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218的網紅簡智隆 服務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解決族人居住問題 簡化建照申請流程 ~110.04.15 針對迄今已逾廿年未修訂的「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智隆於今(15)日召開第一次的專案會議,並邀集縣府建設處、原行處及鄉鎮公所等,配合國土計畫法實施,同步研擬修(增)訂本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將適度放寬建築技術規則規範適用標準,以輔...

  • 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在 簡智隆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15 19:52:09
    有 73 人按讚

    解決族人居住問題 簡化建照申請流程
    ~110.04.15

     針對迄今已逾廿年未修訂的「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智隆於今(15)日召開第一次的專案會議,並邀集縣府建設處、原行處及鄉鎮公所等,配合國土計畫法實施,同步研擬修(增)訂本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將適度放寬建築技術規則規範適用標準,以輔導偏遠原住民族部落地區建築物合法化、程序簡易化。
     
    本次草案之擬訂獲得現場與會議員及公所的支持,在第二次專案會議召開之前,由縣府先行召集相關部會及地方鄉鎮市公所,針對管理辦法之身份別、管轄範圍等相關法規進行研議,並由議會掌握後續修訂期程,期在符合中央法規之規範下,盡速訂定符合族人需求的簡易建築管理辦法,讓長期困擾族人的居住問題得以解決,也感謝每位支持本次專案修(增)訂的議員同仁們,共同解決花蓮族人的居住問題,實實在在打造幸福花蓮的居住環境。

    媒體報導: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realtimenewsContent/0000012382

    媒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cGANN_u3zE

  • 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在 簡智隆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9 10:13:15
    有 28 人按讚

    第14次臨時會二、三讀會(110年3月15~19日)

    預算審查:
    1.萬榮鄉明利多功能聚會所新建工程,原預框列數不足,列入本年度縣府追加預算並先行墊付,讓族人早日能夠落實及使用。
    2..............
    3.......

    專案會議提案:
    1.修訂「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暨加強輔(宣)導水保法
    2.建請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具體修訂44-3條文內容,並依交通部【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擬定是項規劃經費及盤點旅遊熱點設(施)備。

  • 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在 簡智隆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1 16:34:55
    有 53 人按讚

    第四次縣政總質詢 2020.11.05 簡智隆(第一輪)

    議題(二) 紅葉地熱

    地熱開發在我們紅葉村是一個重大開發案,將會影響我們紅葉村,甚至周圍鄉鎮的發展狀況。可是地熱廠商在進入我們紅葉村至今,我們族人真的覺得非常不受尊重。

    廠商在申請鑽探的行政程序時,根本未與部落進行良善的溝通說明,進駐之後也未有充分表達與互動,已經造成部落意見極端分歧,嚴重到撕裂族人的情感;若先不論目前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權)法規未具完善,縣府、公所、部落會議都有很大的行政疏失責任,政府都應當於開發之前督促廠商,公開透明地與在地居民及族人溝通。因為,我相信,惟有透過不斷的溝通和說明,消除族人疑慮,取得彼此的互信,才有可能創造雙贏。

    所以,我在這次定期會質詢縣長且獲得縣長同意之下,縣府會督促廠商必須在部落主動召開說明會,善盡充分說明和溝通協商的責任,在未取得當地族人認同前,縣府會不准予核發開發許可證。

    議題(三) 花蓮縣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土地問題一直是我最核心的關懷,不管土地權利還是土地使用,在在都觸動到原住民族內心深處最敏感的那一塊。之前我質詢的國土計畫法,念茲在茲的想要恢復原住民地區的土地正義,讓他們居住的房子,辦公的區域都能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合法化。

    偏遠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立意非常良好,對原住民地區的族人來說,是可以讓族人有合法居所的另一個途徑。只是這個這個辦法是民國91年訂定的,辦法內容是否符合如今花蓮縣的現狀呢?

    我之前在小組開會時,就先質詢建設處以及開專案會議與縣府同仁討論該怎麼去修訂。目前,建設處與原民處已經跨處在會商了。

    在定期會上,我再次質詢建設處與原民處,請它們在參酌台中市及新竹縣的簡化建築管理辦法時,必須站在人民及族人的立場來從寬訂立,站在協助人民的角度去構思,以期推出後能真正符合現實的需求。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