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藥師持續教育規定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藥師持續教育規定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看板pharmacist標題[情報] 繼續教育積分Q&a...
藥師持續教育規定 在 桃園蘆竹張桂綿~幫蘆竹居民爭取福利、爭取建設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2-15 16:08:56
#桂綿口罩實名制報報 #新制上路 😷實名制口罩自 12/31 起, 調整為 14 天 10 片 40 元,販售通路不變 實名制口罩政策將進行以下調整: 1.藥局自 109 年 12/31 起、超商等販售通路自 110 年 1/4 起,無論成人口罩或兒童口罩,銷售片數及售價均調整為 14 天 ...
Q:150點/25點 積分百分比是怎麼計算的呢?
A:藥師課程積分類型使用百分比規定,
六年換照150點之中必須60%(90點)以上為面授、實習類型之課程;
其他類(雜誌、通訊)各別只能使用30點(含)以內,共60點。
25點之中面授必須15點以上,其他類(雜誌、通訊)各別5點以內,共10點。
Q:什麼狀況下執業登記時需附25點學分?
A:未執業超過一個月以上(以藥師證書背面衛生局核章日期為準),
且藥師證書核發超過5年者,需檢附一年內25學分。
(例:103/01/01辦理執登,需檢附102/01/01~103/01/01間所修習之25學分)
Q:什麼狀況下不需附25學分?
A:未執業狀態仍在一個月內或藥師證書核發仍在5年內者,執登時免附25學分
Q:首次執業、藥師證書未超過五年,6年的起迄日怎麼計算?
A:首次執業後計算方式會依藥師證書上的核發日期為起訖
Q:可以從哪裡看到執業執照的有效日期?
A:衛生局核發之執業執照上有"有效日期"的起迄日
(99年以前核發之執照上未有日期,統一換照日期為104/12/31)
Q:6年修150點換執照辦法什麼時候生效?
A:本辦法自98.12.31開始實施,6年150學分從98/12/31開始計算,
98/12/31前修的學分不計算在新的150點內
如99年以前都於同個場所執業或變更執業場所仍銜接在一個月內,
統一換照日期為104/12/31(屆滿前3個月可辦理更新)
Q:有限定一年內一定要修多少學分嗎?
A:學分是採累計的,並無限定每年修習的學分,如有執業異動的考量需注意一年內修習的學分至少要有25點
Q:重新執登後並附上25點學分,起迄日怎麼計算?
A:未執業超過一個月,附上25點學分後,6年的計算日期從重新執登日往後推6年,
前面修習的學分歸零並重新計算。
(例:103/01/01重新執登,有效日期至109/01/01)
http://www.pharmacist.org.tw/taoyuan/index.php/home/q-a
最後一點超級殺 有點逞罰你不能中斷一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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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想到一件很智障的事情
如果有人六年都沒修學分 結果今年要換照
他先中斷一個月 再去補25學分 執照重算
會有人用這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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