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藥品仿單查詢平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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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藥品仿單查詢平台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61的網紅艾咪王【東京§生活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艾咪王§從日本郵寄藥品至台灣Q&A經驗談 ・ 因為今年好一陣子沒有回家(相信大家都一樣吧) 這個月被家父委託幫忙郵寄他平常有持續食用的日本藥品 殊不知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就是無知 沒有事前上網查詢相關規定 結果因為超出政府規定的郵寄數量被卡在海關快1個月不說 最終的下場是超過的數量得再寄回日本原住處...

  • 藥品仿單查詢平台 在 艾咪王【東京§生活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27 2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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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咪王§從日本郵寄藥品至台灣Q&A經驗談



    因為今年好一陣子沒有回家(相信大家都一樣吧)
    這個月被家父委託幫忙郵寄他平常有持續食用的日本藥品
    殊不知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就是無知
    沒有事前上網查詢相關規定
    結果因為超出政府規定的郵寄數量被卡在海關快1個月不說
    最終的下場是超過的數量得再寄回日本原住處(賠了夫人又折兵)

    後續又看到最近臉書很多在日本的朋友都有一樣的煩惱 大家的解決方法也眾說紛紜
    所以我決定把寄送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首先 先讓我們看看政府FD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的管理辦法👇
    https://www.mohw.gov.tw/cp-3202-22040-1.html



    ✨擷取重點↓

    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自104年7月1日起,應於藥品寄送回國前,依據「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這裡重要★★★
    簡單來說就是不管寄的是不是處方藥 只要是屬於藥品
    不論數量都需要辦理「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
    但必須要注意寄送數量 超過數量就無法進口

    *單一品項不能超過12瓶或軟管12支或總量超過1200顆
    且寄送的對象(收件人)6個月內不能重複申請

    ⚠️像是大家常買的合利他命、WAKAMOTO整腸錠、新表飛鳴、EVA止痛藥等都是屬於藥品的範疇



    那揪竟這個「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要怎麼樣申請呢?

    ★「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申請方式
    有兩種方式:線上和紙本郵寄寄出
    P.S強力推薦線上申請,有求證過海關單位,線上申辦審查速度比紙本快很多



    步驟1

    請到FD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線上申辦平台註冊成為會員 https://oap.fda.gov.tw/



    步驟2

    成為會員成功登錄後會看到頁面顯示線上申辦總覽
    請點選「藥品」
    進入後看到第9項就有「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
    請先點選左邊縮圖圖案了解「申辦說明及書表下載」



    步驟3

    點入「申辦說明及書表下載」就可以看到條例式說明需要提交的文件
    再拉到頁面下方下載「個人自用切結書」



    步驟4

    備妥下述資料後
    (1) 收件者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外籍旅客請檢附護照影本或居留證)
    (2) 貨品外盒、說明書(仿單)或目錄
    (3) 個人自用切結書(需要收件人簽名)
    (4) 國際包裹招領單或海關提單(事先提出申請無須提出)
    (5) 國內外醫療院所出具之診斷證明文件(申請醫師處方藥品須檢附)
    (6) 國內外醫療院所出具之醫師處方箋(申請醫師處方藥品須檢附)

    即可在頁面最下方按下粉色按鈕「線上申辦」



    步驟5

    按照頁面需填入的資料填妥
    第一部分:收件人姓名、電話、住址、身分證字號
    第二部分:寄送藥品的產品明細,包括藥名、數量、單位、製造廠國別
    第三部分:附件上傳(上傳檔案,限為pdf檔),包括個人自用切結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收件人) 、產品外盒仿單說明書
    P.S如是處方藥需要提供處方籤和醫生診斷證明的電子檔

    填完後就可以送出申請了
    申請後都可登入查詢申辦進度,非常方便!

    💁🏻‍♀️不過線上申辦因為只接受PDF檔
    對於手邊有印表機和掃描機的人會比較好操作



    ★「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的申請時機

    因官方公告辦理審核需要30天
    以我個人今年8月份的寄出經驗
    我是被開箱後郵局海關來信通知需要補辦「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申請」(海關會寄來一張綠色的通知單)
    從8/5線上申請到審核完8/20收到簡訊和email通知大概是2周左右
    不過許可書上審核通過的日期是8/11 有時間差

    所以不想包裹出任何差錯或耽擱
    建議寄出前提前2-3周申請

    若不care時間也懶得申請 但很賽的被開箱的話 就只能乖乖等收到海關正式通知再補辦了



    網路上可能會看到很多人分享 「我寄過幾盒(少量)沒問題」
    那些只是你平常品行良好沒被開箱檢查到而已
    基本上按照規定都需要提出申請的喔!



    以上為我個人的辦理經驗 不代表官方的正確言論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諮詢電話由專人為你解答
    👇
    FD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諮詢服務專線 (02)2787-8200
     (服務時間:人事行政局公告上班日的8:00-18:00)



    那就祝大家都能順利把包裹寄到家!



