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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英文極短句刺青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名為變態的神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神父的鹽 首先,請各位brother移駕到此,檢舉留言中的仇恨言論: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posts/213888506745369 神父還是頭一次看到如此無知又充滿惡意的文字. 撰寫的人大概以為,每一種文字只是純粹的線條,排...
英文極短句刺青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神父的鹽
首先,請各位brother移駕到此,檢舉留言中的仇恨言論: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posts/213888506745369
神父還是頭一次看到如此無知又充滿惡意的文字.
撰寫的人大概以為,每一種文字只是純粹的線條,排列的字詞就像化學符號,我不用考慮它的原意,和他人內心的感知,我亦不用管常識,只要隨心所欲排列成我想要的樣子,然後就能把毒藥排列成點心的結構式,丟到別人面前,逼迫他人吞下去,享受他精心準備的美食.
只能用不學無術,來形容這樣的文字.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是一本短篇小說,它的全名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被考試綁架的家庭故事 一位家教老師的見證」.
書裡有九個章節,每一個章節都以一個「家」來形容,例如,「第9個家:高材生的獨白」,述說的是一個一路承受母親高壓教育的孩子,他的母親先要求他數學,然後是英文,一切都只為了滿足他的需求,「我需要成績很好的孩子.」,有次當他對母親說他國文進步了些,卻獲得冷淡的回應,「國文是一點也不重要的科目啊,不是嗎?」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說的,正是這種台灣升學教育體制下,所產生各種扭曲的「教養」,書中有句名言,「小孩不是滿足家長欲望、想像的容器,或者是載體.也不是黏土,任由家長恣意妄為地往自己喜愛的方向捏來揉去.」
孩子必須將父母不當的期待解讀成「好意」,即使那是一種明確的惡意,卻因著關係被強迫必須往好的方面想,一切都建構在「我是為你好」.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之所以不適用小燈泡的情境,因為她遇害時,只有4歲,她連到升學以及受教的那一步,都無法,這樣子胡扯的結果,就是在被害者被害之後,栽贓被害者的母親壓迫她的孩子.
將明確的惡意,硬要他人以好意來解讀,壓迫了他人,還要說「我是為你好」,這不只會發生在父母和孩子身上,也會發生在毫不相關的陌生人之間.
例如有些人就喜歡將他人的孩子,當作黏土般往自己喜愛的方向捏來揉去,不允許孩子的媽媽稱自己為孩子的媽,只要一稱呼,就是在消費.
他們這麼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接著,開始支配她孩子的名字,改成不相干的玩意兒,抹上顏色,用以攻擊她的媽媽的政治立場.
事實上,他們語意理解顯然有嚴重的障礙,他們幹的事,叫做「你孩子的名字不是你孩子的名字」,他們禁止她稱呼她的孩子,禁止她叫自己孩子的媽,因為「我們會忍不住想攻擊」,「只要你一天使用那個名字,我們就會攻擊你的身分,我們會罵出沒人性的話」.
所以,你最好用我揉捏上色的名字,我攻擊你的蔑稱,取代你孩子的名字,這更合乎你的本質,你只要讓我攻擊,讓大家都這樣攻擊妳,就可以免除妳的孩子死後不斷地被攻擊這件事.
這看起來很像是一群恐怖份子的商談大會,但事實上,他們用的蔑稱,依舊是竄改他人孩子的名字而成,而且是更具有侵略性的,而他們已經正在攻擊一個母親的身分了,他們的行為本身已經失去人性,拿著正在做的犯罪行為,脅迫他們可以停止自己的犯罪,我想,這麼像是傻蛋的勒贖行為,連isis也會驚奇不已.
