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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艾祖華學歷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避不開的一本書,一些事】 Cathy Park Hong《Minor Feelings》 也不是說有意避開,就是知道了很久,沒拿起這書來讀。本書在2020年初出版,作者是一位美國韓裔著名詩人,這是她的第一本非詩集/非小說作品,書的副題是"A reckoning on race and th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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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6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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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不開的一本書,一些事】
    Cathy Park Hong《Minor Feelings》

    也不是說有意避開,就是知道了很久,沒拿起這書來讀。本書在2020年初出版,作者是一位美國韓裔著名詩人,這是她的第一本非詩集/非小說作品,書的副題是"A reckoning on race and the Asian condition":「種族和亞裔處境的反思」,隨著全球疫情後出現的反華情緒,和特別在美國發生襲擊亞裔人士個案數目大幅上升,令亞裔美國人身分認同成為熱門話題,而這書在今年初推出了 paperback,過去只讀沉悶的政經書籍的我,本來近期集中睇小說,但 Hong 的這書,再也避不開。

    本書名列去年多個年終書評十大名單中,只不過是短短二百多頁、七篇文章,有什麼特別?作者以自己第二代韓裔美國人的身分和個人經歷,包括自己和一些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的故事,探討了種族、結構性種族歧視,和在白人社會主導下成長的影響等題目,也因為她是詩人和藝術家,特別討論了小時學習英文為第二語言,從而讓她對這語言有更敏感了體會和應用,和一些在藝術社群中亞裔面對的問題。

    Hong 成長家庭環境中上,住在白人居住地區,甚至家有私家泳池,但不忘提醒讀者小時候住在洛杉磯Koreatown的「基層」地區,不過在1992年當地發生的黑人與韓裔種族衝突前,父親生意有成,已經搬走。與我之前介紹美國越南裔詩人/作家 Ocean Vuong 不同的,是後者以難民身分移居美國,在單親家庭中長大,一直貧苦地工讀,Hong 讀的是私立大學,但二人對英文為第二語言的體會,在他們作品中,可見相似的地方。

    尋找一起走過的經歷

    兩人相似的經歷,還有是一個刻苦、堅強但對子女十分嚴厲的母親,就像我們在流行文化中阿信再加「虎媽」的印象。Hong 提及,小時到白人孩子朋友家中玩,覺得很和平和安寧,父母慈祥,小狗可愛,但回到自己家中,父母總是吵吵鬧鬧,沒有寵物,但老人家總有些古古怪怪的習慣(像祖母親用咖啡罐裝自己的尿去後花園種蔥),我想如果拍成電視處境喜劇,應該嚇壞白人,但反過來,只會令他們對小數族裔 stereotyping 的印象定型,更根深柢固。

    Hong 的文章中,帶出很多重要的問題,例如,她作為藝術家,作品是否被困在白人社會對亞裔的印象的框框內,要遷就他們怎看我們,才能有機會出版?甚至她透過於1982年在紐約姦殺被害的美國韓裔女詩人 Theresa Hak Kyung Cha 的事跡,質問為何媒體甚至她的藝術界同僚和朋友,分別都淡化報導或低調處理,難道亞裔面對的暴力,白人社會都不想提,不想知道太多,亞裔在他們眼中,最好是隱形?這狀況,也與黑人面對的問題和歧視,有所異同。

    Hong 所提出的問題,未必有答案,卻能另我們反思自己的經驗。無論在那裡生活,或曾經在那裡生活,在「自己的國家」抑或「別人的國家」,是多數是少數,不要說沒有歧視,要是這樣說,肯定只是視而不見而已,包括在中國和香港。我也想,我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打工十多年,回到香港,種族上少數分子變回多數,但身分認同又在種族層面上增加變數,回歸後香港身分在國家全面管治下又不一樣了。但至少回想自己十多年在美國的經驗,究竟當時是怎樣的?

    誰是「亞裔美國人」?

