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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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07: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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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1 2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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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應該都收到回應通知了,看完政府回應我滿頭問號❓

    1. 我們的訴求是「召開公聽會」,我們誰不知道衛福部反對電子煙、開放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請把配套與細節資料拿出來),別打太極,請直球對決,重點是開公聽會!

    如果不開,請說明行政單位不開公聽會就要強硬將法案從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原因!

    2. 研商情形寫得衛福部好委屈,提案人好壞壞,溝通細節都不寫的。

    好啦!壞人就我來當,反正也不是第一天當壞人了。
    ————————————
    回應日期 2020-11-11回應機關衛生福利部

    分析說明
    一、依據108年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國、高中生電子煙使用率有上升情形,分別2.5%及5.6%,推估有5.7萬青少年使用電子煙,遠大於成人0.6%使用率(107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鑑於國際電子煙危害嚴重,實證資料明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為國家競爭力及永續發展基礎,衛福部反對電子煙之製造、輸入及販賣。

    二、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109年10月20日送行政院審查,預定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修法重點包括嚴格管制電子煙之類菸品與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產品、提高使用菸品年齡至20歲、擴大室內公共場所禁菸、加大警示圖文面積、嚴禁菸品贊助等多項策略。以加強新興菸品管制法源,共同守護下一代的健康。

    研商辦理情形
    一、衛福部原訂於109年9月29日辦理「召開電子煙、加熱菸(無煙代用品)修法公聽會」訴求釐清會議,因提案人不克出席,取消原訂釐清會議時間。調整於109年10月28日召開訴求釐清會議,出席者提案人、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關務署)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

    二、衛福部業於109年11月2日以電子郵件提供釐清會議記錄逐字會議紀錄請提案人確認,惟提案人於109年11月3日以電子郵件表示,因提案人國際會議眾多與私人行程繁雜,預計將於110年1月14日回復逐字稿確認(預計2個半月才能確認)。

    三、本案因提案人無法於短期時間內確認於109年10月28日召開訴求釐清會議紀錄逐字稿,另相關單位尚需充裕作業時間回應訴求,爰正式回應時間延長至110年1月15日前,如於延長期間屆滿前處理完成,得隨時回應。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1151a4-849c-401b-98d4-88d7a1f3a468

  •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19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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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喝水、無法動彈……」赫爾曼因為呼吸困難,被父親緊急送到醫院治療。期間堂弟透露赫爾曼每天都抽電子菸,此話一出,嚇壞不知情的母親與醫療團隊。赫爾曼呼吸衰竭,需要靠呼吸器維生

    赫爾曼是從15歲開始接觸到電子菸,謊報已滿22歲就輕易地在商店裡買到電子菸。原本身體健康的她在大學時是舞蹈隊成員,她每天用一個電子菸彈匣,尼古丁含量與一包菸相同。


    「我沒想過自己是吸菸者,我以為它只是不同的菸霧,我不覺得自己做錯事。」赫爾曼目前已經出院,逐漸恢復健康,正努力戒除菸癮。她呼籲大家遠離電子菸,不要像她一樣受害。


    自2019年7月開始,美國各州傳出神秘肺部疾病,受害者多為青少年,症狀為呼吸困難、咳嗽、胸痛,也有腸胃症狀如噁心、嘔吐、腹瀉。6成個案入住加護病房,3分之1插管使用呼吸器。


    至9月中期已經蔓延至36州,380名個案,6名死亡。引起肺部疾病原因不明,共同特色是都有使用電子菸。美國疾病管制局呼籲民眾暫停使用電子菸,直至原因調查清楚為止。


    【網傳:電子菸有助戒菸】 --- 國健署表示「電子菸無助於戒菸,錯誤迷思反而有礙健康」


    ■電子菸構造及其危害物質
    電子菸主要結構由電池、霧化器與菸彈組成。菸彈或霧化器內含化學溶液稱為電子液體,或俗稱菸油。電子液體包含的化合物以丙二醇、甘油為主,並含有調味劑(如各種水果、咖啡、薄荷等),尼古丁則大部分產品皆有添加。值得注意的是,電子菸霧並非水蒸氣,而是揮發性化學物質,故應避免使用「蒸氣」形容電子菸霧。


    依據2018年一項歐盟市售電子菸研究,總共測出171種化學物質,其中41種有危害警告。傳統菸草中危害物質及致癌物經數十年研究不斷攀升,電子菸有害物質亦非僅限於目前研究,未來仍有增加可能,包括尼古丁、多環芳香烴、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重金屬等。


    ■尼古丁的危害
    尼古丁是菸品成癮的物質,作用於中樞神經的接受器,釋放出多巴胺。成癮者感到愉悅、放鬆並減低焦慮,然而非成癮者並無上述效果,相反會覺得噁心、頭痛。


