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蔡適應弊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蔡適應弊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蔡適應弊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蔡適應弊案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 從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2014年8月28日結束任務之後,軍中仍常發生意外、疾病或自殺死亡的案件。案件中,往往有家屬和軍方各執一詞、無法互相信賴的情形,也有深入調查後,發現事實與第一時間說法不同的狀況。 為了討論制度面如何讓事情能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4的網紅蔡適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志鵬立委說:身為基隆子弟,看到施政滿意度倒數前三名的三個人在基隆站在一起,加上倒數第四名的朱立倫要來參選總統,責無旁貸要向基隆的鄉親說明,對於這樣子落漆的吊車尾聯盟來到基隆騙票,基隆的鄉親要睜大眼睛不要被騙了!日前美河市的判決造成國人一片嘩然,僅有兩位承辦員被判刑,由此可見,馬英九、郝龍斌難辭其咎...

  • 蔡適應弊案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04 18:21:42
    有 617 人按讚

    「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
     
    從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2014年8月28日結束任務之後,軍中仍常發生意外、疾病或自殺死亡的案件。案件中,往往有家屬和軍方各執一詞、無法互相信賴的情形,也有深入調查後,發現事實與第一時間說法不同的狀況。
     
    為了討論制度面如何讓事情能有公正客觀的調查,並重建軍民雙方的信賴,會期的第二天(2月2日),我舉辦了「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邀請軍冤受害者家屬、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國防部、法務部與內政部役政署等機關進行對話。
     
    #設立常設委員會 #制度化軍事冤案調查
     
    吳景欽副教授首先指出,外部軍冤調查制度,是解決軍中案件調查疑義和信任的方法,並認為以台灣國軍將近二十萬的規模,有必要成立常設化的委員會。吳教授所屬的陪審團協會也曾經提出民間立法草案,將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者心神喪失、重傷和軍中不當管教的事件納入調查範圍,並讓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和家屬代表參與,達成組織上多元性。吳教授強調,委員會必須有強制處分權,以避免形式化,最好還有司法背景甚至檢察官身分的調查官,讓組織更有專業性;且在調查結束之後,也可以考慮賦予委員會提起訴訟或補償的權限。吳教授進一步舉出曾經被發回偵查五次、最後交付審判,但還是不了了之的江國慶案為例,認為進行軍事冤案調查改革的同時,也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胡博硯教授強調,處理軍中不當處遇事件,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步。雖然國防部這幾年不斷地努力,但努力不只是軍方要對自己交代,更是要對人民交代。如果國防部花費時間心思的調查沒有人相信,也只是事倍功半。胡教授並舉出最近的司法弊案,認為有公正第三方在,才能取信大眾。胡教授也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的歷史為例。運安會的前身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是因為民眾不信任民航局的調查而成立,後來職權更擴張到各種交通運輸事故。因為運安會,交通安全調查的公正性才被建立。胡教授也舉出德國基本法的軍事監察使為例,建議可將相關事務交給一個專門的職位或機關,並可針對軍中制度問題提出報告,藉由第三方的監督反饋,獲得幫助機關改善的力量。
     
    #癥結在於信任 #落實透明參與
     
    洪文玲教授基於犯罪防治的專業,指出案件預防、危機處理和對家屬的事後協助是最大重點。
     
    洪教授表示,軍中管理制度和外界差異很大,因此要理解是不是軍中管理制度、霸凌文化或體制造成問題。洪教授在研究訪談官兵時,就得知因為精實案等原因兵力縮減,造成基層及高層壓力很大,也讓休假不穩定或工作量越來越重,甚至做到不適任的工作,以及部分軍人因為人際關係或資歷而被欺負的狀況。洪教授也認為,軍方的輔導機制,要和家人加強溝通服役情形,不要讓父母親最後接到一句孩子自殺了,但對軍中的生活狀況完全不清楚。
     
