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舉中指犯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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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舉中指犯法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可以不愛但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最近拘捕一名26歲無業人士及一名18歲中六學生,指他們在網上社交媒體發文,針對無綫電視及其商戶,涉嫌干犯串謀刑事恐嚇等罪。其中指中六生在Facebook成立群組「抵制無良心Tvb戰線」,並擔任管理員。貼出在無綫電視賣廣告的商戶名稱,呼籲其他人「派嬲」、「請願」及「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舉中指犯法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10:56:15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io【國民教育】《國歌法》擬強制要求中小學教國歌,議員憂影響教育自主⠀ ·⠀ 政府擬在《國歌法》中加入條文,強制要求在中小學教育國歌,教育局代表今早(27日)出席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回應提問。其中議員范國威擔心,強制加入條文要求教育國歌會影響教...

  • 舉中指犯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31 22: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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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愛但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最近拘捕一名26歲無業人士及一名18歲中六學生,指他們在網上社交媒體發文,針對無綫電視及其商戶,涉嫌干犯串謀刑事恐嚇等罪。其中指中六生在Facebook成立群組「抵制無良心Tvb戰線」,並擔任管理員。貼出在無綫電視賣廣告的商戶名稱,呼籲其他人「派嬲」、「請願」及「永久抵制」等,引致商戶不安及無綫財務損失。警方指涉及2000個帖文,針對超過100個廣告商。

    而另外26歲被捕男子是無業人士,涉嫌前年及去年在「連登」發文,聲稱要襲擊無綫新聞部人員,他亦涉嫌藐視法庭,曾發文貼出警員及其女兒的相片,聲言要襲擊警員的女兒。

    其實我早在港台節目「視點31」和盧覓雪討論時,已經提出此網上欺凌問題。該群組一直在鼓吹手足聯手打壓TVB的廣告商,利用網上白色恐嚇;甚至投訴至食環、消防等相關政府機構, 目的只為增加廣告客戶的麻煩及攻擊TVB,從而恐嚇他們不敢再在TVB 落廣告。但可笑對家一直不承認有網上欺凌,還說黃藝人也受到同樣欺凌。但起碼,我從沒見過藍人對ViuTV或其廣告商及藝人作出恐嚇及騷擾。現在警方正視執法,事實勝於一切雄辯,強詞奪理砌詞狡辯都是沒有意思。如果ViuTV及黃藝人也受到恐嚇威脅,絕對可以報警求助。

    拘捕新聞一出,即時見有些網民走出來護航說:為什麼我不可以選擇不看TVB,為什麼不可以抵制?你絕對有自由選擇支持不同電視台及藝人,但絕對沒有資格阻撓他人的選擇自由。更絕不可作出鼓吹別人群起網上欺凌、威脅恐嚇支持TVB的廣告商及合作藝人。這是刑事恐嚇,絕對是犯法,是需要負上刑責的。而法庭一早已頒令禁止將警員及其家人資料於網上起底,但有網民仍「不知死活」地繼續藐視法庭。難道你覺得躲在鍵盤背後就沒有人知道你的身份嗎?不需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上責任嗎?

    希望此次事件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包括在互聯網鼓勵、煽動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警察及其家屬,絕對有可能違法。警方提醒市民需為現實及網上世界的言行承擔上法律責任。難道各位還要繼續用網上欺凌白色恐怖去阻嚇、打壓別人?今時不同往日了,小心一天被關進牢的就是自己。請大家好自為之。香港是民主社會,請給予別人自由選擇權利!

    朱庭萱

  • 舉中指犯法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1 13: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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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 舉中指犯法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1 18: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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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能否再寫我心?》

    病榻期間,手背插著針咀喉管,魂遊太虛、任人魚肉、無力感交集無奈感,思前想後、回顧人生,遊走於天堂地獄之間……

    休息了大半個月,今天【五一】,是還債的日子。

    上月中,答應讀者寫一篇1700字長文,其後身體抱恙,承蒙讀者眷顧,兩日內就獲得3000多個emoji及問候留言,先在這裏謝過。

    於是,決定今天在facebook寫一篇有史以來最最最長的文字,就以3000字為目標吧。

    三千,其實就是N ,並非一個實數,所謂三千煩惱絲、孔子三千弟子、三千大千世界、孟嘗君食客三千……

    真正字數多少,who cares ?

