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政法人建制原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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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行政法人建制原則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電影鏡頭式走私事件中我們看到和看不到的事情 | 盧斯達 on Patreon】 高級女警追緝「走私快艇」墮海殉職,消息開始流傳之後,引發不少港人在網上發泄。據稱兩名消防員在網上幸災樂禍,後遭舉報,局方將涉事者馬上停職,展開調查。親北京派也不斷高呼黃絲無哂良知,有人主張要盡快立法禁止嘲笑警察,警察...

  • 行政法人建制原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21: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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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鏡頭式走私事件中我們看到和看不到的事情 | 盧斯達 on Patreon】

    高級女警追緝「走私快艇」墮海殉職,消息開始流傳之後,引發不少港人在網上發泄。據稱兩名消防員在網上幸災樂禍,後遭舉報,局方將涉事者馬上停職,展開調查。親北京派也不斷高呼黃絲無哂良知,有人主張要盡快立法禁止嘲笑警察,警察員佐級協會也發出一份微博式短公告,批評抽水人士已無人畜之別。

    這些批評雖然好多談不上鬱鬱乎文哉,但加強了事件迅速定性為道德之爭的作用,即正義者和邪惡者的鬥爭、文明人與野獸的鬥爭。道德化政治的原理,是以道德原則的褒貶,取代行政問題。港英的「行政吸納政治」則是剛好反轉,將本來生死相搏的國共、華洋之爭,盡量由行政問題取代。本來的問題焦點是寫上「(香港) 同胞勿近」的炸彈,之後轉為「要怎樣起公屋,要起多少籃球場,要設立消委會幫市民良心格價調查」之類的問題,只有技術上能否解決問題,而不是有一個具體敵人要消滅。

    政治最終是區分敵我,97 年之後香港已經把「非政治的政治遺產」消耗完結,剩下的人不論藍黃都是充滿對抗性。你也可以說 19 年終於將香港全面捲入了「政治」心態。你認為當下香港,是陸恭慕那種人多,還是不像她的多?水警事件亦捲入時代背景,只能「路徑依賴」,跟從 2019 年的藍黃/敵我自然格局去發展。

    黃絲說很多難聽的話,藍絲也會針鋒相對,而走技術檢討路線的議員,不是已經辭了職就是坐牢中,所以這次社會討論之中根本沒有「中間派」,也就是對「從技術層面化解事件」抱有希望的人,那個政治版塊,在政治上甚至社會上已經死亡。

    對香港的親建制聲音,跟暴網民針鋒相對會相對沒有風險而可以有存在感,追問當時行動細節、追問有沒有決策部門需要負責、追問走私者為甚麼滿身金裝備點滿技能、追問究竟香港的走私問題有多嚴重,困難得多,也好像有點敏感。討論人們有沒有「對死者不敬」,十分容易和老少咸宜。

    聽到這消息,比起興奮或不興奮,更多是似乎領略到一個更內裡的事實:原來做「前線執法人員」比想像中危險。地面上要應付的,可能有危險,但一些地表以外的東西更危險,他們會捲入各種波濤洶湧的紛爭,然後事情都是有待調查的。我們在各種新聞消息可以理解的事實:當日執法者付出重大代價,一兩二傷的情況之下,匪徒仍可逃之夭夭。要不是警察實力太低,就是走私犯實力超乎常理的強大。我們這些善男信女對香港的認知也很受衝擊,一般人不察覺的犯罪行為,在「香港」原來有這麼多。

    消息人士說走私船隊已經不是近期的事,可能涉及中美貿易戰,為某些物品製造了無法滿足的需求。但如果實屬,這對於他們來說更加是個悲劇。這已經像一部無法被拍出來的警察電影:中美貿易戰不是他們決定的事,但追捕走私犯則是本地人前線的職責,遇到的危險還是要自己消化,這也是香港在很多問題中的宿命。

  • 行政法人建制原則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9 21: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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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鏡頭式走私事件中我們看到和看不到的事情 | 盧斯達 on Patreon】

    高級女警追緝「走私快艇」墮海殉職,消息開始流傳之後,引發不少港人在網上發泄。據稱兩名消防員在網上幸災樂禍,後遭舉報,局方將涉事者馬上停職,展開調查。親北京派也不斷高呼黃絲無哂良知,有人主張要盡快立法禁止嘲笑警察,警察員佐級協會也發出一份微博式短公告,批評抽水人士已無人畜之別。

    這些批評雖然好多談不上鬱鬱乎文哉,但加強了事件迅速定性為道德之爭的作用,即正義者和邪惡者的鬥爭、文明人與野獸的鬥爭。道德化政治的原理,是以道德原則的褒貶,取代行政問題。港英的「行政吸納政治」則是剛好反轉,將本來生死相搏的國共、華洋之爭,盡量由行政問題取代。本來的問題焦點是寫上「(香港) 同胞勿近」的炸彈,之後轉為「要怎樣起公屋,要起多少籃球場,要設立消委會幫市民良心格價調查」之類的問題,只有技術上能否解決問題,而不是有一個具體敵人要消滅。

    政治最終是區分敵我,97 年之後香港已經把「非政治的政治遺產」消耗完結,剩下的人不論藍黃都是充滿對抗性。你也可以說 19 年終於將香港全面捲入了「政治」心態。你認為當下香港,是陸恭慕那種人多,還是不像她的多?水警事件亦捲入時代背景,只能「路徑依賴」,跟從 2019 年的藍黃/敵我自然格局去發展。

