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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藍明浩律師事務所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蔡政府荒腔走板 抹黑在野黨遮羞 陳同佳來台受審本是一個單純法律事件,但是蔡政府選擇以政治操作處理,結果荒腔走板、顛倒是非,甚至演變抹黑、抹紅在野黨。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8)上午持續召開記者會,痛斥近期行政院發言荒腔走板、極度不洽當,國民黨團呼籲蔡政府,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儘速安排陳同佳來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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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荒腔走板 抹黑在野黨遮羞
陳同佳來台受審本是一個單純法律事件,但是蔡政府選擇以政治操作處理,結果荒腔走板、顛倒是非,甚至演變抹黑、抹紅在野黨。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8)上午持續召開記者會,痛斥近期行政院發言荒腔走板、極度不洽當,國民黨團呼籲蔡政府,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儘速安排陳同佳來台受審,彰顯我國司法管轄權,實現公平正義。同時強烈要求內政部、陸委會等相關部會首長下台負責,行政院長蘇貞昌及總統蔡英文認錯道歉負責。
總召曾銘宗表示,明明這是一件殺人棄屍的司法案件,要不要接受嫌犯來台受審,是司法管轄權的行使,也是公權力的行使,當然是法務部、內政部及陸委會的權責,在野黨哪有能力操作?蔡政府政治凌駕司法,政治操作露出馬腳,還構陷在野黨,設計馬前總統、推給理律法律事務所,不但邏輯不通,創作劇情有如天方夜譚,真是誇張到極點!國民黨團奉勸蔡政府,就如同呂秀蓮副總統說的,「操作搞砸了就承認吧!不要再硬拗了,不要把全民當笨蛋了!」
曾銘宗抨擊,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在10/2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接受質詢時,不僅態度惡劣,對立法委員嗆聲,還對槓採訪記者,要求記者對部長發問「客氣一點!」這是心虛還是惱羞成怒?陳明通甚至說「我勸管牧師少講兩句話,如果你有心要幫『這個女的』伸張正義…請少說二句!」曾銘宗痛斥陳明通,被害者有名有姓,應對死者表達有最起碼的尊重,是否因當官太久了,就離人民越遠了嗎?
曾銘宗指出,陳明通蓄意影射管浩鳴與特定人士接觸:「管浩鳴第二次來台,待了2天1夜,期間曾經去過聯合報大樓與理律法律事務所。」既然陸委會對於管浩鳴行程瞭若指掌,國民黨團質疑陸委會,管浩鳴第一次來台為何會找上國策顧問黃承國?是透過誰的介紹?黃承國除了帶他見徐國勇外,還有與誰見面?陸委會必須一併說清楚。
藍委費鴻泰批評,陳明通早在9月就掌握管浩鳴來台目的,但蔡政府卻選擇用政治操作的方式,製造「香港人殺香港人,應由香港審理」的煙幕,故意不提「香港人在台灣殺香港人」的「屬地主義」司法管轄權,意圖從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套取政治紅利。此外,蘇貞昌從蘇院長到蘇大律師,近來發言完全失去一位閣揆的高度和胸襟,從頭騙到尾,連神明都敢騙的人,騙人民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藍委賴士葆痛批,陳同佳案讓蘇貞昌「鬥雞蔡辦總幹事」現形,只要在野黨批評蔡英文,他就立刻跳出來「針鋒相對」,指控對方放假新聞、假訊息。在國會殿堂上與國會議員對嗆,根本早已忘了自己是人民的公僕,國會議員是代表人民監督政府。蘇內閣施政內容除了撒錢、補助包括軍購條例2500億元、高鐵延伸屏東600億元、北宜高鐵900億元,將近4000億元扣除稅計盈餘500億元,新增加的債務為3500億元,蘇內閣只會政策買票,「嘴巴動得比腦筋快」。建議蘇貞昌還是辭去院長去蔡辦擔任競選總幹事比較適合,行政院必須正常運作,不能讓一個行為失序的人擔任閣揆。