更重要的是,他連承認犯罪的勇氣也沒有,這不叫反政治正確,這叫做懦夫的行為,這群人一開始的意圖,就是藉由攻擊孩子的名字,然後去攻擊母親,把孩子的名字替換掉了,說只是在攻擊母親,喔,不,這還不是攻擊,還有一點為他人著想的成分,當許多人開始接受他們的蔑稱,就等於潛在提醒自己,「轉移到『時力是小綠』的政客嘴臉,而不是『消費小燈泡』的慘劇.」
可見,他們完全知道自己是真正的在消費.
他發明了這個蔑稱,在一群人攻擊了一個孩子和母親之後,跟著一起攻擊,再說他寧可罵她這個蔑稱,彷彿這是一件高尚的事情,比起稱呼她為正常的「小燈泡媽媽」.
這好比罵人是笨蛋,比稱呼人正常的名字還好,這番顛三倒四的邏輯,像極了沒有讀過書的流氓.
而「燈」和「媽媽」一詞,已經露了餡,「某某人的媽媽」,是再尋常不過的代稱,如「小丸子媽媽」,硬要在「媽媽」前頭加諸不存在的蔑稱,是要汙衊「媽媽」本身,還是要汙衊那位媽媽代指的親人家屬?喔,這個媽媽我要沿用,是依照本人指涉的意思,這個燈的意思我不沿用,要依照我所指涉的意思,既然和孩子無關,又為何特意提起她媽媽的稱謂?
一群人用同樣指涉性的字,去攻擊一個人,「燈泡滅了,媽媽亮了.」、「砍掉小燈泡,照亮冥燼擋」,而轉而用更下流的塗抹特定顏色的字眼,再去攻擊一次,這不會讓人聯想到他們先前的犯行?這一群兇手會完全屏除自己聯想的指涉對象?
這顯然違反常識.
那還不如說,「燈泡滅了不是那個燈泡」、「我說的小燈泡只是普通的燈泡」.
這不僅不會轉移到所謂「時力是小綠」,反而會造成這一群人持續消費小燈泡,企圖用被害者的死使其親屬恐懼禁聲,還要加諸色彩,連帶到一個四歲女童,在原有的傷害上,再加上傷害而已.
「如果大家被所謂的政治正確束縛,不敢去碰小燈泡和小綠燈.」
自己就潛在提醒自己,兩者是一樣的,怎麼會達到「置換為另一個標籤」的效果?原本就不是魅了,何需要「對原本的圖騰除魅」?在良善的孩子身上,加諸自身的鬼魅,掩不住心中幢幢鬼影,傷害無辜善良的人,把逝去的孩子硬要說有鬼魅,說要除去她,只能說,是一種惡質的迷信.
「勾起情緒又淺移默化的方式」就是攻擊完小燈泡媽媽,再造起另一個名字,去攻擊母親和孩子,犯完罪後,再犯更嚴重的罪,並不會說,犯了兩項罪,罪就不是罪了,傷害了一次,再傷害第二次,就等於沒有傷害.
這只會是「無法原諒的罪」,以及,「毫無下限的傷害」.
人們攻擊小燈泡,進而去攻擊她的媽媽,攻擊的行為和鞭撻死者的言論,和稱謂沒有關聯,就算換了稱謂,他們的攻擊行為還是會存在,扭曲他的稱謂,亦是一種攻擊,攻擊的行為並不會減少,反而變得更加惡劣,稱謂應是中性的存在,並沒有改變的必要,反倒是企圖用來罵人貶低的蔑稱,取代正常的暱稱,才是極度的不正常.
如果連好好稱呼一個人,都做不到,不當他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企圖消除她自主的意識,佔據她孩子的詮釋權,當成自己的,又怎麼去尊重孩子的獨立個體?活著的人你都不尊重,怎麼說自己無比在乎死去的人?
種種邏輯弔詭,彷彿沒有受過教育似的.
傷害了人,硬要說「我是為你好」,把自己不理性的攻擊合理化,並鼓動其他人跟著一起這麼做,這就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所描述的,人性惡劣的本質,這種現象,親子之間尚有關係聯繫,毫無關係的陌生人,怎麼會理解用這種惡質的方式去對付他人是更加合理的?
