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處務規程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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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處務規程意思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范雲 FAN, Yu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法官也要轉型正義 #司法院不要再迴避威權黑手曾深入大法官會議的真相 #公開為威權服務的大法官姓名 #法德韓都有釋憲過程公開規定 我在9月30日就曾質詢促轉會,促轉會調查到的九號戒嚴時期大法官解釋,其中屢次出現「請院長詢問中央意見」等紀錄,甚至有「總裁手令」指示;鞏固萬年國會的釋字第31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是勞工局及社會局的業務報告。 #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是妨礙議員行使質詢權 昨天我聽到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議員的質詢,發現我不是唯一一個在索取資料的時候碰到各種離譜回答的議員。所以今天我也花了幾分鐘討論這個存在已久的老問題。 為了要讓我能夠好好行使人民賦予我的質詢權,我的辦公室...

處務規程意思 在 范雲_立法委員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1-02 12:40:55

#大法官也要轉型正義 #司法院不要再迴避威權黑手曾深入大法官會議的真相 #公開為威權服務的大法官姓名 #法德韓都有釋憲過程公開規定 我在9月30日就曾質詢促轉會,促轉會調查到的九號戒嚴時期大法官解釋,其中屢次出現「請院長詢問中央意見」等紀錄,甚至有「總裁手令」指示;鞏固萬年國會的釋字第31號,...

  • 處務規程意思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26 12:45:00
    有 4,341 人按讚

    #大法官也要轉型正義

    #司法院不要再迴避威權黑手曾深入大法官會議的真相
    #公開為威權服務的大法官姓名

    #法德韓都有釋憲過程公開規定

    我在9月30日就曾質詢促轉會,促轉會調查到的九號戒嚴時期大法官解釋,其中屢次出現「請院長詢問中央意見」等紀錄,甚至有「總裁手令」指示;鞏固萬年國會的釋字第31號,更從會議一開始就預設不必討論「應改選」。

    這些證據顯示,戒嚴時期威權黑手伸入大法官會議,但目前司法院已經提供給促轉會的檔案都 #遮蔽大法官姓名。所以我當時要求促轉會繼續徹查相關檔案,且後續要公開大法官姓名。日前檔案局也已審定相關檔案為政治檔案,並要求司法院在11月前移轉相關檔案。(9月30日質詢促轉會看這裡 👉 https://reurl.cc/GrgoQZ

    #司法院仍抗拒公開相關檔案

    但我發現,今天司法院來立法院列席備詢,提交給委員會的「司法機關落實轉型正義」專題報告中,雖然沒有明確拒絕移轉檔案,卻要求未來檔案局在開放應用時應注意「基於審判獨立原則之評議秘密法益衡平」,甚至宣稱相關檔案「並非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9號大法官解釋有違審判獨立原則

    今天我當場詢問司法院,是否有看過促轉會的報告?「詢問中央意見」、「請黨中央派員列席」、有大法官持「總裁手令」遊說同仁,這些難道有遵循 #審判獨立原則 嗎?如果根本就並不獨立,為何又口口聲聲說要遮蔽姓名 #保護審判獨立原則評議秘密法益 呢?

    司法院來列席的葉副秘書長,一開始不敢明講,不好意思批評過去的大法官前輩們,只說時空背景不同,後來脫口而出 #不好說,我追問之下才承認 #以現在標準有違審判獨立原則。

    #不論移轉或應用都不得遮蔽姓名

    目前司法院提供的檔案都 #遮蔽大法官姓名,稍早在 愛信任-劉世芳 的質詢下,司法院已經承諾 #檔案移轉給檔案局時不會遮掩大法官的姓名。

    我進一步問,若是如此,為何司法院還要檔案局在 #未來開放時注意衡平評議秘密法益?司法院是不是仍在抗拒公開大法官姓名?

    2019年7月公布 #政治檔案條例,明定機關不能為了 #隱瞞違失、 #掩飾不名譽行為 或 #拒絕或延遲應公開內容 而規避解密。司法院也沒有該條例第8條明列的限制應用法定理由。而依 #國家機密保護法,即使是總統才能核定的 #絕對機密 最多也是保密三十年。

    司法院過去一直主張評議秘密的基礎是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施行細則、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管理要點,這都只是行政規則,對比法律位階且新訂的 #政治檔案條例,司法院若堅持讓相關檔案遮掩保密,有違 #法律優位原則、 #後法優於前法原則。

    #評議秘密原則並非絕對也非永久

    即使是受評議秘密原則保護的大法官會議,也是過程中絕對保密,而不是事後也絕對、永久保密。

    我特別整理了法、德、韓等國家的立法例:

    🇫🇷法國《憲法委員會特殊程序組織法》:
    紀錄憲法委員會行止的檔案,在屆滿文化遺產法典規第21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25年後,得供自由閱覽。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
    近年因應2016年的歐盟指令修法,2019年起施行新法,第35-b條明訂,檔案30年以上應移轉、60年以上包含評議過程應公開,其《處務規程》第37條則規定,10年以上即可移轉包含評議過程的檔案給檔案局。