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表示,蘇貞身為行政院長竟然像競選辦公室總幹事般,隨意指控他人、信口開河,還刻意以惡毒「魔鬼代言人」的言詞,羅織罪名把馬英九拉下水,這樣的行政院長已經不適任。藍委許毓仁則怒斥,陳同佳案真正的「魔鬼」是蘇貞昌、徐國勇與陳明通,三人把把全國民眾矇在鼓裡,傻傻看著蔡政府表演「挺香港」、「反送中」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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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成“司法人球” 引發港台法律攻防戰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疑人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一周來引發港台之間法律攻防戰。台灣政府多次呼籲香港政府應繼續羈押陳同佳並在香港審判,但是22日台灣提出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到台灣受審,不過港府23日淩晨發聲明拒絕台灣的要求。
台灣的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2日提出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到台灣受審,並一同帶走相關證據。不過,港府在23日淩晨發聲明拒絕台灣的要求,並指台方若跨境執法,是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
港府新聞稿表示,台灣方面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陳同佳是台灣通緝犯,這次是“自願到台灣自首”。他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
蔡政府擔心落入港府陷阱,在陳同佳傳出希望來台投案的第一時間,沒有積極回應,遭藍營炮轟,也被法律界批評,引發爭議,也成為選舉話題。其實港台之間移交犯人已有先例。2016年香港荃灣發生“石棺藏屍案”,當時四名香港嫌疑人逃到台灣,台港之間盡管沒有司法互助協定,香港警方雖不能跨境執法,由台灣警方和移民署專勤隊將嫌犯押送到桃園機場,台警與港警在登機空橋進行嫌疑人移交。那是香港主權移交後,港警第一次在台灣將嫌疑人押回香港。
但這次港府是否願意依照先例辦案? 台灣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歐陽弘接受本台訪問時分析,關鍵就在於對方要不要比照辦理。像這種跨國司法犯罪案件,大家都希望援引前例,但很多情況都是個案處理。
歐陽弘:“即使今天有前例,人家也無法承諾說今天我們就援用前例,司法上所謂‘Precedent’就是援用判例的概念。今天這個案例,(對方可以)本於他國家的主權(決定是否)加以協助,而不是說他一定要援用前例。
蔡政府第一時間拒陳同佳入境 引發輿論熱戰
上周港媒拋出陳同佳有意赴台投案後,台灣陸委會在18日發出新聞稿,呼籲港方秉持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積極續押偵辦。20日陸委會再發聲明指出,如港府欲讓陳嫌來台投案,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本案在港相關事證,以利偵辦,台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入境采取管制措施。另外移民署也傳出已把陳同佳及勸說其來台投案、身兼北京政協委員的牧師管浩鳴註記管制。此舉遭輿論解讀成台灣拒絕陳同佳入境,引起爭議。
台灣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台灣一直宣稱香港也有管轄權,其實香港並沒有。就算香港有管轄權,也不妨礙台灣有管轄權。台灣堅持先簽司法互助才能行使管轄權,這也是錯誤的觀念。尤其當嫌犯要主動投案時,台灣更沒有理由拒絕行使管轄權。
廖元豪:“你(台灣政府)居然要‘行政上’拒絕入境,來阻斷你原本的通緝令司法追訴。因為司法追訴是我們的主權,除非有國家安全重大的問題,例如說陳同佳身上帶核子武器來這裏會引爆,要不然其實不應該妨礙司法權正常運作。”
蔡政府籲港審判遭批評放棄管轄權 形同放棄主權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21日表示,香港人殺香港人,被告陳同佳人在香港,港府為何不審判,難道這是鼓勵香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區殺人、犯罪嗎?他還強調,香港是“屬人”主義,香港就有審判權。
