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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苗栗地檢署案件產品中有12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 PN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苗栗通霄鎮爆發疑似貪瀆案件,鎮長陳漢志,與前機要秘書陳姓男子等三人,涉嫌收受太陽能業者回扣,相關不法所得粗估超過600萬元。 苗栗地檢署經過2年蒐證,於昨天收網,這三人也遭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栗通霄鎮爆發疑似貪瀆案件,鎮長陳漢志,與前機要秘書陳姓男子等三人,涉嫌收受太陽能業者回扣,相關不法所得粗估超過600萬元。苗栗地檢署經過2年蒐證,於昨天收網,這三人也遭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
苗栗地檢署案件 在 陳品安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0 06:35:00
有關最近有議員同事接到恐嚇電話一事,謝謝各界的關心, #品安沒有接到恐嚇電話 ,真的謝謝大家一直傳訊及來電關心品安,點滴在心頭。 品安在此也謝謝苗栗縣警察局周煥興局長的關心,昨日品安到苑裡大型接種站幫忙,通霄分局警察同仁來電並派員到現場確認品安的安危,真心感謝! 從蘋果新聞揭露的案件內容可以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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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案件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14:23:47苗栗通霄鎮爆發疑似貪瀆案件,鎮長陳漢志,與前機要秘書陳姓男子等三人,涉嫌收受太陽能業者回扣,相關不法所得粗估超過600萬元。苗栗地檢署經過2年蒐證,於昨天收網,這三人也遭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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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案件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7-19 12:07:31近期收到一些鄉親針對不同的行政處分有疑義,對於各個個案仔細研究後發現縣府經常將行政裁量權無限擴大甚至扭曲解釋法源,讓許多縣民遭受不白之冤,這些陳情案件中縣府在當事人申訴後主動撤銷其行政處分的狀況就高達一個月三件,其中不乏因為縣府錯誤引用法條處分而差點導致縣內許多業者因而倒閉,還有縣府大張旗鼓的處分最後卻是與大法官解釋文相牴觸而自認理虧不罰。
另外,縣府地政處一直在針對某104年度依違反區域計畫法之案件瘋狂追殺,遭處分並移送法辦之當事人實為該土地實用人之代罪羔羊(其員工),經查當事人是105年才從其雇主手中取得土地,且並非土地實際使用者,在地政處將該案移送地檢署後,當事人也於108年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認定其非犯嫌,並於內容中提到其雇主「所涉違反區域計畫法罪嫌,另函請主管機關權責區域計畫法及相關規定處理」,但縣府非但未採苗栗地檢署不起訴之內容甚至執意要對當事人繼續開罰,至今也完全沒有針對該雇主做出任何的處分與移送司法偵辦,直到當事人方提出要將該案送至地檢署、監察院及公開所有內容後,縣府才立刻於三天內主動表示將撤銷其行政處分。真的讓人覺得,苗栗縣政府不只防疫失能,連行政機關最基本的法律素養都讓人無法信任,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無怪乎遭人戲稱「苗栗國」。
苗栗地檢署案件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苗栗通霄鎮爆發疑似貪瀆案件,鎮長陳漢志,與前機要秘書陳姓男子等三人,涉嫌收受太陽能業者回扣,相關不法所得粗估超過600萬元。
苗栗地檢署經過2年蒐證,於昨天收網,這三人也遭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苗栗地檢署案件 在 自由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帶大家來關心一下國際新聞。(誤)
#苗栗 #通霄 #貪汙 #陳漢志
苗栗地檢署案件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行政裁量權無限擴張 】陳光軒議員縣政總質詢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AACMYGKa0jk
近期收到一些鄉親針對不同的行政處分有疑義,對於各個個案仔細研究後發現縣府經常將行政裁量權無限擴大甚至扭曲解釋法源,讓許多縣民遭受不白之冤,這些陳情案件中縣府在當事人申訴後主動撤銷其行政處分的狀況就高達一個月三件,其中不乏因為縣府錯誤引用法條處分而差點導致縣內許多業者因而倒閉,還有縣府大張旗鼓的處分最後卻是與大法官解釋文相牴觸而自認理虧不罰。
另外,縣府地政處一直在針對某104年度依違反區域計畫法之案件瘋狂追殺,遭處分並移送法辦之當事人實為該土地實用人之代罪羔羊(其員工),經查當事人是105年才從其雇主手中取得土地,且並非土地實際使用者,在地政處將該案移送地檢署後,當事人也於108年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認定其非犯嫌,並於內容中提到其雇主「所涉違反區域計畫法罪嫌,另函請主管機關權責區域計畫法及相關規定處理」,但縣府非但未採苗栗地檢署不起訴之內容甚至執意要對當事人繼續開罰,至今也完全沒有針對該雇主做出任何的處分與移送司法偵辦,直到我們協助當事人方提出要將該案送至地檢署、監察院及公開所有內容後,縣府才立刻於三天內主動表示將撤銷其行政處分,但對於要不要移送其雇主,仍態度保留,這不免讓人懷疑,對方是否有特殊背景讓縣府有所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