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政處分附款阿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行政處分附款阿摩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行政處分附款阿摩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iunhow (光武劉秀)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慶110地特一般民政四等上榜-...


本魯為了銘謝PTT國考版的前輩與後進的指教,
因此手邊有自製兩個word檔,
分別是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的口訣,
內容絕大部分是本魯自創的,有少部分是擷取阿摩上的,
(阿摩上有個口訣達人 "三七我撿豬" 正是本魯本尊 )
若有興趣光速記憶的版友可站內信,
留下您的 e-mail 向本魯免費索取,
逾 3/31 就不再受理 !
(本魯相信各位未來公職人員的人格,不會拿去販賣!)

隨便擷取兩段來聞個香。

-----第一段----------------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口訣:鎮定驚人書法= 正定經人書法】 (對應到< >裡的字)
1.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2.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3.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4.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5.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6.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口訣:德政;應防拳法 = 得正;應妨權法】
(去年高考有出,也有被申請疑義)
<得>拒絕職務協助 = 請求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
<應>拒絕職務協助 = 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
非其<權>限範圍、依<法>不得為之。
--------------------------------

------第二段--------------------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口訣:主人附濟簽字】
1.<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2.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
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
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
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不含處分相對人的職業!!)
3.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4.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5.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
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
6.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

PS1:word檔可能因為版本不同造成版面扭曲,請自行調整。
PS2:若有修法,請自行修正。
PS3:本魯駑鈍,若註解之處有錯誤或錯別字,請自行略過及體諒。
PS4:若本魯回信太慢,請見諒。並不是一直都在電腦前面囉。

本魯另有自創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財政收支劃分法等的實用口訣,
可聞香一下。
地方制度法第79條:
解除職務,適用於地方行政首長、村里長、地方民意代表!
解除職務要件:
(口訣:校內組一期太保,奪互助金,指責他==簡化==>效內組期保奪戶助職他)
1.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經法院判決選舉無效確定,致影響其當選資格者。
2.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3.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4.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
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
5.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但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不在此限。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四個月以上者。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9.有本法所定應予解除<職>權或職務之情事者。
10.依其<他>法律應予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然而,本魯深怕因此會塑造民政的對手,所以地方自治就暫且藏了一手。
若您是大X海的學員,可以向彰化員林班索取看看,
本魯有提供給輔導員主任。
(但本魯並非完全建議補大X海,亦不是替他們打廣告就是,
只是單純想分享給該補習班考民政的學員。)

若此文有違反版規,請版主刪除,
再次感謝各位前輩和後進。
本~~魯~~上~~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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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16.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7864784.A.1A7.html
sweeteagle:03/21 20:22
MuniKoi: 恭喜上榜!03/21 20:25
WanLiao0724: 恭喜 03/21 20:27
lovelock110: 恭喜恭喜03/21 20:29
yukiyg: 恭喜03/21 20:33
qquinnnn: 恭喜03/21 21:04
googleeeeeee: 叫叫ccc03/21 21:07
Croissantluv: 推推03/21 21:17
intro: 推推03/21 22:05
chjh45: 恭喜03/21 22:07
originalblue: 推分享03/21 22:28
索取者甚多,本魯會盡快寄出,
若隔一天沒收到麻煩再來信一次,可能是本魯眼花。
再次說明口訣只有 行政程序法 行政執行法 行政罰法,
地方制度法暫不提供,但大X海的學員可向彰化員林班要看看。
此外,本魯的口訣只是針對法條去偷吃步的記憶而已,
並沒有太深入的探討法理研究,
因此司法特考或是法制的高手可能比較不適合看,
但您若有來信,本魯還是會無差別寄出。

