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華廈有管理員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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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華廈有管理員嗎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10807LIFE 如何買一間會『省錢』的房子?1000萬元內搞定所有花費...10秘技不藏私公開 LIFE原址→https://life.tw/?app=view&no=1350632 新書購買連結>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92880 「...

  • 華廈有管理員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8 1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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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807LIFE 如何買一間會『省錢』的房子?1000萬元內搞定所有花費...10秘技不藏私公開
    LIFE原址→https://life.tw/?app=view&no=1350632

    新書購買連結>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92880

    「如何買到便宜的房子」並非我的強項,因為太便宜我也不敢買。由於我打算長期置產,把買房當存錢,所以關於「如何買到會賺錢的房子」也沒想那麼多;可要是說到「如何買一間會『省錢』的房子」,這我可就拿手多了。

    首先我把預算確定下來:1000萬元內含全部花費。意思就是含服務費、代書費、契稅、履約保證費用等等,最多不超過1000萬元。換句話說,成交價最多介於950萬元上下,在這樣的預算前提下,再設定其他條件。

    圖說:如何買一間會『省錢』的房子?含服務費、代書費、契稅、履約保證費用等等,最多不超過1000萬元。

    電梯

    台灣人口高齡化,新房子都已強調無障礙空間,因此「電梯」不僅是趨勢,更是最基本的條件,而無電梯的老舊公寓等於是逆勢而為。可是我又同時受限於預算考量,讓我只能選擇小套房。

    有人質疑,套房那麼狹小,這樣好嗎?其實我一點也不擔心。理由是,我在最刻苦時曾經住在僅5坪的隔間套房長達3年多,至今我租的房子使用空間含陽台也才接近10坪而已。所以,我的觀念是:再小的房子肯定都有人住,尤其在高房價的都會區。

    從省錢的角度,套房跟公寓相比空間較小,裝修成本較低,家具、家電添購的花費也較少,由於先天性收納空間不足,日後買東西的慾望也會「被迫克制」。

    就房屋稅而言,公寓雖然趨近於零,但土地持分較多,地價稅較高;相較之下,套房的建物跟土地坪數都很少,所以房屋稅與地價稅都不高,每年的持有成本較低。除此之外,套房的社區管理費也比較便宜,卻還是能享有管理員與垃圾處理等服務,另外,水、電、瓦斯的消耗量也會比大空間的公寓來得少。

    天然瓦斯

    9成的套房社區都是規劃電熱,試想,如果連煮飯、洗澡都要用電,那電費計價「級距」就很容易往上跳;相反的,如果煮飯、洗澡可以用天然瓦斯,自然能將電費的級距拉低,因此我不太考慮純用電的社區。

    不過我知道買房總是要妥協,所以,我可以接受廚房用電,但洗澡堅持用瓦斯。因為我遇過太多案例,包含自己也曾住過電熱水器的套房,往往洗澡洗到一半熱水就不夠用了,在冬天尤其惱人!

    總之,讓瓦斯幫電分擔辛勞,除了讓電費維持低級距之外,同時多了一張繳費收據,也就多一張發票可以對獎喔!

    採光至少2面,廁所需開窗

    通常套房的採光只有一面,由於室內面積不大,白天原則上不用開燈,長期下來也能省下不少電費。只是,空氣無法對流往往是套房的缺點,這只能靠空調解決,所以我很堅持兩面採光,而要符合這樣的條件往往只有「邊間戶」辦得到。空氣流通,住了才健康,室內也會比較涼爽,冷氣的開銷無形中亦會降低。