    黃絲說很多難聽的話,藍絲也會針鋒相對,而走技術檢討路線的議員,不是已經辭了職就是坐牢中,所以這次社會討論之中根本沒有「中間派」,也就是對「從技術層面化解事件」抱有希望的人,那個政治版塊,在政治上甚至社會上已經死亡。

    對香港的親建制聲音,跟暴網民針鋒相對會相對沒有風險而可以有存在感,追問當時行動細節、追問有沒有決策部門需要負責、追問走私者為甚麼滿身金裝備點滿技能、追問究竟香港的走私問題有多嚴重,困難得多,也好像有點敏感。討論人們有沒有「對死者不敬」,十分容易和老少咸宜。

    聽到這消息,比起興奮或不興奮,更多是似乎領略到一個更內裡的事實:原來做「前線執法人員」比想像中危險。地面上要應付的,可能有危險,但一些地表以外的東西更危險,他們會捲入各種波濤洶湧的紛爭,然後事情都是有待調查的。我們在各種新聞消息可以理解的事實:當日執法者付出重大代價,一兩二傷的情況之下,匪徒仍可逃之夭夭。要不是警察實力太低,就是走私犯實力超乎常理的強大。我們這些善男信女對香港的認知也很受衝擊,一般人不察覺的犯罪行為,在「香港」原來有這麼多。

    消息人士說走私船隊已經不是近期的事,可能涉及中美貿易戰,為某些物品製造了無法滿足的需求。但如果實屬,這對於他們來說更加是個悲劇。這已經像一部無法被拍出來的警察電影:中美貿易戰不是他們決定的事,但追捕走私犯則是本地人前線的職責,遇到的危險還是要自己消化,這也是香港在很多問題中的宿命。

  • 行政法人建制原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8 13: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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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會改選的啟示】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早前改選,五個改選議席全數均由親建制的「專業派」勝出,大獲全勝,「開明派」候選人全軍覆沒,令「專業派」在律師會20人的理事會中,取得壓倒性14人的控制權。筆者認為,選舉結果反映業界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線,支持香港回歸專業、理性及愛國愛港的原則,大律師公會應借鏡是次選舉,加以警醒及覺悟,反對政治凌駕專業,阻斷公會成為「反中亂港」之平台,整肅多年歪風。

    香港律師會於本月24日舉行周年會員大會,改選5名理事,「專業派」5名參選人均以高票當選,全取5席,陳國豪更以3405票成票王,傅嘉綿獲3385票、黃巧欣獲3373票、袁凱英獲3346票、岑君毅3302票,足證「專業派」當選是眾望所歸,為業界的主流聲音。

    反觀「開明派」參選人,「開明派」若不計早前退選的羅彰南(Jonathan Ross),則有三名候選人包括白樂德(Denis Brock)獲1952票、韋恆理(Henry Wheare)獲1926票、馬秀雯(Selma Masood)獲1880票,相對上屆「開明派」候選人一般得約3000票大跌一千票,三人均全數落選敗北。

    根據選舉結果,「專業派」5人各獲超過3000票,「開明派」參選人則只各得2000票左右,雙方差距逾千票,少近三分一;選舉結果最終令「開明派」在20人的律師會理事會內減至6席,「專業派」則佔了14席,取得壓倒性的控制權。筆者認為上述兩項數字,清楚說明業界堅決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線,並希望透過是次選舉,盡一切的力量踢走那些曾在黑暴事件中支持港獨的風氣及勢力,將業界回歸專業、理性及愛國愛港的原則,扭轉「政治凌駕專業」的歪風。

    筆者從五名大勝的「專業派」律師候選人的主張中所見,他們均強調確保政治中立、爭取會員利益、推動融入大灣區發展等等,可見律師會內專業、理性的聲音屬於主流,亦因此「專業派」會在選舉中大獲全勝。

    事實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是次選舉前明言,若律師會被政治凌駕法律專業,「特區政府亦同樣會考慮與其終止關係」,她更引用特區政府處理教協的手法做例子,說明若專業團體被政治「騎劫」的下場。

    筆者非常認同行政長官的看法,因律師會現時為香港律師行業的自我監管機構,但卻具多項的法定職能,因此絕對不能以政治凌駕專業,否則有損公眾及利益。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更訂明律師會具多項法定的職能,包括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介入律師行業務等,同時多個法定機構、委員會均有律師會代表,其中負責委任及推薦法官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訂明9名委員會成員,須包括一名律師,特首委任律師成員前,須先諮詢律師會理事會。

    由此可見,作為香港律師的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律師會除要維持香港律師專業水平及操守,考慮所有涉及業界利益的問題外,亦要作為業界與政府之間的橋樑,故律師會應保持政治中立,時刻與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溝通,以專業法律角度回應不同議題,絕對不容政治化。

    律師會改選塵埃落定,筆者猶記得於選舉前,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譚允芝在一個法律界論壇提到,大律師公會自2018年經歷一場「政治化的選舉」後,與內地已沒有聯繫,形容十分可惜,指情況令大律師無奈下要「單打獨鬥」,希望律師會不會步此後塵。

    筆者與社會各界一樣,很高興見到律師會立即引以為戒,最終撥亂反正;至於大律師公會,實應借鏡於律師會,以此作為榜樣,盡快整肅多年歪風,反對政治凌駕專業,阻斷公會成為「反中亂港」之平台。

    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下,本港法律專業在內地金融發展、資產管理、仲裁工作都有不少新機遇,特別在大灣區發展迅速下,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可在大灣區積極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而律政司已經與內地簽署多項協作安排。在中央全力支持下,香港法律業界只要秉持專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抓緊大灣區機遇,定必會有源源不絕的活力和千載難逢的機遇。

    (筆者為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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