    這段期間,看了不少平時沒有觀看的頻道、聽了不少未聽過的歌曲、閱讀了不少平時沒有翻過的書,但盡量避開一些令人氣憤的新聞,以免影響身心康復進度。

    長期讀者應該知道,我很喜歡菲律賓民歌Anak, 原來除了譚詠麟翻唱的粵語版《孩子》,盧冠廷也曾在演唱會演繹,他那特別的唱腔,更能勾劃出一種莫名的情感和幽怨,一曲《孩子》,又聯想起五歲小女孩被虐待致死……

    至於那個什麼五千萬噴水池(又是五千萬?), 如此芝麻綠豆小事為什麼能夠引起巨大迴響,真正原因,其實是香港能公開討論的話題,已如鳳毛麟角。

    要我寫1000字批評康文署、又或者寫1000字批評東方昇,同樣輕而易舉,反正在撕裂的香港,已經沒有什麼真理,不是嗎?就連那個冷血兇殘的繼母,判決也不能達到一致(6比1)。

    本欄的出現,源於2014年佔中期間,一篇《致我們即將逝去的香港》深受歡迎,7年來我手寫我心,完成了數千篇文章。
    7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人體細胞每7年就可以全部重新更換一遍。

    從零開始,到今天超過3萬followers,總算略有所成,老懷安慰。

    多年前其中一篇文章曾提及過台灣作家(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和兒子合著的一本書《親愛的安德烈》,當年買書後翻過十來頁便束之高閣,臥床期間,from cover to cover重新閱讀一遍,今天想和讀者分享其中一節(天地圖書2007年11月版213頁):
    龍應台問兒子,「你最同情什麼?」
    兒子回答:「無法表達自己的人 ---- 不論是由於貧窮、或是由於不自由而無法表達自己的人,我最同情。」

    安德烈,你同情香港人嗎?

    去年港版國安法出現,大量KOL刪文的刪文、離開的離開,自己亦提心吊膽,方寸大亂隨波逐流,匆匆忙忙刪除一些不滿政府胡亂施政的文字……

    刪著刪著,看著看著多年來的文章…… 忽然停止,反問自己,到底在做什麼?

    李懂媽這個專欄,多年來不是被黃絲指罵、時不時被「捧」為親政府藍絲嗎?

    從來都以「香港人」這三個字作為人生座標,不管是楊千樺還是周柏豪,我都不希望見到香港人自相殘殺……

    佔中期間,看見年輕學生和年青警員被捲入政治漩渦紛紛入獄,同樣令我揪心,多次發文惋惜。

    我批評周浩鼎之愚,更揭破林子健釘書機事件的拙劣。

    從來明確指出港獨是「海市蜃樓」,苦勸年青人不要走上不歸路。

    我痛恨警方濫打濫捕、亦不滿示威者圍毆地鐵職員。

    我聲討元朗兩名當值警員出賣受襲市民轉身而去,同時表揚一些盡忠職守的警員。
    (這裏先叉開一筆,從來深信讚許更能激勵對方做多些好事,就如叫頑皮學生做班長,部分讀者可能認為不停指責更有效,真的嗎? 至於什麼對方已經收足人工無需讚許,更是一派胡言,我們就不能讚揚服務一流收足人工的酒店經理? 我們就不能 嘉許任勞任怨收足人工的清潔工人?)

    林超英反對填海,我發文和他爭辯。

    我寫「天佑武漢」、 亦不贊成與以武漢為病毒名稱,令部分讀者頗有微言。

    我真心覺得高鐵方便快捷、亦不認為一地兩檢有問題(事實證明判斷正確,香港人只見樹木出煙不見森林大火)。

    我寧願中央全面接管,也不願見如此低質素的特區管治團隊收取高薪厚祿,事到如今,反正大局已定,真誠希望北京換血,14億人當然很容易挑選精英團隊治港 ,無須「明益」一大批無能的忠誠廢物。

    蔡若蓮兒子自殺,有人奔走相告額手稱慶,我心痛指出香港病了。

    我全力針對屈穎妍的虛偽,但反對有人恐嚇她及家人……

    但今天,為什麼連自己這種溫和評論的人,內心都會心生恐懼、寢食難安?

    是什麼令香港人無法表達自己?
    安德烈,你有答案嗎?

    今天,就算審計署署長都無法自由自在表達自己,因他審查的入境處長,已貴為國安處成員……

    那麼,是否要永遠離開香港,才能夠暢所欲言?

    讓我們看看身在台灣的沈旭暉、蕭若元、黃毓民、林夕……

    除了黃毓民作風保持一貫,作為文字人, 自己明顯感覺到其餘三人隱隱透露出那種不忿、不甘心的情緒。

    就以沈博士為例,文章雖然字字珠璣、言中有物,但難掩內心一股怨氣,粵語形容詞就是「講多咗啲」,但這也難怪,人非草木,孰能無情?

    但這又衍生了另一種爭論,就是收費文章。

    網上看見有關收費文章的兩極意見,一說天下沒有免費午餐,有價值的文章要收費理所當然,另一說是,全家已安全離開香港的KOL,還要香港人付鈔,吃水深火熱中港人的人血饅頭?

    先說說個人情況,自己寫文章屬於玩票性質,時而月旦時事、時而抒發內心…… 數月前開設patreon,某程度上想測試自己文字的價值,可惜至今仍未能達到facebook讀者1%,命也!