    近年使用的「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一詞,原來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反越戰和民權運動示威浪潮最火紅的加州柏克萊(Berkeley)所創作出來的,今天最「建制」的形容詞,當年卻已是最「前衛」的。即使在八十年代我在美國讀大學時,對亞洲人的形容詞,很多人仍然以 "Oriental"(東方人)這個顯然極為殖民主義的詞語稱之。至近年,如果要向一些美國機構有需要填表,在種族一欄往往會以「亞裔美國人及太平洋島民」(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統稱,我都會不禁想,亞裔都夠包羅萬有了,怎麼把太平洋島民都打成一片?

    反觀英國,近年在這些回應表格分類,都變得比較仔細了,會分為「中國人」、「華裔英國人」或甚至「香港人」,當然也有些「混血」、「其他」或「不想或選擇不回應」給選擇,始終,說是種族但其實也是身分認同的選擇問題。然而,是否美國人就是比較懶惰,還是白人主導思想下分不開,不想分?他們分不開華人、日本人、韓國人、越南人等等,這都罷了,就是兩個東亞裔人的不同面孔,都總是分不開,我們分辨白人面孔卻沒這問題,是否我們看荷里活電影太多,他們看亞洲片太少?

    自去年起,亞裔在美國因種族歧視遭受襲擊個案大增,亞裔美國人團體因而加強聯繫,作出回應,我曾經聽過當中他們舉辦的數個網上論壇,華日韓越還有印度、菲律賓等主要社群的參與都有,他們都會指出,一般美國人社會和白人主導的理解,甚至在不同亞裔之間,其實都未必完全了解「亞裔美國人」所包含的複雜性,不同的種族、文化、背景、語言,分隔了他們的互相了解,還有不同國家之間的政治和歷史的紛爭、新仇舊恨,在美出生的日韓中/港/台人後代,可能感受不深,但如果是新移民或者留學生,不幸地可能根本互相敵視,另一方面,新移民與否、教育程度、社會階層不同,對種族歧視的體會也不一樣。

    我比較深刻印象的,是有一位講者曾經提出過,在媒體甚至官方的描述,不宜再簡化地以"China"或"Chinese"形容中國政府或官方的事宜或行為,中國餐說是"Chinese food"沒問題,但如果是政府的行為,就應該在內容和標題說明是"Chinese government",的確,任何政府也不能代表所有人,批評一個政府不應把不滿投射都該國的人民,這個建議,可圈可點!

    黑暗的歷史

    另外,他們在討論中提出的典型應對,必定包括在美國教育中加強亞裔在美過去面對的歧視歷史,由美國內戰結束後,失去了黑人勞動力後,美國於1860年代輸入數而萬計的中國勞工以參與興建鐵路,可說是美國鐵路尤其是開發大西部的,當初都是以中國人的血汗,甚至用上平均每公里幾條中國人命搭建出來的,但美國政府「打完齋唔要和尚」,之後卻因恐怕大量亞洲移民,通過了「排斥華人法例」(Chinese Exclusion Act 1882),中國人甚至其他亞洲人,甚至包括前美國殖民地的菲律賓人,都難以移民美國,直到1960年代才真正開始改變。

    今天亞裔美國人提出應該放進中小學歷史教材的,當然還有二次大戰時的日裔美國人的遭遇,他們無辜地被視為間諜,財產土地被充公,失去自由,年輕男丁卻被徵上戰場,保衛美國這「家園」,其他家人就關押在集中營多年,直到戰後才放出來,這段黑暗歷史。至於韓國和越南人,無論是否同意美國當年應否介入他們國家的內戰,阻止共產主義擴張,大概都會同意,美國接收不少來自兩國的難民或移民,多少都為贖罪。

    然而,在今天美國的本土政治環境,種族主義反而更為抬頭,在部分州政府出現共和黨人大力打壓黑人投票權利和鼓吹白人至上主義,要提出亞裔美國人歷史觀,把這些美國帝國主義的黑暗歷史,放進教科書,談何容易!反過來說,政權用作政治宣傳教育的話不算,就是過去在華人社會和教材又有多少談論「賣豬仔」和美國反華移民法案?就是我這一代香港人,對這些事的印象,只有「華英雄」和黃飛鴻電影(但這些故事內容卻反而只較多描述中國人自己人打自己人多於受白人的歧視),難道這歷史連中國人自己都不想再提?