    另外,我堅持廁所開窗,這樣比較能保持乾燥,雖然可以安裝暖風機解決,但暖風機也要用電,這不又是額外的花費嗎?所以,有開窗的廁所是天然又省錢的乾燥方式。

    衛浴不需要浴缸

    我發現浴缸總是在一開始特別迷人,但根據我的經驗,一年中使用浴缸泡澡的頻率極低。而且萬一發生漏水,有浴缸的廁所在修繕上很麻煩。

    另外,以洗澡的時間來說,淋浴肯定比泡澡短,洗澡所花的時間越少,瓦斯、水、電費也就越省。
    近捷運

    逐捷運而居的軌道經濟已是趨勢,若房子的地點至捷運站步行時間超過10分鐘,甚至是要搭接駁公車才能抵達,未來不僅難以保值,脫手性也會越來越差。

    因此,如果是台北市,我可以接受步行至捷運站8分鐘內的房子;如果是新北市,則必須控制在步行5分鐘內可以抵達捷運站。

    不買毛胚屋

    我不偏愛精裝,因為過多的裝修不僅會反映在賣價上,還可能有一時沒注意到,或被隱藏起來,等入住後才發現的缺點。

    但我絕對不要毛胚屋,因為交屋後房貸就開始計算了,時間就是金錢,我無法接受一邊繳房貸還要一邊花時間、花錢裝修。

    警衛管理可有可無

    我可以接受沒有管理員的華廈,因為台灣的治安算好,而且沒有管理員的社區也會安裝監視器輔助。

    但如果社區有配置管理員,我偏好二度就業的退休老伯伯任職。依照我的經驗,那些號稱高級的物業管理,太過嚴謹,規矩過多,往往對住戶或拜訪的友人造成干擾。相反的,有個退休老伯伯幫忙看顧、整理信件、收發包裹就足夠了,而且管理費也比較便宜。

    垃圾處理可有可無

    有,會反映在管理費上;沒有,就配合環保局的垃圾車時間。或許剛開始會覺得有點不方便,但久了,習慣就好。

    屋齡盡量新

    台北市:不限,雖說地震很恐怖,但至今還不是一堆古蹟沒倒。我想,只要當初蓋得好,應該就還好,當然這也跟我的預算有關,不然我也希望能買新一點。

    新北市:只買921大地震之後,建築法規修改過後才蓋的房子。畢竟都買在新北了,條件當然要比買北市嚴格一點。

    堅決不要夾層

    我還是菜鳥房仲時,看到夾層屋總是特別喜愛,因為那是多出來的使用空間,格局有新奇感,許多年輕人也都偏愛「魔術空間」的夾層屋。

    只是隨著年紀增長,我的喜好也跟著改變,加上過往的經驗,有夾層的房子偶爾讓我不小心踢到樓梯,爬上去時偶爾撞到頭,那種連伸個懶腰都被侷限住的擁擠感讓我無法放鬆。如果連在家都覺得拘束,又如何愛上回家?

    回家就是要休息,要上夾層處就得爬樓梯,有樓梯就必須小心翼翼以免腳踢到、絆倒、摔倒而受傷;縱然是挑高4米2或4米5的房子,人在夾層處雖可站直無須蹲爬,可是單層高度不夠會有壓迫感,手往上伸就會摸到天花板,越想越不愛。

    後記

    2020年7月28日,是我考取營業員證照也就是從事房仲滿10年的日子,在這個特殊意義的日子,我想買間房子留念。由於我希望簽約日就訂在7月28日,所以是屬於非買不可的剛性需求,因此絕對不會出芭樂價,縱然找不到非常滿意的,我也會從不滿意的房源中挑出一間可以接受的。至於最後我會買在哪裡?我也不知道,一切就看緣分。

    本文摘自遊讀世界《省出一棟房: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更多資訊請上《遊讀世界》粉絲團;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07life-100010.html

  • 華廈有管理員嗎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2-02 1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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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130美商ERA不動產飛鷹計畫-Flying Eagle

    【前言】

    美商ERA不動產所舉辦的《飛鷹計畫》,是針對新進菜鳥與希望能持續精進學習的老鳥,一起分享彼此的成功與失敗案例,藉此教學相長的一個交流會,固定每周四下午4~5點舉行。

    只要你加入美商ERA平台,即可享有參與資格,招募菁英說明會於12/13號周三晚上7:00~8:30舉行,報名專線:0986-289-679陳先生。

    【學員A-屋主,您在哪裡?】

    某間空屋門口張貼「即將斷水電」的通知單,想找屋主,調謄本查詢戶籍地址後,仍舊找不到屋主,該怎麼辦?

