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newin (星辰)
看板Warfare
標題Re: [問題] 生日禮物收到一柄刀
時間Sun Feb 6 15:29:44 2011
※ 引述《fantasyth (TH)》之銘言:
: 以及持有它,是件合法的事嗎...?(ex:持有扁鑽違法)
持有 大七孔開山刀是「合法」的,就像持有殺豬刀一樣。
關於刀械之查禁:
「法律明文禁止」的有:
武士刀、扁鑽、匕首、鋼鞭、手指虎、鴛鴦刀、手杖刀。
內政部「公告查禁」的有:
十字弓、鋼筆刀、標刀、非農用掃刀、蛇刀。
而「開山刀」、彈簧刀、藍波刀、蝴蝶刀屬於「非」公告查禁刀械。
但要考慮 社會秩序維護法的 具有殺傷力的器械。
社秩法第63條:
有左列行為各款之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器械」、化學藥劑(譬如:硫酸)、
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
工具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
勒令歇業。
結論:持有、攜帶開山刀是合法的,但 法明文禁止 或 公告查禁的刀械,
星辰建議不要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70.6
推 BillHuang:耶~沒有禁刺刀 02/06 15:46
推 woodsy:沒開鋒的武士刀算不算 之前看網路上說不算 有次聽一個 02/06 15:53
→ woodsy:一個警察說 沒開鋒也不行 在家收藏用 02/06 15:54
推 kurt1980:沒開鋒的OK,但是沒開鋒一樣可以砍傷人,所以... 02/06 16:21
推 dunntw: 誰說沒槍頭就... 02/06 21:07
→ waynewin:...所以屬於具有殺傷力的器械。 02/06 23:13
推 LoveyouLin: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02/07 08:10
→ LoveyouLin:好酷XDD 02/07 08:10
推 sfsm:未開鋒更好用...因為劈下去毫無忌憚,生手比較不怕 02/07 09:23
→ sfsm:而且照樣皮開肉綻,內傷骨折也很簡單... 02/07 09:26
推 vavamk:正當理由...身為一個____,隨身帶個關刀蛇矛跟畫戟是合理的 02/07 13:14
推 dragonsix: 打手 02/07 13:17
→ BruceShaou:那不蒙面就會驚嚇到他人的怎麼辦.....(畫圈圈XD) 02/07 17:51
推 tony15899:請找華山派... 02/07 19:24
推 john801121:所以生存遊戲社擺攤時蒙面違法了?XD 02/08 03:27
推 Realthugz:難怪黑暗騎士違法 02/08 04:01
推 vavamk:之前擺攤招新時,真的被條伯關心過...=.=a 02/08 11:23
推 john801121:樓上學長內容詳細希望(小弟是菜鳥社員) 02/08 14:42
推 vavamk:已經很久了,詳細都忘了,大概就是怎沒紅色?哪買的?能不能 02/09 11:28
→ vavamk:打鋼珠?力道如何?之類,竟然問有無執照?可能連自己都不懂吧 02/09 11:31
→ mayjan: 聞刪推文兇夠屌能這麼有學問耶 03/13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