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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臚列意思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462的網紅梁律師的執業日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解題分享part2,這次要跟大家分享的是高考法制、法廉的刑法部分,我認為這次刑法要寫高分真的不容易,太多冷門條文了🤣 壹、甲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於投票日前四個月,將戶籍遷入該候選人的選區。事實上,甲在別處生活與工作。投票前兩週,甲收到選舉通知單。投票前一日,甲遭舉發為幽靈人口,在警方調查時坦承一切...

  • 臚列意思 在 梁律師的執業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02 13: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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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題分享part2,這次要跟大家分享的是高考法制、法廉的刑法部分,我認為這次刑法要寫高分真的不容易,太多冷門條文了🤣

    壹、甲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於投票日前四個月,將戶籍遷入該候選人的選區。事實上,甲在別處生活與工作。投票前兩週,甲收到選舉通知單。投票前一日,甲遭舉發為幽靈人口,在警方調查時坦承一切。警方以違反刑法第 146 條第 2 項的妨害投票罪,將甲移送地檢署偵辦。本罪處罰未遂。問:甲是否成立妨害投票罪的未遂犯?(25 分)
    這題難度並不高,困難之處僅在於你知不知道這個條文及爭點,只要稍有用心的同學應該都可以迎刃而解(而且出題老師非常好心的把條號都寫出來了)!

    解題架構
    一、甲的虛偽遷徙戶籍的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第146條第2項妨害投票未遂罪
    (一)主觀上,甲具有本罪故意應無疑。(記得先主後客即可)
    (二)客觀上,本件最大爭議點即在於甲於投票日前一天即遭舉報查獲,而此一行為階段是否已達本罪著手階段?一般而言我們可先將此一犯罪行為區分為幾個階段:遷徙戶籍→編入選舉人名冊取得投票權→進入投開票所領票→完成投票。學說上有認為為避免本罪處罰時點過早,因此認為至少須至選舉人領取選舉票時,始達未遂;而實務上(101台上392判決參照)則認為維護選舉公正性之目的,並不需到達領票階段,僅需遷徙戶籍後,經編入選舉人名冊取得投票權,即屬未遂階段。(至於結論須採取何種見解就看同學們覺得哪個見解是比較適當囉!)
    (三)違法性:本題若有提到甲係為了支持自己的直系血親或配偶就會有實務見解自創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106台上1744判決參照),但本題並沒有這麼複雜,也是鬆了一口氣。
    (四)罪責:無任何阻卻罪責事由。

    貳、甲經營小吃店,由於待客真誠,生意頗佳,但衛生條件卻不甚理想。小吃店的廚房設在騎樓,汽機車排放的油煙廢氣與路上揚起的塵土,直落鍋具的物料。無數蒼蠅在騎樓盤旋飛舞,飛雨落花中,落在食材上。餐後,小吃店贈送客人冷飲。一日,消費者某乙喝完冷飲,赫然發現杯底一隻蟑螂。甲辯稱,生意忙碌,未能注意周全,致有蟑螂入了冷飲,願給九折券一張,以示誠意。乙怒而舉發。問:甲的前述各種營業條件,是否有罪?(25 分)
    這題難度又比上一題在簡單一點,只是條文更加冷門了…所以考刑法的同學千萬要把刑分這個條文看熟阿,這題只要開得出條號基本上就有分數了!

    解題架構
    一、甲販售遭路邊油煙廢棄及塵土汙染的餐點可能成立刑法第191條妨害衛生物品罪
    (一)客觀上,甲販售的餐點確實有衛生上的疑慮,故客觀構成要件該當。(同學們或許可以從本罪的「妨害衛生」去著墨,討論何謂妨害衛生,是需要有致生人體健康上疑慮呢?還是不必然要造成人體健康危害,僅須讓人感到不適或不舒服即可?)
    (二)惟主觀上,本罪僅處罰故意犯(過失需明文規定者為限),甲是否有故意要將遭污染的餐點販售與客人應有疑義,因此會在這個階段否定成立犯罪。(或許有同學會認為是間接故意,這也只是討論上認定的問題。)
    二、甲贈送杯底有蟑螂的飲料與乙的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第191條妨害衛生物品罪
    (一)客觀上,本罪之構成要件行為為「製造」、「販賣」,該飲料為贈送,且蟑螂亦非甲放入,乃不甚掉落,故並不符合上開兩行為要件,不成立本罪。
    三、綜上所述,我會認為本題行為基於刑法謙抑性,不需要動用刑罰來處罰甲,本行為僅需藉由行政手段督促甲進行衛生環境改善即可。