    答:這間房子目前在市場上沒有在賣,A認為若開發到應該有機會簽到專任約,只是單憑「斷水電」通知單,無法推斷屋主缺錢想賣房,建議直接去開發市場上現有物件比較有效率,除非有誠買家指定「就是要這一間」,否則別浪費時間。

    另外,關於找屋主,正規的方法包含問鄰居、管理員、調謄本,拜訪戶籍地址、寫開發信郵寄外,別無他法;至於檯面下的作法,會議上有分享,就不文字化了。

    【學員B-凡事不要自我設限】

    《等新買的預售屋蓋好後,才會比較想賣?》

    某屋主已委賣自住房,同時買了預售屋,屋主曾對B表示,要等到預售屋蓋好了→交屋→搬家後,售屋動機才會比較強,B覺得頗有道理,總不能先賣房→搬家租屋→等買的預售屋蓋好後→再搬家吧?

    於是B也就不怎麼理會,沒想到,隔沒多久房子竟然就賣掉了,屋主還真的先跑去租屋。

    心得:人的想法,時時刻刻都在變,縱使今天屋主價格硬,說不定明天缺錢就變軟,所以要定期關心,如此一來,屋主的心態若產生變化,你才能及時掌握。

    《屋主說過,堅持2戶一起賣嗎?》

    某物件是2戶打通的產品,屋主堅持兩戶一起賣,某買家喜歡這個物件,但坪數需求和預算考量只夠買一戶,想請B去跟屋主談。B覺得屋主當初就已經說過要一次賣2戶,何況若只賣掉其中1戶,屋主還要重新把牆隔起來,很麻煩,於是婉拒買家。

    沒想到,買家竟然透過別家房仲去談,而且還真的只買到1戶而已!

    心得:不應自我設限、覺得「不可能」就婉拒,無形中喪失許多機會,買家的購屋「動機/慾望」並不會因為你的拒絕而消滅,作為房仲的你,一定要讓買家感受到,你願意去試、願意幫客戶努力過,否則,買家一定會去找別家房仲談。

    【學員C-遠距離影本簽名,有其法律效力嗎?】

    最近遇到買賣雙方碰巧人都在國外,一個要下斡旋,一個要簽委託。疑問一定要郵寄正本過去,簽名完再寄回來嗎?用傳真簽名回傳,或者是掃描成PDF檔案mail過去,客戶自行列印下來簽名後,再傳回來,這樣不行嗎?

    答:依照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去市場買菜,直接現金交易,法律行為也算成立,也不用特別另立契約。因此,不一定要用正本郵寄給對方才算法律上的「達到/到達」,用傳真機將文件傳送給對方,或掃瞄為PDF/TFT/JPG檔之後以email發送到對方的電子郵箱,當然都可以。

    不過,當其中有一方要作怪、或想否認契約時,就又回到舉證上的問題了,因此建議要保留當時書信往來的mail紀錄當佐證,最好仍要正式補上一份雙方在同一份紙本上蓋紅印或親筆簽名的契約作為正本,避免爭議。

    更詳盡的解說,可參考此篇文章→http://reader.roodo.com/justlaw/archives/18359625.html

    【學員D-跟屋主本來就認識,卻簽不到委託?】

    D跟屋主本來就認識,算是朋友,有賣屋需求,屋主自售於591售屋網,同時也委託了某家房仲公司,於是D用「多一家委賣,多一個機會」的說法爭取委託,但是遭到屋主婉拒,不解原因為何?

