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蘇建和刑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蘇建和刑求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蘇建和刑求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蘇建和刑求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生殖器被電,是什麼樣的感覺】  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被國家凌虐?  「我一手被銬在鐵床,警察命我把衣服脫光,用棍子從手腳穿過去,棍兩邊放椅子,將棍子頂起來,我被吊在中間,手被綁起來,用毛巾灌水讓我無法呼吸,被吊起來灌後胸口一直無法呼吸,一直掙扎…」  「警察就拿電擊棒先電擊掃過我的大...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你進過刑事法庭嗎?曾見聞過法庭審判的過程嗎?如果沒有的話,想像中審判會是什麼樣的情景呢? 《審判王信福》是部紀實電影,由1990年發生的KTV殺警案為基礎改編。不過電影內容不在案件本身, 而是嫌犯王信福的審判過程。王信福案是一起爭議事件,被指控教唆殺警的王信福,在案發後逃亡、2006年落網。即便事...

蘇建和刑求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1:06:31

在上一篇文章中,瑩真律師提到了「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並不符合現狀,也說明了刑事訴訟法第95條的規定。 其中,第95條第二款規定「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就是我們常常聽到被告所擁有的「緘默權」,換句話說,當被告面對警察、檢察官或法官的訊問時,有權利不回答問題,保持緘默。 那...

蘇建和刑求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被判死刑確定,平反後國家卻可能不太想認錯 —— 有一個人叫做謝志宏,2000 年他被指控涉入發生在台南縣歸仁鄉的雙屍命案,在 2011 年判處死刑確定。 直到 2018 年,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判決的瑕疵,請求最高檢察署研擬非常上訴。檢察官重啟調查後,向法院聲請再審。 ...

  • 蘇建和刑求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03 22:26:42
    有 1,604 人按讚

    【生殖器被電,是什麼樣的感覺】
    
    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被國家凌虐?
    
    「我一手被銬在鐵床,警察命我把衣服脫光,用棍子從手腳穿過去,棍兩邊放椅子,將棍子頂起來,我被吊在中間,手被綁起來,用毛巾灌水讓我無法呼吸,被吊起來灌後胸口一直無法呼吸,一直掙扎…」
    
    「警察就拿電擊棒先電擊掃過我的大腿兩側,我很痛就一直叫,他們再拿抹布或毛巾將我嘴綁起來,之後他們就電我生殖器,我被電的全身都痛,警察說若我受不了要承認就點頭,當時我被電的受不了,只好承認。」
    
    上述你所看到的,真是發生在蘇建和案的被告身上,這些過程,被筆錄、判決中完全記錄下來。
    
    但,難道壞人,不該被打嗎?難道打壞人換來的證詞,有那麼姆湯嗎?
    
    對,就是那麼姆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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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求真相,不是唯一目的?
    
    刑事訴訟制度,是經由法定程序,處罰真正的壞人。
    
    國家在追訴犯罪時,重點在「發現真實」,然而「踐行法制程序」也一樣重要。
    
    但國家可不可以為了不計一切代價的「發現真實」? 我們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來以刑求來取得被告自白嗎?蘇建和案已經示範後果給我們看了——造成屈打成招的冤案,將無辜的人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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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不能先畫靶再射箭
    
    在法治國家,必須在「發現真實」與「法治程序」之間取得平衡。我們不能不計一切代價的發現真實,甚至在保障被告權益的前提下,必須適當的退讓。
    
    因為不是每一個被告都一定是真正的「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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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求後的證據能不能用
    
    你想想,如果刑求之後的證據可以用,以後大家會不會繼續刑求?
    
    當然會。
    
    所以《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證詞用是「打」或「騙」來的,不管這份證詞的真實性有多高,一律不能使用。
    
    畢竟如果允許這樣的證詞存在,那 Is 《刑事訴訟法》 a joke to you?
    
    另外,就算是合法取得的自白,也不能做為判定一個人有罪「唯一證據」,法律強迫法官要調查其他證據才能下判決,這樣也可以避免刑求,讓判一個人罪可以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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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刑求,蘇建和他們呢?
    
    或許,他們就不會「被承認」犯罪,接下來的人生,也不會被這樣耽誤了。
    
    或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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