對此說法,有台灣媒體指出,2016年四月蔡英文上任前,在肯尼亞涉電信詐騙案的台灣人被強押至中國大陸,馬英九政府遭轟喪權辱國。當時徐國勇以律師身份表示,任何一個國家,碰到刑事案件,都不會放棄行使管轄權。你有管轄權,大家都會想辦法爭搶,沒有一個國家會放棄。媒體批評,這形同當時的徐國勇“律師”打臉如今的徐國勇“部長”。
徐國勇在2016年4月14日曾說:“管轄權是什麼,管轄權就是“主權”,管轄權是司法權,我們的主權用另一個面向來講,行政、立法、司法就是我們的主權,你放棄司法管轄權,就是放棄主權。”
歐陽弘律師也指出,香港是“屬地”主義,陳同佳案件,法律上港府對“域外”案件是沒有管轄權。這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歐陽弘說,每件事回歸到法律問題,以應有的標準來判斷的話,這裏面唯一擁有審判權和管轄權的是台灣的政府,不是香港政府。
歐陽弘:“香港政府在這案件,如果願意協助的話,法律上我們應該好好思考,如何行使我們的審判權和司法管轄權,而不是把這個人丟回香港政府,問香港政府你為何不去行使管轄權。”
蔡英文政府籲港府遵守司法互助協定
台灣政府堅持透過司法互助協定處理陳同佳的移交問題。台灣法務部曾三度表達希望港府勿輕率放棄管轄權的執法立場,並呼籲雙方應立即進行司法互助合作,而不是單單將人送過來,就卸責不管。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與台灣有正式的司法互助協議國家(美國、南非、菲律賓、越南及波蘭)並不多。但是即使沒有正式、一般性的司法協議,先用個案合作未嘗不可。
廖元豪:“我們這個主張(一般來講)沒有什麼錯,但是,不是要有司法互助才能行使管轄權,這個說法就太簡單了。目前要跟香港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在目前法律上確實很有困難。第一‘送中’條例沒有修,所以它的法律規定就是不能送台灣,即香港以外的其他‘中國地區’,你如果簽互助協議他不能送,因為法律規定不能送,所以他一定要修法。”
蔡英文憂為《逃犯條例》背書 律師:收陳同佳才能彰顯主權
港府借著陳同佳的引渡問題,拋出修訂《逃犯條例》,成為香港反送中運動導火索。台灣政府處理陳同佳投案最大的心結在於,不願為港府“反送中”條例背書。行政院長蘇貞昌明白指出,港府後面有中國,同時企圖用送來台灣合理化他的“送中條例”,台灣不會上當。
歐陽弘律師認為,這是後續政治的問題。他再三強調台灣應該是法治的政府,不是人治的政府,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今天法律上台灣把陳同佳這個人收下來,在政治上才能彰顯主權。
歐陽弘:“香港政府可以建立相關‘送中條例’合法性,而去主張這個案子我們不接受,這是不可以的。香港政府有自己的考量,那是政治問題。台灣政府有其他考量,那也是政治問題。法律上,我們要不要收(人)這是我們的主權,如果今天我們不去接收這個人,代表我們沒有主權了呀!”
台灣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李佳玟日前撰文建議蔡政府,既然士林地檢署已經就陳姓嫌犯發布通緝令,當陳姓嫌犯搭機來台,台灣當局當然是立即逮捕,並依據相關證據起訴與審判。台灣政府可強調香港政府必須在尊重台灣主權的前提上,提供台灣必要的證據,厘清犯罪開始的時間與動機。倘若香港政府在協助時繼續進行政治操作,台灣政府可公布相關事實,並就此進行政治譴責。倘若未來審判因為欠缺預謀的證據,刑度不符合人意,那再將責任放在從中作梗的港府頭上也不遲。民進黨太過擔心掉入中國的政治陷阱,反而給反對者民粹操作的空間。
港台在陳同佳案進行法律攻防大戰數回,陳同佳成了司法人球,最後歸屬仍是未知數。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黃春梅 台北報道 責編:陳美華、申鏵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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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房慧真:那是公民社會最美麗的景色】
12月31號在後勁跨年,我遇到 詹順貴 律師,他和子凌姊姍姍來遲,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午夜十一點多,正好是生祥樂隊《圍庄》專輯的首演,舞台後方投影著鐘聖雄《南風》的照片,彰化台西村捧著遺照的零餘者,誰人懂得?
