撤銷當被保人的處理方式
時間Sun Jun 14 14:18:50 2020
想請教版上大大
一般保單的被保險人是不能更改的,但有看到一段話,是說被保險人可隨時以書面通知要
保人跟保險公司要撤銷。
想問一下
1.在實務上真的這麼簡單嗎?如果被保險人一開始是有同意當被保險人的(跟要保人不同
人)幾年後反悔,也適用上面的撤銷方式嗎?被保險人一開始有簽書面同意或沒簽,兩者
結果相同嗎?
2.保單如果是儲蓄險也適用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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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ilon: 保險法ꜱ05,被保險人可以隨時撤銷同意權06/14 15:11
→ Seilon: 只要是有死亡給付的險種都適用06/14 15:12
→ Seilon: 被保險人的撤銷同意權,是民法上的"有相對人的形成權"06/14 15:12
→ Seilon: 只要書面意思表示送達就生效06/14 15:12
推 Maninck: 推測如果一開始同意且簽名,之後反悔的撤銷比較像解約06/14 15:15
→ Seilon: 保ꜱ05Ⅲ,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 06/14 15:16
→ Seilon: 人終止保險契約。06/14 15:16
→ Seilon: 如果一開始投保時,被保險人沒有書面同意的話,契約無效06/14 15:17
→ Seilon: 自始、當然、法定無效06/14 15:17
謝謝S大及M大回答,只是覺得這樣對要保人有點不公平
→ ecologi: 1.要保書上,要、被保險人都要親自簽名,如果被保人從未06/14 21:34
→ ecologi: 簽名,就是有人偽造文書了,如果不採取契約撤銷、而是 06/14 21:34
→ ecologi: 主張自始無效的方式,冒簽名的人就要負起偽造文書刑責 06/14 21:34
→ ecologi: 了!06/14 21:35
→ ecologi: 2.保單屬於要保人的財產,撤銷等同解約,儲蓄險的解約金06/14 21:35
→ ecologi: 也是歸要保人所有,所以除非要保人放著不管,要求被保06/14 21:35
→ ecologi: 人繳費,實務上只要要保人仍在世,解不解約對被保人會06/14 21:35
→ ecologi: 有甚麼影響,而需要解約呢?06/14 21:36
如果兩人關係交惡,就有可能發生這種情況,也是在查法條的時候看到,才覺得這對要保
人有些不公平。
推 badfood: 希望台灣早日開放保單可以變更被保險人06/14 21:43
的確,為何可以更改受益人,要保人,卻不能更改被保險人?
※ 編輯: jianene (1.175.214.15 臺灣), 06/14/2020 23:50:33
→ Seilon: 你提到兩人關係交惡,站在被保險人的角度 06/15 00:33
→ Seilon: 被保險人會不會擔心自己的生命身體受到影響? 06/15 00:33
→ Seilon: 保105就是給被保險人保障,當其覺得可能遭受危害時 06/15 00:34
→ Seilon: 有機會行使撤銷同意權,讓該保單歸於無效來避免遭受危害 06/15 00:34
推 Maninck: 因為開放變更被保險人保險公司會賠慘 06/15 06:02
→ beriaura: 終止,只是以當下狀況解約,撤銷才是有自始無效全拿可能 06/15 17:29
→ beriaura: 買到一半就解約,就保險公司眼中並不會是吃虧的 06/15 17:30
→ beriaura: 那自然沒有太大的問題呀 06/15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