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由權種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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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自由權種類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7萬的網紅蔡正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自由疫苗 疫苗自由 在新冠疫情肆虐下 各國政府無不使出洪荒之力 動員企業財團和民間組織 購買疫苗或開發疫苗 除非財力不夠的政府 否則疫苗數量和種類越多越好 讓人民有足夠疫苗可以施打 有更好的疫苗種類可以選擇 這就是自由 日本原本囤積一堆AZ疫苗 但買到BNT和莫德納後 就想如同韓國一樣 把次等...

自由權種類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08:45:44

10月4日新聞概要📃 ——————————————————— 【政府宣布訂立《禁蒙面法》】 林鄭月娥表示,壓制違法行為、支持警隊執法,是特區政府一貫立場和管治目標,因應香港已出現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政府不能任由暴力升級,宣布行政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法例在十月五日開始實施。 . 【...

自由權種類 在 輯輔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9 01:27:31

⠀⠀⠀⠀ 《複雜生活節 – IV : ㄇㄉㄈㄎ 》 ⠀⠀⠀⠀ 「貓的肥尻,簡稱ㄇㄉㄈㄎ。」 ⠀⠀⠀⠀ 不是甚麼英文轉譯ʕ •ᴥ•ʔ ⠀⠀⠀⠀ 簡單來說,因為感覺是個可以大量動腦、擴充知識的場合,也剛好有幸得以購入老友票,就來ㄌ~⠀⠀⠀⠀ ⠀⠀⠀⠀ 雖然沒有直接認識,但還是先感謝主辦們一波,從包下整個...

  • 自由權種類 在 蔡正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31 13:47:59
    有 2,326 人按讚

    自由疫苗 疫苗自由

    在新冠疫情肆虐下
    各國政府無不使出洪荒之力
    動員企業財團和民間組織
    購買疫苗或開發疫苗

    除非財力不夠的政府
    否則疫苗數量和種類越多越好
    讓人民有足夠疫苗可以施打
    有更好的疫苗種類可以選擇
    這就是自由

    日本原本囤積一堆AZ疫苗
    但買到BNT和莫德納後
    就想如同韓國一樣
    把次等貨的AZ倒貨給台灣
    台灣沒有魚 拿到蝦也好
    日本人就比台灣人更自由

    台灣人就沒有這份
    令人羨慕的自由
    台灣人不只疫苗不足
    還不能選擇打什麼疫苗
    更不能自由進口疫苗
    這就是沒有自由

    民進黨政府沒有遠見
    未能及早投資國外疫苗
    只鍾情國產疫苗的發展
    這不能說錯
    但卻顯示相當的無知

    新加坡和美國都在國內外
    超前部署很多支疫苗
    把雞蛋放在很多籃子裡

    陳時中和民進黨打從一開始
    就只投入台產疫苗
    放棄綁樁國外疫苗
    才會讓台灣陷入冏境和危險之境

    政府支持台產疫苗業的發展
    是可以試試看
    但不能為了扶持台產疫苗
    就阻擾更好的國外疫苗進口

    民進黨要了解
    台產疫苗業的股票
    可以大肆炒作
    可以很奇怪的不需三期臨床
    以表彰綠色奇蹟

    但是打入台灣人身上的疫苗
    只有效果的好壞
    不會有台產或國外的分別
    也不會有是不是大陸產的差異

    民進黨作為執政黨
    可以不處理台產疫苗業股票
    令人驚訝的投機炒作
    但總不能為了維護這些股票
    剝奪台灣人自由進口更好疫苗的權利
    台灣人的疫苗自由權
    就是不可剝奪的生命權

    陳時中和民進黨
    你們懂嗎?

