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產品中有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51的網紅元毓,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舊文重貼: 2020年7月5日 · 【我如何運用法律與經濟學在投資決策:營業中斷保險】 2004年左右我就曾為文記錄如何從消費者保護法中的「科技抗辯(state of art)」判斷當年因止痛藥Vioxx瑕疵陷入集體訴訟法律風險、股價腰斬的默克藥廠,其實真正面臨的風險並不高,並大膽$26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1萬的網紅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期貨 #證券基金會 證基會為了要帶領民眾了解台灣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特別製作《期貨知多少》的節目,敘述各個時期影響期貨市場的大事件。 台灣期貨市場與時俱進,從夜盤交易、臺指選擇權到股票期貨,這一集我們來看台灣期貨交易所提供交易人新的交易選擇和產業風險管理工具。 00:00 開始 00:10 ...
-
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 在 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5-13 18:00:12#期貨
#證券基金會
證基會為了要帶領民眾了解台灣期貨市場的發展歷程,特別製作《期貨知多少》的節目,敘述各個時期影響期貨市場的大事件。
台灣期貨市場與時俱進,從夜盤交易、臺指選擇權到股票期貨,這一集我們來看台灣期貨交易所提供交易人新的交易選擇和產業風險管理工具。
00:00 開始
00:10 黑天鵝難預料 不確定性影響金融市場
00:21 疫情狂掃全球 全球經濟陷入愁雲慘霧
00:43 夜盤接軌國際 給交易人更多交易機會
01:13 台期國際化 期交所歐交所合作掛牌
02:12 交易時段延伸 期貨夜盤交易2017年上線
02:28 極佳避險功能 夜盤可避險及預測走勢
03:03 避險需求大增 2020年期貨交易量創新高
04:00 台期貨商品多 台指選擇權全球排名前5大
04:38 多種交易策略 台指選擇權操作彈性高
05:23 價格發現功能 股指期貨提供避險套利
06:06 接軌國際市場 期交所增國外期貨商品
06:51 小資族的首選 股期交易成本低槓桿大
07:06 定期定額標的 ETF商品掀投資新風潮
07:50 友善金融科技 金管會發布發展路徑圖
08:34 區塊鏈五特性 提升金融機構運作效率
09:38 集中結算機制 降店頭衍生性商品風險
10:46 期貨風險管理 部位達標準加收保證金
11:17 防胖手指害市 建置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11:38 綠色金融行動 企業推動ESG策略優勢多
12:59 因應氣候變遷 期交所推台灣永續期貨
14:26 生技成為焦點 台灣生技期貨交投熱絡
15:40 建置綠色金融 金融相關資訊更趨明朗
16:03 掌握局勢變動 保護資產做好風險管控
16:25 結束
精彩回顧:
《期貨知多少#1》:台灣期貨兩大重擊事件-921地震、319事件
https://youtu.be/1ETTirghw8Q
《期貨知多少#2》:911恐怖攻擊、美國次級房貸危機對台灣期貨市場的影響與衝擊
https://youtu.be/ainiGDAJfNU
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舊文重貼:
2020年7月5日 ·
【我如何運用法律與經濟學在投資決策:營業中斷保險】
2004年左右我就曾為文記錄如何從消費者保護法中的「科技抗辯(state of art)」判斷當年因止痛藥Vioxx瑕疵陷入集體訴訟法律風險、股價腰斬的默克藥廠,其實真正面臨的風險並不高,並大膽$26美元危機入市,兩年半後$50多美元陸續獲利了結。
這部份可以參考後來2018年寫得更清楚的【效率市場假說是錯誤的】一文。
這是一次靠法律專業知識的價值投資操作。
近日因Covid-19在美國失控的疫情,我們又看到新一波影響更廣的法律爭議浮出抬面:營業中斷(business interruption)。
美國各州政府的封城(lockdown)措施使得許多中小企業面臨無法營業、營收中斷、現金流鎖死的倒閉危機。原本這些中小企業購買的商業保險,幾乎都有「營業中斷條款」,此條款大概涵蓋範疇如下(以Allstate公司為例):
1. 預期收入損失(For lost income from the destroyed merchandise (minus expenses you may have already paid, such as shipping).Your pre-loss earnings are the basis for reimbursement under business interruption coverage. Lost earnings, also known as the actual loss sustained, are typically defined as revenues minus ongoing expenses. )
2. 額外支出( For extra expenses if you must temporarily relocate your business because of the fire (for example, the cost of rent at the temporary location).)
