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荷蘭第二次佔領澎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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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蘭第二次佔領澎湖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8-13 23: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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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欺騙學生薛化元主編全力配合(新檔案)

    儘管檔案已經證明,所謂開羅宣言台灣交給中國是謊言(見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1.htm),可是國中二下社會科,及高一上歷史科,內容大同小異,大意都寫,根據開羅宣言,中國在戰後取得台灣,非常不負責。屢次向「教育部」抗議,沒理由却堅持不改。而中國在國際上就是這樣宣傳,做為攻打台灣的理由。到底「教育部」那些人和中國有何關係?

    一、國中二下社會科,計有康軒、南一、翰林:

     

    二、高一上歷史科,計有翰林、泰宇、三民、全華、康熙、南一、龍騰、華興、史記:

     

    三、「教育部」2016年9月20日致台南市政府函的附件,所列高中歷史各版本教科書
    均有「開羅謊言」如下,知道錯誤却執意不改。

     

    四、上列問題教科書均經「教育部」審定合格發給執照,效期6年,以下舉為例,
    這種害台課本,可以害到2018年7月。

     

    學生注意!中華民國專找你們下手
     

      台灣教科書都在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統派也以此欺騙台灣的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目的就在把台灣送給中國。因此,釐清台灣主權,是對抗中國侵略的首要急務。若不釐清台灣主權、不去確立台灣的國際地位,台灣的國際局勢必然更加危險。立陶宛的例子清楚的告訴了我們。
      立陶宛前國防部長巴德凱維薩斯,1997年2月來台現身說法,講述他們如何掙脫蘇聯而獨立。他說,小國擺脫大國獨立的最大力量來自獨立的正當性。以立陶宛而言,就是花了48年才找到的Molotov-Ribbentrop(史達林、希特勒)瓜分立陶宛的密約,證明立陶宛是被蘇聯非法佔領、統治,而非如蘇聯所說,立陶宛在1940年時生活困難,發生社會革命,以公投方式自願成為蘇聯的一部分接受經濟援助,所以戈巴契夫甚至說,立陶宛想獨立必須先還錢---美金330億。立陶宛找到了密約公佈之後,不但美金330億不必還,而且一年半就宣佈獨立,獨立後一年半就加入聯合國,蘇聯也沒有否決。
      作者在「台灣常識」這本書中,從十個角度證明台灣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佔領、統治。只要台灣人像立陶宛人一樣,公開揭發此一事實,同時宣佈恢復主權成立台灣國,這樣,就可擺脫中國的糾纏,建立國家。因此,台灣建國只是一個常識問題而已。若檯面人物不做,小百姓只好一個個簽名認同台灣國,等累積相當人數之後,自己來揭發非法統治,宣佈台灣建國。立陶宛能,台灣為何不能?

    「認識台灣」教科書
    「歷史篇」、「社會篇」、「地理篇」
    第一版(1997年)仍需改正之處

    舊教科書一向以中國為本位,灌輸中國奴化思想,例如,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台灣是中國領土等等,至今超過50年。中國順水推舟,以台灣人就是中國人的理由要求併吞台灣。即使台灣人都來自中國,土地為中國所有,為了國家安全教科書都必須改,何況台灣血統與主權已證明和中國渺不相涉。國中的新課程「認識台灣」,教科書比較過去的史地教科書雖有進步,然而仍有錯誤。今以第一版的內容為對象,依歷史篇、社會篇、地理篇的順序一一指出。雖然目前已出了好幾版,但是以第一版的內容為對象來改正,仍深具意義,因為很多人的腦中,仍有許多必須清除的錯誤性殘留物。

    第一節 歷史篇改正芻議
    認識台灣「歷史篇」仍不合事實的部分

      1. 第9頁 「台灣本來和中國大陸相連,在四、五萬年前冰河時代末期時,由於氣候變遷、冰河融解,海面上升,台灣逐漸與中國大陸相離」。
    事實: 台灣和中國相連的時代也和東南亞、日韓等地相連,和中國分開時,也同時和這些國家分開。只提和中國的分合,不提和他國的分合,似乎在暗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2. 第10及12頁「漢族移民,把居住在平原地帶的原住民叫平埔番或熟番;把居住在近山或山區地帶的原住民叫高山番或生番」。
    事實: 根據滿清文獻,不投降滿清的平埔或山胞都叫生番,投降、歸化者不分平埔或山胞都是熟番,熟番而薙髮、穿應者是為漢人。依此邏輯推論,漢人而講北京話者為中國人。