    #艾咪王東京生活日誌 #從日本郵寄藥品到台灣 #日本代買 #日本藥品代買
    #郵寄藥品回台灣 #寄藥回台灣 #在日台灣人

  • 藥品仿單查詢平台 在 陳其邁 Chen Chi-Ma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3-12-20 13: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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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20)日本席與劉建國委員召開濫用安眠藥物問題記者會,會後相關資料如下:
    政府管制藥品失職 國人「欲治失眠」卻「反成嗑藥」

    使蒂諾斯類藥物(學名-佐沛眠Zolpidem)
    近年來,我國對於第四級管制Zolpidem安眠藥用量逐年增加,新聞媒體亦時有服用使蒂諾斯後引發副作用導致意外事件發生,引發監察院對於該種安眠藥物遭人誤用及濫用情形普遍,甚至被當成迷幻藥食用,於101年8月8日對於此藥物提出一份調查報告,並且提案糾正當時中央健康保險局(現為中央健康保險署),至今每半年度都會提出相關行政作為回報監察院,但僅有紙上談兵,不見有何立即改善的明顯成效,足見史蒂諾斯該藥物安全性以及對國人健康影響已是衛福部必須正視並立即提出解決之道

    國人對此藥物先是依賴、進而濫用成癮
    立委陳其邁表示,目前衛生福利部目前核准含Zolpidem成分藥品製劑許可證共20張(輸入4張、製造16張),自該藥物於96年專利到期後,輸入及國內製造總量成長遽增,食管署為防制民眾濫用,還擬定專案查核計畫,另亦進行管制藥品一般稽核及重點稽核,然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自95至101年的歷年使用量,Zolpidem國人的使用量仍然自95年1.16億錠逐年增加至101年1.6億錠,短短7年間使用量增加4,392萬錠,濫用通報人數也由55人增加到869人,今年1到9月之濫用人數699人已達去年人數的8成,顯示衛福部近幾年對於屬第四級管制藥品Zolpidem之查核與稽核並未有效發揮管理,民眾濫用的問題日益嚴重,進而影響國人用藥安全與身體健康。

    行政部門管制藥物機制多頭馬車,一人一把號各吹各調
    陳其邁指出,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所點出該藥物之問題,行政院分別於101年9月19日、102年1月17日以及7月16日函復衛福部(當時衛生署)之檢討改進情形,文中均僅就健保部分之VPN(健保對象特定醫療資訊查詢系統)資訊平台之裝設普及率與醫師查詢使用率之改善措施,以及在藥費部份執行不予支付指標逕予核扣等兩部分進行說明,對於如何改善自費比率過高以及有效管理可能因健保申報管控後所致自費比率增加部份則付之闕如。
    然而,對於Zolpidem藥物管制問題,由食管署提供醫院、診所、藥局申報Zolpidem總使用量以及健保局申報使用量之自費比分析資料(附件),自96年專利期過後,除醫院自費比率維持較固定的狀態,在診所以及藥局之自費比率皆是大幅成長,然對於診所藉由開立Zolpidem自費處方以及藥局收受自費處方給藥方式來規避健保合理给付,至今掌管國民身體健康以及用藥安全的衛福部,所屬相關單位仍是各管各的,健保局只管醫療院所申報健保给付部份,對於同院同病人使用申報超過每日劑量部份,藥費不予支付,但對於病人以自費處方領取藥物部份,則無法掌控,然食藥署對自費處方部份又只管處方領藥與管藥系統申報量是否吻合,以及對於自費用藥量數多之醫療院所才予以重點查核,且目前各縣市衛生局於每二年才會進行轄區內領證之製造業者、販賣業者、醫療院所及藥局進行實地查核,因此一個病人可由健保以及自費的部份(尤其是非健保特約醫院)重複取得超過合理使用量的Zolpidem,健保局、食藥署以及各地衛生局各自為政,缺乏彼此資料可即時橫向勾稽的聯繫,未能立即有效管理,造成至今民眾濫用導致藥物成癮,影響民眾用藥安全以及造成身體健康危害,甚至因該藥物的易於取得而發生多起社會危害案件。

    該藥品有種族以及性別差異性,衛福部應對其安全性重新評估
    陳其邁認為,食藥署曾在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中,對於Zolpidem用量之大以及其副作用多所討論,由於該藥品標榜安全且速效,在醫師以及病人較無警戒下,其副作用如夢遊及藥物依賴逐漸產生,依據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分析,該藥物之不良反應症狀以精神異常最多,其次為神經系統異常,可能導致病患使用後意外事件增加,而長期使用者中處方藥濫用百分比來看,安眠鎮靜藥物除第三級管制藥品Triazolam最嚴重外,其次就是第四級管制藥品Zolpidem,而這兩者於藥物動力學上同屬於快速短效型,且過去認為服用該藥物安全且隔日清醒不會有昏昏欲睡的問題,但今年美國FDA因為有新的資料顯示,有患者在使用Zolpidem後的隔日清晨,可能會造成注意力不集中之危險性,例如開車以及操作機器等工作,而且因為女性風險高於男性,因此FDA建議Zolpidem仿單針對女性降低每日建議用量(速效劑型由每日10mg降至5mg;缓釋劑型由每日12.5mg降至6.25mg),顯見該藥品在使用上有其性別差異風險,再加上其所造成的成癮濫用以及出現可能造成意外發生之嚴重夢遊行為,衛福部對於該藥品之用藥危害風險應重新評估,並正視如何有效管理該藥物及對醫師以及病人加強宣導用藥安全資訊,以維護國人健康,以免「欲治失眠」卻「反成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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