然而近日上百萬家申請保險賠償的中小企業卻遭到保險公司拒付,理由是:「Covid-19疫情並未造成實質物理損失(actual physical loss)」。
什麼?賠到當內褲還叫沒有損失?這是怎麼一回事?
一、美國商業保險營業中斷(business interruption)條款法律爭議
多數保險公司紛紛於近日在各自網站上強調「實質物理損失(actual physical loss)的存在是申請保險支付的先決條件」。實質物理損失在保險公司方面的定義為:真實損害(damage)造成營業設備、不動產失去部分或全部原本功能/效用,造成商業收入損失。
換言之,目前美國保險公司的態度是 -- 病毒並未造成中小企業保戶物理上營業設備或不動產失去運作能力,病毒讓人致病又不讓機器廠房店面生病,當然不構成支付賠償金的條件。
中小企業主的立場顯然相反 -- 病毒與政府封城措施造成營業上之不可能,我當初買保險不正是為了這種不可預期之風險?沒了收入但租金、工資與各項支出依然照付,損失哪裡不真實不存在?
為何保險公司可以如此狹隘限縮解釋?這是因為此類商業保險的營業中斷條款最早源自於美國南北內戰時期,當時的商家因戰爭破壞或徵調的關係,其所擁有的商業設備或店面因此不再能持續生產失去收入,在此侷限條件下商界所應運而生的保險制度。故,美國保險法律與習慣上,對實質物理損失的看法是有歷史累積,而因循前例恰恰是普通法(common law)的核心邏輯。
可是現代世界與南北戰爭相差100多年,難道法律上都沒有可以擴張或改變的突破口?
有的,而此問題的法律突破口在一個我想台灣讀者大概都想不到的關鍵點 -- 「附著與污染」。
⟪附著與污染⟫
附著概念在1980、1990年代都已經有州法院判決提供了初步概念,但最標誌性、最多後來者引用的則是2002年康乃迪克州聯邦地方法院的⟪Yale University v. CIGNA Ins. Co.⟫一案。
此案中耶魯大學於1980年代的建築外牆塗漆後來證實含有重金屬鉛與石棉,造成第三人健康受損。耶魯大學根據產物保險條款,要求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保險公司稱:「塗漆又不影響建築物原本功用,不構成物理性實質損害。」拒絕賠償。
官司先在康乃迪克州州法院打,州法院也是採取與保險公司相同的限縮解釋。
但後來官司打到聯邦地方法院,聯邦地院卻採取擴張解釋:「附著」於耶魯大學建築物上的油漆,實質上「污染(contaminated)」了建築物,使其一部或全部失去了原本功用,因此構成實質物理損害。
此觀點在2009年也於⟪Essex Ins. Co. v. BloomSouth Flooring Corp.⟫案得到位於麻州的聯邦第一巡迴法院支持,認為附著於財產上的「惡臭(odor)」也是種能造成實質物理損害的汙染。
這也是為什麼目前我們看到針對Covid-19相關幾百個保險訴訟案中,最活躍的佛羅里達州律師John Houghtaling II主張:「『附著』於建築物、商業設施表面的冠狀病毒也是一種造成實質物理損害的汙染」。即便事實上多數公衛專家均指出目前科學證據顯示,Covid-19主要還是透過人傳人機制傳染,透過附著物體表面傳染案例屬於極少數特例。
因為熟悉英美法的人都知道,common law的先例是一個比較可能勝訴的框架,律師多盡量把訴之主張想辦法塞進成功框架裡,即便看起來很彆扭。要是跳脫既有框架另創新法律見解,則勝訴機率很可能大減。
但前述「附著與污染」見解並非每個法院都買單,例如紐約州州法院在2002年與2014年不同判決中都否定此擴張見解,堅持南北戰爭留下的狹義解釋。
可這就進入我們第二個重點...
