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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天在議會的臨時動議,提案並發言希望為身障朋友爭取「遊戲權」,讓公園更加落實「共融」式遊戲場的精神。 我在先前的會期也提了自治條例修正案,讓《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訂第 4 條之 1條:「管理機構於新建公園或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之改建工程前,應以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周知...
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在議會的臨時動議,提案並發言希望為身障朋友爭取「遊戲權」,讓公園更加落實「共融」式遊戲場的精神。
我在先前的會期也提了自治條例修正案,讓《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訂第 4 條之 1條:「管理機構於新建公園或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之改建工程前,應以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周知當地居民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並聽取當地居民意見。」提案經大會三讀通過後正式頒布。
歡迎大家,只要有公園新建或改建時,都一起參與說明會,把你心目中理想的公園告訴我們,讓我們的遊憩空間更美好!
2021-05-14落實「共融式」公園 陳光軒促設身障遊具
https://www.tbc.net.tw/Mobile/News/NewsDetail?id=23c6ba82-c5c3-4e17-a340-ad644a0bf7cf&newsType=4
#共融式遊戲場
#身心障礙遊戲權
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理想的公園大家一起來打造
#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訂第四條之一
苗栗縣近來大力推動公園建設,例如苗栗市貓裏喵親子公園、竹南頭份親子公園與目前正興建中的苑裡鎮親子公園,都獲得民眾肯定與期待。不過,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發現,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中無居民參與討論機制規範,提案增訂條款,未來新建公園與改建規模達300萬需邀請地方居民討論、溝通。
陳光軒說,近來縣府推動建設公園,確實廣受好評,但細部設機與規畫仍有需改善之處。他檢視後認為,主要是因為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並無開放居民溝通、提供意見規範。
陳光軒指出,公園的建設與使用和地方居民息息相關,若等待縣府發包工程規劃後再召開公聽會或工作坊等與居民討論,能做修改的空間有限,且工程規畫可能與居民實際需求有出入,所以他認為應該增訂相關條文讓未來公園建設能更貼近民眾需求。
陳光軒提案獲得縣議會通過,增訂條文內容為管理機構於新建公園或300萬元以上之改建工程前,應以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周知當地居民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並聽取當地居民意見。
陳光軒說,透過地方民眾與公民團體實際參與,更能讓未來公園建設盡善盡美,也能避免公園設計後與居民想法有所出入等狀況。
苗縣公園自治條例修正 新建或改建達300萬需邀居民討論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63414
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年來本縣積極新建、整建縣內公園,成果斐然廣受親子好評,惟因工程龐大,諸多細部規劃仍有其美中不足之處,查「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條文,並無開放社區民眾參與討論之機制,站在鼓勵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立場,應於自治條例中明定相關辦法,以保障公民參與並能集思廣益,讓縣內公共工程設施盡善盡美。
在這次剛結束的定期會中,我提案增訂《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四之一條,也感謝連署提案及大會所有議員的支持,未來苗栗縣所有新建之公園或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之改建工程前,都將會以適當的方式公告周知當地居民參與討論,以利設計時兼顧專業與在地需求!
新通過增訂第四之一條條文:
管理機構於新建公園或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之改建工程前,應以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或其他適當方式公告周知當地居民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並聽取當地居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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