她與你有什麼仇恨?你又和她有什麼關係?你有什麼資格去竄改她人的名字?她人孩子的名字?有什麼資格去跟一個逝去孩子的母親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母親孩子不是母親的,難道是你的嗎?締結不存在的關係,侵奪他人親人的位置,然後不停止歇的攻擊這兩者,並合理化之,是誰給你這種權柄,去消除死者的存在,說「如果你沒有小燈泡,那你是誰?」,去質疑他人為何存在?是誰允許你去拷問別人的靈魂?
你又是誰?你是什麼東西?
一群人像是變態一樣,瘋狂檢查被害者家屬的臉書、衣服,是否存在被害者的名字,若有,就圈起來,展示給每個人看,彷彿是一種罪,將母與女自然的連結,說成是不自然的,強迫她們分離,就算那孩子已死去,那母親已經失去,他們把那孩子的名字當成魅影,孩子的母親當作是魔女的刺青.
他們要撕開她們,彷彿撕開她的皮膚一樣.
他們宣稱,她的外在形象已經貼滿了這種標籤,就好像說人身上不允許有皮膚一樣;她只要講起自己和孩子的名字,就是刻意,她不說,仍然表示她非常在意自己的圖騰.
他們像是獵女巫一樣,瘋狂地尋找自己的妄想,消除一個孩子和她的母親的存在,將妄想填充上去,成為合理化自己犯行的法律.
若那名字有什麼魔法,想必也是捏起你那剩餘不多的良知,輕輕的在你耳畔說著,
小燈泡就在那裏,她是存在著,小燈泡媽媽也是,他們和你一樣都是人,你們看著阿.
小燈泡媽的本質,當然不只有小燈泡,她還有她自己獨立的人格;小燈泡亦不是「沒有」,她有,她曾活在這世上,她死後的名字更令人懷念,和她媽媽一起成為推進兒童人權的一股力量.
再成為一個媽媽之前,她先是一個人,把她簡化成只是一個「媽媽」,除此之外什麼也不是,消除她的人格,這是對一個人的尊嚴和基本價值徹底的否定.
彷彿女人存在只是為了生育養育,一個女人成為了媽媽以後,除了她的孩子以外,她什麼也不是,更可鄙的是,還用莫須有的質問,企圖斷絕世上母與子的連結,強制他們分離,說出這種話來,還敢談什麼進步價值?
「孩子會按照自己的方式長大,除非你用強權毀掉他.」
若社會賦予父母的權利,造成孩子的不對等,但社會絕對沒有容許不相干的人,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去僭越別人的父母,去支配別人的孩子,應該叫什麼,父母應該聽我的命令,被控制該怎麼做,這是更加地不對等,不如說,存在這種想法根本是匪夷所思.
小燈泡遭遇了不幸,失去了長大的機會,而今,有一群弱小的侏儒,宣稱自己有強權,再毀掉她第二次,令她沒有在任何人的思維中,存在的印象,吃掉她的名字.
「你好,我是黃士修的媽媽.」
「如果沒有黃士修,你是誰?」
開了門,一個人突然指責她起來.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你不被允許自稱為黃士修的媽媽,其他人也不能稱呼你為黃士修的媽媽.」
「你要改叫做藍土條媽媽」
「為什麼?」
她感到疑惑.
「因為黃士修被殺害了.」
「有一群人討厭你提黃士修媽媽,因為他們討厭看見被害者的名字,還有任何被害者家屬與他相關的稱呼,他們會因此攻擊你是黃士修媽媽的身分,說出各種毫無人性的話,為了使你不再消費自己的孩子,將由我們來消費.」
「你就叫藍土條媽媽,這合乎你的本質,社會賦予父母的權力太大了,所以我們擁有大過於父母的權力.」
「這樣對於妳、妳的孩子、喜歡妳的人、討厭妳的人,都能回歸合理的脈絡.至於妳本人怎麼想,那一點也不重要,我的想法比你和任何人都來的重要,藍土條媽媽.」
這就是這群人,對小燈泡媽媽做的事情,而他們不覺得有什麼錯誤.