    種族暴力未停止過

    這兩年在美國發生多宗亞裔面臨種族暴力事件,特別在三藩市灣區和紐約市等地,以及在今年三月發生的亞特蘭大按摩院槍擊案中的受害者,回想我接觸這些仇恨罪案(hate crime)的報導,始於1982年的陳果仁案。案發於我入讀美國大學前的幾個月,案件和之後數年關於的審判的報導,在我讀大學時訂閱的星島日報(記住當年未有蘋果甚至world-wide web!),應該一直看到這案件的發展。

    陳果仁在中國廣東於1955年出生,六歲被被同來自廣東的養父母從孤兒院收養,帶到美國長大,於1982年二十八歲之齡,在美國底特律一家脫衣舞會所與朋友慶祝八日後將舉行的婚禮時,與在場人士起爭執,後來被兩名白種人追打,以棒球棍擊至腦死亡,四日後正式離世。這是否種族仇恨罪案?有證人表示,聽到兇徒曾經說:「都係因為你班XXXX令我哋無工做」(It's because of you little motherfuckers that we're out of work.),兩名被告當然否認說過。

    歷史背景,當年美國因日本經濟起飛,尤其美國汽車業面對日本進口車競爭,節節敗退,三大汽車廠大量裁員,而底特律正是美國汽車業傳統重鎮,失業情況嚴重,雖然陳果仁是華人,相信很可能是被錯誤當作為日本人而被害。然而,州政府的審判,竟然輕判兩名兇徒罰款三千美元,守行為三年了事,華人團體說,等同公告天下,三千大元可以買起一條中國人命。

    之後,有華人律師和記者介入,根據侵犯死者公民權利把案件推上聯邦法庭,原本把兇徒當中一人成功入罪判監廿五年,另一人就脫罪,但在兩年後上訴判決,兩人獲無罪釋放。最終,家人僅能以民事訴訟控告兇徒,獲判約一百五十萬美元,還要分期每月幾百元地給被告慢慢還,慢慢玩!因此,今年的亞特蘭大槍擊案,社會爭論是否應該以種族仇恨罪行控告兇徒,但歷史告訴我們,在美國,要如此入罪,十分困難,結果,恐怕又是不了了之。

    當然,與當年中國人被當作日本人不同,這兩年如果說有人因疫情而仇視華人,但不少在美國街頭被襲擊的,卻是其他族裔的亞裔人士,可謂諷刺,並且,這也不是因為認錯,不少襲擊者顯然沒打算再理會他們是華人或是其他亞洲人,就是發洩要叫他們「滾回家」,即使他們不少根本是土生土長美國人。可幸的是當年陳果仁案只有美國華人稍為關心,今天可能因為所有其他亞裔都一同受害,亦相信因為社會始終有少許進步,不同族裔的亞裔人士總算更大程度地合作起來。

    選擇忘記的歧視?

    回望我在美國生活的那些年,究竟有沒有受到種族歧視?要說出具體例子的話,我說不出來,但說沒有遇上,我可以肯定地說,一定有。小的事情地方,面對過的白眼,服務上當我隱形,言語上的欺凌,必定有,但很奇怪,雖然說已經過了廿多年,是真的完全記不起來,還是我潛意識要忘記這些事、那些人?相反,像 Hong 書中形容,美國人對亞裔有些既定形象、行為模式,作為「乖乖」的「模範少數族裔」,我們只要「fit」進這些模式,自然大體上「相安無事」。當時,不自覺下,受害者也成為了種族歧視的幫凶。