    在遺憾發生後,洪教授強調重點不在於苛責軍方,而是要追求真相。然而,如果相關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家屬會不信任,也會有很多衝突和激烈情緒投射在軍方第一線的處理人員。洪教授並藉由犯罪防治理論中的中立化理論,指出軍方可能表示自殺是因為無法適應軍中生活等狀況,導致家屬在第一時間常常有軍方在推卸責任和傷害被否定的感受。然而,不論是自殺或者人為所致,也無論是出於人格特質或受到霸凌等因素,都不能否定死者身上受到的傷害。關於對被害家屬的協助,洪教授認為可以提供家屬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機制以及社會救助。並建議可以考量像是犯罪被害人補償的制度,讓家屬能有救助的補償金。
     
    關於設立軍冤委員會,洪教授指出,獨立調查機構的需求,是因為家屬無法信任軍方調查的結果。然而,如果軍人為了榮譽或不願意傷害同胞而掩蓋事實,獨立機構能否調查真相,也有問題,更重要的是第一時間尋求諸如警方等外部證據保全和鑑識機制。洪教授也期待,能用更建設性的方式,藉由軍方的再教育讓大眾重拾對軍方的信心。不要讓過去「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等想法,成為合理化折磨與虐待等犯罪行為的藉口。
     
    最後,洪教授認為,建立獨立機構之後還需要建立信賴;而要建立信賴的因子,必須要修復軍方和家屬的關係。然而,軍方如果為了要維護「榮譽」而不願表示真相,修復關係就很難。也可能有人擔心說真話會害到同胞,因而良心掙扎。如果在修復式司法程序中能有保密機制,可以讓家屬能夠得到真相和道歉,也能讓家屬不會走得那麼辛苦。
     
    #真相不能重現 #家屬負重前行
     
    有許多家屬出席這場公聽會,從切身的經驗和感受出發表達看法。
     
    2020年4月,發生了黃姓中尉自戕案。黃中尉的姐姐指出,黃中尉的案件遇到手機無法解鎖和監視錄影系統故障等困難,地檢署也作出不起訴處分。軍中調查的資訊不對等,導致沒辦法第一時間保全證據。因此希望有相關機制,不然難以調查真相。而家屬之所以希望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因為軍中封閉獨立的特性。並且,檢察官軍事經驗不足,也相當依賴軍中的調查結果,因此只有熟知軍中文化的調查,才能深入剖析死亡原因。最後,她也質疑軍中死因調查欠缺第三方介入,讓家屬求救無門,並認為目前的體制會合理化軍人在軍中死亡的結果。如果不雙管齊下推動司法和軍中的改革,就會不斷發生同樣的狀況,家屬也得不到真相。
     
    2012年發生的陳替代役男死亡案,讓家屬沉痛至今。陳媽媽表示,她想要的是真相,不是要撫卹,因此到現在仍拒領撫恤金,並質疑調查沒能查明相關疑問,以及事後役政署高層沒有積極溝通回應。陳媽媽也表示了對立獨立調查機構的期望。
     
    2008年的蔡學良案,讓蔡媽媽投入軍冤行動的行列。蔡媽媽表示,在蔡學良死亡的第一時間,她就列出十項不合理之處,但沒有獲得回應。還有她的堅持努力,蔡英文總統最後指示行政院、國防部進行實彈測試,並推翻原本認為蔡學良是被步槍槍擊的判斷。蔡媽媽進一步認為,只有由家屬參與成立軍冤委員會,協助委員會的相關人員也必須獲得軍冤家屬的認同,才不會被吃案。
     
    軍冤家屬丁爸爸表示,當初他的兒子是因為弊案而死,但當立法委員到軍中視察時,軍事檢察官竟然在電梯裡面恐嚇他不要亂講話,不然讓他一塊錢都領不到。丁爸爸同時指出軍中階級和貪汙等諸多問題,並感嘆大眾不知道軍中的黑暗。
     