      3. 第85及86頁「1943年底,中、美、英三國領袖發表開羅宣言,宣示戰後日本應將中國東北、台灣、澎湖等歸還中華民國……34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政府隨即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任命陳儀為行政長官,負責接收」。
    事實: 中華民國可以拿出一張有中、美、英三國領袖簽字的開羅宣言,或者三巨頭在一起發表的錄音帶嗎? 若不能,就應實話實說,不應強辭奪理,說什麼開羅宣言沒簽字也有效。台灣本來就不是中國的,用「歸還」顯然不對也不符事實。

    第二節 社會篇改正芻議
    認識台灣 「社會篇」 仍不合事實的部分

      1. 第8頁「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重屬中國」(國、高中歷史課本亦如此說)。
    事實: 戰後中華民國只來台受降,卻以開羅宣言矇混為主權的移轉。現在連開羅宣言也被証實為無人簽字,事實上不存在。中國若欲主張對台有主權,必須另找理由。

      2. 第8頁「原住民、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構成今天台灣社會的四大族群」。
    事實: 台灣只有兩大族群,5.8%的中國人和94.2%的台灣人--平埔和山胞。

      3. 第11頁 「十八世紀後,(台灣)慢慢形成以漢人為主的社會」。
    事實: 從荷鄭清日至今,歷代平埔山胞均佔總人口的9成以上,歷年「漢人」佔全台人口的比例都不過是幾%而已。

      4. 第64頁 「中華民國憲法……此即台澎金馬地區政治制度的法源」。
    事實: 根據中華民國新、舊憲法,收回台灣須經其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同意,86年來其立法院或國民大會未有通過收回台灣的決議,中華民國佔據台灣,連它的憲法也告訴它是非法的。台灣既不屬中華民國,該國憲法當然不是台灣政治制度的法源。台灣政治制度的法源有待台灣人制訂自己的憲法。

      5. 第96頁要求學生由身分証、戶口名簿、族譜分析家族成員,以及世代的傳承。
    反問: 94.2%台灣人的祖先是平埔或山胞,清據時被賜漢姓、族譜,改成中國人。依照被賜的族譜和姓氏,在中國有些固然可以找到族譜上的牌位或墳墓,但那是台灣人祖先嗎?

    第三節 地理篇改正芻議
    認識台灣 「地理篇」 仍不合事實的部分
      1. 第47頁 「回家與家人相處,可能使用更具親和力的鄉土語言交談」。
    事實: 客語、和佬語都是外來語。平埔語有音無字,荷人據台,以羅馬字拚平埔語造字,使用了200年,這才是鄉土語文。不幸鄭成功、滿清來時被消滅。

    2. 第48頁 「在荷蘭人佔領及明鄭時代,台灣人口大約只有一、二十萬」。
    事實: 鄭氏政權,何能代表明國? 又,荷初平埔人有二十幾萬山胞約二十萬,共四、五十萬而非一、二十萬。依人口四十萬及保守的1%年成長率計算,經376年至今,台灣人口之中光是純種的平埔和山胞至少有1700萬以上,混血的還不算。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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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蘭第二次佔領澎湖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12-04 21: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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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事實學台灣歷史~

    一段你可能不知道的聯合國有文獻記載的台灣身世

    以下這一段歷史內容,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似乎都沒教?台灣不屬於中國,1950年11月30日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否決案已清楚說明,況且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派出席聯合國的辯論人員,有名有姓,又有日期,這是不爭的事實。

    1949年10月01日:中華人民國共和國誕生(以下簡稱中國)。中國誕生時,台灣和澎湖的領土主權,仍然屬於日本,迄今從未經過或有任何國際條約證明日本向美國投降後,將台灣和澎湖的領土歸還給中國共產黨,或是中國國民黨。

    1950年06月27日:美國前總統杜魯門發表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1949年10月1日才誕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總理周恩來向聯合國安理會表達抗議,謂中華人民共 和國握有大量證據,足以證明台灣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的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華民國,亦未表示反對,於是聯合國 安理會開會一致通過,同意中華民共和國派人攜帶所謂的大量證據,到聯 合國進行辯論。

