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舊公寓樓梯間占用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舊公寓樓梯間占用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xxcv (我是阿宅)看板PttLifeLaw標題Re: [刑事] 屢遭鄰居惡意侵犯 監視器裝設...
收到原作者的信件,有警告的意味
要求不得有惡意或不敬的相關語句
否則會半澤直樹附體
就讓我這弱小的法學知識說明吧~~啾咪!!
※ 引述《aaaman (無)》之銘言:
: 標題: [刑事] 屢遭鄰居惡意侵犯 監視器裝設之疑問
: 時間: Sun Nov 10 16:59:28 2013
就標題而言
你的私人區域,監視器隨你裝
公共區域,不行
夠簡單吧
也就是說,你可以在私人機車的前後左右上下裝滿行車紀錄器
有人動你的車,就會有證據了
: 事實經過:
: 1.首先,在下住的是屋齡30年以上的五樓老舊公寓(在下住的是3號四樓),
: 大部分住在這邊的都是窮人或勞工朋友;
: 在下在惡鄰居搬來前大抵上算是安居樂業。
恭喜
: 2.好景不常,今年初,樓上住戶(住1號)易主,換來一戶新住戶,
: 在未經我們其他住戶的同意下,將頂樓違建部分出租給勞工朋友。
: 五樓部分也另租給一位屋主的朋友。
頂樓違建分兩部分
1.頂樓平台:這是公有的,頂樓違建,不法佔據的就是這一塊
2.頂樓房屋:這是私人財產,可以隨人處置
: 3.另外補充一下我的環境,跟爭執的事件有關;
: 我們家一樓是傳統的樓梯間,
: 右邊是樓梯,左邊是堆放雜物的地方,
: 長年下來因為我們家住戶騎機車需求較大,
: 所以大至上這邊都是我們家停放機車為主。
樓梯間也是住戶公有
你家機車,算是不法佔據公用梯間
就算一天只停幾小時,也是不法佔據
有其他住戶也亂堆雜物,他們也是不法佔據梯間
: 住戶們也都能諒解我們停放的事實。
有白紙黑字的區分所有權人約定專用同意書才算數
鄰居不想撕破臉而已
: 4.今年初8月,違建戶租屋的某A對於我們家一直使用樓梯間做為機車停放處,起過一次
: 爭執,他認為他住在頂樓應該可以停放在此,但我們樓梯間狹小,頂多只能停一台機車
: 還好,過程平和,頂多小口角,最終也取得我繼續停放的共識;然而...
樓梯間是公有的
你能用,他為何不能用??
頂樓平台亦同
: 今年初9月,我的機車後輪無故"爆胎",後來發現側邊被用刀割破一個洞;
: 今年初10月,因為大雨的緣故,我將安全帽斜放於機車上,隔天起來安全帽不見蹤跡;
: 今天,中午與家母騎車出門時,發現後輪被放氣,觀察一下,發現充氣孔的蓋子有鬆
: 動痕跡,應該是被人惡意放氣。
: 上禮拜,樓梯間左邊被人故意用盆栽擋住去路,導致我牽車時必須要把盆栽先移走才能
: 把車移出來,當時詢問過某A是否是他所有,某A否認。
有證據是特定人做的嗎??
沒有都是白說啦
: 5.安全帽被竊時已經到我們這邊的派出所報案,無奈,警察不想接,所以只"備案"而已,
: 里長監視器也無法拍到我門公寓內的狀況,所以打算自己架設監視器。
建議你在機車上裝滿行車紀錄器,隨時錄影
: 問題:
: 詢問過警察時,他們跟我說,會做這種事情的如非慣竊就是有跟我起過爭執的人。
: 然而我沒有證據指出就是某A在背後搞我,因此想要架設監視器,逮到他做的壞事。
: 我的問題有三個:
:
: Q1.頂樓是違建戶,但我只想針對1號六樓的違建提報到新北市建設局,到時候稽人員來
: 查時,
: 會不會連3號六樓的違建也拆了??
