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zreo1726 (黎渚)
看板Geography
標題Re: [討論] 行政區重劃的法律和實務問題
時間Sat Jan 1 18:45:08 2022
※ 引述 《afsmart (人之初,性本散)》 之銘言: : : 行政區重劃在本板本來就是相當熱門的討論話題 : 加上最近新竹縣市合併議題,本板最近跟行政區重劃有關的文章更是爆炸性的產生 : 但往往絕大多數都只能淪為紙上談兵,實際上根本無法執行 : 所以我想討論一些法律和實務上的問題 : : : 先談大的,縣市合併或重劃問題 : 現行法規,縣市間要重劃,必需相關縣市議會決議通過,再送中央政府核定 : 在這種模式之下,根本不會有議會議員會想把地割出去給別的縣市 : 造成自己縣市稅收減少 : 所以縣市間重劃基本上就不可能執行 : 惟一可行的方式就只剩合併升格直轄市了 : 因為如此才能讓那群相關的官員、民代有利益可撈 : : 除非修法,將縣市重劃、合併、分割的權力完全交給中央,地方無權過問 : 然後又剛好有比較強硬的總統或行政院長去推動,才有可能達成行政區整體重劃 : 但這樣做又會有違憲的疑慮,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有賦予地方縣市一定的自治權 : 到時有縣市不滿,去聲請釋憲,中央的整體歸劃目標可能就泡湯了 : : : 再談小的,鄉鎮市區的合併或重劃問題 : 這個在法律上的阻力似乎小很多,但實務上卻很麻煩 : 拿道路舉例,台灣有太多鄉鎮市區有相同的路名了 : 台灣任意兩個區合併,可能該區就會有兩條中山路或中正路必需更名了 : 偏偏中山路或中正路又往往是該地區的精華地段 : 到時要更換地址的戶數就會非常多,造成行政機關要付出相當大的作業成本 : : 何況行政區的合併或重劃又要造成相當大量政府資料需要移交 : 站在基層公務人員的立場,這堆工作當然是能不要做最好 : 所以實務上似乎也只剩鄉鎮市區邊界線的微調比較能執行了 : : : 以上舉出我想的到的行政區重劃會遇到的法律和實務問題 : 不知各位有沒有想到其他的可以討論看看? : 對此我有一些拙見可供參考:
行政區的整併理論上低層級的會容易於高層級的沒錯,
但是如果看過之前有一篇麥寮附近鄉鎮想合併為市的文 ,
#1XeSRcfK (Geography) 就知道現在鄉鎮層級的合併根本沒有法源,
行政區整併的難度可想而知。
這也說明目前鄉鎮層級的行政權限有多麼小 ,
有名而無實的空殻自然容易吸引各種不法勢力進入,
然而中央的作法卻反其道而行 ,
升格為直轄市使其改為區制 ,
一再將權力往上抓提,
造成頭重腳輕之權利不平衡的結果,
中央一旦想著手地方權力的調整,
必然需要以更大的權力、更強硬之手段來壓制地方的反對,
最終將導致高度中央集權的政府,
地方自治將受到嚴重威脅。
從日本平成大合併的經驗來看 ,
#1Xp8EVVY (Geography) 行政區合併固然應由下而上 ,
然中央的支持亦不可少 ,
如此才能克服樓主所提到的實務困難。
因此行政區調整即權責劃分之調整。
首先縣將部分權責移轉給鄉鎮,
使其獲得稍小於現今省轄市的權責,
這是先期準備,須先將骨牌排好;
然後鄉鎮權責的擴大後使其整併為市/鎮,
也就是推倒第一根骨牌,
比如雲林縣內會以數個區域中心來整合,
除了麥寮之外,可能還有斗六 虎尾 北港乃至西螺 斗南等,
到此都是必須以較強的力量來干涉;
其後必然導致縣的權責縮小而尋求合併的骨排效應,
如雲林可能尋求與嘉義的合併;
此時中央再使縣擴權至省的規模,
最終產出雲嘉省,
達到一級行政區整併的目標。
雖然這似乎過於理想化,
但看到台灣行政權力結構的問題,
就可知道改革並非一蹴可幾,
更非單純的行政區調整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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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huiyuan: 縣市下放自治權,但是併鄉鎮市為縣市,中央也下放自治 01/01 21:06
→ Tahuiyuan: 權,同樣併縣市為省,將現行的1、2、3級自治體,變成 01/01 21:06
→ Tahuiyuan: 省(1級+)、縣市(2級+),區不作自治體,但可以設社 01/01 21:06
→ Tahuiyuan: (3級+)保障原住民區自治,甚至金馬除縣府所在區,其 01/01 21:06
→ Tahuiyuan: 他區也能設社,讓金馬高度自治。 01/01 21:06
→ Slzreo1726: 我認為沒有必要留著縣 在二級制的架構下 已經有省作 01/01 21:52
→ Slzreo1726: 為整合功能的上層行政單位 第二層只須作為基礎的地方 01/01 21:52
→ Slzreo1726: 自治體 在一般情況下 「縣」這個用詞代表著其下還有 01/01 21:52