  • 自由權種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21 12:28:00
    有 1,536 人按讚

    109年地方政府特考三等,行政法擬答
    一丶擬答:
    財政部為便民服務依職權訂定「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係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規定之內部秩序運作之「組織性行政規則」,其合法性:
    (一)基於法律保留原則,該作業要點並不涉及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並不須法律的依據或授權,此乃執行業務之細節、技術性次要事項的規定,行政機關以行政規則為之,乃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二)財政部基於主管機關之地位,於法定職權範圍內,符合立法之意旨,從而達到便民服務,亦未增加法律所未規定之租稅義務,與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憲法第23條之法律保留原則,尚無牴觸(釋字685、693、745號解釋參照)。
    二、擬答
    行為人之一行為同時違反多數之義務時,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乃從重處罰,一行為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鐵路法之規定時,當依鐵路法之規定處罰。本案問題在於行為後鐡路法修法,將原來之刑罰變更為行政罰,究應如何處理,茲說明如下:
    (一)刑罰變更為行政罰應如何處罰(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判字第 396 號 判決參照)

    1、刑罰與行政罰相較孰輕孰重,雖然各國立法例或學說容或有不同的見 解,惟我國立法者業已於行政罰法第 4 條、第 26 條規定及其立法 理由中,認定無論從行為的情節輕重、違反社會性或法益侵害的程度 及懲罰的作用等方面而言,刑罰均屬較行政罰為重的制裁。又立法政 策改變,就同一行為的處罰由「刑事罰」變更為「行政罰」,屬法律 的變更,且未改變其行為的可罰性,至其新舊法律的適用,應依行政 罰法第 5 條所定的「從新從輕原則」予以決定。
    2、刑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的制裁,基於法治國下的法安定性及信 賴保護原則,必須行為人於行為時對於何種行為應受如何的制裁有所 認識或有預見的可能性,始得在該法律效果的範圍內依法對其加以懲 罰。是以,無論刑法第 1 條所定的罪刑法定主義或行政罰法第 4 條所定的處罰法定主義,都是建立在行為時的法律有明文規定刑罰或 行政罰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基礎上,而且對行為人的制裁,亦 應在行為時法律所明定的法律效果範圍之內,方不會使行為人擔負其 行為時法律所未規定的責任,致其遭受無法預見或預計的懲罰。
    (二)有關鐵路法修法將刑罰變更為行政罰,應如何適用
    1、依法始得處罰,為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之一,對於違反 社會性程度輕微的行為,處以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 罰,雖較諸對侵害國家、社會法益等科以刑罰的行為情節 輕微,惟本質上仍屬對於人民自由或權利的不利處分,其 應適用處罰法定主義,仍無不同。為使行為人對其行為有 所認識,進而擔負其在法律上應有的責任,行政罰法第4 條明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 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立法理由參照)又一行 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時,由於刑 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的制裁,而刑罰的懲罰作用較 強,故依刑事法律處罰,即足資警惕時,實無一事二罰再 處行政罰的必要。且刑事法律處罰,由法院依法定程序為 之,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應予優先適用,故同法第26條 第1項前段明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 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立法理由參照 )據此可知,刑罰與行政罰之間孰輕孰重,雖然各國立法 例或學說容或有不同的見解,惟我國立法者業已於上開規 定及其立法理由中,認為無論從行為的情節輕重、違反社 會性或法益侵害的程度及懲罰的作用等方面而言,刑罰均 屬較行政罰為重的制裁。
    2、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 ,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 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 者之規定。」明定法律或自治條例變更時的適用,是採「 從新從輕」的處罰原則,即於行為後的法律或自治條例有 變更者,原則上是「從新」,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的 法律或自治條例;僅於裁處前的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 處罰者,始例外「從輕」,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的規定 (立法理由參照)。又我國過往承襲德日學說見解,認為 「行政罰」與「刑罰」本質有所不同,前者行為之所以受 處罰並非本質上違反倫理或道德,而是因法律的規定,故 稱為「法定犯」;後者則是本質上違反道德或倫理的行為 ,無待法律規定,即具有可非難性,稱為「自然犯」。然 而,行政罰所制裁的行為,未必即無道德或倫理的可非難 性,且原來純為法律規定的義務,長期施行後深植人心, 亦可能轉變為道德或倫理的要求。是以,典型的刑事犯較 諸典型的行政犯,固然有較高的反道德性及反倫理性,對 社會足以產生較大的損害或危險,但二者間並非本質上有 絕對的不同,而是因價值判斷或不法行為的內容,所作逐 漸的進階式劃分,而此劃分權限屬於立法機關,立法者得 從社會需要與政策考量等觀點,衡量該等行為的危險性, 據以決定處罰的方式。此觀諸司法院釋字第517號解釋理 由書揭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制裁究採行政罰抑刑事罰 ,本屬立法機關衡酌事件之特性、侵害法益之輕重程度以 及所欲達到之管制效果,所為立法裁量之權限……。即對 違反法律規定之行為,立法機關本於上述之立法裁量權限 ,亦得規定不同之處罰」意旨即明。因此,立法政策改變 ,就同一行為的處罰,無論由「行政罰」轉變為「刑事罰 」,或由「刑事罰」變更為「行政罰」,均屬法律的變更 ,且未改變其行為的可罰性,至其新舊法律的適用,自應 依前述行政罰法第5條所定的「從新從輕原則」予以決定 。 3、67年鐵路法第65條規定:「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處 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是採取以刑罰制裁行 為人的立法政策。嗣於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的103年鐵 路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 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之1倍至10倍 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將原本 的刑事制裁予以除罪化,改以行政罰制裁行為人。是行為 人如於舊法時期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而違反67年鐵路 法第65條規定,嗣於新法時期制裁時,由於無論新舊法時 期,該行為均屬不法行為而具有可罰性,且因103年鐵路 法第65條第1項前段規定的行政罰,較67年鐵路法第65條 規定的刑罰為輕,故應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的「從新從 輕原則」,適用103年鐵路法第65條第1項前段規定裁處( 另參酌司法院院解字第3389號解釋意旨)。
    3、刑罰與行政罰同屬對不法行為的制裁,基於法治國下的法 安定性及信賴保護原則,必須行為人於行為時對於何種行 為(構成要件)應受如何的制裁(法律效果)有所認識或 有預見的可能性,始得在該法律效果的範圍內依法對其加 以懲罰。是以,無論刑法第1條所定的罪刑法定主義或行 政罰法第4條所定的處罰法定主義,都是建立在行為時的 法律(包括行政罰的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刑罰或行政罰 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基礎上,而且對行為人的制裁 ,亦應在行為時法律所明定的法律效果範圍之內(惟如適 用刑法第2條所定的從舊從輕原則或行政罰法第5條所定的 從新從輕原則,則可能處以較原定範圍為輕的處罰),方 不會使行為人擔負其行為時法律所未規定的責任,致其遭 受無法預見或預計的懲罰。