    參、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為標得市政府某項工程,向服務於市政府擔任該工程政府採購之約僱人員乙表示,如果乙能透漏投標底價,並取得招標業務單位開立之工程瀝青混凝土品質檢驗標準,於事成後將致贈一百萬元。乙遂找來熟識之工友丙,告知其前開甲之意思,二人商量後,由丙至業務單位送公文時,趁機找出甲所需要之品質檢驗標準,趁四下無人,抽出影印後再放回。因甲取得檢驗標準及投標底價,致 A 公司順利取得該標案,獲利三千萬元。請問甲、乙、丙如何論罪?又應如何沒收?(25 分)
    本題就稍微有點難度了,同學們可以先將自己所想到的條文寫在旁邊題型自己別忘記檢討,本題會用到的條文大致上有刑法第28條、第31條第1項、第122條第2、3項、第132條以及第38條之1。(個人認為洩漏國防秘密罪若時間不夠時可以省略或簡單檢討即可。)
    這題的解題順序我會先從乙開始,因為必須先確認乙的身分是否為公務員,若是才能成立相關犯罪,進而丙是否能從屬於其不法身分,最後再檢討甲。

    解題架構
    一、乙將工程底標洩漏與甲的行為(罪名為第122條第2項+第28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並為該違背職務行為罪之共同正犯)
    構成要件:
    1. 首先要先解決乙是否為公務員,乙雖為約聘雇人員,惟實務見解認為第10條第2項第1款前段之身分公務員,著重於其服務於上開機關之身分,此類公務員之任用方式,祇須有法令之任用依據即可,不論其係經由考試晉用、選舉產生、約聘僱用或政治任命,更不論其係專職或兼任、長期性或臨時性(106台上1399判決參照),因此乙確實為刑法上公務員。
    2. 再者便是開始檢討本罪構成要件,要記得這個部分要檢討的不只是第122條第1項,因為乙已實際為該違背職務之行為,因此應論第2項;再加上有丙共同實行,因此論共同正犯。
    違法性及罪責:即毋須特別檢討什麼,只需帶過即可。
    二、乙將工程底標洩漏與甲的行為(罪名為第132條第1項+第28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共同正犯)
    這個部分除了構成要件行為檢討不一樣外,其他都跟上述相同。
    三、丙與上開乙的行為(罪名為第122條第2項+第28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並為該違背職務行為罪之共同正犯)
    構成要件:
    1. 最主要檢討的部分即為丙的工友身分應非公務員,因為其雖服務於機關內但僅從事機械性工作,依實務見解並非公務員;然而其與乙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依現行法第31條第1項不法身分擬制,亦屬本罪共同正犯。
    2. 其餘部分與乙並無不同。
    四、丙與上開乙的行為(罪名為第132條第1項+第28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共同正犯)
    這個部分並無任何不同,亦不贅述。
    五、甲交付款項給乙的行為(罪名為第122條第3項+第28條違背職務行賄罪)
    甲的犯行部分檢討也相對容易,不特別贅述。
    六、沒收(本題的另一個重點)
    本題另外需檢討沒收部分,依據第38條之1進行犯罪所得的沒收,
    1. 首先針對乙、丙的部分即沒收收賄所得100萬元。
    2. 甲的部分即沒收總額3000萬元,且依照實務及多數學說看法並無須扣除犯罪成本100萬元。

    肆、甲因屢次報考某市政府資訊人員失利,懷恨在心,遂製造木馬病毒程式夾帶於郵件中,寄至市長信箱,造成市政府網站癱瘓。甲又利用市政府網站之漏洞,操作電腦進入市政府網路系統,順利取得市府員工數千人之個資,並變更網站首頁之圖示。請問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這題一樣是相對冷門的條文,再次驗證大家一定要把刑分條文都看熟阿!只是有唸過妨害電腦使用罪章,這題應該也不難解決。

