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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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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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雨傘,我十六歲。
那時我最想自己快點十八歲,因為成年了有什麼事也可以自己保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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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的今天,真的要自己從警署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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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算是「自己」啦,因為我們五個女生全程也黏住一起,走時也有好多關心我們的人伴住。
説是沒有心理準備,也不至於無...
20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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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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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雨傘,我十六歲。
那時我最想自己快點十八歲,因為成年了有什麼事也可以自己保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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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後的今天,真的要自己從警署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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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算是「自己」啦,因為我們五個女生全程也黏住一起,走時也有好多關心我們的人伴住。
説是沒有心理準備,也不至於無;但説自己預備好要被捕,也是沒有的。
從悠閒的吃畢早餐、到真的在前往政總的電梯、立在已武裝戒備的保安面前時,我還是沒太多真實感。本來腳步依然緩慢,硬著頭皮向前——那是道不清方向的拉扯,四方八面也伸出手來。
回過神來,我已經扒在地上,眼前是一臉擔憂、聲嘶力竭的要保安放開我的同伴。我想回應,卻發現自己像條砧板上的魚,一下甩着一下,怎樣拖着身子,還是翻不過身來。勉強的轉頭,才發現有個身形略肥的男保安,兩腿張開狠狠的騎坐在我腰上。這時才慢慢的清醒過來,力度跨壓環坐在我腰際,緊緊的纏繞著不放。
腰間尚在隱隱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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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留室內外都像在開派對。外面的警察不知何事,整張桌子擺滿到會食品。繁複的文書工作,我們每人有一位女警跟著,每次填紙就要出現「依個我嘅」、「你個個係邊」,對,個個聲的就是指我們,我們只能圍著椅子等人認領。負責我的女警一頭剛從學堂出來的利落短髮,從刻意去掉女性傳統特徵,以理性作包裝的所謂專業形象的她,所能證明自己偏好性別氣質的大概就只有手執的蠟筆小新手機外殼,翻過來的桌面是睡美人。故意死板的語氣,缺乏自信的拘謹,我暗地好笑想笑言安慰:別擔心啦,我也是首次啦。
等待,我們在羈留室內則是毫無顧忌的聊天,談紋身,談文學,談性,談性別,談香港。室內沒有鐘錶,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只是我們沒能拿捏。一靜下來,空氣又似忽然凝固。直至見律師時,大家才是真真正正的鬆口氣,終於能與外界接觸,也確實發現自己不是孤島。也在此感激律師們啦,要花時間去處理我們的情況,上至處理保釋情序,下至聯絡外界幫我們餵好隻狗,大小二事都不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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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出去像瞬間,從羈留室內踏出至警署,似不過幾步。短短的步伐,是步向更大的囚室,我們尚未打破的高牆。但起碼當能見到同伴,知道自己並不孤單,已是當下最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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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被捕而言,律師也讚我淡定。可是呀,其實當真正走出來時,獲得分隔五六小時的自由,與一同被捕的友人排開在鏡頭下,我多懼怕被拍下的是我控制不了顫抖的身子。憶起以前一次訪問,記者問及會否有心理準備被捕和為香港而坐牢。我猶豫了好久,之後才緩緩的答,除非我知道那是有作用的。是次行動,我也不敢説能帶來多少的推動,但當大家都選擇沉默,或是把意見都只留在社交媒體時,自己能做的,為何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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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體弱的女性,誰又敢説沒有勇武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