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衛的勝違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衛的勝違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衛的勝違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衛的勝違法產品中有38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神父的鹽 . 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灣菸酒公司訂定的「免稅菸酒佣金回饋活動」遭民眾檢舉違法,遭台北市衛生局裁罰1,500萬元,而菸酒公司不服打行政訴訟官司,法院判決免罰確定。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4426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

衛的勝違法 在 高閔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3:59:08

【台灣.高雄】07/25 疫情報報:二級警戒措施逐步鬆綁! 今日本土新增12個確診案例,高雄0例。 陳其邁 Chen Chi-Mai市長宣布,今高雄市再度0確診,目前本市疫苗覆蓋率達到28%。 閔琳提醒各位,下週07/27起警戒降級,針對開放場域應快篩對象,市府將於明(26日)公布公費快篩申請...

衛的勝違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上週跟大家分享工作自備工具是否合理的問題,這週與 @legispedia_tw 法律百科的合作貼文要來聊聊,不知道大家在職場上是否有遇過那種,總是會將辦公室公用的東西帶回家的同事呢?有些公司為了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或只是希望大家多待在辦公室?),會提...

衛的勝違法 在 如履的電影筆記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1-02 13:07:28

《#收屍人》人們對社會事件的漠視 (8.4/10) ⠀ (Part1) 全文太長分兩篇 @looryfilmnotes 主頁部落格會是你最好的選擇 ———————以下可能有雷—————— ⠀⠀ 《收屍人》是韓國犯罪喜劇電影,由洪意晶執導,劉亞仁、文勝雅、劉宰明主演,劇情講述泰仁和昌福平時跟黑道犯罪...

  • 衛的勝違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18:26:54
    有 2,030 人按讚

    #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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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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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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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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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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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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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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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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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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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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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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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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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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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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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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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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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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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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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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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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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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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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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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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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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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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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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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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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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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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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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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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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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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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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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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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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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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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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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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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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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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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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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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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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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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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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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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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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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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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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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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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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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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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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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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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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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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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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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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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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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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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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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 衛的勝違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5 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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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

    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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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

    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

    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

    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 衛的勝違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3 15:19:50
    有 1,331 人按讚

    罪與罪孽

    文:薯伯伯

    納粹德國在 1935 年通過《紐倫堡法案》,開始從國家法律層面去剝奪猶太人的權利及財產,當時有部份德國人不認同反猶運動,甚至協助受苦難的猶太人。在德國佔領東歐大部分地區後,保護猶太人的義舉,不單違法,更是死罪。

    二戰結束前三年,納粹軍大規模驅逐猶太人到特雷布林卡屠殺中心,期間在華沙貼出一張宣傳海報,提到:「援助未經許可離開的猶太人,可判死刑。」

    海報的內容提到:「最近,許多猶太人離開了他們指定的猶太人居住區⋯⋯我提醒您,根據 1941 年 10 月 15 日總督關於居住限制的第三項法令,不僅是離開指定居住區的猶太人會處以死刑,而為猶太人提供避難所者,亦會判處相同懲罰。協助形式不單包括提供一晚住宿和食物,還包括任何方式之援助,如使用任何類型的車輛運送他們,或通過購買猶太貴重物品等等。」

    署名人是華沙區黨衛軍軍長兼警務處處長(注一)。

    協助猶太人的德國公民是違反了納粹的法律,在納粹政權的眼中是有「罪」,但從業力的角度去看,不單沒有「罪孽」,倒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圖」,而且救的不只是一條生命,更可能是一個家庭,一個社區。救過 1200 名猶太人的舒特拉,在艱苦困局之中,難行能行,勇敢承擔,他犯了納粹的罪,卻沒有罪孽,反見果報無邊。筆者在數年前曾到過耶路撒冷錫安山的舒特拉之墓,猶太人習慣在墓碑上放一塊石頭致敬,而舒德拉的墓碑幾乎埋在小石之下,只露出了其名字及「國際義人」的刻字(注二)。

    至於有些人滿口法律,甚至他們口講就是法律,當然不會「違法」了。他們沒有犯下現世法律的罪,罪孽卻更深重。

    圖:位於耶路撒冷的舒特拉之墓,上面用希伯來文寫著「國際義人」,德文則寫著「1200 名受迫害猶太人的難忘救星」。

    注一:納粹通告的來源及翻譯,請參看美國大屠殺紀念館 https://www.ushmm.org/learn/timeline-of-events/1942-1945/german-poster-announces-death-penalty-for-aiding-jews

    注二:在電影《舒特拉的名單》的尾聲,有以石頭致敬的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z2Ignq93nE

    🔑 【超務實長清單整理:Do not make it easy!(2021年9月更新)】 https://www.patreon.com/posts/55578887

    ▶️ 請訂閱 Patreon 頻道,支持不受干預的獨立創作及評論 | www.patreon.com/pazu

  • 衛的勝違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9-13 15:11:49

    台灣菸酒公司訂定的「免稅菸酒佣金回饋活動」遭民眾檢舉違法,遭台北市衛生局裁罰1,500萬元,而菸酒公司不服打行政訴訟官司,法院判決免罰確定。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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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衛的勝違法 在 時事英文 Podcast by ssyingwe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9-12 19:29:17

