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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4 15: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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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yer 看板]
作者: email2010 (email達人) 看板: Lawyer
標題: 律師事務所不給薪水
時間: Mon May 10 09:33:08 2010
(代po,勿回)
律師事務所不給薪水
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永和---頂溪捷運站1號出口正對面)
◎主旨:
本人先前任職於該律師事務所法務專員一職
工作期間為3星期
主持律師劉國斯先生於本人任職期間,未替本人投保「勞健保」
亦拒絕給付任何薪資
(劉國斯律師給我的薪資為,一個月2萬元)
(該事務所為劉國斯一個人所開)
◎說明
(一)劉國斯律師於本人第一天工作時,即要求本人簽署「未任
職於該律師事務所」之保證書。
該保證書全文如下:「本人○○○,於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僅為
『實習』,非任職,因此未投保勞健保,特此聲明。」這份是由
劉國斯律師拿自己擬定文件,要我自行重新打字完成,並簽名蓋章。
我為了得到這份工作,均遵守老闆的要求完成該文件。
(二)在本人任職於該事務所期間,主持律師劉國斯以各種不同
理由,要求我離職,但我為了生活家計,百般隱忍。之後我不得
不被迫提「離職」,並立即要求給付3個星期的薪水「12000元」
,卻遭拒絕。
劉國斯律師表示:「你是在我這裡實習的,憑什麼跟我領薪水,
而且別忘了你已經簽了文件。」我因而一毛錢都沒拿到。
(三)但是我任職於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確有多項證據:
1.行政助理莊小姐知道。
2.劉國斯律師目前為「崇祐技術學院」科技法律系的講師,劉國斯
在該校開了一門課,要求我去幫他上課,共4位選修學生可以證明。
3.任職期間,劉國斯要求我與客戶討論案情,許勝○先生、蕭雪○
女士……等人均可證明我任職之事實。
4.之前104銀行有刊登「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徵法務之訊息,但
目前該訊息已被拿掉,然而我當初有將該訊息儲存下來,但104人
力銀行應有證據證明他們確實在找法務。
僱主劉國斯律師「拒絕」給付員工薪水
以下是他們在ptt所刊登的求才資訊
【公司名稱】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工作職缺】法務助理。
【希望性別】不拘。
【工作內容】書狀撰寫、法律資料蒐集、法律問題處理等。
【徵求條件】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工作地點】台北縣永和市永和路二段147號3樓之5(頂溪捷運站1號出口正對面)。
【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享勞健保。
【薪資範圍】20000元~35000元。
【需求人數】1位。
意者請將履歷寄到上面的信箱。
【其他備註】老闆是依能力敘薪,對於有能力的人絕不會吝於給高薪,
歡迎對自己實力有自信者,或是有經驗的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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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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