  • 自由權種類 在 Eddie Tam 譚新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27 10:15:08
    有 107 人按讚

    譚新強:對拜登政策綱領的建議(一)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27日 Share


    【明報專訊】雖然美國總統特朗普仍拒絕正式承認在大選落敗,但最少已批准啟動最基本的權力移交步驟。這3周延遲已浪費寶貴抗疫時間,以及無謂犧牲數以萬計美國人性命。雖然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已呼籲國民不應在感恩節期間旅遊,以防病毒散播得更厲害,但特朗普毫不關心,絕口不提疫情,反而只仍病態式不停作出各種無根據選舉舞弊指控,和吹噓道指到了「神聖」(sacred)的3萬點!股票比人命更「神聖」,大概這就是美國今天的寫照!

    股票比人命更「神聖」 美國今天寫照

    無論如何,拜登已開始組閣,準備在1月20日宣誓就職,接手這個爛攤子,真不知應否恭喜他。我曾自詡為現代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十九世紀法國思想家),經常提出一些對美國的觀察,在此我又再嘗試作出10個拜登上任後的首要政策建議。部分拜登已提及過,部分則連他或許仍未意會到其重要性。有些人可能認為我何必為拜登費神,提出為美國好的意見,他們甚至黑心希望特朗普連任,錯誤以為這就對中國最有利。這想法當然是錯的,仍困於過時的修昔底德陷阱思維。我們全人類活在同一個渺小的「Blue Marble」小星球上,現在最需要的是全球各國同心合力去抗疫,更重要的長期任務是逆轉足以滅絕人類的氣候變化問題。除此之外,如何繼續防止絕對沒有贏家的核戰(另一帶來世界末日的方法),亦當然是中美共同面對的重要問題。