    我的大學處於中西部非常保守的印第安納州(Indiana),白人絕對佔最多,黑人也少,不過,可能因為屬於理工科目較强的學校,來自分布大量不同國家的留學生算多,我大學第一年時,宿舍同房被分派了一個美國人,他來自本州的中型城市,從未踏足外國,甚至連美國本土可能只去過少數鄰近的州分,我這個香港仔同房,對他可能已算是個衝擊。我們相處不錯,但我相信他也覺得,他潛意識下覺得自己是主,我是客,他是大,我是細,而我都是用最典型的亞裔方式,用學科成績證明自己的實力,得回多些尊重,尤其因為我們主修科目一樣。不過,不自覺下,這也許又已墮進「模範少數族裔」的stereotype 了。反而我有印象的,是他初時常笑我寫中文信給家人朋友(我1993年在入學第二學期才拿到電腦戶口,學識用互聯網和電郵,減少了手寫信),寫的中文字是"chicken scratch",如果以今天標準來說,算是有點歧視成分了,不過,當年,算了。

    與 Hong 描述她的大學生活比較(我比她約早十年入大學),我們都是在中西部的保守州分(她在艾奧瓦州 Iowa),不過她讀藝術,我讀的是工程,也許在亞裔的模範形象中,數學、理科能力較佳,讀這些科目的話白人接受,問題較少,只要是繼續在這些方面發展,可謂各取所需,當年就算是畢業後要在當地找工作,拿工作簽證留在美國,入籍,都不困難。後來我碩士畢業後進入大型電腦公司,先後在東西岸,前後兩家公司工作,回想起來,都是走不出這亞裔模範形象。

    我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聘請我的是一位台灣人,從一開始,我真的有想過,他是不是因為我是華人而挑選了我?結果我都沒有問過他,當時組中除了我倆沒有其他華人,而我們也從沒有在工作內外講國語。當年我讀的是電腦工程,但第一份工作卻是在電腦公司生產硬碟的製造工程部門寫相關控制機械的程式,老實說,並不十分「夾」,大學學的都不一樣,要重新學過,而硬件製造可說是比較「悶」,結果兩年後在公司轉職到西岸矽谷的前線部門,才擔上較接近軟件顧問和諮詢的工作。矽谷在科技人才上即使當年已經是個大溶爐,我的同事幾乎來自世界各地,說什麼種族歧視?雖然最終大老闆,基本上全是白種人。

    後來我在1994年返回香港工作後,無論是朋友討論或是媒體訪問,問及我為何回流,我的答案都會說,在香港可以更快踏上更高的職位,事業發展更好。當然,也許在一刻是那樣,不過,我也會補充說,如果留在矽谷多一會,等及互聯網 dotcom 泡沫吹起,留在美國也許發展更好也說不定。不過,當時在美國大公司所見的,的確是即使科技行業也有這個玻璃天花(glass ceiling),上面的職位望得到,但不會能上到去。我沒有詳細數據,但即使至今,大家印象中仍會覺得,除非自己創業,在美國大型科技企業的最高層,華人等亞裔的不多,除了印度人。

    Minor Feelings

    Hong 書中說的 minor feelings,是指當「美國式樂觀主義被置於你的身上,與自己種族實況面對呈現矛盾,導致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人家告訴你,一切在改善中,自己卻覺得,都是一樣;人家說,亞裔多成功,自己卻感覺失敗。」相反,當我們覺得,「受夠了」,要對自己誠實一些,即使要令其他人覺得「難相處」,卻會被視為「敵意、忘恩負義、妒忌、令人沮喪、好戰」,就像白人社會覺得我們走出模範樣式,出了軌。

    想起來,當年離開美國,的確有點兒這些感受。不過,奇怪的是,今天在香港,如果嘗試把種族部分,自己選擇用一樣你感受到的東西代替,這「認知失調」和「被當作出了軌」的感覺,同樣出現。這,又是什麼?