至於公務人員相關法律的口訣正在繕造中,
訴願法 行政訴訟法還沒動工,還請見諒。QQ
※ 編輯: liunhow (106.1.116.13 臺灣), 03/21/2022 23:24:43
paul666666: 恭喜03/22 00:13
qoo53895: 恭喜上榜 03/22 00:21
bmama: 恭喜 收到了03/22 00:25
wugilin: 恭喜03/22 03:02
Yisai: 恭喜上榜03/22 07:02
ahurak: 恭喜!感謝分享03/22 07:03
typhoon71516: 恭喜03/22 07:04
由於索取的還滿熱烈的,
本魯決定加碼贈送 公務員相關法律的口訣,
目前已完成90%,希望今日中午前能完成寄出,
另昨天有留 e-mail的版友們,
本魯亦會補送上公務員法律的口訣,還請稍候一下。
※ 編輯: liunhow (106.1.116.13 臺灣), 03/22/2022 08:35:33
LiwaH: 推推~03/22 10:19
pariswoman: 推分享03/22 11:16
Ophelie: 恭喜!03/22 11:50
plonk: 恭喜上榜03/22 11:58
vserice64115: 恭喜上榜!03/22 12:02
l9217: 恭喜!03/22 13:21
公務人員相關法的口訣已完成,
幾分鐘後將慢慢寄發。
先說明,本魯的口訣只是用來破解簡單的選擇題,
有些太艱澀的申論法條,本魯駑鈍就沒放上去了。
總之,本魯已經盡力繕造了,
若內容有錯字或是錯誤之處,還請見諒!
※ 編輯: liunhow (106.1.116.13 臺灣), 03/22/2022 14:36:19
fishsanyan: 恭喜!03/22 14:35
chin61007: 恭喜~03/22 15:10
fgf2927: 恭喜03/22 15:12
Lucifer1408: 好厲害03/22 15:44
darkkai: 推好心!!!!03/22 16:01
LiwaH: 收到了,超厲害的~03/22 17:56
迄今已寄發138份,若沒有收到的可再來信。
(不過應該明天早上再寄了)
剛剛不小心誤刪了幾個還沒寄發檔案的站內信,
真是抱歉!
要處理站內信和寄發電子檔,本魯都看到快眼花了!QQ
也請諸位版友妥善利用三個檔案,若內容有錯誤,請自行跳過,
本魯一人校稿且非本科系的,繕造上恐有疏漏,還請海涵。
※ 編輯: liunhow (106.1.116.13 臺灣), 03/23/2022 00:34:09
as960625: 已收到信,非常感謝!03/23 01:00
tsaipei: 恭喜上榜,已寄信:)03/23 01:59
tsaitsen: 恭喜~03/23 10:33
rain3024: 恭喜03/23 12:11
AustinRivers: 恭喜03/23 14:45
frank12359: 恭喜上榜03/23 17:05
smallato: 恭喜03/23 19:28
pigtogether: 恭喜上岸03/23 20:48
YUNNDY: 恭喜上榜,已寄信03/23 22:21
dues25184: 恭喜上榜!03/24 00:40

迄今已經寄出177份,
麻煩版友來站內信時附上 Email,
以利檔案的寄發。

另外,本魯寄發後都會回覆您一封站內信,
若無收到,可再來信索取。
再者,有些來信超過半天沒收到的,
也可再來信,請包容本魯眼拙誤刪站內信。

最後再次聲明,
本魯是抱持知識公開且廣泛獲益的心態,
因此才特地花心思膳造這些口訣檔案,
也許您看了沒有用處,可以刪了它,當作垃圾也無妨。
但若有些用,還請妥善保存,
切......莫......販......賣。

本魯相信諸位的人格,
因此就不大費周章製作浮水印了,
充其量只在頁碼註記本魯的自封稱號(文武三全)及俗名而已。XD
再次感謝各位不計較本魯的愚昧前來索取拙作。
※ 編輯: liunhow (223.141.209.167 臺灣), 03/24/2022 12:04:37
morenini02: 恭喜 03/24 16:54
lidahw0312: 恭喜! 03/24 23:13
karstin: 恭喜 03/25 09:04
wawa2013: 恭喜恭喜,已寄信 03/25 09:22
hsinliu227: 感謝分享,已收到 03/25 13:00
nick770105: 恭喜,已寄信 03/26 22:03
dyesky: 恭喜!已寄信 03/29 22:52
感謝各位的來信,本魯一共寄發221封信,
還請諸位妥善運用,早日金榜題名。
※ 編輯: liunhow (106.1.116.13 臺灣), 04/01/2022 00:20:28
※ 編輯: liunhow (106.1.116.13 臺灣), 04/01/2022 00:21:58
MMCM: 終於積到登入次數足夠來推!感謝原po無私分享~繕造口訣檔 06/16 01:15
MMCM: 案和寄信都辛苦了,非常受用且獲益良多!謝謝您~~ 06/16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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