詹律師懂得,他在台下聽著生祥的歌,一定特別有感觸。此行南下,他當然不是特別來參加後勁跨年晚會,29號早上九點半,他在雲林,台西居民向六輕求償的第一次開庭,結合三家律師事務所菁英的台塑陣容龐大,台西這邊只有包括詹律師在內的兩位義務律師。
我曾在台北地院旁聽過詹律師為莊秉潔老師辯護,對手也是台塑華麗的律師團,莊秉潔因為六輕附近居民的罹癌研究,被台塑以妨礙名譽求償四千萬,〈俠客行〉的 一開頭,紀錄下來的就是這個場景。私底下的詹律師,其實有點木訥,不善言辭,法庭上的他,因著一股浩然正氣打通任督二脈,辯才無礙,反而是那原本華麗的陣容,理虧氣弱,結結巴巴了起來。
2015歲末,29號上午開完六輕的庭,下午繼續往南,到高雄開撤銷茄定濕地開闢道路環評的庭,高雄市執意在黑面琵鷺的第二大棲地開路,詹律師用「開腸破肚」形容,說什麼也要擋下。隔天30號,繼續在高雄開撤銷市政府通過電鍍、酸洗公司在路竹建廠的環評案,結束後,少不了又要安撫當地農漁民自救會的焦慮。
31號繼續往南邊去,去到南方之南,到屏東恆春探訪有百年歷史的張家古厝,為劃進重劃區,可能被強拆的古厝提供法律協助。傍晚和屏東反殯葬園區、保護台鐵 舊鐵橋自救會見面,久旱逢甘霖,每一雙渴切的眼,都捨不得這場及時雨的離開,詹律師拖著深夜才趕到後勁,聽一曲林生祥,在五輕關廠的倒數中跨年。
不是跨年的夜裡,沒有煙花,而是烽火連天。從南到北,從西往東,不計其數的自救會,拔根,飄盪在被徵收、飽受污染的惡水中。這些年,詹順貴、 徐世榮、 廖本全,就像將溺之人能捉到的幾根浮木,無數雙手搭上來,短暫浮起,吸一口氣,喊一聲冤。
我確實看到,這些如樹木一樣正直不屈的人,終究也不堪負荷。採訪徐世榮時,常看他累到嘴唇發黑,他錯過生命中每一個大日子,小兒子參加大學指考時,他好幾 天沒回家,都在凱道陪著抗爭者一起守夜。他的研究室門上始終貼著一一張「100」的號碼牌,那是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土地徵收案,他不以教授自居,同一般居 民一起排隊陳情,對面坐的官員是他地政系的舊識,大把等待的時間,讓他更看清楚權力的真相。
先前已經病倒的廖本全老師,我在2013年的臉書找到這個,那是「818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廖本全說:「其實我昨天有一點擔心自己,因為太久沒熬夜,也有點年紀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撐過那個時間。但昨天還不錯,看了兩個紀錄片,結束後五點就躺下來看星星,然後想起再早之前在凱道我一直在看月亮,我在舞台後面看著每個人講話的背影,上方就是月亮,那是公民社會最美麗的景色。」
我當時的感想是:「昨天早上六點寫完稿,趕去內政部。經過一夜的折騰,有許多人體力不支,就地和衣而睡。但我看見一頭白髮的廖本全老師,猶然坐得直挺挺 的,接近中午時,廖本全老師站起來,和還留守的幾百人一一道謝,他也走到我面前,他不知道我是誰,他跟我說謝謝,那個時刻,我真的快哭了。」
大家幫忙把詹順貴律師送進立法院好嗎?不要再折損這些正義之士,廖本全老師已經病倒,別讓詹律師繼續疲於奔命好嗎?讓他能進入立法院,從源頭治本修法好嗎?
詹順貴是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政黨票13號)不分區的第三席,前兩席是工運前輩張麗芬、深耕環運的李根政,都是我非常敬佩的人,至少把他們三個都送進去好嗎?