    2020年1月,蘇威宇因為部隊延遲送醫,成為植物人。蘇爸爸表示,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家屬都很恐懼,更不知道怎麼面對。他到處尋找方法和真相,也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蘇爸爸並質疑,事發後軍方以偵查不公開等理由,拒絕提供調查資料給家屬,對孩子有利的錄影更只有單張截圖;調查也不確實,每當家屬向上級提出質疑而有壓力,才有簡略的補充報告。從這樣的經驗出發,蘇爸爸認為有軍冤委員會存在的必要。
     
    2004年,在陸軍高中服務的連上士因為不堪軍中壓力而燒炭身亡。連爸爸也控訴,連長當時不合理禁假、工作做不完,孩子也和他說等不到回家。並質疑當初軍隊說會進行相關協助,才會簽和解書,但事情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到現在他已經七十幾歲難以工作,卻還要想辦法照顧將近百歲的母親。
     
    嘉義縣議員何子凡議員也舉出親戚的故事。40年前,何議員的大伯於金門服役時死亡,軍方只表示是工事意外,阿公阿嬤也未能到金門認屍,只收到送回來的骨灰罈就不了了之。何議員並指出,除了設立常設的獨立委員會,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和資源上進行配置,讓第一時間能進行證據保全並釐清爭議。
     
    #承諾進行內部改革 #尊重相關制度設計
     
    國防部法紀調查處陳代處長表示,國防部近年有進行相關改革,從去年10月1日即試行軍風紀律改革專案,並在今年一月正式施行。有別於過去由單位自行調查,改革案建立了由上級單位調查的三級調查機制。而在死傷案件中,也讓家屬可以親自或指派律師見證調查經過,並根據案情邀請外部專家協助調查。此外,監察委員也對軍中案件非常關切,所以案件結束後都會將卷證資料送給監察院再進行調查。而如果相關制度立法通過,也會配合執行。
     
    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張副執行秘書表示,對於役男不幸的事件感同身受,也會尊重設置常設獨立調查機構的機制。張副執行秘書並表示,前任與現任署長曾經到場關懷慰問家屬,役政署也會協助家屬進行後續事宜。事發後,役政署也已加強相關制度設計及訓練,並設置意見反映信箱及專線,希望能及時解決問題,防範事故發生。
     
    法務部法制司張科長則表示,涉及案件辦理的建議,會帶回給相關單位參考研究。至於軍冤條例,有待提出具體條文再表示意見。
     
    #四年期待落空 #盼有實質進展
     
    胡博硯教授、吳景欽教授和蔡媽媽都指出,在2016年洪慈庸委員、顧立雄委員就曾經舉辦過公聽會,也有法案提出,但在立法院的議程上沒有進展。吳教授並表示,陪審團協會在2020年底也開了軍冤委員會常設化的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條例草案,希望不要過了四年之後,還是在提出同樣的訴求。
     
    #建置獨立調查 #重視民間意見
     
    我認為獨立調查的意義,不只是家屬要找到真相,也是國防部要找到人民的信賴。現在的國防部和過去雖然有所不同,但是行政組織和方法更應該與時俱進。例如運安會、災害事故調查會和監所的外部視察小組等外部獨立機制,都可以協助機關避免同時是調查主體和被調查對象的問題,也避免和當事人或家屬發生緊張的關係,更能累積能量和經驗而專業化。而且,從國防部的角度認為不重要的問題,或許外部看來是重要的,如果有專責機構,才能避免盲點而提出改善。
     
    最後,我也提醒國防部應該更重視家屬的意見,因為沒有人比家屬更在意這樣的議題。就如同日本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家屬和JR西日本公司合作努力,改變了諸如要求列車準點等造成風險的作為。我也認為,只有藉由各方的努力,一起推動制度改變,才能發現真相,並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 蔡適應弊案 在 皮筋兒 Journe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16 09:35:47
    有 39 人按讚


    什麼是 #轉型正義?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會說這是政治鬥爭呢?
    為什麼在台灣社會會被汙名化呢?