他們犯了錯誤,把它說成是正確的,並犯下更嚴重的錯誤,鼓吹其他人也一起這麼做,合理化錯誤,以免除自己的罪惡感,讓錯誤在這個世間氾濫,以傷害更多的人.
這叫不會後悔的犯罪者.
「不會後悔的犯罪者,基本上顯示了性格的敗壞.」
亞里斯多德說.
這一針戳下去,恐怕不是引起劇烈的神經反應,而是刺向自己的前額葉皮質,使腹內側皮質和眼眶皮質麻痺,喪失了對倫理的辨識,對道德感退化到一無所知.
換句話說,就是喪失了人性,正是因為喪失了,所以也無從判斷人性是什麼,自己有沒有,就像一個色盲一樣,所有的物體都是同一種顏色,但顏色是什麼概念?他們無從得知,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是可恨的綠色.他們切斷了與外界的聯繫,而自己卻沒有意識到,反而以為,自己掌握了人性,他們興奮的,群聚在一起分享這種戰慄,因危險而感到發抖,卻解讀成戰士作戰前必然會尿溼了褲子.
我們可以探討的是,在升學掛帥的教育制度之中,學歷大於一切,剩下都是多餘,缺乏情感教育和潛在教育的體制之中,誕下多少畸形而扭曲的怪獸,而他們如今都聚在一起了.
而國民黨,居然任用這樣的人來進行青年改革,這種改革方向,恐怕養成的,是一群反社會人格和自戀人格集結而成的社會犯罪預備軍.
更凸顯了中國國民黨擔任社會福利與環境委員會召委的荒謬.
自詡公共知識份子的人們,應該一同抵制這侏儒的惡意,這樣的惡意,套句台語說的,
沒知識,兼沒衛生,brother.
英文極短句刺青 在 約克在哪裡?Where is York?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bt #NYC #紐約 (寫於 2016.7.25)
No Day But Today.
那天,2011 年 9 月 9 日,我搭地鐵至最南端的華爾街,開始一路往北漫走,午間在南街海港排隊買百老匯的折扣票。
.
聽說這裡相較於時代廣場上的 TKTS 售票亭,隊伍較短,當天行程便刻意這樣安排,準備要買上一張晚上看音樂劇的票。
如果我沒記錯,大概排了三十分鐘左右吧,心裡不斷在盤算到底該看哪一齣劇:《Wicked》在當年很紅,幾乎都沒有位子;《The Lion King》一直都很受歡迎,似乎非看不可;另外非看不可的還有《The Phantom of the Opera》、《Chicago》、《Mamma Mia》等等。
.