要不然,我真的真的會哭。
俠客行──詹順貴律師專訪
(照片攝於阿里山,由蔣煥民先生提供)
法庭上,一邊是原告者台塑集團,另一邊是被告的環工系教授,因為提出六輕造成罹癌人數增加的學術研究,被台塑以「毀損名譽」提出告訴,求償四千萬。兩造的強弱判然分明,小蝦米眼看著就要被大鯨魚吞噬。危急之際,有人冒險殺入重圍,拔劍擋在弱小前頭,咻咻咻咻,瞬間扭轉情勢,削鐵如泥,原告一方的財團被逼得節節敗退。幾乎忘了身在嚴肅的法庭,武林大會的觀眾忍不住擊掌叫好。
這人是誰?「我喜歡讀《史記》的〈遊俠〉和〈刺客列傳〉,嚮往行俠仗義的瀟灑,無形中也讓我難以坐視社會上的不公不義。」下了法庭,擔任被告辯護律師,四十八歲的詹順貴收起劍拔弩張的銳氣,身形削瘦戴著金邊眼鏡的他,又像個文弱書生。不像印象裡的律師總提著黑色公事包,身著黑白律師袍的他,卻背了一個綠色登山包,莊嚴與草莽,很混搭跳tone,卻有一種輕騎上路的瀟灑,像大隱於市的俠。
這不是第一次了,詹順貴總是選擇站在弱勢這一邊。近幾年幾項獲得注目,牽涉到社會公益的案子,均是由他擔任辯護律師: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他站在被強拆的王家這邊,在今年五月底聲請釋憲;台東美麗灣BOT開發案,他站在世居於杉原海灘的原住民刺桐部落這一邊,和台東縣政府打行政官司,目前均是縣府敗訴;中科三期、四期科學園區的農地徵收案,他站在台中、彰化農民這一邊,二○一○年中科三、四期先後被法院裁定停止開發。
美麗灣案,中科三、四期案且都是義務辯護,詹順貴分文不取律師費,「農民、原住民的經濟條件並不好,而我至少還有一些可以收費的商業官司能cover過去。我所接的case中,商業案件和環保案件的比例目前大約是3比1,曾經有一段時間是接近1比1。」我忍不住問:「這樣能賺錢嗎?」大概時常被問到這類問題,詹順貴答得直接,沒有一絲遮掩:「我的收入講出來很多人都不相信,不瞞你說,在台北生活了二十幾年,我到現在都還在租房子。我大概是年資相當的律師中,最不會賺錢的一個。」
不會賺錢也就罷了,有時送上門來的錢還會往外推,「有一家上市公司因為廢棄物處理的問題來找我,開出來的律師費是百萬元。還有在台北一個規模很大的BOT案,環保團體都反對,而這家公司曾經開高價要我當他們的顧問,只需開記者會時出來為他們背書即可,但這些案子我都不會接,因為理念上我己經選邊站了。」
「另一半怎麼想,不會希望你跟其他律師一樣賺大錢嗎?」此時,辯才無礙的詹順貴幾度欲言又止,「ㄟ……如果能夠賺很多錢最好,要不然至少要有很多時間可以陪她……金錢和時間兩樣我都沒辦法給,我們因為個性不合離婚了。」濟弱扶傾的崇高理念不是人人都能理解,或許遊俠注定仍然要孤獨上路。離婚後,讀小學的兒子跟著前妻生活,「今年夏天我打算帶他到台東美麗灣走走,讓他自己到現場觀察,在靠海那麼近的地方蓋大飯店,適不適合。」
之所以總是能關懷弱勢,卻顧所來徑,詹順貴有個藍領背景,出生於中部鄉村,祖父是佃農,身為長子的父親很早就要到工廠做工幫忙家計。詹順貴也是長子,下有兩個妹妹,「大學時我就開始兼家教,賺自己的生活費。我原本對文史比較感興趣,但大學聯考時,家裡希望我讀比較有出路的法商,以前台大法律系並非第一志願,我只是剛好分數落在那裡。但即使讀了法律系,我還是花很多時間去旁聽文史的課程。」
來到詹順貴的辦公室,整面的書牆,地上還有一落落待整理的剪報。同事務所的律師李明芝說,「律師的養成系統很封閉,一般律師只注重法律上的專業,不像詹律師的閱讀十分廣泛,他非常忙碌,但每天都要讀好幾份報紙。」詹順貴從書架上隨手抽出兩本書,說是正在看的:《雜食者的兩難》、《欺騙的種子》,都是最近才出版的科普新書,可見他常逛書店。
始終醉心文史,志不在法律,因此大學畢業後,詹順貴沒有馬上去考律師執照,而是在銀行擔任法務工作。「一開始不覺得非考執照不可,一九八八年我進銀行的起薪已經有三萬五,優渥的薪水,輕鬆的工作,很容易安於現狀。但在銀行裡比較大的法律案件,上面並不會聽我們的意見,反而要額外聘請知名大律師來裁決,所以我被刺激到了,才發憤圖強準備律師考試,考上就離開了。」
