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苗栗區間測速啟用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苗栗區間測速啟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苗栗區間測速啟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苗栗區間測速啟用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去年彰化的區間測速設備發生失準情況後,全台區間測速陸續暫停執法,目前苗栗共有五處區間測速皆暫停,當時警局說最快今年三月會恢復,但接著又傳出產品疑為中國製,恐有資安疑慮。 陸續都有不少朋友關心啟用時程,尤其這幾天又到了之前新聞說的三月,我也致電苗栗縣警察局詢問進度。目前除需要第三方驗證設備準確度外,...

  • 苗栗區間測速啟用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02 16:32:03
    有 1,606 人按讚

    去年彰化的區間測速設備發生失準情況後,全台區間測速陸續暫停執法,目前苗栗共有五處區間測速皆暫停,當時警局說最快今年三月會恢復,但接著又傳出產品疑為中國製,恐有資安疑慮。

    陸續都有不少朋友關心啟用時程,尤其這幾天又到了之前新聞說的三月,我也致電苗栗縣警察局詢問進度。目前除需要第三方驗證設備準確度外,交通部也要求廠商提供設備海關報關單、出廠證明及設備型號,若產地為中國,設備需先下架。

    而苗栗的西濱快路段區間測速設備,因廠商無法提供完整的證明文件,目前確認要先拆除下架。其餘的台13甲及140縣道則是要進入第三方驗證、標檢局準確度驗證的程序。

    故短時間內苗栗縣的區間測速都還不會啟用,若要上路也會有公告及宣導期,請各位用路人可先放心。但還是要不厭其煩的再說一次,濫設區監測速絕對不是解決交通問題的好方法,只是不負責任又便宜行事。

    呼籲縣警局不要再增加新的區間測速,同時也應趁現在這段暫停的時間,好好檢討區間測速設施的必要性,改善道路的路型與標誌標線等設計以達減速目標才是根本之道。

    ___
    無法證明「非中國製」 台61西濱苗栗、台中2區間測速設備拆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448125

  • 苗栗區間測速啟用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02 09:51:31
    有 1,864 人按讚

    【下架兩處區間測速
    交通領域資安疑慮仍未明】

    ⚠️ 公總錯將重點擺在產地,反落入「洗產地」圈套之中

    區間測速疑涉及使用中國品牌產品一案,今年從一月底被踢爆至今即將滿月,於近日終於傳出,公路總局負責建置的台61線西濱快區間測速系統,在台中路段以及苗栗路段,因為廠商無法提供海關報關單證明產地非中國,確定要拆除下架。

    據媒體報導,公路總局稱廠商「可能是因為年代久遠無保留」,所以沒有報關單,但此兩處區間測速系統的建置案是在108年5月招標、決標,並分別在108年12月以及109年1月啟用,至今相隔不過一年多,何來年代久遠之說?再者,嘉瑜在1月底時的發文已經強調過,區間測速系統被爆出有資安疑慮,原因就在於廠商使用的可能是「洗過產地」的中國品牌產品,公路總局的調查重點始終放在「設備產地」以及「海關報關單」,若「洗產地」一事屬實,公路總局不就落入了中國新式資安戰的圈套之中!?

    ⚠️ 下架路段皆採用LTS攝影機,海關報關單卻恰巧無法提出?

    整起事件的核心,指向的就是和海康威視有密切合作關係的美商LTS,LTS在美國被視為是海康威視規避法令、貼牌銷售用的代工廠商,而公路總局早就知道東山科技使用的設備購自LTS,為甚麼一直迴避LTS「貼牌代工」的行為所帶來的資安疑慮,而不去做調查?以今天被宣布要拆除下架的台中路段以及苗栗路段區間測速系統為例,車輛識別以及路況偵測監控用的攝影機就都購自LTS,卻這麼恰巧無法提出海關報關單?會不會這些設備就是由海康威視生產、以LTS品牌名稱貼牌銷售,所以根本不能提出相關證明?

    ⚠️ 未來仍可能再出現類似案件,交通部應加強採購程序審查機制

    嘉瑜先前已經呼籲過相關部門, 如今中國想方設法要侵入我國公務系統、竊取公務資料及國人個資,面對新式的資安戰手法,除了要求廠商在投標時「聲明」所採用的設備不具資安疑慮外,公部門是不是應該更主動積極地去查證設備供應鏈有無涉及中國品牌?

    目前嘉瑜只看到公路總局稱會委託「第三公正單位」來驗證「區間測速系統」有無不當傳輸或零件,依舊是把這個案件當成個案在處理,但只有區間測速系統有使用到攝影機嗎?資安疑慮只會出現在區間測速系統中嗎?我國交通執法系統多如牛毛,包括雷達測速器、闖紅燈照相機、地磅系統、交控設備……等等,要一一追查過往建置的案件,是否涉及採用中國品牌設備確實難如登天,但未來新建置的交通執法系統,在招標、採購程序上勢必需要建立更嚴謹的審查機制。

    🔥 區間測速建置費用落差大,計算基準為何不說清楚?

    此外,嘉瑜以萬里隧道(監測距離1.11公里/建置費用230萬元)及台61線台中南下路段(監測距離8.3公里/建置費用250萬元)為例,此兩處監測距離相差達7.2公里,建置經費卻只相差20萬元,要求公路總局說明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的計算基準,公路總局以台61線台中南下路段的後端伺服器主機及系統平台由台中市警局另案建置為由,稱該建置案費用相對節省,但依舊未說明各建置案費用的計算基準為何。

    嘉瑜調閱台61線區間測速系統建置案(台中、苗栗路段一同招標)的招標文件,在標單中依舊可見後端伺服器主機及系統,若如公路總局所稱,標單中的後端伺服器主機及系統應是建置於苗栗路段?那麼為何台61線苗栗路段,無論是北上或南下的區間測速系統(監測距離分別為7公里、8公里),建置費用也都是250萬元?再者,為何台61線彰化路段(監測距離8.9公里)建置費用為449萬元?而苗栗台13甲造橋路段(監測距離2.7公里)建置費用卻為1100萬元?

