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英式幽默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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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式幽默英文 在 讀書e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7 15: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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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歲時,你有勇氣離開熟練的工作和地位,重新再造新的人生嗎?

    “I am immersed in a new world that feels a long way away from my old one. Though I've not been reinvented, what has happened is just as radical and a lot more interesting, I am being re-educated" (我沉浸在一個跟我前半段人生,截然不同的新世界裡。雖然我不能說是“再造”,但我所經歷的是同等強烈而且更有趣的,我是經歷 “重新教育” )

    本書作者是財經時報 (Financial Times) 獲獎的專欄作家 Lucy Kellaway,在57歲的那一年感覺到看似人生勝利組的外表之下,她其實感覺到行屍走肉的空虛。在毅然決定與丈夫分居後,又歷經父親病逝的打擊,她決定不管人生剩餘多少年日,一定要做讓他感到有意義的事情。想起自己多年前離世的母親一直是一位熱衷教育的老師,然後調查之下發現英國許多貧困地區缺乏足夠多的教師,在衝動之下,她和一位年輕的教師決定開啟一個鼓勵中高齡人士投入教職的組織,然後她自己也從最基本的教室課程開始學期並且進入校園當個實習老師。

    但事情並不是照著美好的劇本演出,這也不是一個講述理想的溫情故事。作者帶著媒體人常有的犀利態度,以及英式自我嘲諷幽默,將她怎麼從理想跌到現實的谷底,然後從那個現實中感受到再造生命力,在進入英國較貧乏地區多種族社會時的文化衝擊,然後與讀者分享她對於所謂高齡的人生,有著新的體悟。

    從一個知名記者成為教室裡狼狽的實習老師,讀著她寫的許多小片段,真的是娛樂感十足。

    第一天開學時,看到有學生焦慮到跑去旁邊嘔吐,她內心覺得她也想要去吐

    學校規定學生不准把手插在口袋,正當她被提醒要去規勸學生時,發現自己也很愛把手插在口袋

    第一堂課中手忙腳亂的嘗試使用教室的電子白板,卻不小心一直點錯,讓台下的孩子們嗤嗤竊笑

    跟年輕同事們聚集,正聊得開心時,同事感性的對她說 “妳讓我想起我阿嬤!”

    學校規定教室裡如果有學生很煩躁的在轉筆或是玩弄物品,必須要求他們課後留下。結果20個人裡面留的15位,其中有一位不開心的12歲男孩還說 “女士,你真的是我見過著狼狽的老師”

    而她們的組織,鼓勵許多相當有成就的中高齡者投入教職,在當中也看見許多人不久之後打退堂鼓。有一名頭有成就的投資銀行家說,他不習慣工作的環境沒有大人都是孩子 (不然咧?)。有一位成功的企業家發現教室裡他不在是指揮若定的老闆,而是一個狼狽的菜鳥老師。一位成功的律師幾乎要放棄實習,直到他學會聽完所有人的意見之後再發言。

    在面對這些多數二代移民的孩子時,她才驚覺自己過去的生活背景,甚至是她孩子的生活背景,是如何的幸運。在幾次的文化衝擊和震撼教育中,她開始很務實的幫助學生們,知道如何應付考試。這跟理想的劇本不太一樣但是她認為,真正能夠幫助她的學生的,才是她最該做的事。

    同時她也重新思考,社會對於中老年人,甚至退休生活的既定印象。其實現在的人平均壽命拉長,所謂老年生活可以分成“年輕的老年生活” 和真正“老的老年生活”,而他說老年的前半段比年輕的時候可以更加有趣。他人的眼光不再那麼重要,一定的經濟基礎讓自己不會那麼焦慮,升遷和加薪早就已經不是主要的動力,所以如果有勇氣投入自己真正有熱情的事,其實反而更加的沒有包袱。

    所以老狗可以學新把戲嗎?作者的經驗是學新把戲並不是最難的,最困難的是要忘掉舊的習慣和舊的認知。讀到這裡我也在思考,這次全球疫情,造成回不去的新現實 (new norm),是否也是我們每個人把很多舊習慣,舊觀點,砍掉重練的機會? 網路與社群媒體所造成的 FOMO (fear of missing out, 擔心自己錯過什麼,或是脫節了)讓人過度焦慮。這些認知和偏見,常常成為我們緊抓不放的一部分。但如果人生要能夠跨越到下個階段,或許應該學會拒絕恐懼主導人生,讓自己心意更新變化,可以像冰雪奇緣的 Elsa 一樣,在未知中找到一片新的天空?