不甘於示弱,對於俠客而言,激將法往往奏效,「刺激」改變的不止是從安逸日子歧出的人生跑道,詹順貴的賞鳥興趣也是一次「刺激」的促成:「我國中時是童子軍,常接觸大自然。大學時就參加了登山社,征服了很多大山。有一次社團邀請鳥會的解說員來演講,他帶來好多鳥的照片,這些地方都是我登山時走過的,但我不曾發現有這麼漂亮的鳥,『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我就跑去參加鳥會,後來也變成解說員。」
剛當律師的那幾年,詹順貴假日帶隊去賞鳥,平日也沒閑著,上班午休時他還抽空到心路基金會當志工,協助學齡前智能障礙的兒童吃午飯、飯後刷牙,等這些孩童午睡了,他再回事務所上班。「會去當志工和賞鳥是同樣的原因,因為和律師的反差很大。到了法庭上,律師就是要繃緊神經地爭辯,賞鳥的時候卻要靜下來,同樣地,智能障礙的孩子表達能力弱,去那邊就是陪伴他,不必一直講話。」
一開始接觸到的都是商業案件,律師好辯善鬥的嗜血生態和詹順貴的體質不合,賞鳥、當志工都是平衡的方法,怎知柳暗花明又一村,從當志工進而注意到智障者的法律弱勢,他擔任智障者家長總會的律師長達十年。而賞鳥更是讓他才開始關注環境議題,「一座山征服後就不會再去,賞鳥的話就會同個地方重複去,才會注意到環境被人為破壞。從一隻鳥,看到周邊與牠相關的自然:灌木叢、一棵樹、整片山坡地,慢慢地放大放大,再到整個台灣土地。」
隔幾天,我們來到阿里山,三天兩夜的行程,由詹順貴帶隊,同行的都是關注環境議題的年輕律師,去年原班人馬的行程是台東美麗灣加上屏東阿朗壹古道,今年則是針對阿里山三合一BOT案而來,一同前來的李明芝說:「法律人最常紙上談兵,但詹律師很重視律師要深入當地暸解情況,特別是環境的案子,這樣才能感同身受。」另一位同行的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說,「受到詹律師的影響,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年輕律師願意投入環境議題的案子,不會一味只想要賺錢而已。」
「〝to-meet-you〞,冠羽畫眉的叫聲聽起來也像〝吐米酒〞;當牠遇到危險時,就會發出像機關槍〝噠噠噠〞的警戒聲。」於萬木參天的森林裡,詹順貴聽聲辨位,在樹梢的是白耳畫眉,三點鐘方向的是青背山雀,藏在灌木叢裡的是栗背林鴝,在我耳裡盡是無差別的鳥叫,於他卻是高低音快慢板合奏的交響樂。
脫掉西裝領帶與律師服,詹順貴的肩膀鬆了,步履輕了,但肩上的綠背包,猶然是我在法庭裡看到的那一個,仔細一看,可能因為時常負重,背帶接縫處已有些脫線起鬚,還用著,可見他的惜物。一般賞鳥者通常配備昂貴的攝影設備,詹順貴手上只是一台陽春小數位,攝下一枝草一點露,也攝下八八風災後掏空的鐵軌、大飯店超限利用的山坡地。
連著兩天詹順貴身上穿的都是貓頭鷹圖樣的T恤,同行者有一個人連兩天跟他穿得一模一樣,很明顯是情侶裝,那是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秘書長林子凌。林子凌是環保界的社運悍將,揭露北投纜車在內的多起弊案,讓許多官員丟了烏紗帽,有「處長殺手」的稱號。許多環境案件,都是林子凌在第一線先上山下海查弊,再由詹順貴就法律層面切入,兩人合作無間,曾一同成功阻止澎湖吉貝沙尾的違法開發案。
林子凌個性豪邁,她背了一個印上周美青名言「奇怪耶你」的書包,笑稱自己是「流氓婆子」,在她身旁,詹順貴顯得溫和多了。兩人都是中年人了,各自有過一段婚姻,但在人前不避親密。書中自有顏如玉,詹順貴至今仍是武俠小說重度嗜讀者,千里獨行之後,真有這麼一天,真有個現代俠女會從書裡走出來,像是憨直的郭靖終於遇上了懂他的黃蓉,倚天劍遇上了屠龍刀,雙劍合璧,所向無敵。此後行俠仗義的路上,詹順貴不孤獨了。
後記:
除了打官司(義務或維生所需的)、參與環境相關的社會運動,詹順貴為了理念,還投身許多無償無酬的民間版修法,其中的「土地徵收條例」民間版草案,在2011年底官方通過的版本就有部份被採用。我問詹順貴是否打算結婚,他說:「我一直有結婚的打算,但是子凌說要等我參與修法的《溼地法》通過了才能結婚。但我想不行呀,要是十年八年才通過的話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