二、經濟學角度切入:
各州法院之間對於營業中斷(business interruption)的法律定義不同勢必會增加各州中小企業與保險公司各自在營運上的不確定性。當然,這也會增加再保險公司的不確定性。
依據美國法架構,各州法律見解不同牽涉到跨州商務,是有高度可能最後進入聯邦最高法院以求一統一見解。然而法律訴訟程序的曠日廢時將使得中小企業不見得有足夠資金支撐到訴訟結果,但反之,希冀減少損失的保險公司們卻有相當高誘因要把戰場拖到最高法院。
從經濟學競爭(competitiveness)的概念切入,中小企業方也必將嘗試繞過既有遊戲規則,即法律程序,試圖建立有利於自己的新遊戲規則。
於是乎我們就見到美國知名四大主廚--Daniel Boulud (米其林兩顆星), Thomas Keller(米其林三顆星), Wolfgang Puck(米其林一顆星) 以及 Jean-Georges Vongerichten(米其林三顆星)-- 結盟,並於今年3月底去電美國總統川普,要求逼迫保險公司支付停業的商業損失。
川普果然也在4月份內部會議上提出:「他知悉保險公司對多年支付保費的餐廳業者雨天收傘一事,雖然他也知道保險公司保單涵蓋範圍有限,但如果支付賠償金是公平的,則保險公司就應該支付。(... saying restaurateurs had told him they paid for business-interruption coverage for decades but now they need it and insurers don’t want to pay. He said he understood that some policies have pandemic exclusions, adding: “I would like to see the insurance companies pay if they need to pay, if it’s fair.)」
熟悉制度經濟學的朋友都知道,當「無主收入」出現時,意味著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也代表著整體社會的浪費。租值消散是整個經濟學最難掌握的高級概念,許多有名的經濟學家或教授,甚至某些諾貝爾獎得主,也不見得能正確理解並掌握此概念,本文並不打算詳談,請有興趣的讀者自行參考我過去幾篇舊文。
就我所知,一般經濟學者未曾討論「準租值消散(rent dissipation on depend)」狀況 -- 在法律定義未由最高法院統一見解前,被保險人無從得知是否可以取得保險賠償金;保險人雖暫時對保費有所有權,但一旦訴訟發生依會計原則也必須劃出一部分作為賠償準備金。可是在真實世界,我們目前不存在比曠日廢時的司法或所費不貲的政治遊說(包含政治獻金/賄絡),更有效率且廣為接受的制度來安排這樣的權利衝突。
(此處on depend概念類同於英美財產法中的on depend概念,我就不岔題解釋)
這是說,從經濟分析角度看,在統一法律見解未出現前,此狀況是一種社會費用,以租值消散形式暫時存在。
這就轉到本文的第三個重點,身為證券市場投資人,怎麼看怎麼應對?
三、投資人角度
在日常法律爭議上,此類「未有最終判決前,權利範圍或收入歸屬處於未定狀態」的狀況實屬常見。換個角度說,其實這些案件多屬於個體性風險,即便在系統內會產生一定權利範圍/未來收入預期影響,可幾乎都不會構成「系統性風險」。
但此次對「營業中斷」定義爭議卻碰上歷史罕見的大規模被迫停業狀況,根據美國普查局 (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5月8日,因被迫停業而申請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PPP)的中小企業高達360萬家,借款金額達$5370億美元。4月26日~5月2日該週資料更是超過51.4%企業受到疫情影響(見圖)。
有保險公司代表說得清楚:保險原理是基於「大數法則」,亦即平時由多數人分別出資一小部分,於個別性風險實現時支付賠償金彌補其風險。但若「近乎所有出資者的風險都實現」,保險公司根本不可能同時支付所有被保險人賠償金,這已經不是個別性風險而是系統性風險,保險公司只能宣告破產。
2008年金融風暴主因之一也是原本以為透過大數法則建立的CDOs,包裹大量不同債信的房貸債權很安全,結果不堪系統性風險實現而崩潰。
我在今年五月份【美國失業人數破2千萬為何股市上漲?再來怎麼看?】一文中特別強調我們應該多關注CLOs(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潛在違約危機,也是著眼於此類別個別性風險轉為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激增。
同樣的,前述營業中斷保險條款無論美國法院最終見解為何,都很可能發生二選一結果:「大規模中小企業因封城出現流動性枯竭引發的大規模倒閉風險」對上「保險公司支付如此大量賠償金恐陷大規模財務危機」。
即便是繞過法律程序,透過政治遊說施壓美國行政單位,依然繞不開上述兩項風險必然實現其中一種的局面。
根據富國銀行(Wells Fargo)的推估,美國目前含有營業中斷條款的保險金額約$8千億美元,其中50%透過再保險方式轉嫁。值得慶幸的是我並未查到此類保險有轉化為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這表示風險可能未如CDO、CLO般倍數放大。富國銀行認為美國商業保險公司應該有能力吸收$1500億左右的賠償,但根據美國普查局資料受影響商家超過5成,意味著假設$4千億索賠發生時,即便能移轉$2千億至再保險公司,依然還有約$500億的差額。