    本月初,一項新法律在美國德州生效,禁止懷孕六週後進行人工流產,成為先進國家中最嚴格的墮胎法之一。反觀世界第二大羅馬天主教國,墨西哥最高法院週二裁定,懲罰墮胎違憲,成為墨西哥女性健康與人權倡導者的重大勝利。

    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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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站 (相關文章 / 影片):https://ssyingwen.com/ssep52
    🖼️ IG 單字卡: https://bit.ly/ssyingwen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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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 timestamps
    0:00 Intro
    1:37 第一遍英文朗讀
    4:00 新聞 & 相關單字解說
    18:22 額外單字片語
    24:34 第二遍英文朗讀

    ———

    臉書社團 (朗讀文字):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syingwen/posts/301461465073433/

    朗讀內容參考了
    VOA: https://www.voanews.com/americas/mexicos-top-court-decriminalizes-abortion-watershed-moment
    NPR 1: https://www.npr.org/2021/09/07/1034925270/mexico-abortion-decriminalized-supreme-court
    NPR 2: https://www.npr.org/2021/09/01/1033202132/texas-abortion-ban-what-happens-next
    The Dallas Morning News: https://www.dallasnews.com/news/world/2021/09/07/mexico-lifts-abortion-ban-even-as-texas-embraces-it/
    The Guardian: 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21/sep/09/biden-administration-sue-texas-abortion-law

    ———

    本集提到的單字片語:
    Texas 德州
    SB 8 (Senate Bill 8) 德州參議院第八議案
    Abortion(s) 人工流產、墮胎
    Near-total abortion ban 幾乎完全的墮胎禁令
    Rape 強姦
    Incest 亂倫
    Pro-choice 捍衛選擇權
    Pro-life 捍衛生命權
    Forced pregnancy 強迫懷孕
    Democrats 民主黨
    Republicans 共和黨
    Heartbeat 心跳
    Fetal heartbeat 胎兒的心跳
    Scientists 科學家們
    Embryo 胚胎
    Ultrasound 超音波
    Fetus 胎兒
    Border 邊境
    Mexico 墨西哥
    Brazil  巴西
    Roman Catholic Church 羅馬天主教會
    Supreme court 最高法院
    Unanimously一致通過的
    Decriminalizes 除罪化
    Legalize 合法化
    Latin America 拉丁美洲
    Conservative 保守
    Illegal 違法的
    Argentina 阿根廷
    Irony / ironic / ironically
    Sarcasm / sarcastic
    Coahuila 墨西哥北部與德州鄰近的州
    Mexico City 墨西哥城
    Trimester 三個月
    Restrictive 嚴格限制的
    Insidious 陰險的
    Draconian 苛刻的
    Cruel 殘忍的
    Abortion rights 墮胎權
    Roe v. Wade 羅訴韋德案
    Landmark decision / judgement
    Viability 胎兒在母體外有生存能力
    Governor 州長
    Attorney general 司法部長
    Abortion providers  提供墮胎的醫療機構
    Sue 起訴、吿
    Whistleblower 吹哨者
    Mum 沈默
    Clearly 明顯的
    Unconstitutional 違反憲法
    Kamala Harris 賀錦麗
    Not negotiable 不容商量的
    Jen Psaki 白宮發言人
    Unequivocal 毫不含糊的、非常明確的
    Irrational 不理智的
    Super Typhoon Chanthu 強颱璨樹
    Philippines 菲律賓
    Hurricane Ida 颶風艾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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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衛的勝違法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5-21 16:15:00

    #大麻煩不煩 #保健食品 #大麻二酚

    因為在台灣購買 CBD 供個人自用是合法的,就有爆多人來問各種關於 CBD 的問題,所以!我們今天就來送大家「🤙 全台最實用」的 CBD 懶人包 aka 大補帖,一次畫重點、一次講完,以後有問題,直接聽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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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 CBD 的問題,聽這集;你朋友有 CBD 的問題,貼這集連結給他:
    1) CBD(大麻二酚)不會讓你 HIGH
    2) CBD 在台灣非「管制藥品」,但以藥品列管
    3) CBD 食用大法
    4) 千奇百怪 CBD 保養品、情趣用品
    5) 藥用 CBD
    6) 如何以個人自用進口 CBD?(放進嘴裡的都要申請!下方有連結 👇)
    7) 自用的定義
    8)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內源性大麻素系統
    9) 用了 THC 再用 CBD 不會讓你驗尿陰性,懂?
    10) 永遠記得 10ppm 以下!(盡量避免廣光譜、全光譜、結晶)
    11) CBD 煙油,還是先不要!
    12) 重點來了~CBD 到底怎麼買咧?
    13) 在台灣「賣」CBD,超級違法!
    14) 如何分辨好壞
    15) 哪些絕對不要買?
    16) 寵物可以用 CBD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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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節目由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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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製作團隊: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剪接混音 - 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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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目聲明:大麻 🥦 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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