    ▶長期刺激中樞神經接受器會導致接受器敏感度下降,需要更高的尼古丁濃度才能產生滿足感,為其成癮之原理。


    ▶尼古丁是一種興奮劑,會使血壓上升、心跳加快、心臟血管收縮,造成心肌缺氧。尼古丁亦促進血小板凝集,造成血栓,若發生在心臟造成心肌梗塞,發生在腦血管造成中風。


    ▶青少年腦部尚未發育成熟,使用尼古丁造成腦部傷害,會導致情緒障礙、衝動控制、注意力不足、學習障礙等問題。即使開放電子菸的國家,也都禁止青少年使用。


    ■立法禁止青少年使用
    有證據顯示電子菸廠商利用各種媒體,吸引青少年。因為青少年是好奇、嘗試使用菸品的年齡,如果不在這個階段誘惑,到了成年便很少嘗試菸品。


    美國青少年使用電子菸已經失控,2011年僅1.5%高中生使用電子菸,2018年增加至20.8%,引起FDA震驚,並採取一連串反制的措施。2019年發生多起疑似電子菸導致嚴重肺部疾病後,最新公布資料顯示高中生已經有27.5%使用電子菸,一年之內增加1百多萬青少年使用者。


    美國川普總統已經下令禁止電子菸添加口味(如水果、薄荷),因為這是吸引青少年使用的主要原因。


    ■成為青少年入門菸品、毒品
    青少年若使用電子菸,未來使用傳統菸品的風險會增加,此稱為入門效應(gateway effect)。依據一個統合分析,未曾吸菸的青少年及年輕成人使用電子菸有2.2倍的風險,未來會嘗試傳統菸品。


    臺灣的學者亦有相同的研究,顯示7年級及10年級的學生,使用電子菸追蹤兩年以後,有2.14倍的風險使用傳統菸品。根據美國的研究,使用電子菸不但會增加菸品使用,還會增加酒精濫用及大麻等物質濫用。 (資料來源:【註1】)


    ■阻礙腦部發展 心臟病發機率倍增
    研究發現,電子菸與吸菸一樣會造成肺部發炎,使心臟病發作的機率倍增,並會阻礙內分泌系統和腦部發展,使思慮變得遲鈍,延緩青春期成長、抑制身高,故預防青少年接觸電子菸是相當重要的議題。(資料來源:【註2】)


    ■5/29-菸害防制法草案出爐 抽菸年齡改至20歲、全面禁賣類菸品
    國健署公布了《菸害防制法》的修正草案,將加熱菸和電子菸歸類為「類菸品」,需要全面禁止輸入、製造、販售,同時也將合法的吸菸最低年齡提高到20歲。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表示,本次修法兩大重點,其一是跟進美國,將合法抽菸年齡提高至20歲;另外,首次將「類菸品」字樣入法,定義更有彈性,以便更全面禁止變化快速的電子菸、加熱菸品等新興菸品,力拚本會期過關。(資料來源:【註3】 )


    【Reference】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論壇發展計畫「新興菸品健康危害研議」
    ∎議題召集人:李志恒教授
    ∎吸菸是死亡與失能的重大危險因子,對健康影響甚鉅。但從1976年Russell提出 - "人因尼古丁而抽菸,但卻因焦油而死”,建議以減少香菸使用、從而減少其造成的傷害作為管理之道,導致以公共衛生為導向的”香菸減害(Tobacco harm reduction)”策略應運而生,惟迄今仍有許多爭議。

    在此前提下香菸衍生出兩類主要的新興菸品:電子菸(E-cigarettes or vaping)、及加熱菸(heat-not-burn)。新興菸品在減害的旗幟下已在世界的傳統菸品市場上攻城掠地,加上其外型酷炫及品味多元,容易得到年輕族群的認同。

    在此同時,新興菸品造成的危害時有所聞,並因添加大麻或新興影響精神物質(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NPS)而加重其危害。但是,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卻仍允許新興菸品的販售;反觀國內對新興菸品的分類、定位、及上市仍未達成共識。

    因此本計畫的目的,希望先以回顧、整理新興菸品的由來、訴求、成分、毒理及對人類健康的危害、及世界各國的管理方式,然後由科學實證方式與傳統香菸做比較,並對政府的新興菸品管理做出建言。
    https://bit.ly/2zNrZip


    1. 來源
    ➤➤資料
    ∎【註1】:台大醫院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 -【健康電子報(2019年11月144期】-「電子煙與青少年」:
    https://bit.ly/3e05V2K
    ∎【註2】: 國民健康署- 健康九九網站-「電子煙無助於戒菸 錯誤迷思反而有礙健康(健康醫療網)」:https://bit.ly/3cZBzMK
    ∎【註3】:(udn.com 聯合新聞網)「菸害防制法草案出爐 抽菸年齡改至20歲、全面禁賣類菸品」:https://bit.ly/3dWTZyQ



    ➤➤照片
    ∎( 董氏基金會 菸害防制中心-華文戒菸網)電子煙構造圖:https://bit.ly/3d1Yy9Q
    ∎ 蘇一峰醫師「使用電子菸(E-cigarettes)真的安全嗎? 而背後的真相是如何呢?」:https://bit.ly/3dZA02C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forum.nhri.org.tw/forum/book/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forum.nhri.org.tw/forum/category/con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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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委員: 蔡易餘 家己人 劉建國 何志偉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立法委員 江永昌 吳秉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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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煙台灣基金會Foundation for a Smoke-Free Taiwan
    董氏基金會 菸害防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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