    犧牲短期經濟利益 抗疫必需代價

    以下為對拜登上任後的首要政策建議:

    (1)美國人錯誤地認為特朗普處理經濟較佳,加上拜登有機會加稅,所以今次是選民罕有跟自己荷包作對的一次。拜登知道國民已有嚴重疫症疲勞(我也有),亦擔心經濟,所以暫時答應不會封閉全國經濟。不過,我建議他抗疫政策仍必須傾向嚴謹,原因有三。第一,拜登當選的最大,甚至唯一原因當然就是為了抗疫,所以如抗疫手段仍然拖泥帶水,成效不能立竿見影,那麼國民將非常失望,加上國會仍極大機會續處於僵局(Gridlock),必令拜登往後4年施政更困難。

    第二,中國的經驗亦已證明其實犧牲短期經濟(甚至短期人民自由權),是抗疫的必須代價,亦是逐步健康地恢復實體經濟的必經之路。西方無知地以為抗疫與經濟是一個不能並存的二選一抉擇,根本就是個偽命題!

    第三,既然多種有效疫苗已成功在望,只需數月已能為很多人注射,所以現時更應盡力抗疫,減少傷亡,因為在此最後階段染病和去世的人,是最無謂和不值的犧牲!

    拜登已成立治疫工作小組,其中一位成員為奧巴馬年代、前醫務總監(Surgeon General)默西(Vivek Murthy),歷史上最年輕的一位耶魯醫學院和管理學院的雙畢業生。我認識多名他的同屆同學,對他讚不絕口,既聰明勤奮,EQ亦非常高,跟同學合作和相處得極好。耶魯管理學院擅長訓練公共與私人機構管理能力兼備人才,鼓勵「貴族義務」(noblesse oblige)的公共服務精神,我對師弟的治疫能力,很有信心!

    (2)拜登已多次說明他認為美國以至全人類面對的最大挑戰為氣候變化,我當然贊同。他並非空談,已馬上委派前國務卿克里(John Kerry)為氣候變遷總統特使(Special Presidential Envoy for Climate),並將列席國家安全會議(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NSC)。此外,據聞拜登亦將設立白宮氣候變化總監(Director)一職。近年克里致力環保,早前曾在《紐約時報》撰文鼓勵中國與全球合作,答應禁止在南極洋範圍進行任何商業活動,包括捕魚和勘探石油資源等,以防南極面臨類似北極冰川完全融化的巨大災難。我相信中國是個負責任的地球持份者,必將遵守一切相關條約,甚至可能扮演帶頭保護南極角色。

    拜登已宣布將重返非常重要的《巴黎氣候協定》,亦將停止脫離世衛(WHO)。當然是好事,但脫離和加入如此重要國際組織,並非兒戲小事,對全球能否成功防止暖化,有關鍵影響。雖然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碳排放國家,但人均排放量僅為美國人的一半不到。當然美國的累積總碳排放量仍是全球最多,每年排放量仍高佔第二位。

    疫情仍肆虐 多國碳排放已反彈

    根據專家預測,如要避免達到提高攝氏1.5度的危險暖化臨界點,需要連續10年、每年全球碳排放量遞減7%。今年因疫情肆虐(地球反擊戰?),有望達標;然而,雖然疫情仍然嚴重,但多國的碳排放已有反彈,印度首都新德里,兩周前霧霾嚴重,PM2.5水平升至700以上,能見度跌至0,為今年2月以來首次。感恩節期間,美國飛行旅客雖同比大跌60%,但航班數量仍高近7000班次,只比去年微跌8%,竟仍比前年略多!中國經濟復蘇得比絕大部分國家早且好,預計今年GDP仍有正增長,所以估計全年碳排放量將只跌約4%。

    如要成功避免氣候變化的更嚴重災難,全球必須衷誠長期合作,絕不可再出現美國的政策無常反覆情况。中國已作出2060年或之前達到「碳中和」(carbon neutral)的承諾,對發展中國家來講,是件極不容易的事。反過來,全球最發達的美國,又願否作出同樣或更進取的減排承諾呢?

