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落地生根落葉歸根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落地生根落葉歸根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落地生根落葉歸根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伍麗華|Saidai / Reser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會議中我突然哽咽地表示:永久屋族人的期望其實只有兩個:#落葉歸根(返回原居地)或 #落地生根(真正擁有)。當永久屋入住十年,所謂的「永久」愈來愈諷刺,因為出現的問題愈來愈多。 接下族人的陳情後,我在去年10/16邀部會研商,12/4召開「未承諾永遠的永久屋下一步」公聽會,接著在12/18就相關問題...
落地生根落葉歸根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會議中我突然哽咽地表示:永久屋族人的期望其實只有兩個:#落葉歸根(返回原居地)或 #落地生根(真正擁有)。當永久屋入住十年,所謂的「永久」愈來愈諷刺,因為出現的問題愈來愈多。
接下族人的陳情後,我在去年10/16邀部會研商,12/4召開「未承諾永遠的永久屋下一步」公聽會,接著在12/18就相關問題於院會質詢蘇貞昌院長,之後在12/22吳澤成政務委員主持跨部會議,達成了幾項重要初步結論:
1. 永久屋居民得依建管相關規定申請新建(重建)、增建、改建及修建。內政部會函文向地方政府釋明,並請地方政府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
2. 永久屋居民接受安置後,仍可以原居住地房屋作為放置農作機械器具或產物儲存等生產活動使用。
3. 永久屋居民可持續擁有土地之使用權。
4. 族人如有重返原居住地之需求,可向該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並由原劃定機關就安全堪虞地區劃定原因,重新評估。
昨天1月28日,到行政院與吳澤成政委、內政部、法務部、原民會、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永久屋專案會議討論」,會中確定行政院將 #成立專案小組,定期召開會議。
吳澤成政委特別指示,以「長住久安」思維滿足居民期望,並以務實的角度來調整法令,解決現在的問題、避免未來的問題。專案小組部會分工如下:
1. 內政部:三方契約限制居民返回原居地的規定,因現今時空變遷並考量居民的需求,內政部研議階段性政策調整方式。針對161處特定區域或安全堪虞地區加以勘定確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予以協助。
2.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參考法務部的意見,設法研議永久屋基地要不要視為備災用地或可以讓居民持有,檢討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配合政策階段性調整空間。
3. 公共工程委員會:進度追蹤管控。
4. 原住民族委員會:瞭解族人遭遇的問題並釐清需求,提供相關單位協助。
永久屋問題能有如此具體的進展,感謝立法院內所有委員的共同關心,也感謝蘇院長及吳政委的傾聽,讓延續至今的永久屋問題,終於有塵埃落定的盼望了。
應族人期待,擬訂於2/5於禮納里辦理說明會也徵集更多的想法,歡迎各縣市關心永久屋的族人共同參與唷!
落地生根落葉歸根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不求落葉歸根,但求落地生根的莫拉克風災永久屋」
謝謝鍾佳濱委員、伍麗華委員,還有謝志誠老師的邀請,讓我參與這一場非常重要的公聽會。
故事要從2009年的八八風災說起。莫拉克颱風引進的旺盛西南氣流,在中南部山區帶來史無前例的驚人降雨,許多的原鄉村落,就在滾滾土石中,化成斷垣殘壁。
因應風災後脆弱的地質環境,重建條例以國土復育為大原則,將地質危險區的居民遷村、遷居至公有地,並由慈濟、紅十字會等慈善團體捐贈永久屋,讓3千多戶的居民,得以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很有效率的遷居至從南投、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的41個基地。
為了解決公有土地使用權、永久屋產權的問題,縣市政府、慈善團體與居民簽屬了一份三方契約,將永久屋的所有權贈與居民,並由國家提供公有地的使用權(不是所有權,也不是地上權,也不是租賃關係),暫時安頓了居民與相關產權的契約關係。
然而,十幾年過去了。當年僅用幾週時間就完成的安置計畫,開始出現問題。重建條例廢除了,規範永久屋居民的,只剩下一張薄薄的三方契約。而且,這還是一張公法契約,要求居民取得永久屋所有權後,即不得返回原居地居住或建造房屋。
當孩子逐漸長大,或是有新的家庭成員報到,居住空間不敷使用時,永久屋卻沒辦法跟著長大,做必要的擴建、改建。
當社區有發展需求,居民有將居住空間轉作商業使用、經營民宿的需求時,由於沒有土地所有權,涉及土地使用分區的變更發展,通通化為不可能。
伍麗華委員的投影片有一句話說得非常好:「不求落葉歸根,但求落地生根。」
沒有完整產權的永久屋,真的能夠代代永久嗎?
沒有完整產權的永久屋,能讓居民落地生根嗎?
我認為,應該透過災防法,來解決永久屋的困境:
1.讓居民得以原居地土地「以地換地」,或是協議價購來取得永久屋所在土地所有權。
2.在重建條例廢止、重建委員會解散後,應於災防法明定指定相關事項主管機關的條文,讓永久屋後續的處置,不會成為相關程序的孤兒。
請內政部務必超前部屬,正視日益嚴重的永久屋產權議題,盡快修正災害防救法。別讓當年安置的一番美意,在未來衍生成嚴重的居住權議題。
落地生根落葉歸根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下午辦理永久屋公聽會,有9位立委共同來關心。結束之後,幾位來賓,包括內政部次長及監委,都肯定我把問題及解決方案整理、交代得很清楚。我很高興,但這實在是因為:我和「莫拉克」結緣太深。校長時,帶著大家遷村遷校;處長時,試著處理一些問題;現在立委,當然是要想辦法從法制根本解決。
歷經多次找來部會討論,針對永久屋居民入住十年之後所存在的問題,我整理出永久屋居民的8大訴求,找出各訴求在法令上須修改之處,及其對應的各級部會須面對處理的問題,特別在公聽會上提出建議解決方案,要求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將問題逐一解決。
我特別表示,今天的公聽會不是要檢討過去,而是「檢討現在」並進行解決。我特別強調,安居樂業是建立在人與土地/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係,這些若是滿足了,哪裡都可以是家;我呼籲政府,即便不能讓重建園區住民落葉歸根,也應當求個落地生根。
政府應致力於解決問題,藉由永久屋公聽會的辦理,「未承諾永遠的永久屋下一步」公聽會做出結論:
建請由行政院主責成立 「永久屋政策評估及處理小組」,責成督導災防、工程會的吳澤成政委進行跨部會協調,以達成下列三項任務:
1、全面評估原災區山林復育情形(如地質穩定度、居住安全性等),提供部落族人重返定居的選項。
2、督導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調整永久屋基地相關管理措施及管制法規(包括三方契約、土地使用管制計畫、產權歸屬等),以利住民永業安居。
3、增訂災害防救法相關條文,以前瞻規劃取代暫行條例的因應模式,來面對未來因災遷徙的衍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