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dam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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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貴婦網紅鬧婚變 公婆討2600萬房產判決出
時間Wed May 11 16:53: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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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05563 內文:
貴婦網紅鬧婚變 公婆討2600萬房產判決結果出爐
2022-05-11 15:54 聯合報 / 記者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貴婦網紅袁曼軒(Sherry)2017年和澳洲礦業大王之子Pierre結婚,育有一對龍鳳胎,事
後卻自爆婚變消息;她被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的豪宅所有權,台北地方法院今判袁
女應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公婆,可上訴。
袁曼軒和Pierre2017年結婚,而袁女公婆提告主張,2018年出資購買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
豪宅,借名登記讓袁女及兒子共同持有,但兩人鬧婚變,袁女訴請離婚,且向社工稱有計
劃出售房地,另外在台北市購屋,雙方已無信任關係,袁女應返還不動產所有權。
袁曼軒反駁,公婆當年購買房地後「贈與」給她和Pierre至今,公婆從未管理或使用房產
,並非借名登記,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法院認為,袁曼軒2017年4月21日和Pierre結婚,隔年7月31日出名簽署買賣契約,以2600
萬元購買三重的房地,並登記為共有人;根據袁女在澳洲法院的陳述,指公婆曾購買一間
不動產登記在她和丈夫名下,又根據相關匯款紀錄,證實房地確實由袁女公婆出資,雖袁
女曾代墊部分款項,最後也已收回。
另Pierre作證指出,父母本來就有在澳洲、東南亞投資不動產,而他當時在台灣,發現是
投資不動產的好時間,父母才投資購買三重的房產,計畫出租收益,但考量節稅才同時借
用袁女名義辦理登記,而父母長期住在澳洲,委由他管理房產。
法官認為,袁女、丈夫和公婆本有親屬關係,公婆購屋借給兒媳一家居住,並無不合理之
處,不能以此將借名登記關係變更為贈與;再者,袁女曾以LINE訊息向丈夫要求支付房產
的稅金、水電費、管理費,而丈夫也會固定匯款。
法院認為,根據Pierre證述、匯款資料等,認定丈夫應是代替父母繳納房產的相關費用,
不能以此否認借名登記關係,判袁女須將名下房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公婆。
心得:
大家如果要借名登記
建議還是要做好金流
匯款才有證據
不然到時萬一出了什麼事
才有辦法討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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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byssa1: 三重豪宅?沒聽過這種東西 05/11 16:54
噓 SkyShih: 嬯婊碗紅 05/11 16:56
推 piliwu: 這能打贏真厲害 05/11 16:57
→ alongalone: 這能夠不執行轉移登記嗎? 或者說一直拖著會怎樣嗎 05/11 16:58
→ WMV: 持判決去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吧 05/11 16:59
推 teddyisgood: 建議不要找圖片 我還以為是塑膠人 05/11 17:01
→ valkytie: 那這樣借名 算是意圖使公務員記載不實嗎? 05/11 17:06
推 piliwu: 應該是持判決書去地政過戶 05/11 17:08
推 IS0987: 這看內文證據算蠻強的所以勝訴吧 05/11 17:10
→ IS0987: 這樣那有意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05/11 17:11
推 WMV: 更正 P大說的是對的 05/11 17:11
→ IS0987: 如果勝訴確定以後(過上訴期),就拿勝訴判決去地政過戶就 05/11 17:12
→ IS0987: 好了吧? 05/11 17:12
→ IS0987: 實務上這種大都會輸的主因都在沒辦法證明,當初到底是怎 05/11 17:13
→ IS0987: 麼講的所以贏面很低 05/11 17:13
→ spmark: 真的不該找圖片.... 05/11 17:13