    我有另一建議,如要說服冥頑不靈的美國和其他對氣候變化有懷疑,或認為後果未必太嚴重的人(即為數不少,感染右翼思想病毒那些人),可能最好的方法是找出COVID疫情與氣候和環境變化的關係和證據。此學術研究工作非常重要,既需要理論、電腦模式,亦需要實驗證據。

    我認為疫情跟氣候和環境變化,極可能有關。愈來愈頻密的超級風暴和巨型山林大火,為氣候變化的直接後果,已是幾乎不爭的事實,只需懂得一點基本物理和物理化學(physical chemistry)就能明白。情况猶如燒熱水,即使未到沸點,水煲內的水流和氣流都必加強和起變化,同樣地,地球暖化,海洋水位、水流和大氣層氣流,也必然加強和出現變化。

    這些變化也必導致動物遷徙和生態環境變化,加上人類城市擴張,縮減人類與蝙蝠之類的生活距離,因此接觸頻繁,較容易出現病毒由動物跳到人類的種類跳躍(species jump)。再次,氣候暖化亦可能直接導致病毒基因變異加速,亦有證據顯示冰川融化已釋放本被冷藏的遠古病毒。

    美經濟結構問題 非刺激方案能解決

    (3)美國人對經濟當然着急。雖然股市不斷創新高,但主要受惠者只是top 1%、0.1%,甚至只是最富有的0.01%。股市只代表整體經濟的20%,且FAAMNNG加上T(facebook、Apple蘋果、Amazon亞馬遜、Microsoft微軟、Nvidia、Netflix、Google和Tesla)等數家科技巨頭,已佔標普指數高達25%以上,突顯在缺乏監管的互聯網年代,贏家通吃的特有現象,亦即蓋掩其餘80%以上的實體經濟所面臨的困境。

    美國10月失業率雖已跌回至6.9%,但仍比疫情爆發前升近倍,且隨時可跟隨疫情反彈。再者這些重新增加的就業機會,主要只是低工資、沒有前途的前線服務行業崗位。

    美國政客和投資者,仍只追求短視答案,最想國會通過另1萬億美元短期經濟刺激方案,以為這就是萬能解藥。我不否認有此需要,但美國有深遠的經濟結構問題,包括過度消費,基建投資過少,政府債務增長太快,和貧富過度懸殊等問題,都絕非一個簡單刺激方案所能解決的。其實再增加過萬億財赤,接近飲鴆止渴,只會令財政狀况更危險,前天美匯指數已曾跌破今年低位92水平,Bitcoin則似將挑戰歷史高位。

    中美關係沒更緊張已算不錯

    (4)大家當然極關心中美關係,相信對拜登亦是一個重要外交範疇。傳統上,民主黨較注重民生和內政,包括種族關係、性別和性取向歧視問題、醫療制度和社會福利及環保議題等,這亦是正確的政策重要性次序和方向。但經過4年的所謂民粹主義抬頭,即使特朗普落敗,這股充滿不理性仇恨、國家主義,和種族歧視的邪惡勢力,亦不會如此容易消失。中國的急速崛起,加上COVID疫情最先在中國大規模爆發,令美國人對中國更加猜忌和仇視,在此背景下,即使拜登本人較理性與溫和,但針對中國的貿易、科技和外交政策,實不可能在短期內完全逆轉,變得太溫和。只要雙方關係沒變得更緊張,已算不錯。

    我對中美關係仍有不少觀察和建議,另外,美國亦面對其他重要難題,但編輯已催促交稿,只可暫此擱筆,下期待續。

    (中環資產持有facebook、蘋果、亞馬遜、微軟、Nvidia、Netflix、Google母公司Alphabet及Tesla的財務權益)

    中環資產投資行政總裁
    [譚新強 中環新譚]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32098&node=1606416988448&issue=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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