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保險公司收到保險金後必須轉為投資方能獲利,這表示當股市下挫時保險公司的資產也會跟著縮水,償付能力也會隨之下降。例如巴菲特的Berkshire Hathaway旗下保險集團於今年第一季因支付保險賠償金淨損$4.89億美元,但同時集團資產卻也記入$550億資產減損。
故,我前述二擇一風險實現時,會不會引發股市下挫傷害保險公司資產也值得注意。
另一方面,有誘因把法律戰拖到聯邦最高法院的保險公司即便此策略成功執行,流動性短缺的中小企業恐怕提早實現第一種風險,對整體經濟乃至於股市同樣不利。
身為投資人還要再小心的,是本屆Fed主席Jerome H. Powell屢破歷史紀錄的灑鈔救市風格,也很可能在前述因保險爭議而生之系統性風險可能實現時再度開啟瘋狂印鈔機制,而在經濟學上會有什麼效果,我在【美國失業人數破2千萬為何股市上漲?再來怎麼看?】一文已經講得清楚,簡言之:
a. 證券資產價格將局部出現嚴重通貨膨脹。尤其這段時間持有美國資產者獲利率可能超越持有其他國家資產者。
b. 各國因貨幣政策多少掛著美元,而將出現輸入性通膨。
c. 寬鬆貨幣產生的貨幣幻覺(money illusion)將埋下更多錯誤投資地雷。
d. 每次寬鬆貨幣救市都是以美元地位為代價。當美元地位跌破均衡點,人民幣等主要貨幣不再支撐美元,美國將出現全面性嚴重通貨膨脹,美國債券價格將大跌,許多州政府、市政府有破產可能。此時,持有美元與美國境內資產者恐受相當傷害。
結論:
我批評過很多次,坊間常見的「價值投資」多半只是拿幾個財務數字挪來搬去,從嚴謹的經濟學角度看這只是看圖說故事的自我欺騙行為。我認為真正有效的價值投資,是依據如經濟學這類具備科學解釋力的理論架構,蒐集真實世界的關鍵侷限條件與條件轉變從而預測未來,並嘗試從中獲利。
掌握真實世界的關鍵侷限條件必須:a. 累積大量、多範圍的各種知識,其中法學、經濟學、基礎物理/化學/醫學乃至於某些工程實務等都是必須;與b. 有足夠的能力從無數侷限條件中分離出「關鍵」。
我也談過,Benjamin Graham以降至巴菲特的傳統價值投資法最大缺失在於「忽略貨幣因素」,一旦出現極端貨幣現象時,價值投資幾乎失效。這部份價值投資者必須自行強攻以價格理論出發的貨幣學來彌補。
巴菲特老夥伴Charlie Munger認為投資者需具備各種不同知識體系,吾人深以為然。此文為一又牛刀小試。
參考資料:
✤ Yale University v. CIGNA Ins. Co., 224 F. Supp. 2d 402 (D. Conn. 2002)
✤ Matzner v. Seaco Ins. Co., 1998 WL 566658 (Mass. Super. Aug. 12, 1998)
✤ Arbeiter v. Cambridge Mut. Fire Ins. Co., 1996 WL 1250616, at *2 (Mass. Super. Mar. 15, 1996)
✤ Essex Ins. Co. v. BloomSouth Flooring Corp., 562 F.3d 399, 406 (1st Cir. 2009)
✤ Roundabout Theatre Co. v. Cont’l Cas. Co., 302 A.D. 2d 1, 2 (N.Y. App. Ct. 2002)
✤ Newman, Myers, Kreines, Gross, Harris, P.C. v. Great N. Ins. Co., 17 F. Supp. 3d 323 (S.D.N.Y. 2014)
✤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Companies Hit by Covid-19 Want Insurance Payouts. Insurers Say No." June 30, 2020
✤ Steven N.S. Cheung, "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XVII, April 1974, pp. 53-71
✤ Willam H. Meckling & Armen A. Alchian, "Incentiv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50 (May 1960), pp. 55-61
✤ Milton Friedman, "Money and the Stock Market,"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8, Vol. 96, no. 2
✤ Irving Fisher, "The Money Illusion," 1928
文章連結
https://bit.ly/3gsJK6l
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 在 JC 財經觀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前兩天與鋒哥在CH上的訪談,介紹我的新書《美股投資學》與投資相關的問題這邊整理重點跟大家分享
因為有4000多字,也可以直接看網站文章(放留言)
👉 為什麼要投資美股?你認為投資美股的三個理由是什麼?