    其實這是人權的概念,在台灣第一次被提起是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第二任期時提出,當時身陷弊案,在那樣的氛圍就很容易被人家誤認為是鬥爭國民黨的工具。
    第二點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成立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是隸屬於行政院底下,透過行政權來處理,不過這個問題在於轉型正義會牽扯到威權政權,國民黨統治時期,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的人的爭議。比較恰當的應該是要成立在總統府之下,由總統親自協調,找不同立場的人來對話,建立共識。

    講完民進黨政府之後我們來談一下國民黨政權的特質。為什麼會被誤認為是對國民黨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呢?主要原因在於國民黨這個組織的本質,按政治研究來講,國民黨這個政權,被認為是學習列寧共產黨組織的黨國體制,但他又沒有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那麼強,但在黨國體制下整個社會與國家基本上是與國民黨平行的,所以政治學者給國民黨組織一個稱呼,叫做準列寧式政權(黨國體制),他比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還要弱一點。

    所以我們現在講轉型正義的時候,轉的是什麼?處理的是什麼呢?
    其實處理的是威權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但是因為當時主導中華民國政府的剛好是跟政府平行的國民黨組織,黨國體制。所以我們現在更精確來說,處理轉型正義並不是針對現在的國民黨,而是針對威權時期的黨國體制主導的國民黨政府,這才是一個需要釐清的概念。

    轉型正義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由「轉型」跟「正義」兩個字結合,政治學上的概念,轉型是指民主轉型,因為1990年代初期,東歐國家跟蘇聯共產政權瓦解以後,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體制,是指政權上的轉移。那「正義」呢?其實justice英文指的司法,這是狹義的,更廣義上來說這整合了道德、法律跟宗教等等面向,指的是一個人類更高的人道價值。

    那轉型跟正義結合起來要怎麼去看呢?當一個政權從威權轉到民主以後,在威權時期的正義觀念,比如說幫國家統治者做監控人民的事情,在威權時期是正義的,符合法律的,但在民主時期,正義的觀念改變了。因為以人權為基礎,所以你就不能夠隨便濫用國家權力,濫用公務員的權利去監控人民。所以正義的觀念必須要轉為以人道、人權為基礎的價值,所以稱作「轉型正義」。

    那我們來看看「國際轉型正義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給轉型正義做的一個清楚定義,轉型正義是是對過去制度性或大規模人權侵害的回應,他的目的是讓受害者獲得肯認,同時也提升和平、和解與民主的可能。轉型正義並非特殊形態的正義,而是以經歷普遍性人權侵害的轉型社會為對象的適應性正義。

    他的脈絡是出現在1980、1990年代拉丁美洲軍事獨裁政權,跟東歐共產政權瓦解,因為民主化的過程,正義觀念進行變遷。所以我們要釐清一個概念,轉型正義就是處理獨裁政權進行人道侵害的事件。它是一項人權工程、人權修復的工程,它根本不是一項政治鬥爭。我們一定要釐清這個概念才可以談轉型正義。

    那到底包含那些要素呢?我們根據國際轉型正義中心上的定義,主要包含:
    1. 刑事正義:指司法上刑事上的追訴。在威權時期政府相關人員濫用公權力屠殺人民,故在轉型時期透過起訴或者行政手段來調查人道侵害。

    2. 賠償措施:針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物質或精神上的賠償。而台灣針對二二八事件跟白色恐怖,是做的相對完整,受理件數2822件,包含已審2788件,成立件數2301件(死亡案685、失蹤案179、羈押與徒刑1437),不成立487件,撤回註銷28件。審定補償金額72億2950萬元,審定補償人數10031人,申請截止日期2017/5/23。

    3. 真相與記憶:受害者有權利知道到底誰是加害者,加害者結構及背景。其他國家會成立真相委員會,讓歷史還原真相。調查真相不只對受害者本身,其實對整個社會,也有教育的意義,調查這些事件以後必須深化公民和人權教育,←盎下一代知道人權侵害是很嚴重的。

