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政程序法164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行政程序法164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行政程序法164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行政程序法164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105 邱顯智談居住正義 馬路上開講】 昨天是我的「土地政策分享會」,我們找來一隻怪手,吊掛投影幕作為臨時舞台,讓觀眾感受「強拆強徵」的臨場感;雖然是舞台效果,「怪手什麼時候要來?」卻是許多徵收戶每天在面對的恐懼與壓力。 從兩次大埔事件:「怪手毀田」(2010.6.9)與「強拆張藥房」(20...

  • 行政程序法164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1-06 21:49:34
    有 251 人按讚

    【1105 邱顯智談居住正義 馬路上開講】

    昨天是我的「土地政策分享會」,我們找來一隻怪手,吊掛投影幕作為臨時舞台,讓觀眾感受「強拆強徵」的臨場感;雖然是舞台效果,「怪手什麼時候要來?」卻是許多徵收戶每天在面對的恐懼與壓力。

    從兩次大埔事件:「怪手毀田」(2010.6.9)與「強拆張藥房」(2013.7.18),到桃園航空城,都造成人命不堪屈辱而自殺的悲劇。朱阿嫲、張大哥、呂伯伯,這些令人心痛的名字,不斷在提醒我們,這個國家體制,對於人民無論在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中,面對「徵收」的有效參與與監督機制,仍然相當有限,甚至是對人民不利的境地。

    我認為,徵收是對財產權「最嚴重的剝奪」;而強拆民房不只是「侵奪人民財產」而已,它是在「踐踏你的尊嚴」。大埔事件在任何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都不可能發生,而我們台灣人民卻可以容忍國家做出這種事,是非常難以理解的。

    昨晚,我說了一個故事:有一位普魯士皇帝,因為從皇宮望出去,視線受一座磨坊阻隔,就寄信說要強拆磨坊,沒想到磨坊主人卻老神在在,他說:「柏林皇家法院會保障我的權利」。

    然而,在台灣,即使劉政鴻是皇帝,我們的法院卻不如「柏林皇家法院」,在大埔案相關的20幾個案件當中,少有告贏政府的案例;在台灣,人民告政府的官司,有九成都會失敗;但是在德國,有五成是人民會成功。顯示法院並沒有站在人民這一邊。

    我主張,過去不利於人民發聲的制度,如《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15條,應將對政府沒有實質約束力的「公聽會」改為《行政程序法》164條所保障之「聽證會」形式,同時也應提升審議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當中「民間團體」的比例;而在專家代表部分,除現行工程、交通領域以外,應廣納法律、經濟、文化、族群、公共行政等領域的學者,當政府要侵奪人民居住、財產權時,人民可以有效參與、有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