多一個資產配置的機會,可以更了解世界的變化(最創新,最熱門的產業趨勢)
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很自然的現象,資金會找可以有更多機會的市場,所以當資訊取得愈來愈容易的時候,美股就會愈來愈熱。但是我不會覺得台股就一定不好,找到自己能發揮跟獲利的市場才是最重要的。
👉 鋒哥提到"台積電也是可以接軌世界,打國際市場的公司"
但我認為我知道半導體產業未來有發展前景,也知道台積電絕對具有技術領先優勢,但真的要分析技術面問題(製程、技術、供應鏈等)仍超出能力圈。美股許多公司都是消費、生活類股,以餐飲來說瓦城、豆府也是好公司,但是就市場發展性來說沒有像美股餐飲那麼快速。
👉 每一個投資人都應該把自己當成企業分析師,而不是股票分析師,是不是可以好好說明這個觀念?
巴菲特說把要用一家公司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待自己的投資。這也是我認為閱讀對投資的重要性,你如果都是用單一標準,單一因素或是價格,用自己的立場來分析公司會太狹隘,但是如果靠閱讀書籍你得到的是別人的思考模式,會更有同理心。
我自己也有經營公司,當面對到不同的狀況的時候會怎麼處理,別人遇到類似的狀況的時候會不會比我處理得更好,那我下次可能就可以去調整自己的方法。另外就是在評估公司的時候,把所有可能性都列出來,哪一個是我認為最有可能,最可行,對公司幫助最大的,如果管理層跟我想的一樣,那我會更想投資這家公司。
所以我覺得人還是很重要的因素,企業也是由領導人帶領,底下的人有沒有共同的核心思想,員工流動率,高管行為,甚至到客戶是否對公司有信心,黏著度怎麼樣,每一個都是環環相扣的。
👉 鋒哥問一開始是企業分析師,等到進出場時是不是就變成股票分析師(看價格與技術分析)
用商業的角度看公司,真的看好了就耐心等待一個好的進場時機。技術分析是用來避免追高殺低的輔助工具,也就是說拿來確認,而不是用來預測,而通常技術分析的轉折點為也會伴隨著催化劑產生(包括營收表現由虧轉盈,更換管理層,賣資產等基本面消息)
👉 用財報評估公司,但財報資料畢竟是公開資訊,會做資產重估嗎?
鋒哥認為像哥倫比亞價值投資課中提到的對資產價值重估,才有更多機會可以找到被市場低估的公司,賺取超額報酬。
作資產重估像《21世紀價值投資》中討論的內容,重新複製一個公司的成本要多少?要對產業與財務面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對一般投資人來說是比較困難的。
我認為投資人在做估值時用資訊網站提供的功能,設定參數找到合理的區間即可,剩下的則是對市場的敏銳度來找到順風產業。也可參考紐約大學教授Damodaran的網站Musing on Markets參考他的方式與觀點(著作:當代財經大師的估值課)。
另外我認為股價是公司的營運表現+對未來的成長
所以檢視公司的財報就是了解公司過去的營運趨勢,有沒有走在一個正向成長的軌道上。在《21世紀價值投資》這本書中也提到,現代價值投資更著重於對成長的估算。好的公司有長時間的財務資訊可以回溯,營收可預測性高,剩下的就是你對公司未來成長的估算。
我覺得現在財報(美化或舞弊)連專業人士都看不出來,就最基本的指標來看公司,作好資金配置財是最重要的,分散風險與控制風險。
美股至少是一個高效率的市場,如果不夠公開透明,在財報公布後就不會有那麼大的波動。也是因為這樣其實我很重視消息面,催化劑這些資訊,因為只要這個效應可以延續的時間夠長,就有較大的機率可以帶來不錯的獲利
👉 用技術分析掌握進出場時機點,進出場點是指怎樣的時間尺度?持股期又是怎樣的時間尺度?如果持股十年,成長十倍,那麼短期的進出場點重要嗎?