    4. 制度改革:在有些國家有做一個很重要的「人事清查」,在東歐共產政權瓦解之後,其實有很多幫共產政權做事的軍警特務,當時做過很多壞事算是共謀結構,在東歐、捷克跟波蘭都有立不同程度的法,讓曾經擔任共犯結構的人不得再擔任公職。再來就是轉變法律結構,其實很多國家在轉型以後,重新制定了憲法或法律,實質地肯認了人權的價值。像南非的憲法,目前可說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很重視人權的憲法。

    5. 性別正義:後來聯合國在2000年之後才注意的的新議題。女性在戰爭中遭受到性虐待等等。

    6. 孩童和青年:在戰爭時被抓去當兵,關於孩童的成長受到人權的迫害。

    轉型正義的概念也是不斷在變化的,透過世界各國的經驗集結起來的概念,後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把轉型正義做的更廣,也被應用在「後衝突社會」當中,就是很多國家進行了長時間內戰,是不同交戰的團體,死傷無數,有很多無辜受害者,這些後衝突社會國家要處理這些平復追究人道侵害的事件。
    所以轉型正義就是處理一個廣泛的人道侵害的事件,核心就是要重新建立起人權的制度、人權的價值,把人權觀念深化人心,避免重複的問題在發生再人類社會。

  • 蔡適應弊案 在 皮筋兒 Journe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15 13:32:34
    有 11 人按讚


    🔗 https://youtu.be/aWSSkIbLm5U
    什麼是 #轉型正義?
    為什麼中國國民黨會說這是政治鬥爭呢?
    為什麼在台灣社會會被汙名化呢?

    其實這是人權的概念,在台灣第一次被提起是在陳水扁擔任總統第二任期時提出,當時身陷弊案,在那樣的氛圍就很容易被人家誤認為是鬥爭國民黨的工具。
    第二點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成立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是隸屬於行政院底下,透過行政權來處理,不過這個問題在於轉型正義會牽扯到威權政權,國民黨統治時期,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的人的爭議。比較恰當的應該是要成立在總統府之下,由總統親自協調,找不同立場的人來對話,建立共識。

    講完民進黨政府之後我們來談一下國民黨政權的特質。為什麼會被誤認為是對國民黨進行政治鬥爭的工具呢?主要原因在於國民黨這個組織的本質,按政治研究來講,國民黨這個政權,被認為是學習列寧共產黨組織的黨國體制,但他又沒有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那麼強,但在黨國體制下整個社會與國家基本上是與國民黨平行的,所以政治學者給國民黨組織一個稱呼,叫做準列寧式政權(黨國體制),他比共產黨貫穿社會能力還要弱一點。

    所以我們現在講轉型正義的時候,轉的是什麼?處理的是什麼呢?
    其實處理的是威權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但是因為當時主導中華民國政府的剛好是跟政府平行的國民黨組織,黨國體制。所以我們現在更精確來說,處理轉型正義並不是針對現在的國民黨,而是針對威權時期的黨國體制主導的國民黨政府,這才是一個需要釐清的概念。

    轉型正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由「轉型」跟「正義」兩個字結合,政治學上的概念,轉型是指民主轉型,因為1990年代初期,東歐國家跟蘇聯共產政權瓦解以後,從威權體制走向民主體制,是指政權上的轉移。那「正義」呢?其實justice英文指的司法,這是狹義的,更廣義上來說這整合了道德、法律跟宗教等等面向,指的是一個人類更高的人道價值。

    那轉型跟正義結合起來要怎麼去看呢?當一個政權從威權轉到民主以後,在威權時期的正義觀念,比如說幫國家統治者做監控人民的事情,在威權時期是正義的,符合法律的,但在民主時期,正義的觀念改變了。因為以人權為基礎,所以你就不能夠隨便濫用國家權力,濫用公務員的權利去監控人民。所以正義的觀念必須要轉為以人道、人權為基礎的價值,所以稱作「轉型正義」。