    1950年1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派出以伍修權為首,喬冠華為顧問,龔普生、安東、陳翹、浦山、周硯、孫彪和王乃靜等九人代表團,在聯合國進行為期二星期的辯論。以所謂手中擁有大量證據,證明台灣、澎湖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安理會提出三項要求:
    (一) 譴責和制裁美國侵占臺灣與干涉朝鮮罪行。
    (二) 美國軍隊撤出臺灣。
    (三) 美國與其他國家軍隊撤出朝鮮。

    1950年11月28日:辯論終結。

    1950年11月30日:辯論終結後,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函文回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安理會也正式「否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要求,美軍必須自臺灣與朝鮮撤軍的提議,自此明顯確定「臺灣地位未定」,證實臺灣不是中國一部份。以上歷史事實,可參考伍修權發表於1990年6月28日「人民日報」之自述「40年前的聯合國之行」。

    另外、蔣經國在「風雨中的寧靜」一書中曾說:「…計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文中又說:「余必死守台灣,絕不能交歸盟國,…。」事實證明,蔣介石父子早知台灣真正的國際定位,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欺騙台灣人。

    1950年 7月26日,英國外交部官員 Kenneth Younger ,發表書面聲明:「英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 ………… 臺灣在法律上仍為日本領土,故無所謂臺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經其餘盟國之同意,取得臺灣之臨時治理權,但仍須等和約對其地位作最後之決 定。」(倫敦時報,1950年7月28日)可見,當年沒有任何國家同意中國併吞臺灣。

    美國人做事都是按步就班,在各個不同階段訂定國際條約,或是制定日後具有可供公開檢驗的法律依據可循,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隨時有白紙黑字登載的於法有據,就是有了1950年11月30日聯合國安理會正式函文回覆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法依據。

    美國才又於1951年9月8日邀集48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市召開會議,用同等有效的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以及日文,和日本 簽定舊金山和平條約「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SFPT)」。此條約是對日本的解放令,條約生效,日本恢復主權國家地位。條約第2B條中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領土主權的一切。條約的第21條也清清楚楚規定,對中國應享之權益,並沒有包含臺灣與澎湖群島。
    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會議的國家:共有52國,只有48個國家參與簽署,因為有四個國家並未參與亞洲的這一場「美日太平洋戰爭」,又稱「美日亞東戰爭」,亞東戰爭發生的時間,雖然和當時的歐洲第二次世界大戰同一時間,但是、戰爭的名稱和歐洲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不同。因此、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等四個國家,是參與歐洲的第二世界大戰,沒有參加亞洲的這一場「美日太平洋」的亞東戰爭。
    更有趣的是:另外有二個國家未被邀請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簽署,因為1945年日本向美國投降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沒有誕生。中華民國並沒有正式對日本公開宣戰,而自顧忙於和共產黨內戰,被共產黨打到節節敗退,退守四川重慶,還曾經在重慶成立臨時陪都。這一段非常重要的歷史,我們不能不知道。
    52個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的國家們是: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柬埔寨、加拿大、錫蘭、智利、哥倫比亞、哥斯達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厄瓜多爾、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盧森堡、 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南非聯邦、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和日本。
    這麼多國家所共同簽定的悠有關台灣和澎湖主權歸屬的「舊金山和平條約」,竟然沒有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以及1950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美國和日本等48個國家所共同簽定的〈舊金山和平條約〉連「CHINESE」中文版本也沒有,可見得台灣和澎湖的領土主權,和1949年逃亡到台灣所謂「中華民國」,以及1949年10月1日才誕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完全沒有關連的。

    全世界的國家幾乎都知道,【舊金山和平條約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SFPT)】是日本和美國於1951年9月8日於美國舊金山正式簽訂,並有52個國家共同見證,48個國家共同簽署生效的國際條約。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簽署的那一刻,日本當著美國和共同簽屬的48個國家面前,聲明放棄台灣和澎湖主權,日本沒有說要將台灣和澎湖歸還給中國。

    所以、台灣若想要宣佈獨立,除了徵得得美國同意支持以外,恐怕也要獲得1951年9月8日在美國的舊金山,和美國共同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的48個國家的支持,所以、台灣未來何去何從的決定權,關鍵就在舊金山和平條約,因此、解鈴恐怕還須【美國】這個繫鈴人。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生效。條約第23條,明列「美國是主要佔領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s 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美國在1952年4月28日“確認”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生效之後,接著才又於1954年12月3日和當時的中華民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國際條約,該條約以軍事為基礎,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合作條約。