我很喜歡音樂劇,也期待在百老匯看一齣音樂劇,但實在沒有強烈偏好能讓我斷然下決定。
從隊伍末端,一路緩緩向前進到售票亭的前面,我看清楚了玻璃門窗上的票價資訊,心裡仍在躊躇:歌劇魅影、獅子王、芝加哥、女巫......繼續向前推進到售票口,服務小姐制式地問:「妳要買哪一場秀?」
『吉屋出租。(RENT.)』
「甚麼?」小姐帶著不耐煩的口吻。
『呃...吉屋出租!(RENT!)』我開始緊張,擔心自己發音錯誤,這是一個很短的字,但在美國打工三個月,我深知自己在母音上的發音常常不夠準確。『RENT, RENT, RENT, RENT...』我在心裡不斷重複唸著這個字,我到底有沒有唸錯,E是這樣發音嗎?母音E發音絕對是我的弱點,因為我說數字 8(EIGHT)也常有人聽不懂。
『R-E-N-T-, RENT.』她打出了票,我付了錢,拿到寶貴的票在手上,往旅遊書裡一夾,趕緊轉身離開尷尬的現場;但心裡是快樂的,雖然我不甚明白為什麼在最後一刻,RENT會從我的嘴巴脫口而出,但總算確認我即將要體驗第一場百老匯音樂劇了。(而在當時,我認為那會是人生唯一一場百老匯音樂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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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吉屋出租》在演甚麼,只知道高中時某個因緣際會下,聽到一個人說《吉屋出租》是他最喜歡的音樂劇,便在我心裡留下一個印象,就是這齣劇值得喜歡、甚至值得成為「最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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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完票之後,我到港邊逛逛、踏上布魯克林大橋,又繼續往北走進中國城、小義大利,黃昏時才搭地鐵到 42 街開始接近時代廣場。晚餐在路邊買了中東式的沙威瑪飯,坐在一處矮牆上,邊望著廣場周圍的奢華、邊把飯嗑完,等著音樂劇開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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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屋出租》的劇場很小,不管在哪個座位都會感覺靠舞台很近。開演沒多久後,我便有點後悔自己選了這一齣劇,太不自量力了;按照當時的英語能力,很多部分都是鴨子聽雷,難以通盤了解故事內容。能夠體會並受到感染的,就是幾句簡單明瞭的歌詞以及極為動聽的旋律。整齣劇看完雖然不太懂,但仍然感到悸動而滿足。
就這樣,我在紐約百老匯看了《RENT》,是旅行及人生完成清單上重要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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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RENT》的故事擱著,偶爾能哼上幾句 Five hundred twenty five thousand six hundred minutes, five hundred...或 Today for you, tomorrow for me...或 Would you light my candle?...許多歌詞及旋律都烙印在我腦海裡,還有 Santa Fe 對我來說,也莫名是個天堂樂園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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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前幾週,我才意識到或許該認真把《RENT》重看一次,梳理故事細節到底著墨些甚麼。《RENT》充滿了一切:自由、階級、貧富、社會結構、汙名、LGBTQ、哲學、生命、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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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謝謝 2011 年的那個才上完大學一年級的我,誤打誤撞下選了一齣夠叛逆的音樂劇。
當初就算聽得懂英文,也不一定懂作者要表達的內涵,五年後的我邊聽著耳熟能詳的歌曲及舞步及演員走位、邊重新將劇中的意義輸入進腦中及心裡,是一種很錯縱複雜的感覺,既熟悉又疏遠:熟悉的是那些歌舞表演,疏遠的是故事排序;熟悉的也是吉屋出租的社會性思考概念,疏遠的是好久沒想起的紐約記憶。
好幸運。《RENT》是完成清單上重要的那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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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目前最愛的音樂劇是《Hamilton》。)
(昨天我看到一個女生在左手前臂內緣刺青:「No Day But Today.」,讓我覺得以音樂劇歌詞作為刺青很不錯;同時是勵志性的佳句、又具有下意識喚起旋律的藝術性。)
英文極短句刺青 在 約克在哪裡?Where is Yor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tbt #NYC #紐約 (寫於 2016.7.25)
No Day But Today.
