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菲律賓結婚代辦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菲律賓結婚代辦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ouyang (討厭TPA啦~~~~~~)看板Philippines標題[情報] 台灣人與菲律賓...
前言:
在版上及google上有找過結婚程序資料
但資料非常不齊全且不一致
應該有相當多人感到很焦慮與不安吧?!
鑒於此我想寫一篇教學 版本就算是2014年
本篇為開場兼第一篇
(細節部分慢慢補...因為頗多)
台灣人與菲律賓人結婚程序一:
通常分為三個階段:
1.男女雙方準備文件至我國駐菲律賓大使館(TECO)申請
適婚能力證明(Legal Capacity)。(速件兩個工作天
可以拿到)
2.拿到Legal Capacity後可以至菲律賓當地政府申請結婚許可
(Marriage license) 許可需要公告十個或15個工作天(working day)
各地政府不一(*馬尼拉市政府 10天)。
2.a.宣告期滿(*確定沒有人異議)可以在市政府公證或教堂結婚,
結婚後須持當地政府核發的結婚登記書至NSO辦理結婚登記
,約等待一個月左右,菲律賓國家統計局(NSO)就會核發結婚
證書(Marriage contract)。
2.b.結婚證書需先經DFA(菲國外交部驗證後 TECO才會承認)
3.拿到結婚證書,接下來就是等我使館安排的面試(interview)日期
面試,面試過後,面試官會當場告知並請台灣配偶在面談紀錄上
簽名。
3.a.這時候TECO會接受我們提出的文件驗證(結婚證書/中文姓名聲
明書/良民證),並告知菲籍配偶上課時間。
3.b.上課時間一個月兩次,上課時會告知如何申請來台依親簽證,
課後即可拿著台灣配偶寄回的我國戶政機關於結婚登記後,
申請的戶籍謄本與線上申請書收據(需自行印出),至TECO申請
依親簽證,需4個工作天。
3.c.核發簽證後,有分為停留簽證與居留簽證,停留簽證最多在台
六個月就需出國再申請一次簽證。居留簽證則是可以入台後換
發ARC(外僑居留證 一年期到期前可以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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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O = 台北駐菲律賓經濟文化辦事處 = 實際上就是我駐菲大使館
MECO = 馬尼拉住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實際上就是菲律賓駐台灣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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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5.126
※ 編輯: ouyang 來自: 114.34.5.126 (12/28 08:24)
2014今年是面試時就要送出菲籍配偶VISA申請表了...
我是不知道先前如何...
但今年是有一些地方不太一樣
像是台灣人身體檢查(含HIV)不用(以後不知道)
台灣人的出生證明不用
但是保險起見還是建議去做...
避免一趟飛去結果徒勞而回
台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有在做中英文合版的體檢
另外一點就是台灣人如果非公務員
要去勞保局申請勞保投保紀錄表
(TECO網站及TECO給的文件都沒有要求這項)
但是打電話去說要提出這項文件
菲律賓籍基本上你基本資料有提的學經歷
TECO都會要你提出證明文件
另外就是菲籍體檢要送菲衛生部後再送菲外交部驗證
這點TECO文件只有提到送外交部驗證而已
還有就是外交部驗證的文件都要貼上印花
否則TECO不會收件
** 還有一點就是第一階段的文件不必送MECO驗證
這點網路有一些文章是說要 實際到MECO詢問 也說要
並且會給你一張表 內容從就是TECO網站印出的結婚流程
加上MECO自己的說明
大概是說 單身證明及戶籍謄本各三份需MECO驗證
一份一千元新台幣也就是總共六千元的驗證費
但是我自己想想台灣的公文書為什麼需要菲國駐外使館驗證
因為需求單位是我台灣自己的使館
沒有自己的使館不信任自己的政府發出的公文書的道理
而且還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過的
邏輯上有齟齬
打電話至TECO詢問承辦人
得到的答案是TECO要求的台灣人文件不需MECO驗證
總之能夠準備周全最好 用不到無所謂
總比一趟過去又徒勞而回來得好太多了....
※ 編輯: ouyang 來自: 114.34.5.126 (01/14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