    答:如果只有屋主自售,可以理解屋主不想付服務費,但屋主也有委託別家仲介賣,而D與屋主是朋友關係卻簽不到?研判應該是屋主認為D尚是菜鳥,經驗與專業度都不足,因此不放心委賣,建議D做好功課,提升專業度,言談之間讓屋主感受到可以信任,應該就有機會。

    【學員E-連續兩個禮拜沒有問題】

    跟上禮拜的理由一樣,因為名片還沒拿到,所以還在等,目前仍沒有問題......。

    經詢問,發現E連華廈與大樓、透天厝與別墅、什麼是新成屋、新古屋、中古屋都搞不清楚,已要求做功課,下次分享報告。

    【學員F-房屋漏水保固期?】

    某間房子屋齡7年,買家去年買的,1年過去了,屋內牆壁內的水管(也就是暗管)發生破裂,導致樓下住戶天花板漏水。

    問題1:屋齡才8年,未滿10年,房客認為「還算新」,能否向當初建商求償?

    答:很難,因為建商通常對於建案的保固期為1年,好一點的3年,偶爾會有出現地方型小建商保固5年,主要是為了提升知名度、營造好口碑,這已經是最長的保固,一般來講不會超過3年。

    問題2:新屋主可以向前任屋主要求賠償嗎?

    答:可以,根據民法,房子5年內「發現」漏水(注意關鍵字,是發現,不是發生),並在6個月內通知前屋主,賣方都必須要負責賠償。但,有前提,就是這個漏水,在購買前就已經存在。因此,買家必須要負舉證責任。

    如何讓賣方與仲介不要提心吊膽5年?不懂的菜鳥仲介,以為只要寫「現況交屋」就能擺脫一切責任,其實這是無效的約定;而實務上的做法是,在簽訂買賣合約時,買賣雙方約定「賣方於交屋後,願意負起1年(或半年)內的房屋漏水保固責任」即可。

    詳細說明,可看此報導→http://estate.ltn.com.tw/article/4278

    【我】

    《價格預留空間,是為了感動服務?》

    某間房出租,月租金1萬元,底價9000元,房客出價8000元,差距1000元。身為房仲的你,你會對房東怎麼說?如實呈報?還是預留空間報低(可能先講7000元)?同樣的,對於房客,你會如實呈報房東底價?還是報高?原因理由為何?

    答:關於銷售話術與服務技巧之「操作過程」,已於會議中分享,就不文字化了,重點是,倘若你對於價格上有所「鋪陳」,記得,關鍵在你的「出發點、心態」是什麼?

    如果你是為了想要成交賺服務費,你講出來的話,就會是「惡意欺騙」;如果你是為了要圓滿成交,讓房東、房客雙方在討論承租條件時覺得舒服,那就是「善意謊言」。

    心態不同,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就會不同,客戶是會感受得出來的,萬一不小心被揭穿,結果也會不同。

    《定金多寡,要符合比例原則》

    最近成交一個月租金3萬元的租案,整個過程算圓滿,唯獨在簽約當天出現服務瑕疵,導致客戶不舒服。

    第一天:客戶已匯5000元定金。
    第二天:討論租約內容,並約定好明日晚上8點簽約。
    第三天:......↓

    白天,房東問,簽約當下房客是否就會補足2個月押金+第1個月租金=3個月,共9萬元?經詢問,房客表示隔天白天再匯,於是,房東開始緊張。

    房東認為:簽完約就等於合約生效,但卻只有定金5000元,距離9萬元差距8.5萬,還要等到隔天白天才能收到匯款,覺得沒有保障。

    房客認為:若用現金,萬一隔天房東說其中一張裡面是假鈔,怎麼辦?簽約前,房客不可能將房東的匯款帳號申請約定專戶,不論是ATM轉帳還是網銀操作匯款,金額都有上限(頂多5萬),這樣對房客而言,等於是「付定金一次,簽約晚上ATM轉帳一次,隔天白天還要再轉帳一次」總共3次,次數太頻繁,沒有一次到位,房客覺得很煩。而且簽完約之後,房客還沒拿到鑰匙,房東到底在怕什麼?應該是房客比較沒保障吧?何況簽約是晚上,隔天白天再匯款,不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幹嘛那麼急著要錢?