    解題架構(本題構成要件檢討皆為把該罪名構成要件一一臚列即可,沒什麼特別爭點討論。)
    一、製造木馬程式的行為(罪名為第362條製造干擾他人電腦程式罪)
    二、寄送木馬程序導致市府網站癱瘓的行為(罪名為第360條干擾他人電腦使用罪)
    三、利用網站漏洞進入市府網站的行為(罪名為第358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
    四、入侵網站並取得他人個資,並變更圖示的行為(罪名為第359條無故取得、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
    五、競合(這個部分我覺得是這題另外一個重點,把條文都檢討完後,那該如何競合呢?)
    1. 首先,第362條及第360條似乎從犯罪行為階段來看,第362條應屬第360條的實質預備行為,但若仔細觀察會發現第362條的法定刑竟然比第360條重,原本應論以不罰的前行為即可的部分即有疑義;而須以重罪吸收輕罪,法條競合優先適用第362條才對。(但這個部分當然有學理上的批判,認為立法者有誤)
    2. 再者第358條及第359條就相對容易,第359條為第358條的後階段行為,因此依法條競合補充關係僅論以第359條即可。
    3. 最終,由於第359條及第362條皆屬保障電腦使用安全之社會法益,依法條競合論以第359條即可。
    4. 另外由於甲所攻擊的對象為公部門,因此仍須依第361條加重其刑1/2。

  • 臚列意思 在 海洋首都中的航海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11-16 11: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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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遠海運旗下一艘10000teu的超大型貨櫃輪"中遠黃海"(CSCL Yellow Sea)前在埃及亞歷山大達克黑拉港(Dekheila port, Alexandria, Egypt)於半夜01:35靠碼頭時未能掌握好入靠之船速而撞上兩座岸上大吊桿;
    超大型貨櫃船撞碼頭,損及岸上大吊桿的事故近年來常常發生:
    2016年5月3日凌晨中远海运集团旗下另一艘名为COSCO HOPE轮在埃及塞得港貨櫃碼頭( Suez Canal Container Terminal (SCCT)离泊时碰上该碼頭的岸吊,導致起火,至少有20个貨櫃被大火吞没;
    2015年10月27日,APL的"APL Temasek"在塞得港也撞过岸上的橋式起重機及海軍的駁船;

    以上都屬於"靠碼頭時撞吊桿"的例子,而造成的損失:新的橋式起重機每台造價新台幣3-4億;移除及安裝費;碼頭修復費;碼頭之營運損失;大船之修復費….隨便加一加都在幾十億台幣.
    撇開碼頭上的責任(大部分中外貨櫃碼頭都有:大船來靠時,岸吊必須離開靠泊區,或是向中間集中之規定,可惜因為偷懶或是搶時間,或是節省作業費用,多數的碼頭--中外皆然--都是沒有按規定將起重機移開)不談,單就ULCs船舶操縱上在接近碼頭時應注意的事項臚列如下:
    1. 作為超大型貨櫃船船長,與較小型船船長不同之處.較小型船由於問世多年,一班領港在操縱性上經驗之累積,總的來說應可以信任;但是超大型貨櫃船由於問世時間較短,由於總噸位呈三級跳的速度問世,由於全球領港多採車輪制排班輪值,所以對於船舶最後接近的速度,船長應多與關心與關切,自己的船其慣性衝止距與"剎車"能力,船長應該有自己的看法與意見.尤其是在自己都"感覺"到較正常為快的情況下,應該勇於表示船長自己的意見.
    2. ULCs在接近碼頭前一般多會減速,這一減速隨之而來的風壓,流壓立刻會大增,因此"下風(流)漂流餘地"要及早預先估算並保留出來.(多數意外的原因在此)
    3.大陸有句俚語"一口吃到飽"在航海上的意思就是"一次將船倒車拉停",ULCs最好是在1000公尺外試驗第一次倒車減速,最後一個船長的距離保持在2-3節接近的速度滑行.
    4.最後的剎車不是利用大船倒俥力,而是用繫於船尾的艉拖向正船尾倒車減速.好處有二(a)不致產生倒車橫向力而使大船方向偏移.(b)保留大船剎車之能力.
    5.對拖船的口令要考慮到拖船換位置的時間,ULCs船長較長,所以口令要早.
    6.絕對的"平離平靠",靠泊時在心中有一條"與碼頭平行,間距10米的平行線"大船在此線時拉停帶纜,最後10米靠絞機絞靠.以免橫向慣性力過大損及碰墊.