→ Slzreo1726: 更基礎的自治體 可說是縮小版的省 因此縣不會轄區 那 01/01 21:52
→ Slzreo1726: 是市的專利 市在其他國家基本上不會與縣同級 而通常 01/01 21:52
→ Slzreo1726: 與鎮連用 只是台灣特殊的歷史脈絡造就市似乎與縣同級 01/01 21:52
→ Slzreo1726: 的情況 對於原民地區的自治體我傾向不保留 直接與山 01/01 21:52
→ Slzreo1726: 下的自治權合併 但若當地原民希望保留 我也十分樂意 01/01 21:52
→ Slzreo1726: (澎)金馬的部分我認為可以設立特殊市 使其直轄中央 01/01 21:58
→ Slzreo1726: 當然仍保障其自治 只是消除原有的省層級 01/01 21:58
推 tbrs: 街庄市合併也不是沒冰過 01/01 22:20
→ tbrs: 彰化就由好幾個庄街並成 01/01 22:21
→ tbrs: 竹北呀等等 01/01 22:21
→ Slzreo1726: 街庄市那是適用總督府的法律啊 國民政府來台後基本上 01/01 22:51
→ Slzreo1726: 都是分割鄉鎮市 沒有合併 01/01 22:51
推 Tahuiyuan: 整併鄉鎮市,但給予較高自治權,感覺像日韓或日治的郡 01/01 22:55
→ Tahuiyuan: ,所以借用中華民國的二級單位「縣」稱呼,下轄單位由 01/01 22:55
→ Tahuiyuan: 鄉鎮市改為區,廢除直轄市,省轄市轉型成類似日本的政 01/01 22:55
→ Tahuiyuan: 令指定都市,與縣差在「能從省府得到多少自治權下放」 01/01 22:55
→ Tahuiyuan: ,這是我的拙見,不過日本的政令市好像仍有和都道府縣 01/01 22:55
→ Tahuiyuan: 權責劃分不清的問題,也是蠻複雜的… 01/01 22:55
→ Slzreo1726: 喔了解 也就是你的市跟縣都要設區的意思?日本的政令 01/02 01:28
→ Slzreo1726: 市的確在某些方面與縣的權責可能重疊 因此近年某些人 01/02 01:28
→ Slzreo1726: 倡議所謂的道州制 希望進一步擴大廣域自治體的權責 01/02 01:28
→ Slzreo1726: 與追求更廣域的合作(如整個近畿地區的整合) 以制衡在 01/02 01:28
→ Slzreo1726: 往後越來越多的政令市及中核市誕生所造成的疊床架屋 01/02 01:28
→ Slzreo1726: 與權責削弱 01/02 01:28
推 TaiwanXDman: 中國就比較彈性 01/02 01:33
→ TaiwanXDman: 縣跟縣級市都可以設鄉鎮,也都可以設派出性質的街道 01/02 01:33
→ TaiwanXDman: (街道相當於我們的市轄區) 01/02 01:33
→ TaiwanXDman: 這樣就可以有高雄市那瑪夏鄉 也可以有彰化縣彰化區了 01/02 01:34
推 Tahuiyuan: 對啊,縣市皆設「區」,叫什麼沒差,只是為了符合中華 01/02 02:05
→ Tahuiyuan: 民國法規,又能帶給居民升格感,不然我蠻喜歡州跟郡XD 01/02 02:05
→ Tahuiyuan: 細分鄉鎮不如整併或拆分為區,像中壢青埔、過嶺和大園 01/02 02:05
→ Tahuiyuan: 橫山就能切出青埔區,不是自治體,只是方便居民洽公。 01/02 02:05
→ Tahuiyuan: 可以針對不同事項,譬如省內集水區整治,只能由省負責 01/02 02:05
→ Tahuiyuan: ,縣市沒有權限;縣只能設教育處,聽命於省教育廳,市 01/02 02:05
→ Tahuiyuan: 可以自設教育局;縣市皆可自設文化觀光局,省文化觀光 01/02 02:05
→ Tahuiyuan: 廳無法直接控制縣市文化觀光局。類似這樣明確區分,或 01/02 02:05
→ Tahuiyuan: 許可避免日本政令市和都道府縣權限重疊的問題。 01/02 02:05
→ Tahuiyuan: 個人認為民主國不必留有太多彈性,制度有問題可以修, 01/02 02:06
→ Tahuiyuan: 彈性大多是專制國實施人治的工具… 01/02 02:06
→ Slzreo1726: 如果只是方便民眾洽公 設區感覺多此一舉啦 設個分支 01/02 02:52
→ Slzreo1726: 辦公處就可以了吧 平成大合併後產生的廣域化城市(一 01/02 02:52
→ Slzreo1726: 般市或中核市) 大多都有好幾個甚至十來個支所 我們的 01/02 02:52
→ Slzreo1726: 直省轄市設區只是把原應交給第二級行政單位(鄉鎮市) 01/02 02:52
→ Slzreo1726: 的事務 基於人口眾多不便於管理的理由 分配給區這個 01/02 02:52
→ Slzreo1726: 派出單位而已 想像一下 一個200萬人的大城市只有一個 01/02 02:52