→ spmark: 如果稅金、水電管理費都是女方支付,那還很有得吵 05/11 17:15
→ spmark: 在台灣,出錢贈與買房子很常見 05/11 17:15
→ spmark: 滿滿的靠爸族 05/11 17:16
推 IS0987: 男方有匯款記錄跟繳稅金還有女方要錢的相關證據,一般光 05/11 17:17
→ IS0987: 證明當初誰出錢就證明不出來或各說各話了 05/11 17:17
推 answer012103: 哪一間啊 有人知道嗎? 05/11 17:17
→ sagarain: 還可上訴 05/11 17:17
推 piliwu: 這主張贈與還打輸真厲害 05/11 17:22
→ piliwu: 有空研究一下這案例 05/11 17:23
推 qqphor: 公婆是老手也是高手 05/11 17:23
推 labell: 這男的 重婚罪 未離婚 跑去東南亞娶 其他女人 05/11 17:25
→ sagarain: 他就沒有贈與文件吧 05/11 17:25
→ labell: 看yt女方陳述 05/11 17:25
推 yytseng: 好慘,一定是寫作能力不好,學學力宏前妻好嗎...... 05/11 17:26
→ sagarain: 借名不就比有沒贈與文件 出資證明 繳稅證明 實際使用 05/11 17:26
→ sagarain: 其他就看法官心證 05/11 17:27
推 wuu831: 豪宅?滿臉問號 05/11 17:33
推 inconspicous: 已經登記名字了還是不算喔 05/11 17:34
→ inconspicous: 所以以後送房子還需要贈與證明了 05/11 17:35
噓 mytureheart: 哈哈踢到鐵板了 05/11 17:35
→ sagarain: 贈與當然要文件 確認有沒繳贈與稅啊 05/11 17:37
推 CA1ROS: 甘願一點繳個水電房屋稅,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05/11 17:37
推 lukesama: 還可上訴啦 05/11 17:38
→ inconspicous: 其實滿多都是夫妻共同持有,但只有單方在繳的吧 05/11 17:38
推 destinygirl: 做人一定要靠自己,現在很難靠婚姻實現階級跨越了。 05/11 17:38
→ sagarain: 他如果是老公出錢可能會是另一件事 但現在是公婆主張借 05/11 17:39
→ sagarain: 名 05/11 17:39
→ inconspicous: 喔 所以意思是公婆的財產,借夫妻居住而已 05/11 17:40
推 piliwu: 夫妻在民法是很特殊的關係 05/11 17:42
→ piliwu: 老公出錢她離婚可以拿到請求權 05/11 17:43
推 q135q135: 法盲的言論真是有意思 呵 05/11 17:47
→ fifi0828: 借名登記麻煩的是那個人頭如果處分掉房地 出資人要討回 05/11 17:49
→ fifi0828: 就有點麻煩 05/11 17:49
推 pauljet: 我本來不看抖音的 但是那位小姐姐太溜了 跟講單口相聲似 05/11 17:56
→ pauljet: 的 必須給個讚 台灣正職演員幾個人能說得這麼溜啊?說到 05/11 17:56
→ pauljet: YTer老高那是另一回事 老高是信仰XD 05/11 17:56
→ imagesun: 這公婆太厲害了,這樣還可以討回來 05/11 18:00
推 alanbread: 婆婆有匯款進貴婦帳戶的證明然後再由貴婦轉進履保嗎? 05/11 18:09
→ alanbread: 這樣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05/11 18:09
→ alanbread: 還是說當初借款人就是婆婆,只是登記1/2給貴婦? 05/11 18:10
→ alanbread: 哦,沒事 後來才贈與的 05/11 18:10
推 castalchen: 這種借名登記是官司 到另一個法官手中不見的是同樣看 05/11 18:11
→ castalchen: 法 是借名登記還是贈與不是說有沒有書面或是什麼證據 05/11 18:11
→ castalchen: 說了算 而是綜合一切後法院自由心證斷定的 05/11 18:11
推 pauljet: 這樣判也好 以免將來有好心接濟親友住討不回來 以後誰要 05/11 18:11
→ pauljet: 借親友住 絕了人心為善之路 05/11 18:11
→ alanbread: 投資客一般就再設定一筆私人借貸就完事了 05/11 18:12
推 castalchen: 接濟親友住登記別人名字幹嘛 05/11 18:12
→ castalchen: 登記自己名字 都要擔心別人霸佔了 誰敢登記別人的名字 05/11 18:13
推 castalchen: 本來是一家人的時候 應該就是想登記在誰身上最省稅 要 05/11 18:15
→ castalchen: 分開當然想辦法討回來 平常應該法律常識也充足懂得保 05/11 18:15
→ castalchen: 留證據 05/11 18:15
推 castalchen: 要是婚變的責任在男方 或是女方生了三個小孩養了二十 05/11 18:17
→ castalchen: 年才要離婚 可能又是另一種結果 05/11 18:17