: 會這麼做是因為想要給1號五樓的房東施壓!要他們不要再租給某A了。
: 因為之前在下忘記拔鑰匙,三號五樓的鄰居有幫我拔起來還給我,所以不想影響
: 到他們。
頂樓違建任何人都能檢舉,但會不會被拆呢??
不知你在何處,以台北市為例(其他縣市常參考)
1.民國83年以前,頂樓違建緩拆
必須同一地號所有權人告上法院,才會拆
單純檢舉沒用,要等其他重大違建拆光,才會輪到
2.民國84年以後,檢舉有用,政府單位會排時程,人力夠了就會去拆
可能會等上1~20年??
3.頂樓違建檢舉常是連鎖效應,特別是有共用壁時
歐爺~整排拆光光,真爽
4.理論上檢舉人是會保密的,實務上就不知道了
: Q2.架設監視器抓某A的部分,
:
: 目前我想架在 a.樓梯間能看到我的機車的地方。
: b.能看到三號四樓我家門口的地方(怕會直接對我門亂來)。
: 但,我爬文跟估狗後發現到:
: 今年八月已經有判例指出樓梯間、住戶出入部分安裝監視器也是違法的~
: 還要賠錢><
: 所以,我想請教大大們的意見。
前面已經給建議了
: Q3."放氣"友版law 有討論串提到,屬於"非強迫性、非妨害行動自由"的惡作劇行為,
: 刑法302、304皆不適用;我不知道下手的A是不是知道這件事情~
: 不過,割破輪胎、偷安全帽(也有可能是把他拿去丟掉)一定觸犯損毀罪跟竊盜罪!
: 這應該無庸置疑。但在下還是想知道如果監視器拍到"放氣"的畫面,
: 可以起訴他什麼嗎?
我個人的法學知識認為,"放氣",刑法皆不成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3.194.73.55
: ※ 編輯: aaaman 來自: 123.194.73.55 (11/10 17:00)
: ※ 編輯: aaaman 來自: 123.194.73.55 (11/10 17:02)
: ※ 編輯: aaaman 來自: 123.194.73.55 (11/10 17:05)
: ※ 編輯: aaaman 來自: 123.194.73.55 (11/10 17:10)
: → iscu:把車停到監視器可以拍到的地方 而不是停在那邊擋路不就好了 11/10 18:02
: 謝謝樓上大大指教。
: 但是樓梯間"左邊"是推放雜物,
: "右邊"是樓梯,
: 我的機車停放在左邊,並不會擋到住戶們行的權利;
擋路跟佔據樓梯間是兩回事
擋路有刑法強制罪的可能
佔據樓梯間或頂樓有刑法侵占的可能
: 而且,
: 我認為對方已經侵犯到我的財產權,
: 法律主張公平正義,
: 既然我已被侵犯,
: 我理當應該要試著討回屬於我的權利,
: 或讓加害的一方受到制裁。
你是門牌 3號,對方是門牌 1號,頂樓加蓋應該沒有侵占的問題
你的機車,就得拿出具體的證據了!
: ※ 編輯: aaaman 來自: 123.194.73.55 (11/10 18:58)
: 推 xxcv:五十步笑百步,占用樓梯間的檢舉占用頂樓的!! 11/10 19:24
: 謝謝指教,已站內信,請注意語氣與版規。
一個佔據頂樓,一個佔據樓梯間
我再說一次:五十步笑百步
: 目前策畫與沙盤推演如何讓他再犯中。
鄰居相處重在人和
租房子的是過客,你們卻是常住啊
: 謝謝。
: 但我要再次強調,
: 對方破壞、偷竊我的財物,
: 我是針對這個行為跟相關問題請教。
證據呢??
最後
有一句廣告詞
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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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8.70
※ 編輯: xxcv 來自: 114.45.238.70 (11/10 23:12)
私人信件裡這麼嗆,又是警告,又是發誓不善罷甘休
解釋一堆別人的錯,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
再告訴你,
想走民法,就先證明"'放氣"對你的實質損失
損失一堆空氣,是要人家賠你一堆空氣睨??
謝解釋~
對了,行車紀錄器有可能會把自己占用梯間的事實錄下來喔!!啾咪~~
不想節外生枝會站內信??
會搞這麼多毛??要不要思考自己的人格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