    所以,我說這書避不開,是因為有些事,有些感覺,是避不開的。《Minor Feelings》最成功之處,最另我覺得是所讀最佳的書之一的原因,是因為它出奇地令讀者反思。不只是共鳴,更加是反思。

    #CathyParkHong #MinorFeelings
    #和你讀
    #光讀書 #書評 #讀書

  • 艾祖華學歷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12 20: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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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允晨文化 詩集分享:《#編年台北》※​

    丁威仁〈微風往事〉​
     ​
    *楊弦和胡德夫在台北市中山堂演唱新詩譜曲的作品,為台灣現代民歌之濫觴。(1975)​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我們在散場電影之後​
    摘了一株小草,別在祖父的月琴​
    約定一個攜手看海的日子​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我們在廟會結束之後​
    走在雨中,你說如果忘了我是誰​
    風會告訴我​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我們在鄉間小路,不斷再別康橋​
    而外婆的澎湖灣裡,日子總是​
    天天天藍,愛情成為了一隻​
    抉擇悲歡的秋蟬​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我們向橄欖樹以及秋天的野菊花​
    告別,只能匆匆地在風中的​
    早晨,讀你讀你千遍​
    也不厭倦​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可樂瓶變成了傳奇,巨龍擦亮雙眼​
    才發現日常裡都是偶然​
    或海裡來的沙,請不要動不動​
    就說愛我,美麗島走在雨中​
    像流浪者的獨白​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風告訴我,想把春水叫寒​
    但一切匆匆,九月的高跟鞋踩著​
    鄉愁,我們邊走邊網住一季秋​
     ​
    那一個微風往事的年代​
    我們就要揮別春風​
    於想像的夢田,唱你的歌​
    就恰似你的溫柔​
     ​
    這一個往事如風的時代​
    雙截棍打壞了一顆黑色柳丁​
    五月下雪的天空裡,有神​
    叫我們趕緊離開地球​
    姊姊才是證明​
    信仰的唯一暗號​

    〆〆〆〆〆〆〆〆​

    #丁威仁 創作​
    #winnie 手寫、襯圖,粉專 Winnie艾寫字,Instagram:writess​

    ※丁威仁詩集《編年台北》(允晨文化,2021年2月3日)​

    ※《編年台北》(引自書介)​

    戰後七十五年 (1945-2019)​
    編寫首都的日常,從​
    年青的滄桑一路成詩​
    台北城的戰後史不止​
    北方,彷彿島嶼的光​

    作為一名詩人及中文學者,我的研究領域除了現代詩外,就是中國古代詩學。歷代文人不乏以詩作記錄該時代重要的史實,譬如「詩史」杜甫的《三吏》、《三別》直接反映時事,白居易更直言「詩歌合為事而作」。他們都強調詩歌不僅可以記錄歷史現象,更能進行對於時代與社會的批判與反省,使得後人藉由這些作品鑑古知今,成就以詩寫史的文化精神。​

    我曾經以地誌詩作來踏查台灣,那是就「空間」來描寫我的母土。《編年台北》則以「時間」為度量,記錄台北在二戰之後的步履和事蹟。我用有意識的方式編年書寫,在詩題處即明白點出各個年份,並佐以提綱式的標題,讓讀者「按年索驥」。​

    這種以詩繫年寫史的方式,是我身為台灣詩人的職志。​

    ※丁威仁(1974-)​

    生於基隆,現任 #清華大學華文所所長。學術研究方向為中國古典詩文理論與批評、戰後台灣現代詩、魏晉與明代文學、中國古代房中思想、數位與網路文學等。​

    曾獲 #全國優秀青年詩人獎、#聯合報文學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吳濁流文藝獎 及各地方性文學獎,詩作收錄於各文學或詩選集。除《編年台北》獲第十九屆 #台北文學獎 「#台北文學年金」入圍外,《#走詩高雄》獲2015年高雄市書寫高雄創作與2017年書寫高雄出版獎助計畫。

