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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華豐輪胎薪水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出版魯蛇碎碎念,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書作為一種消費,既非必要,也不充分,它幾乎不能帶來任何立即、強烈的快感。書只能提供只是一種非常遙遠、飄渺、抽象的盼望,讓你覺得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更清晰了一點點,讓你覺得這個世界有變得更好的機會,或是這世界爛透了,但爛得不是全無道理,而從中你明白了苟延殘喘之道。」 今天看到最有意義的一篇文。 ...
華豐輪胎薪水 在 出版魯蛇碎碎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書作為一種消費,既非必要,也不充分,它幾乎不能帶來任何立即、強烈的快感。書只能提供只是一種非常遙遠、飄渺、抽象的盼望,讓你覺得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更清晰了一點點,讓你覺得這個世界有變得更好的機會,或是這世界爛透了,但爛得不是全無道理,而從中你明白了苟延殘喘之道。」
今天看到最有意義的一篇文。
週六花了一個早上的時間,聯絡了幾位朋友,決定把我從國際書展編輯獎得到的獎金抽出一半來,分別捐給兩個關懷弱勢的慈善團體與一個文學獎項。剩下的不到一半我打算拿來換一台新的筆記型電腦,再剩下的找幾位酒肉朋友一起吃掉。
雖然我跟富察常有爭執,但東北人是豪爽慷慨的,他一直希望出版人不再是一個需要仰人鼻息、寒酸的產業,因此給了我相對不錯的薪水,讓我未必需要這筆意外的獎金。此其一。
身為出版人的一個永恆的困惑是,我們到底是文化人還是生意人?出版究竟是一份文化教育工作,還是跟賣衛生紙、輪胎、珍奶一樣是種商業行為?究竟我們追尋的價值應該由真、善、美、愛、真理、正義來定義,還是由市場來主導?究竟我們該出讀者「想要」的暢銷書,還是讀者「需要」的好書?
這沒有一定的答案。但我的理解釋這樣的:出版社既然沒有政府或財團的資助,而我們的生產工作都需要付錢出去,讀者買書也得花自己的錢,所以編書出書買書賣書確確實實都是商業消費行為無誤,因此出版社也應該以追求商業利益為導向。難道我不該盡其可能地讓一本書被最多的讀者買回家嗎?
但書這種商品與一般商品有著本質上的不一樣,它不像教育、醫療、飲食有其必要性,也不像鹽酥雞、瑜珈課、看電影那樣可以提供相對立即的感官滿足。書作為一種消費,既非必要,也不充分,它幾乎不能帶來任何立即、強烈的快感。書只能提供只是一種非常遙遠、飄渺、抽象的盼望,讓你覺得你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更清晰了一點點,讓你覺得這個世界有變得更好的機會,或是這世界爛透了,但爛得不是全無道理,而從中你明白了苟延殘喘之道。你念破了政治哲學、國際理論、台灣史,也未必能讓台灣取得國家地位。你念破四書五經二十五史,也未必能恢復中華文化。你念破兩性、人權、社福、心理,也未必能讓台灣少一個被家暴的孩子。但我們寧願相信理想可能比現實更真實。
這卑微的盼望雖然有時候也能萌芽為一種豐沛的力量,但它的起點總是我們最靜謐、最深沉,凡是眼睛看到耳朵聽到的現象均已不值留戀的時刻。但弔詭的是,雖然讀書寫作從來就是一種反社會行為,若是社會不夠安穩,人是沒有餘裕退縮到那個隱蔽幽微的世界去享受那種自由的思索的,或是有了思想也無從付諸行動、匯集群力以實現之。反之,社會越安全、富裕、自由,書這種不必要的商品才可能被需要,才越能有意義。
也就是說,長遠來看,想要讓台灣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買書,最可靠的作法就是讓我們大家都衣食無虞、安居樂業、免於匱乏與恐懼。這個社會每健康一分,我想大家對理性、理想、真理的渴望就會多一分,我們能賣出去的書就多一本。所以,基於自利,出版人應該要關懷社會。此其二。
我希望我的這筆投資會是有回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