    早前宣告抱恙短暫停筆 ,有patreon讀者即時終止贊助,原因未明,但心有戚戚焉。
    傷感的當然不是那幾塊錢,一直以為patreon讀者願意付出真金白銀是一種支持,但猛然醒覺,原來亦有少部分人認為只是買賣,你有病不賣(文)我便不買,各不相欠,亦合情合理。

    回頭說海外KOL,他們對香港問題指指點點,是愛護香港?還是隔岸觀火?

    沈教授形容自己設立patreon屬於「轉移陣地、互相扶持」,這一點我可以同意。

    去年身處台灣的燒山,多次在youtube肯定預言,當美國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所有特區官員必定雞飛狗走,一個不留……

    結果是什麼?

    實況是燒山已經離地,我曾寫過一篇《禍起蕭牆》,說的就是這種情況,燒山仍誤以為雞隨時可以飛、狗隨時可以走……

    就讓我抽離一點,作個比喻。

    一名脫北者(逃離北韓的人),在海外發表文章,說獨裁政府如何不堪、北韓人民生活如何艱苦、他們應該繼續爭取自由民主不要跪低……

    海外KOL隔山打牛這種做法有沒有問題,留待讀者自行判斷,本文原本想用的標題,是《每人心中都有一個李懂媽》, 正如李安導演拍完《臥虎藏龍》,對記者說「每人心中都有一把青冥劍」、拍完《斷背山》,李安又說「每人心中都有一座斷背山」……你懂嗎?

    經過風風雨雨,自己病後反而作出了時間上的取捨,讓自己人生舒服一點。

    patreon是收費專欄,當然會按時出文回饋讀者(順帶一提,今天是1號,鼓勵大家加入),facebook是免費文章,只希望讀者認同和嘉許(如前述以讚揚作鼓勵),不再吝嗇按讚。

    所以,今天自己定下目標,由這篇文章開始,每當獲2000+ emoji (起碼證明文字有人肯定),翌日便會繼續寫下一篇facebook文章,否則,無謂舞文弄墨自作多情,多點休息就是,何時寫facebook,隨緣吧……

    最後,不得不提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特意抽取昨日一篇patreon文章和大家分享:

    【 近日湯家驊力薦林鄭連任,可惜他錯用了一句 “the devil you know better than the devil you don't ”,隨即被建制派圍攻,說領導班子「只有天使沒有魔鬼」,十一哥被逼匆匆忙忙在facebook呼籲大家冷靜。

    簡單形容,湯家驊無意中指出特首選舉就是「兩害取其輕」的遊戲,而不是「選賢與能」,為何今次這隻老狐狸如此不小心?

    其實,十一哥近年的言論早已不值一哂,反正他高調擁護林鄭連任,無非就是替自己在行會霸位,哪會想及其他?

    正如他早前說蔡玉玲(查冊車牌虛假陳述)有罪完全有法可依,套路一脈相成,毫無邏輯可言。

    如果真如法官所言,完全不考慮「動機」,觸犯法例就要判罰,那麼何須法官? 用電腦程式不就可以替代所有法官?

    讀者應該對不久前網上一段驚險鏡頭記憶猶新,一名大約4歲小孩子衝出馬路,當時汽車是綠燈行人是紅燈,小孩母親發覺後即時衝出馬路抱起小孩,幸好小巴司機及時緊急煞停,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犯法就是犯法,政府應否票控該名母親不遵守交通條例衝燈(紅公仔)?

    更多的新聞片段,可看見火場有人破窗逃生,犯法就是犯法,不應該考慮動機?
    政府又為何不票控逃生者「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

    要舉更多例子去反駁湯家驊之流,1700字也不足夠,不過今天謬論當道,小市民只能逆來順受。

    今時今日,很多工種AI都可以替代人類,但全球依然要用「人」去當法官,就是因為AI沒有人性(科學家正在設計有感情的人工智能,將來機械人可能比真人更加有人性)。

    年青的朋友,可能未聽過這些故事……

    小時候,報紙法庭新聞,經常看到這些報道:「無依無靠的老婆婆做小販被控阻街,罰款30元,裁判官宣判從濟貧箱撥出50元予老婆婆……」

    濟貧箱(Magistrates Poor Box)源於半世紀前英治時代,據說由一名裁判官 J.G.Wilson創立,目的是對一些家徒四壁的被告提供援助,「濟貧箱」的第一筆善款更由Wilson裁判官親自解囊捐出,其後善款則由外界樂助,近年社會有綜援政策,似乎很少再聽聞這類法庭消息。

    以上這些好人好事,都不是法律規定,法官從來都不應該是鐵板一塊。

    今天,裁判官Wilson已經離世,伴隨他離開的,還有人性……】

    (後記:本文已經超過3500字,希望每篇facebook文章都能得到 2000+ likes,作為寫下一篇的動力。另外,五月份patreon預告:「陶傑籲蘋果自行了斷」、「苟延殘喘的港台」、「支持紫荊黨踢走琼子」、「外傭的故事」、「悲慘動物世界」、「中國式輪盤」……)

  • 舉中指犯法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5-28 18:41:56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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