  • 艾祖華學歷 在 Openbook閱讀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23 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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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日的重讀🌞書人生專欄🌞作家朱嘉漢👉〈書的回返〉
     
    我在世紀之初成年。才剛從彷彿無限大的1999年,跳到乾淨簇新的2000年,馬上被提醒:這還不是新世紀。

    於是再等上一年,直到2001年,跨入了新世紀時,恰巧滿18歲,進入大學。

    家族因為祖父一輩意志所然的教養中斷(後來,再花上近20年,我才在小說《裡面的裡面》回溯這個問題),剛成年且面對新世紀的我,心靈上亦猶如白紙。我隱隱意識到教養的空缺,因此對於知識,我無比飢渴。空缺是慾望的根源,是以主體不斷在巨大他者中建立起自我。

    彼時書市還見盛況,一切如此新穎,亦如此興盛。面對茫茫書海,我卻不由分說轉身,面向過去,背對著未來。竟有點像班雅明闡述的新天使的姿態,在一片廢墟之中仍欲逗留,喚醒死者,卻被那撕裂翅膀的進步之風刮進了未來。當時的只是眷戀我錯過的世紀末的華麗,未曾感受撕裂的痛苦。要等到很久以後,知道在那個時間點回望的世紀末,是最近亦是最遙遠的距離。

    當時哪會這麼想?忙著與時間賽跑,在學校總圖書架間漫遊,在新書店中追逐。然後,在彼時方興起的、新模式經營的舊書店吸引,一頭栽了進去。一開始是貪圖便宜,後來隨著出入的時間增加,書架上二手書的比例逐漸超過新書。也在一次一次的機運中,隨機拼圖般補足我錯過的部分。

    我天性熱愛機運,只有在隨機的安排中,我感受到自由。也許因為太熱愛,大學未畢業,就進了天母的一家二手書店工作。

    成日與書堆相處,像待在某種蓄水池子中,漸漸建立起自己的閱讀生態。一轉眼,與書店的愛書者們談起書,已經不感生澀。在畢業前夕,等待著兵單與出國唸書的懸宕時光,我以為緩慢,實則是奇蹟般的速度累積。我這文學遲到者,原來蒼白無比的書架已然成為一個小小的閱讀生態系。

    譬如大江健三郎,在《換取的孩子》剛上市時,我也同時在二手書店補獲了東販出版的《死者的傲氣.飼養》與《萬延元年的足球隊》(至今我最愛他這本)。也陸續補足了《性的人間》、《聽雨樹的女人們》、《靜靜的生活》,還有光復書局「世界小說家」才收錄的《個人的體驗》。

    喜歡的作家當然要全部搜集,譬如所有川端康成的作品、三島由紀夫的作品、馬奎斯的作品、卡繆的作品、莒哈絲的作品,不論是否有版權或是盜版,不論翻譯良莠,皆納進書櫃;有一些晚一點才認識,幸好不太遲,例如亨利.米勒的《北迴歸線》(沒想到後來的讀者不太讀他了)、巴塔耶《愛華妲夫人》(從金楓出版社偶然尋得)、魯佛的《佩德羅.巴拉莫》(同樣是光復書局那套書找到的)、富安蒂斯的《奧拉/異鄉老人》、庫許納《美國天使》.....