    當1979年1月1日,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發布聲明時,美國依《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十條規定,由美國國務院正式通知中華民國,將於1980年1月1日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美國為了保護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受影響,於1979年1月1日由美國國會通過制定屬於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作為取代延續保護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不受影響,所以、可見美國對台灣的重視,完全依照國際條約,和屬於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法律依據,行使其法律權利,這些都是有憑有證的法律依據,不容挑戰。

    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秘書長)
    黃育旗 Johnny Y.C. Huang 敬啟

  • 荷蘭第二次佔領澎湖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5-08-24 03: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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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投書日本雜誌,說日治時代的台灣和日本同屬一國,所以沒有「抗日」之說。馬上登輝先生就被藍營人士圍剿,罵他「忘祖」。
    我想起年輕的時候,在德州唸書的時候,發現當地有一個像迪斯尼樂園的遊樂園,名字叫做「Six Flags Over Texas」(「德州飄六旗」)。問了當地人,才知道那「六旗」代表曾經在德州飄過的國旗,也就是德州曾經經歷過六個國家的統治。
    對我們不太熟悉美國歷史的人,這是很訝異的事情。原來德州真的飄過六個國家的國旗-西班牙,法國,墨西哥,德克薩斯共和國,美利堅合眾國,還有南北戰爭時候的南方政府(美利堅邦聯)。中間的四個國家現在都還在。「德克薩斯共和國」是從西班牙統治下獨立出來,只存在十年。「美利堅邦聯」存在的更短,只在南北戰爭的四年。
    有了這樣的啟示,我回過頭來算算,在歷史的風雨中搖搖擺擺走過來的台灣,有飄過多少支國旗?
    中國的宋、元、明朝先後都有在澎湖設官署,但是都沒有包含本島,這些就不算吧。臺灣歷史記錄上最早出現在本島的政權,是17世紀原住民的跨部落王國「大肚王國」。這個王國維持了相當久,先後都曾經和荷蘭人、鄭成功政權、以及滿清勢力發生衝突戰鬥。到18世紀中才被滿清消滅。這是台灣第一個本土政權。
    17世紀,西班牙和荷蘭人開始在台灣本島一北一南據地殖民。葡萄牙人雖然替台灣取了「福爾摩沙」的名字,但是他們沒有來殖民。鄭成功帶來明朝旗幟,趕走了西班牙和荷蘭人。他的兒子鄭經稱王,將台灣改名為「東寧」。到了他的孫子鄭克塽的時候就投降清朝。東寧國的旗子也換了清廷的了。鄭氏王朝在台灣一共經營了23年。
    大肚番王統轄地區圖(中研院民族所數位典藏)
    大肚番王統轄地區圖(中研院民族所數位典藏)
    滿清佔有台灣最久,一共212年,但是對台灣的開拓非常消極,嚴格限制內地人到台灣,更禁止攜帶家眷。雖然如此,沿海地區仍有不少男人冒險偷渡來台。他們大多數娶原住民的女子為妻(我的曾曾祖父似乎也是如此)。
    這中間,1721年發生過朱一貴起義事件。反抗軍在各處擊敗滿清軍隊,朱一貴被擁為「中興王」,國號「大明」,承襲明朝的制度。但是這個王朝第二年就被滿清撲滅。
    1895年,滿清戰敗,就把台灣割讓給日本。當時出現一個反抗日本佔領的「臺灣民主國」,以藍地黃虎的「黃虎旗」為國旗,唐景崧為臨時大總統,劉永福為大將軍。這個台灣第二個本土政權,完全不是日本的對手,一下子就被日軍所撲滅。
    接下來的五十年台灣就飄著太陽旗。接受日本的統治,並且捲入第二次世界大戰。一直到大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台灣被盟國協議「交給」一個它從未接觸過的「中華民國」政府。國民黨政府老是喜歡說這是「光復台灣」。台灣又不是中華民國割給日本的,怎麼叫做「光復」?
    所以台灣飄過多少個國家的國旗呢?大肚王國(雖然我們不知道他們的旗號)、西班牙、荷蘭、明朝、滿清、朱一貴的大明王朝、台灣民主共和國、日本、中華民國。9支!「Nine Flags Over Taiwan」!比德州還多三枝!
    現在還有一個國家還虎視眈眈地想在台灣插上第10枝國旗,說是要讓台灣回歸祖國。請問要回歸哪個祖國呢?「台灣民主共和國」?「東寧王國」?「大肚王國」?嗯,我比較喜歡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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