    早在去年五月,嘉瑜就曾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要求交通部了解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落差的原因,過了大半年,公路總局卻還是無法向嘉瑜清楚說明,為何各個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落差如此之大,上述提到的這些路段有位處深山或者路線複雜、地理環境險惡,導致現場施作不易嗎?還是各建置案採用的設備有優劣等級之分,才導致監測距離與建置費用不成正比?若不是這些原因,那麼建置費用顯然大有問題!

    嘉瑜除了希望交通部能盡快提出此次區間測速系統資安疑慮事件的調查報告之外,也呼籲交通部盡速研擬未來如何完善交通執法系統的招標採購程序,以防範國家在交通領域的資通安全不受侵害,並且針對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的計算基準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不要再以處理個案的方式來回應,否則永遠無法解決區間測速系統弊病叢生的問題!

    👉🏻相關報導:
    蘋果日報: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224/NOS7ABQ5BZCBVEV3YC3AW3DCMU/

  • 苗栗區間測速啟用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30 13:44:47
    有 2,843 人按讚

    【檢驗規範明年元旦才施行
    區間測速開罰於法無據】

    🔥交通部為恢復區間測速解套,開罰依舊於法無據

    台61線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在4月底遭民眾踢爆對時不準後,除了彰化縣警局緊急停用、並全面撤銷開出的3627件罰單,各縣市也陸續停用,嘉瑜當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區間測速納入法定度量衡器,標檢局也著手制定相關檢查技術規範,但交通部道安會卻在6月初定調區間測速西濱彰化段設備爭議是「單一事件」,讓各縣市自主決定是否恢復啟用,目前有五縣市、共12處區間測速系統執法中。

    在12/07的質詢中,嘉瑜向交通部陳彥伯次長詢問:「交通部認為區間測速系統的準確率應該達到多少」,陳次長答覆表示準確率有標檢局的檢測規範,而標檢局的答覆則是區間測速系統的時間誤差必須在正負1%以內。區間測速系統從4月底被踢爆出包以來,至今一直未解決的爭議就是,區間測速系統不是法定度量衡器、未經國家標準檢驗規範,全台各處的區間測速系統準確率沒有一致性的規範,而標檢局制定的區間測速系統檢查技術規範在110年1月1日即將施行,包括目前執法中的12處區間測速系統、以及過往全台19處區間測速系統,這些於法無據所開出的罰單,到底要不要撤銷?

    🔥現行區間測速系統64%數據不準,法院撤銷爭議罰單

    今年9月底,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份判決,是一名民眾3月底在自強隧道被區間測速系統測得超速開罰後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審理後參酌自強隧道區間測速系統測試報告,以雷達、雷射測速儀的準確度皆在98%上對照,赫然發現區間測速系統資料有高達64%未達標 (50筆資料僅18筆達標),不具一定程度之精準,所開出的罰單有爭議、裁定撤銷。

    🔥官員備詢狂跳針:出包的都是個案,問準確率應該多少卻不敢答

    沒想到,交通部官員在質詢中聽到嘉瑜援引此份判決,居然答覆那應該是「個案」,還說「交通部尊重民眾提出申訴甚至是行政訴訟」!至於自強隧道的區間測速系統所開出的罰單要撤銷與否,交通部一樣尊重地方政府,北市府警局若不撤罰單、民眾可以自己去申訴!嘉瑜針對法官認定的測速儀器準確率應該達98%一事,追問交通部認為區間測速系統準確率應該要是多少,交通部除了不斷跳針「尊重法院判決」以外,完全不敢正面答覆準確率應該是多少!

    先前嘉瑜多次就區間測速議題提出質詢,要求交通部全面停用區間測速系統、全面撤銷爭議罰單,交通部當時都說區間測速系統沒問題,直到現在已經被法官判決打臉,卻還睜眼說瞎話,稱那是個案,問到準確率就說標檢局已有相關規範,但現況就是標檢局的規範還沒開始施行,這些還沒經過國家標準檢驗的區間測速系統就已經在對民眾開罰!

    根據嘉瑜調閱的資料,不管是西濱彰化段或自強隧道的區間測速系統,建置廠商都是「東山科技」,恰好就是交通部公路總局推出首部區間測速系統時的建置廠商,同時,東山科技也在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以及台中市建置區間測速系統,更巧合的是,這些縣市所找的檢驗機構也同是中山科學院,一樣的建置廠商以及檢驗機構組合,已經有兩縣市出現準確率不準的情形,交通部卻還可以硬凹都是有爭議的都是個案!

    🔥交通部未依法行政造成民眾枉被開罰,爭議罰單應全面撤銷!

    整場質詢過程,交通部官員不是答非所問,就是「尊重法院」、「尊重民眾申訴」,但交通部應盡的責任是甚麼?在這項政策上疏失的部分又是甚麼?完全沒有看到交通部有在檢討,只讓人感受到官員傲慢的態度!雖然區間測速系統在明年1月1日起就即將入法,需要通過國家標準檢驗後才可開罰,但不代表過去所開出的爭議罰單不用追究,嘉瑜要求交通部就下列三點,於一個月內盡速給予書面報告:

    1. 交通部認為區間測速系統準確率應達數據為何?
    2. 現行各處區間測速系統的準確率為何? 未達98%者有幾處?
    3. 準確率未達98%之區間測速系統,過往所開出的爭議罰單要如何處理?

    👉https://reurl.cc/pyljyl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