→ Slzreo1726: 戶政事務所 或是一堆分支事務所 那有多麼難管理 因此 01/02 02:52
→ Slzreo1726: 才有設區的理由 日本將這個界線畫在政令市(70萬人) 01/02 02:52
→ Slzreo1726: 台灣則是畫在省轄市(約25萬吧) 而你縣的人口大概也不 01/02 02:52
→ Slzreo1726: 比市多卻要設區 大概就如你說的 要帶給居民升格感吧 01/02 02:52
推 Tahuiyuan: 所以現制的「區」,其實就是直轄市或省轄市的「支局」 01/02 16:34
→ Tahuiyuan: ,這個理解對嗎?假如台北、海山、桃園、中壢、新竹、 01/02 16:34
→ Tahuiyuan: 豐原、台中、嘉義、台南及高雄設市,仍有文山、彰化及 01/02 16:34
→ Tahuiyuan: 員林等60萬人的大縣,出於行銷策略,減少選民反對力道 01/02 16:34
→ Tahuiyuan: (預設地方勢力大多反對)才設區,不然像你說的,20萬 01/02 16:34
→ Tahuiyuan: 、30萬人的縣,設分支辦公處就足以滿足洽公需求~ 01/02 16:34
→ Slzreo1726: 我的理解是像又不太像 不太像的部分是區跟市有上下關 01/04 01:04
→ Slzreo1726: 係 是垂直分工 就像我們不會去市政府辦戶口登記 支所 01/04 01:04
→ Slzreo1726: 跟市之間則不是完全的上下關係 偏向水平分工 但主要 01/04 01:04
→ Slzreo1726: 市政廳依然會有最完全的機能 支所只會有一部份 不過 01/04 01:04
→ Slzreo1726: 日本這種分支機構種類繁多 有的還會有其他你在主要的 01/04 01:04
→ Slzreo1726: 市役所也沒有的服務 那就會比較像垂直分工的區與市了 01/04 01:04
推 Tahuiyuan: 喔喔!中壢區公所和中壢區聯合辦公大樓,後者類似前者 01/04 11:59
→ Tahuiyuan: 的「支所」,但兩者皆不能視為桃園市政府的「支府」? 01/04 11:59
→ Slzreo1726: 第二個是對的 但第一個我查了中壢聯合辦公大樓發現裡 01/04 16:47
→ Slzreo1726: 面有中壢衛生局跟中壢戶政事務所 這些都是直接隸屬桃 01/04 16:47
→ Slzreo1726: 園市政府的 跟中壢區公所沒有關係 當然也不會有支所 01/04 16:47
→ Slzreo1726: 的解讀 01/04 16:47
→ Slzreo1726: 啊 中壢聯合辦公大樓裡還有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中壢 01/04 17:01
→ Slzreo1726: 分局這個機構 這很明顯的就是桃園市政府的分支機構 01/04 17:01
→ Slzreo1726: 所以第二個也不完全對 01/04 17:01
推 Tahuiyuan: 哇喔,好複雜( 01/04 22:31
→ Tahuiyuan: 話說有沒有哪個國家的「區」,表面上是行政區劃,其實 01/04 22:31
→ Tahuiyuan: 只是分支機關的服務範圍,連派出機關都不是啊? 01/04 22:31
→ Slzreo1726: 警察系統有劃轄區啊 每個分局都管自己的那個範圍 但 01/05 00:06
→ Slzreo1726: 是這對一般人來說沒什麼意義啊 你今天想去你家轄區外 01/05 00:06
→ Slzreo1726: 的派出所報案警察也不能阻止你吧 01/05 00:06
→ Slzreo1726: 我剛才偶然在兵庫縣姬路市找到類似你說那種的區 但這 01/05 15:53
→ Slzreo1726: 些區也非劃分整個姬路市 只有在南部有6個區 這6個區 01/05 15:53
→ Slzreo1726: 是1946年時併入姬路市的7個市町村(後來有一個不稱為 01/05 15:53
→ Slzreo1726: 區) 現在它們以〇〇區〇〇作為町字的名稱存在 比如飾 01/05 15:53
→ Slzreo1726: 磨區細江 在這些地區也設有一些分支機構 但這些區在 01/05 15:53
→ Slzreo1726: 行政區上已經幾乎沒有參考性了 僅作為地名存在 01/05 15:53
推 Tahuiyuan: 那就是如果縣市的規模接近郡,我認為「區」的理想型態 01/06 01:10
→ Tahuiyuan: ,鄉鎮市區這種大小,太容易被盤根錯節的地方勢力掌控 01/06 01:10
→ Tahuiyuan: ,成為地名並只設有縣市分支機構,就能削弱樁腳們的影 01/06 01:10
→ Tahuiyuan: 響力,區廳/區所當作分支機構的聯合辦公大樓,設不設 01/06 01:10
→ Tahuiyuan: 只擔當聯絡人的區主任(仍可號稱區長)可再討論~ 01/0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