那天,2011 年 9 月 9 日,我搭地鐵至最南端的華爾街,開始一路往北漫走,午間在南街海港排隊買百老匯的折扣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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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裡相較於時代廣場上的 TKTS 售票亭,隊伍較短,當天行程便刻意這樣安排,準備要買上一張晚上看音樂劇的票。
如果我沒記錯,大概排了三十分鐘左右吧,心裡不斷在盤算到底該看哪一齣劇:《Wicked》在當年很紅,幾乎都沒有位子;《The Lion King》一直都很受歡迎,似乎非看不可;另外非看不可的還有《The Phantom of the Opera》、《Chicago》、《Mamma Mia》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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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音樂劇,也期待在百老匯看一齣音樂劇,但實在沒有強烈偏好能讓我斷然下決定。
從隊伍末端,一路緩緩向前進到售票亭的前面,我看清楚了玻璃門窗上的票價資訊,心裡仍在躊躇:歌劇魅影、獅子王、芝加哥、女巫......繼續向前推進到售票口,服務小姐制式地問:「妳要買哪一場秀?」
『吉屋出租。(RENT.)』
「甚麼?」小姐帶著不耐煩的口吻。
『呃...吉屋出租!(RENT!)』我開始緊張,擔心自己發音錯誤,這是一個很短的字,但在美國打工三個月,我深知自己在母音上的發音常常不夠準確。『RENT, RENT, RENT, RENT...』我在心裡不斷重複唸著這個字,我到底有沒有唸錯,E是這樣發音嗎?母音E發音絕對是我的弱點,因為我說數字 8(EIGHT)也常有人聽不懂。
『R-E-N-T-, RENT.』她打出了票,我付了錢,拿到寶貴的票在手上,往旅遊書裡一夾,趕緊轉身離開尷尬的現場;但心裡是快樂的,雖然我不甚明白為什麼在最後一刻,RENT會從我的嘴巴脫口而出,但總算確認我即將要體驗第一場百老匯音樂劇了。(而在當時,我認為那會是人生唯一一場百老匯音樂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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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吉屋出租》在演甚麼,只知道高中時某個因緣際會下,聽到一個人說《吉屋出租》是他最喜歡的音樂劇,便在我心裡留下一個印象,就是這齣劇值得喜歡、甚至值得成為「最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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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完票之後,我到港邊逛逛、踏上布魯克林大橋,又繼續往北走進中國城、小義大利,黃昏時才搭地鐵到 42 街開始接近時代廣場。晚餐在路邊買了中東式的沙威瑪飯,坐在一處矮牆上,邊望著廣場周圍的奢華、邊把飯嗑完,等著音樂劇開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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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屋出租》的劇場很小,不管在哪個座位都會感覺靠舞台很近。開演沒多久後,我便有點後悔自己選了這一齣劇,太不自量力了;按照當時的英語能力,很多部分都是鴨子聽雷,難以通盤了解故事內容。能夠體會並受到感染的,就是幾句簡單明瞭的歌詞以及極為動聽的旋律。整齣劇看完雖然不太懂,但仍然感到悸動而滿足。
就這樣,我在紐約百老匯看了《RENT》,是旅行及人生完成清單上重要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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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RENT》的故事擱著,偶爾能哼上幾句 Five hundred twenty five thousand six hundred minutes, five hundred...或 Today for you, tomorrow for me...或 Would you light my candle?...許多歌詞及旋律都烙印在我腦海裡,還有 Santa Fe 對我來說,也莫名是個天堂樂園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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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前幾週,我才意識到或許該認真把《RENT》重看一次,梳理故事細節到底著墨些甚麼。《RENT》充滿了一切:自由、階級、貧富、社會結構、汙名、LGBTQ、哲學、生命、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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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謝謝 2011 年的那個才上完大學一年級的我,誤打誤撞下選了一齣夠叛逆的音樂劇。
當初就算聽得懂英文,也不一定懂作者要表達的內涵,五年後的我邊聽著耳熟能詳的歌曲及舞步及演員走位、邊重新將劇中的意義輸入進腦中及心裡,是一種很錯縱複雜的感覺,既熟悉又疏遠:熟悉的是那些歌舞表演,疏遠的是故事排序;熟悉的也是吉屋出租的社會性思考概念,疏遠的是好久沒想起的紐約記憶。
好幸運。《RENT》是完成清單上重要的那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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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目前最愛的音樂劇是《Hamilton》。)
(昨天我看到一個女生在左手前臂內緣刺青:「No Day But Today.」,讓我覺得以音樂劇歌詞作為刺青很不錯;同時是勵志性的佳句、又具有下意識喚起旋律的藝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