    🇰🇷韓國《憲法法院法》:
    也訂有民眾閱覽複寫案件紀錄的條件。雖然憲法法院院長在出於國家安全等理由時可以敘明理由拒絕申請,但也非絕對不可公開。

    #不只公開而且要擴大徵集公開

    目前已經被促轉會公諸於世的九號解釋,涉及的是建立萬年國會限縮人民選舉權、放寬國民大會開會法定人數、擴大認定叛亂罪、限制軍事審判救濟權。

    但威權時期的大法官解釋,還涉及《違警罰法》、《檢肅流氓條例》、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出版自由、民代言論免責等重要人權議題,甚至所有的戒嚴時期大法官解釋,本質上都涉及人權、憲政的保障,應該要公開受到社會檢視。
    所以我今天也要求促轉會、檔案局,不只這九號解釋,還要 #限期擴大徵集其他大法官解釋檔案,必要時也應該去調用檔案檢視,繼續完成大法官的轉型正義。 #促轉會也承諾一個月內提交擴大檢視的書面報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處務規程意思 在 區諾軒 Au Nok-h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15 11:52:09
    有 574 人按讚

    大口狗話用議事規則92條,「加新程序」,係完全亂黎的。
    你咁玩,加乜都得架啦。
    唔使請乜大狀Pannick wor,我都識得講,低處未算低。
    只會令立法會變得更無意思。

    //92. 議事規則未有規定的程序

    對於本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

    //16. 基於上述考慮,我決定根據《議事規則》第 92 條行使權力,引入只就今次情況而非一般適用的程序,對有關選舉作出規定。我理解到,在實施任何在《議事規則》中未有規定的安排之前,我須要考慮議員的意見。我信納這是我行使相關權力的合適方式和適當時候。就此,我邀請了不同政治黨派的議員今早與我就當前僵局進行私人會議。建制派議員代表出席了會議,並表達了他們的意見,但泛民主派議員卻拒絕我的邀請。在決定就有關選舉採用下述新程序之前,我已考慮到議員所表達的意見:
    (a) 現任內會副主席郭榮鏗議員,以及《內務守則》第 20(c)條及附錄 IV 第 2 段所述的或可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任何其他議員,獲免主持有關選舉;
    (b) 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議員 獲 指 明 為 在 內會會議上主持有關選舉的議員;
    (c) 由陳健波議員主持的有關選舉將於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11 時的內會會議上進行,會議歷時多久及舉行會議的地點由陳議員決定;如有需要,立法會主席可就有關選舉再召開內會會議;及
    (d) 陳健波議員在主持有關選舉時,須按照《內務守則》附錄IV 第 7 至 12 段訂明的程序直接進行投票,而不得聽取任何規程問題或受理任何議案,包括就確立內會進行有關選舉的方式而提出的議案。//

  • 處務規程意思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1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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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炳強多次被打斷發言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04215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出席元朗區區議會會議,交代去年全年與本年第一季的整體罪案情況,以及就反修例示威相關事項作出陳述。他發言期間,多次有議員提出規程問題,質疑其言論偏頗及說謊,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區議員司徒博文在會上讀出33名民主派議員的聯合聲明,要求警方徹查元朗721事件,批評警方失職失責失德,至今只有少數施襲的白衣人被捕及檢控。他們嚴正譴責警方敷衍塞責,警告警務處及所有警員,「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是執法者的基本規條,警隊應效忠市民。鄧炳強回應稱,警方對於任何人的暴力都會徹查。

    鄧炳強交代罪案情況時別強調,區議會作為居民的代表,很多市民與街坊都會期望他們透過區議會的平台做實事,而並非只作政治表態。單方面的謾罵沒有很大的意思,相信元朗區議會眾多有理想的人士都是想為社區做實事。

    後來他又主動提起近來有警員相繼被捕,尤其竟有警員涉嫌販毒,重申這是褻瀆執法者的神聖身份,嚴重打擊市民對警隊的信心,令警隊過去的努力幾近付諸流水。

    鄧炳強亦提起九龍灣空置多年的聖若瑟英文中學校舍出現引爆裝置等事件,有議員打斷發言,並提出規程問題,認為其發言內容無關元朗區,單方面指控青年被煽動而犯法,另有人質疑官員公然說謊是否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鄧炳強回應稱,今天出席會議是說明全港的情況,然後繼續發言,但再次有議員提出規程問題,指其發言偏頗。

    #852郵報 #鄧炳強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元朗區區議會

  • 處務規程意思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18 23:55:06

    今天是勞工局及社會局的業務報告。

    #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是妨礙議員行使質詢權

    昨天我聽到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議員的質詢,發現我不是唯一一個在索取資料的時候碰到各種離譜回答的議員。所以今天我也花了幾分鐘討論這個存在已久的老問題。

    為了要讓我能夠好好行使人民賦予我的質詢權,我的辦公室會在我授意下,向各行政機關索取資料。有些單位非常願意配合,但更多的時候,我們碰到的是重重阻礙,比如:這個違反個資法、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議員沒有文件調閱權,或者要請議會發文、要機關對機關才行。

    首先,我百分百同意,違反個資法的資料,當然不能給。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給,也一定要把個資的部分遮蔽。

    但是,我要強調,個資法不可以是搪塞的藉口。

    比如,像「組織規程」或「編制表」這種勞工局網站上就可以下載的資料,如果拒絕提供給議員的理由是,「這樣會違反個資法」,那是不是在說勞工局自己的網站都違法呢?