    我亦在同一間書店,逐漸收藏起我鍾愛小說家之前錯過的作品。我買齊了《手槍王》、《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妻夢狗》、《第三個舞者》。2004年,我帶了《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給駱以軍簽名,他說:「這本連我都沒有。」

    若干年後,再度與駱以軍相遇,已經是跨越一整個歐亞大陸的時差通訊。來回幾封信,他驚訝寫道:「怎麼你讀的書,文學的根柢,是我當初在陽明山上苦讀時所愛不釋手的那些書?」欣喜不僅是與心儀的小說家通信,更在於我們在很多方面,共享了同樣的文學養分。

    在書籍的考古地層恣意探索,彌補我的遲到,也跨越了年齡的差異,在文字共和國裡,時間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估量。

    也曾經為了一本書魂牽夢縈。許多書即便喜歡未必有收藏慾望(以致多年後書架上尋不到某本書,才驚覺原來當初只是借閱來的),隨緣到手就好。卻有某些書,無論如何都想擺上書架。譬如依莎貝拉.阿言德的《精靈之屋》。原以為這樣的書不難尋得,卻讓我尋遍了二手書店與網路書店而不得。以至於,終於還是在我工作的二手書店,以刀片劃破紙箱上的封箱膠帶,在一堆法文雜誌中看到《精靈之屋》時,忍不住握拳下拉,說聲「yes!」。

    那箱書其實是某位旅法作家的二手書,不僅這本小說,同個箱子一系列的法文文學雜誌《Magazine Littéraire》亦成為我剛學習法文時的最好讀物(最好?因為看不懂又如此渴望讀懂,引起的慾望像是初認識文學時的慾望二次燃燒)。

    舊書從遠方而來,也將我帶向遠方,到後來,換我將書帶到遠方。

    展開留學生涯,乍到巴黎第一天卻驚慌失措,徹底幻滅。混亂間,意外走到聖米歇爾大道上的二手書店。我看見一整排口袋書被隨意放在店門外的平台任人挑選。剛到巴黎覺得一切的物價都是台灣的兩三倍,我卻隨手一抓,便是一本法譯版的《精靈之屋》。除了驚訝這麼好找,發現二手售價1.5歐元,還不到新台幣100元,頓時有了活力。

    旅法8年,習慣不改,把時間擲在舊書攤、舊書市集,有時沿著塞納河畔來回走,晃眼就是一天。

    有些書就是特別記得,有年巴黎書展,請來了魯西迪與保羅奧斯特兩人夢幻對談(至今沒看過比這更驚人的組合)。對談後,我先拿了《午夜之子》給魯西迪簽,再拿《幻影書》給奧斯特簽。《午夜之子》是我在舊書店打工第一天,用當天工資買下的第一本英文書,《幻影書》則是在艾克斯(Aix-en-Provence)某個小巷的英文書店購得。這兩本簽名書,再過了幾年,亦隨著我回到台灣。

    最後,再提一個小故事吧。同樣在舊書店工作時,某天,收到數十箱的書。聽同事說道,這來自於我非常喜愛的小說家,由於即將出國,把書全部處理了。那是以我那個年紀,最近距離理解(但其實更多是難以想像)「成為一位作家要讀多少的書」的時刻了。我看著一箱箱的英文與中文書,文學之外,也有哲學、歷史與其他。而當中意外的,我看見一本羅蘭巴特的法文書。我以當時初學的法語能力指認書名:《愛情論述的片段》。我當場買下此書,回家一查,發現這本書就是《戀人絮語》。

    不過這個直譯書名,就一直深刻記得了。談論書的話語,確實也像是某種愛情論述,永遠是片段的,但又如此綿綿不絕——以為中斷的,卻又在某處接連起來——,彷彿無窮無盡。

    這故事仍有後續。前陣子,終於與這作家相遇。我說起了這段故事:這本法文版《戀人絮語》,我帶去了法國,8年後,又帶回台灣。

    她說:「這是我在愛丁堡買的,當時學了一點點法文。後來帶回台灣,沒想到會到你手中。」

    頓時百感交集。偶然成為作者,意味著自己的文字也進入了這樣的交換系統,或者說,打從很久以前,就一直在那。只是我沒有察覺到,而把自己當作單純的收禮者。

    我說:「所以一本書的命運,真的比我們想像來得長久。」

    「是啊」,她回答。

    所謂書的歸返,確實像牟斯的《禮物》,帶著某種精神能量在,只是有時換了另一種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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