推 pauljet: 怎麼不會 地價稅啊 05/11 18:18
推 labell: 問題 這女生 生2個小孩 登記小孩還好吧 05/11 18:18
推 castalchen: 我是不敢為了省地價稅去承擔房子可能要不回來的風險 05/11 18:20
→ castalchen: 借名登記是相當爭議的法律行為 05/11 18:20
→ castalchen: 以後法院見解改變也可能變成一律不承認借名登記完全以 05/11 18:20
→ castalchen: 權狀為準 05/11 18:20
推 castalchen: 假設這個案子 女方先把房子賣掉 依照現在的法院見解 05/11 18:22
→ castalchen: 買賣是有效的 她要是拿錢跑了 就沒得要回來了 05/11 18:22
推 castalchen: 我自己有買一間房子借名登記在我媽媽身上 但自己媽媽 05/11 18:25
→ castalchen: 當然不用怕 就算她真的哪天起肖賣掉房子也沒差 05/11 18:25
推 pauljet: 她不敢啦 她名下有財產 打輸啦賠售價 05/11 18:25
→ pauljet: 真的以為躲法院執行這麼簡單啊?有本事一輩子都不要有收 05/11 18:26
→ pauljet: 入啊 05/11 18:26
→ pauljet: 人家躲執行可以成功 很多都是人脈運作 普通人學不來 05/11 18:28
→ labell: 懶人包 05/11 18:28
→ aero021: 所以"不動產是登記制" 其實根本不準 付錢的就是所有權人 05/11 18:42
推 pauljet: 也不是不準 法官不是說了嗎 審酌雙方關係 公婆對兒媳非 05/11 18:52
→ pauljet: 普通人的 05/11 18:52
推 mimipink: 靠自己還是最好的、離婚後什麼都不是 05/11 18:52
→ hide0325: 整形是不是有個模板啊,每個整到後來都差不多 05/11 18:59
推 pauljet: 你代入公婆角色就知道 買房借名登記給兒子兒媳 好像滿正 05/11 19:01
→ pauljet: 常 人同此心 但是給方便變隨便 把棺材本贈與兒子兒媳? 05/11 19:01
→ pauljet: 靠 什麼鬼故事 05/11 19:01
→ spmark: 看其他新聞寫說帶小王回家,難道戳到法官的痛? 05/11 19:01
→ pauljet: 年輕人要生活 公婆就可以早點餓死? 05/11 19:01
→ pauljet: 根本就是趁親情來侵吞 05/11 19:02
→ pauljet: 啊不過看本板一堆繼承空空 好像年輕人這麼想的很多耶? 05/11 19:03
推 manson666: 2600萬的豪宅??? 05/11 19:03
→ pauljet: 房子都不用自己買 見縫插針就好XD 05/11 19:04
→ pauljet: 先插先贏 難怪現在做點善事 表達一點親情這麼難XD 05/11 19:06
推 q135q135: 原來有人利用借名登記來逃漏稅? 05/11 19:19
推 pauljet: 多的啦 只是年輕人什麼都往有利自己解釋 逃漏稅就查逃漏 05/11 19:30
→ pauljet: 稅啊 想侵吞棺材本是三小? 05/11 19:30
推 pauljet: 還有 假設 就算贈與兒子 逃避贈與稅一樣是逃漏稅 05/11 19:38
推 luben: 法官正常一點都知道這樣是常態吧 05/11 19:56
推 flamer: 公婆感覺蠻厲害的? 但也是這女的不繳稅自己活該 05/11 20:26
推 Jasai: 說是三重水岸,不知道哪棟 05/11 21:05
推 a60414010299: 所以是貪了小便宜 損失大筆的 這公婆太強 05/11 22:02
→ aero021: 不過2600萬對於公婆來說 應該就像是買一台小March一樣 05/11 22:21
推 pauljet: 公婆哪天借你開賓利 賓利就變你的? 05/11 22:25
→ labell: 都生2個了 這種負2代比聯發科工程師還爛 05/11 22:31
→ labell: 工程師至少會賺 又不會詐欺 05/11 22:32
推 domybest1125: 推樓上 05/11 22:54
推 pauljet: 其實可以帶雙寶嫁工程師啊 05/11 23:17
→ pauljet: 女的又不是老了不能嫁 05/11 23:17
推 tfct: 生兩個小孩拿房子ㄧ半合理 公婆太壞了 05/11 23:23
推 pauljet: 合理什麼 跟你老公要 老公沒錢就是沒有 跟公婆有什麼關 05/12 01:05
→ pauljet: 系 難道公婆要出贍養費嗎? 05/12 01:05
→ pauljet: 哪國巨嬰啊? 05/12 01:05
→ pauljet: 你小孩是跟誰生就跟誰要 05/12 01:05
→ pauljet: 要不到就胡扯親人 台女不意外來 05/12 01:06
推 berserk: 金流紀錄重要 05/12 07:31
噓 black82465: 這樣也能叫網紅啊哈哈哈 05/12 07:38
推 labell: 那這應該警示文 不要找負2代 領零用錢的 05/12 11:05
→ labell: 因為 能力太差 又花心 05/12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