我不會預設我要持有一家公司多久,長期投資是結果不是目的,買在合理的價格自然可以長期持有,但是當行情變化,產業變化或公司基本面變化,還是需要考慮出場的問題。
單純以技術指標來作為進出場,就會更重視買賣點(停利停損點的設定),但是如果是以基本面+型態面來進出,反而是跟隨趨勢,跟著趨勢作加減碼,變成一種很彈性的操作
那如果是單純以指數化投資來說,我書裡也有說這部分作為我的長期部位,並且把中短期的獲利再投入,指數是我覺得唯一可以愈跌愈買的標的,因為他是跟著整個國家經濟成長,具有自動汰換機制。持之以恆與堅持比擇時更重要
👉 有聽眾提問:情緒性因素是影響投資的重要關鍵,該如何克服持股波動大的問題?
把該持股的部位配置在報酬波動是你可以承受的範圍內,才有辦法握得住。我舉了鋒哥買入比特幣的例子,買入成本低,而且已經變成資產配置的一部分,所以不會因為短期的波動而賣出。但是一般投資人想要買入比特幣,不可能回到過去幾年前的價格,你要思考的是當下,是未來的機會,而現在是不是一個合理的買點,以及要配置多少在你的投資組合中,才能讓你持有時是舒服的。
另外是很多人會覺得從頭抱到尾才是真的投資,但是許多公司也有順風逆風期,也有被高估或低估的時候,即便是操作波段獲利,最重要的是你預設的目標與進出場原則有沒有達到,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
👉 投資組合和資產配置這兩個觀念差在哪裡?
這是投資跟理財的差異,投資是為自己創造現金流,而理財(資產配置)是配置這些逐漸累積起來的資本,
投資組合對我來說像損益表(創造最大收入,本業+業外收入),資產配置對我來說就是資產負債表,那你的營收要放到哪一塊,包括現金、投資、專業知識與固定資產(房子或其它流動性比較差的)
將資金分散在整體股票市場上,另外還有債券,現金和房地產,投資資產配置的主要選項,將資金進行多元的資產配置,可以幫助投資人在景氣循環週期平衡投資組合的波動,更好的堅守長期投資的目標。隨著年紀增長,資產配置的比重也會持續調整,資產規模愈大會更倚靠以固定收益為主,因為資金購大即便是收益率較低,絕對金額也會更高。
所以鋒哥提到在書中ARK重新思考配置一文,將創新納入投資組合的重要性觀念主要仍是投資組合的配置問題,而透過這個配置來提高報酬率,接下來要去思考的是如何透過資產配置降低報酬率的波動問題。
👉 是否應該開槓桿?
鋒哥之前的文章可參考,看法非常精闢
舉債(貸款)與利率高低無關,而是跟你的負債比有關,收入扣除固定支出後,能否支應利息費用。我認為利息支出佔收入比例最好不要超過五成﹑而依照年齡的增長,負債比率應該要逐漸下降。
另外就是你的債務是拿來做什麼用途,假設你是拿來買房,房子因通膨或眾多因素而導致價格上漲,但原本的負債是固定的,反而為你創造額外的價值,但如果是用做於不具生產性,不具增值潛力的配置上,例如信貸消費支出,那債務還掉了就是還掉了,對長期資產淨值沒有影響。
不管是在個人或是投資上,每個人的財務條件不同,都應該用這樣的方式來評估舉債的必要性。而在低利率環境下,善用貸款或融資工具可以為你更高效的增加資產,怕的是沒有預先做好規劃與停損機制,更不好的是舉債操作衍生性商品,波動大時更容易斷頭(務必小心)。
👉 書中提到投資組合有三大元素,是不是可以快問快答各舉三家公司:複利成長股穩健成長股高速成長股
複利成長股:寶僑,可口可樂,Costco(鋒哥提到嬌生JNJ跟亞培ABT)
穩健成長股:蘋果,亞馬遜,Google
高速成長股:CRWD,SQ,SHOP,TDOC(電動車,電商,行動支付)
👉 書中提到,買股之前,該問的是「為什麼不該買這家公司的股票?」想不到才應該買,問題是答案會很快改變嗎?或是有那麼顯而易見嗎?