    那我們來看看「國際轉型正義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給轉型正義做的一個清楚定義,轉型正義是是對過去制度性或大規模人權侵害的回應,他的目的是讓受害者獲得肯認,同時也提升和平、和解與民主的可能。轉型正義並非特殊形態的正義,而是以經歷普遍性人權侵害的轉型社會為對象的適應性正義。

    他的脈絡是出現在1980、1990年代拉丁美洲軍事獨裁政權,跟東歐共產政權瓦解,因為民主化的過程,正義觀念進行變遷。所以我們要釐清一個概念,轉型正義就是處理獨裁政權進行人道侵害的事件。它是一項人權工程、人權修復的工程,它根本不是一項政治鬥爭。我們一定要釐清這個概念才可以談轉型正義。

    那到底包含那些要素呢?我們根據國際轉型正義中心上的定義,主要包含:
    1. 刑事正義:指司法上刑事上的追訴。在威權時期政府相關人員濫用公權力屠殺人民,故在轉型時期透過起訴或者行政手段來調查人道侵害。

    2. 賠償措施:針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進行物質或精神上的賠償。而台灣針對二二八事件跟白色恐怖,是做的相對完整,受理件數2822件,包含已審2788件,成立件數2301件(死亡案685、失蹤案179、羈押與徒刑1437),不成立487件,撤回註銷28件。審定補償金額72億2950萬元,審定補償人數10031人,申請截止日期2017/5/23。

    3. 真相與記憶:受害者有權利知道到底誰是加害者,加害者結構及背景。其他國家會成立真相委員會,讓歷史還原真相。調查真相不只對受害者本身,其實對整個社會,也有教育的意義,調查這些事件以後必須深化公民和人權教育,←盎下一代知道人權侵害是很嚴重的。

    4. 制度改革:在有些國家有做一個很重要的「人事清查」,在東歐共產政權瓦解之後,其實有很多幫共產政權做事的軍警特務,當時做過很多壞事算是共謀結構,在東歐、捷克跟波蘭都有立不同程度的法,讓曾經擔任共犯結構的人不得再擔任公職。再來就是轉變法律結構,其實很多國家在轉型以後,重新制定了憲法或法律,實質地肯認了人權的價值。像南非的憲法,目前可說是全世界數一數二很重視人權的憲法。

    5. 性別正義:後來聯合國在2000年之後才注意的的新議題。女性在戰爭中遭受到性虐待等等。

    6. 孩童和青年:在戰爭時被抓去當兵,關於孩童的成長受到人權的迫害。

    轉型正義的概念也是不斷在變化的,透過世界各國的經驗集結起來的概念,後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把轉型正義做的更廣,也被應用在「後衝突社會」當中,就是很多國家進行了長時間內戰,是不同交戰的團體,死傷無數,有很多無辜受害者,這些後衝突社會國家要處理這些平復追究人道侵害的事件。
    所以轉型正義就是處理一個廣泛的人道侵害的事件,核心就是要重新建立起人權的制度、人權的價值,把人權觀念深化人心,避免重複的問題在發生再人類社會。

  • 蔡適應弊案 在 蔡適應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6-01-06 15:54:22

    高志鵬立委說:身為基隆子弟,看到施政滿意度倒數前三名的三個人在基隆站在一起,加上倒數第四名的朱立倫要來參選總統,責無旁貸要向基隆的鄉親說明,對於這樣子落漆的吊車尾聯盟來到基隆騙票,基隆的鄉親要睜大眼睛不要被騙了!日前美河市的判決造成國人一片嘩然,僅有兩位承辦員被判刑,由此可見,馬英九、郝龍斌難辭其咎,相信柯P追查的五大弊案,郝龍斌脫不了關係!郝龍斌逃到基隆參選立委,是不是要用立委的身分當護身符,掩飾他五大弊案纏身?還是利用立委的身分逃避開庭?又或者是利用立委的身分去施壓司法?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