    心得:兩邊我都用同理心,兩邊都沒錯,錯在我忙中疏漏、經驗不足,沒有意識到3個月租金9萬元與定金5000元「不成比例」導致房東擔心緊張,因此我學到了,以後在約碰面簽約時,要事先搞懂房客的付款方式,簽約當下付現金?還是簽完約後用匯款?若是後者,房客在簽約前,至少要先匯1個月以上的「定金」讓房東安心。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12/171130era-flying-eagle.html

  • 華廈有管理員嗎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2-08 11: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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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坪的結果是【他媽的屋頂突出物也要你花錢買ㄟ!你當我蝙蝠俠每天晚上要站在那邊巡邏這個城市嗎?所以我他媽的買一個公寓一定得要花錢買屋頂突出物嗎?】

    根據經濟日報一月二十七號的報導:【內政部日前公告雨遮、屋簷不登記坪數,讓不少房地產業者跳腳,但今年可能還有更震撼的規定。業者指出,內政部為改善虛坪問題,正研擬不動產登記法草案,公設部分擬全部不登記。】

    一個月前當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簡直高興的不得了,因為台灣跟中國(還是被台灣帶壞的)獨有的買房買幻想的虛坪計算終於要取消了。

    為什麼說這是幻想?因為虛坪制全世界是只有台灣當初修法所訂出來的一個白癡圖利建商的規定。你買了一間公寓,建商跟你說一坪五十萬,坪數五十坪,總價兩千五百萬。結果你進到房間裡面一看,幹!屋子裡面實際坪數怎麼只有二十五坪?而且建商這樣賣你還合法!

    好啦因為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是這樣說的:【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解釋: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部分即指其共用部分,包括住戶共同使用之設施,如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屋頂突出物、共同出入口及門廳、管理員室、防空避難設備、裝卸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等;但不包括約定共用部分的面積。】

    所以當初立法的白痴覺得一個大樓可以不要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屋頂突出物、共同出入口及門廳、管理員室、防空避難設備、裝卸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這些東西也有人要買,所以貼心的幫建商規畫了這些東西也都可以列出所有權狀中,拿來賣錢和登記。

    他媽的屋頂突出物也要你花錢買ㄟ!你當我蝙蝠俠每天晚上要站在那邊巡邏這個城市嗎?所以我他媽的買一個公寓一定得要花錢買屋頂突出物嗎?建商為了符合法規蓋個安全梯也是你付錢,蓋個排煙管也是你付錢,兩個電梯也是你付錢,三個電梯也是你付錢,十個電梯也是你付錢,有種建商就蓋個從一樓走不到十樓的房子,看看誰要買啊?!

    而且你知道,舊式公寓老房子根本沒有公設比這件事情,就是修法之後才有的,也就是台灣以前也沒公設比可以拿來賣錢這回事!

    所以改革掉這個憑空幻想的文化創意產業虛坪制天經地義啊!我當場就舉了四肢贊成!

    結果沒想到果然是該改的不改,不該改的改,最後內政部竟然說這不是優先改革方向!根本沒有要改!

    根據好房網的報導:【房價負擔越來越重,根據房產雜誌調查,2016年北台灣新建案公設比多在30~50%之間,占比近8成,回到了2014年的歷史高點,不少購屋族氣憤批「花錢買廢墟」,但隨著「實坪制」聞風不見影,華廈戶數少、公設低,又有警衛和電梯,房價也較社區大樓親民的「華廈」,成為不少小資族的購屋首選。】

    三十到五十趴是公設耶!你買三十坪有十五坪是公設,有一半的錢拿來買甚麼屋頂突出物跟電梯之類的東西,你當台灣的消費者是白癡嗎?甚至還有笨蛋跳出來說唉唷這樣房價會漲絕對不行!你是吃屎長大的嗎?從小吃屎長大身邊人跟你講不對全世界都吃飯,結果你說不行不行,這樣我會吃太多飯就不能吃屎了!

    想搞房市改革結果不敢動台灣獨有的虛坪賣錢制度,有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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