其實我覺得這是在提醒自己反向思考,我們在決定要買入某一家公司的時候,通常是已經先對這家公司有好感才會想要去研究,買了之後也會特別關注到公司利多的消息,反而常常去忽略利空的消息,甚至已經持有這家公司時,會覺得利空消息只是暫時讓股價下跌,終究會漲回來
但是如果你在買之前先冷靜思考,把所有利多跟利空因素都寫下來,然後去進行比較反而會更客觀
👉 對Robinhood這樣的券商怎麼看待?對美國和台灣的投資環境有什麼批評或期許嗎?
不只是Robinhood的問題,現在最多討論的是零手續費券商對整體市場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是否強化了投資人對於投機的偏好,而忽略過去投資的本質是什麼。
我認為讓更多人參與投資市場是好事,而台灣過去對於金融法規的高度設限,在現在資訊流通更快速與容易取得的情況下,反而讓投資人出走,要怎麼樣落實讓大家可以以更低成本與高效的方式進行投資組合配置,我覺得滿值得思考的問題
👉 有沒有當波克夏的股東?為什麼?
我沒有當波克夏的股東,但是我很喜歡看巴菲特(或是波克夏)的操作,之前也寫過很多文章(連結)也閱讀過去股東的信,了解在資金規模逐漸擴張的情況下,你在投資決策上要怎麼樣心態轉換。
正如同書中所述:「投資原則永不改變,因為它們是永恆的;方法則可以改變,而且往往應該因應投資環境而改變」。巴菲特在合夥事業和市場週期的不同階段採用不同的方法,而這是為了以最好的方式貫徹他的投資原則。
另外一個就是大家常常在吵到底要投資S&P500還是波克夏?其實這也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買一家企業看的是人,買指數看的是國家的經濟成長。
如果你對人有認同就會買公司的股票,我覺得是我們對巴菲特比較熟悉,對Todd&Ted沒有那麼熟悉所以對波克夏的信念沒有那麼強大,我還是喜歡用指數配個股,至少我在研究的時候可以了解經理人的思維與策略執行是不是跟我有共鳴,在同一個思路上去做事情。
非常感謝鋒哥的邀請,提問都很犀利,在聊的過程中也很愉快,讓我有更多發揮的空間!
若大家對於美股投資有任何想法,也歡迎留言跟我討論。也感謝讀者的支持,讓我的書可以被更多人看到^^
衍生性金融商品功能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DEFI(去中心化金融)
作者:林宜璇律師/吳語涵
去中心化金融(全名為Decentralized Finance,簡稱DEFI)又被稱為分散式金融或開放式金融(Open Finance),近年來在以太坊(Ethereum)加入智慧合約之程式碼後,開始成為驅動區塊鏈技術之核心功能。此去中心化金融(DEFI)之概念,旨在跳過傳統銀行、證券交易所或股票經紀人等金融中介,以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及智能合約提供儲蓄、借貸或衍生性商品交易等多元化金融服務。
而其中最常見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具體運用形態即為「去中心化借貸」(DeFi lending)。此與傳統金融體系多半由銀行作為信用中介,對借款方之財務狀況、信用紀錄及還款能力進行核貸評估,並由其承擔因借款方無力償還時之信用風險不同;去中心化借貸旨在破除核貸過程之繁瑣及限制,使借貸人快速取得借款,並透過智慧合約之程式碼即時控管及排除信用風險。目前以太坊中最廣為人知之智慧合約平台為MakerDAO、Compound及Dharma,借貸利率隨著不同平台及市場條件而浮動。此類新興金融業務模式雖能破除許多人為及地域限制,卻也對於政府長期以金融中介為監管中心之監理體制帶來極大挑戰,未來我國法制就此應如何定性及介入,值得持續追蹤。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