    或者,我一週前行文要資料,勞工局隔天就回覆了。但我要的是勞檢清冊,結果拿到是統計,相差了十萬八千里。最後勞工局願意給了,卻不肯給電子檔案,而是在下班後才印好派人送過來,讓我也擔心市府員工超時工作的問題。

    因此,我當眾再次拜託局長,請提醒一下各單位,當議員索取資料的時候,該給就要給,沒有個資的不要硬拗有個資,不要故意拖延。

    #爭取勞檢員正職比例提升

    我在2018年3月,曾和黃國昌委員一起開記者會,討論台南市勞檢員全部都是約聘的問題。我們當時是希望能夠成立勞檢處這個正式的二級機關,以增加正職的比例,不要總是讓工作相對沒有保障的約聘人員承受大量的關說、施壓等壓力。

    但從目前勞檢中心組織規程和編制表草案來看,這個問題依然存在,正職非常少,約聘非常多,因此我也請局長繼續爭取提高勞檢員的正職比例。希望能讓勞檢員在幫助其他勞工之前,自己的工作條件先有所保障。

    #系統性推廣勞權教育進入校園

    要改善台南的勞動環境,勞權教育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但目前台南市各級校園中的勞教講座內容五花八門,有些甚至只是擦邊球而已。

    目前有些縣市在勞權教育這塊做得不錯,最大的差別就是有完整的自編教材,有系統的讓勞動教育進入校園。因此,我今天舉了台北的狀況為例,希望勞工局可以著手改善目前的勞權教育規劃!

    #曝光性侵害個案細節應確實開罰

    處理性侵害案件時,不透露姓名當然是最基本的原則,但是方式、時程等個案細節也都非常不適合在媒體上曝光,因為不只要避免讓個案身份被肉搜曝光,還要避免讓受害者或家屬看到新聞時遭受到二度傷害;根據兒少保護法,在地方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

    因此,我提醒局長,不管是民代或任何人,一旦有違反兒少保護法第66條、69條的這些行為,地方主管機關應該要確實去檢視與開罰。

    #爭取編列社工加班費
    在第一次臨時會中,我一再強調,當社會局要增加結案再追蹤的工作時,首要條件是避免增加現有社工的負擔,但當時的春節訪視專案並沒有編列加班費,後續回應也都是「採加班補休方式辦理」、「後續仍積極爭取超時加班費」,就是沒有加班費的意思。因此,我提醒局長,明年編列預算的時候,一定要記得把加班費編列進去。

    #防杜回捐持續追蹤

    在防杜社工回捐這部分,目前社會局列了很多措施,包括要報送人事薪資清冊等。但若以近期在北部爆發的回捐狀況為例,社工本人就是在剛好看到工資清冊的時候才發現自己領到的薪水跟送出去的清冊不一樣!我請局長好好研議防弊措施,比如勞資清冊應有簽名等等。

    局長表示,目前中央已有一些系統的規劃,期望能夠更有效的改善這個老問題。很高興知道局長和我一樣對回捐這種強迫樂捐的行為深惡痛絕,希望我們能夠一起努力提升社工的勞動環境!

    #爭取親子館

    我在臨時會的時候提案、連署要設置永康和安南區的親子館,原因很簡單。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台南目前出生率最高的兩個行政區,就是永康和安南。

    在少子化問題這麼嚴重的時代,我們一直在鼓勵生育。但我認為鼓勵不能只是喊喊或發錢,我們有責任提供給願意生育的家庭一個適合養育孩子的環境。比如說,適合親子的公共空間,像是室內的親子館、室外的特色公園,都是很好的活動空間,也能有效地紓解爸爸媽媽們帶著小孩無處可去的壓力。我認為,從育齡人口和新生兒數量都最多的行政區來優先推動,才能把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

    很遺憾,社會局回覆提案的時候,只是照抄現有的計畫,並沒有要積極處理的意思。我可以了解社會局這兩年已經在一些土地或建物比較容易取得的地方規劃親子館了,但我希望局長能夠好好地來永康看一看,讓我們一起在現有或規劃中的機關用地尋找適合的地方,好讓全台南數量最多的新生兒們,有一個適合的活動空間,更讓這些願意生育的年輕人們,感受到政府是真的有心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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