    📚再複習一下台灣幾位教育工作者的書📚

    📘老蘇老師的同理心身教

    📙從讀到寫,林怡辰的閱讀教育

    📗為未來而教

    關於本書作者的報導(英文)
    "Leaving burnout behind: the pain and pleasure of starting a new career in my 50s"
    https://www.theguardian.com/education/2021/jul/14/leaving-burnout-behind-the-pain-and-pleasure-of-starting-a-new-career-in-my-50s

    全文和延伸閱讀在部落格中👇👇👇
    https://dushuyizhi.net/re-educated/

    #Reeducated #LucyKellaway

  • 英式幽默英文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0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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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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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7 1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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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重溫】黎明的氣質與教養:當北京遇上倫敦

    利申,我不是黎明忠粉或黎太。不過作為70後,我的少女時代難免要在「四大天王」中選一個,當年,我選黎明,今日已為人母的我再選,仍然選黎明。雖然他不夠學友歌精、不夠城城舞勁、不夠劉華英俊,但其無與倫比的「北京 X 英倫」氣質,是其餘三位香港土生土長的天王所沒有。

    生於北京知識份子之家的黎明,說得一口京腔,亦長得一臉貴氣。四歲隨父移居香港,卻因為不懂廣東話,被同學嘲笑為「北京猿人」、「黎明去污粉」。黎父對獨子痛愛有加,當年每天放工回家都抱著兒子細心教他講廣東話,在父子倆的堅持下,黎明在一年級下學期,已講得一口標準兼地道的廣東話。

    後來黎父與黎母離異,為免兒子傷心,亦希望孩子有一個較好的學習環境,於是不惜負擔昂貴學費,把15歲的黎明送到英國倫敦King’s Way Princeton College寄宿學校,還給他改了個英文Alexander。黎明多次在訪問中形容,當年的英國寄宿生活如軍訓,除了衫褲鞋襪及床鋪要自己打點,日常生活如吃飯、沖涼、睡眠全都非常有規律,例如每周沖涼兩次、每次五分鐘,時間要計算得分毫不差,哪怕是王室貴族子弟也不得有違,充分體現英式教育的嚴謹。不過,回首那段寄宿生活,黎明還是心存感激,說讓他養成做事講究效率,既不馬虎又迅速,並懂得平等平權,與人交往不卑不亢。

    正如黎明的死黨雷頌德亦自言,他們的禮貌、修養與紳士風度,甚至創意,都在英國讀書時培養,「學到甚麼叫style,不是trend,每個人都好獨特,每個人都consistent (一貫),揀適合自己,而不是追潮流,像Leon,他對自己好有要求,喝甚麼紅酒、住甚麼環境、聽甚麼Hi-fi、揸甚麼車款,都有熱情去研究。」

    因此,fans們不難發現,黎明的髮型及衣著從不跟潮流,總是一貫的黎明style,身高180cm、官仔骨骨的他穿起西裝,隱隱流露著英國紳士的品格。他亦曾幽默地捍衛自己的品味:「其實當年我在英國讀書時已經是這樣,這個是我的習慣,如果魚柳包裏面的魚柳變了,就不是魚柳包,我變和髮型是兩回事,不過我個人都是希望不變。」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的黎明,與曾接受英式教育的Alexander,crossover了今日「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黎天王。

    #親子專欄 #親子教育 #親子 #鄧明儀 #黎明 黎明 Leon 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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