    勿恃大船不來,恃無有以待之.
    #ULCsBerthing #ULCsHandling

  • 臚列意思 在 跟T大一起尋找物超所值的葡萄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5-04 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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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酒進階班】葡萄酒愛好者書架上應有的五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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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分享有些長,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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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內文破題所說,市面架上琳瑯滿目的葡萄酒書,其中不乏以師者口吻告訴你葡萄酒如何製成,食物搭配應如何選擇,酒該如何保存,甚至如何品飲,看聞嘗等等的工具書。但對進階酒友而言,那些吸引他們目光的文字,往往是略帶哲學的吟思,或是不為人通曉的逸事,畢竟那才是在基礎感觀形容外,葡萄酒有意思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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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此文章臚列了五本這樣概念的葡萄酒書,在這些書裡葡萄酒所代表的意涵,全是杯中物之外的內容。

    排在第一的"Reading Between the Wines",就是我的心頭好中好(其實五本裡也只看過這本):當大部份葡萄酒書試著化繁為簡,讓葡萄酒可以更通俗更普及的時候,這本書的作者Terry Theise反其道而行,將他行走產地多年的所聽所聞,結合個人的經驗,讓葡萄酒回到那有點距離卻很適合欣賞的位置,聽起來像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葡萄酒作家,但不說你不知道,Terry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酒商,由他成立的公司Skurnik Wines正是全美專門進口德國酒的兩大咖之一,旗下除了德國酒,奧地利酒與RM香檳內容亦不俗,均是論壇裡被討論的常客。

    以他擁有的資源,出版一本排版精美,照片比字多的廣告書再容易不過,但Reading Between the Wines卻是不折不扣的抒情曲,曾是中學寫作老師的Terry 用字優美(很難懂),個人想法與風格卻十分顯明,書中的小故事,雖然已經出版七年,多半仍是讀者從未聽聞的秘辛。
    對香檳、德國、奧地利酒有興趣的朋友(特別是後兩者),這是本不該錯過的伴讀好書。
    至於內容都在寫什麼,如果大家無視我的差勁翻譯,以下摘錄一段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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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0歲的那年,我決定尋找親生父母,是的,我是一個養子,在那個領養小孩並不風行的年代,為此當年的資料多半未妥善保存。在事隔如此多年後重新找到他們絕非易事,所幸在私家偵探的協助下,我最終得到他們的聯絡方式,兩位並沒有在一起但身體均健康,重點是都願意與我見面....(以下略)....

    與生父的第一場對話我決定透過電話進行,他有了新家庭與成功的事業,我不想打擾太多,因此通話的內容主要在讓他知道我如今生活不差,在自己的專長裡有一片天地,但並未提及我的酒商身份,然而就在電話掛上十分鐘後,這位意猶未盡的先生又撥了過來:

    生父:"嘿,我還想多認識你一點,來談談你的嗜好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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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ry:"嗯,工作閒餘我喜歡爬山與彈吉他,到現在我還是喜歡音樂並且想當個搖滾巨星,那你呢? 說說你吧"
    .
    生父:"喔,你知道的,我們醫生能做的休閒不多,平常就是打打高爾夫球,除此之外,你可以說我是個葡萄酒迷(wine aficionado) "
    .
    Terry: "當真?! 那麼你最喜歡哪一個產區的酒?" 我試著掩飾驚訝以及掉到地上的下巴繼續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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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父:"這麼說吧,的確有個產地它不算特別普及,但我不得不說來自德國的酒總是打中我要害。................喂喂,哈囉!!你還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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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ry:" 那麼我想你該聽聽我以何為生。"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口吃。
    就在表明我是Terry Theise之後,電話那頭的聲音激動了起來。
    .
    生父:"你在這等等別掛斷,留在電話上,我馬上回來!!!"
    生父:"我曾向你買過酒啊,就在我的酒窖裡,老天爺,去年聖誕節的酒居然是向我兒子買的!!!"
    .
    "下次,有人跟你說葡萄酒這東西隨便喝喝就好,不妨分享我的親身故事" Terry以此做為該章的結束。
    ==================================================

    以上,Terry Theise與他的Reading Between the wine。
    事實上Terry 還出版一張以德國產區為主題的DVD "Leading between the vines",一樣具有可看性。
    .
    在分數與國際均價之外,葡萄酒當然還有許多構面可以欣賞,希望今天的新口味能讓各位滿意(記得分享啊),喜歡聽故事的朋友咱們下次見囉。

    (先前有關Terry Theise的介紹)
    https://www.facebook.com/TdaWine/posts/1563529413664830
    .
    https://winejournal.robertparker.com/five-books-that-shou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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