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
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形,才得以進行裁罰,並無規定『擅自變更原有規格』就要罰,必須有『致影響行車安全』之具體情形才可裁罰。
貳、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條規定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1.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2.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3.排氣管數量或是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改裝排氣管規範參照標準: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十二
只要符合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就可以改裝)
4.號牌框。
5.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交通部並無另外核定不可變更之項目,所以除了上述規定項目以外,其他都是可以變更的。
參、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已明文規定可變更,列檢驗項目但不須登記項目:
1.後照鏡
2.排氣管
3.車身外殼
(1.2.3項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
4.機車燈光設備
4-1尾燈
4-2煞車燈
4-3方向燈
4-4號牌燈
(4項改裝變更後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附件七規定)
翹牌&短牌架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一條,車牌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所以只要車牌沒有被其他零件遮掩影響其辨識,得以改裝,車牌框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內文已明定為不可改裝項目。
傳動外蓋
由於內蓋之後方有開孔,在行車過程可能有石頭噴入造成皮帶斷裂,而造成行車安全之疑慮,必須安裝。
排氣管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準則已明文規定可變更,其需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
強化車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一,內文並未提及強化車台拉桿為不可改裝項目,亦或安裝強化車台會造成行車安全疑慮之證明,現行條文並無提及強化車台為可變更或不可變更項目,只要在沒有焊接不可拆卸,並無明確會造成行駛安全之證明。
車輛型式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二第六項:車輛型式、顏色需與紀錄相符。
車輛型式與行照上之NCX125R相符,並不表示車輛必須維持原廠的樣式檢驗,在符合改裝條文規定範圍的改裝是可以通過檢驗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
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裝置。
(參照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附件12-排氣系統隔熱裝置:
壹.排氣系統隔熱裝置適用形式及認定原則:
1.1車種代號相同
1.2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貳. 機車排氣系統隔熱裝置,自91/1/1起,排氣系統隔熱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段緣3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等位置測量之)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兩輪著地時,排氣尾管出口角度不得高於水平線。
改裝法規相關網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一條(車牌)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1
第二十三條之一(不得變更設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23-1
第三十九條之二(檢驗項目&標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39-2
附件七(燈光標誌檢驗規定)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att/Law/A040110050001800-20160429-39000-006.pdf
附件十五(設備變更規定)
https://tpcmv.thb.gov.tw/ckfinder_images/files/%E9%99%84%E4%BB%B6%E5%8D%81%E4%BA%94-%E6%B1%BD%E8%BB%8A%E8%A8%AD%E5%82%99%E8%A6%8F%E6%A0%BC%E8%AE%8A%E6%9B%B4%E8%A6%8F%E5%AE%9A.pdf
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附件十二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Download.aspx?type=Law&ID=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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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後照鏡安裝 在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傍晚穿過廣場 ◎歐陽江河
我不知道一個過去年代的廣場
從何而始,從何而終
有的人用一小時穿過廣場
有的人用一生——
早晨是孩子,傍晚已是垂暮之人
我不知道還要在夕光中走出多遠
才能停住腳步?
還要在夕光中眺望多久才能
閉上眼睛?
當高速行駛的汽車打開刺目的車燈
那些曾在一個明媚早晨穿過廣場的人
我從汽車的後視鏡看見過他們一閃即逝
的面孔
傍晚他們乘車離去
一個無人離去的地方不是廣場
一個無人倒下的地方也不是
離去的重新歸來
倒下的卻永遠倒下了
一種叫做石頭的東西
迅速地堆積、屹立
不像骨頭的生長需要一百年的時間
也不像骨頭那麼軟弱
每個廣場都有一個用石頭壘起來的
腦袋,使兩手空空的人們感到生存的
份量。以巨大的石頭腦袋去思考和仰望
對任何人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
石頭的重量
減輕了人們肩上的責任、愛情和犧牲
或許人們會在一個明媚的早晨穿過廣場
張開手臂在四面來風中柔情地擁抱
但當黑夜降臨
雙手就變得沉重
唯一的發光體是腦袋裡的石頭
唯一刺向石頭的利劍悄然墜地
黑暗和寒冷在上升
廣場周圍的高層建築穿上了瓷和玻璃的時裝
一切變得矮小了。石頭的世界
在玻璃反射出來的世界中輕輕浮起
像是塗在孩子們作業本上的
一個隨時會被撕下來揉成一團的陰沉念頭
汽車疾駛而過,把流水的速度
傾瀉到有著鋼鐵筋骨的龐大混凝土製度中
賦予寂靜以喇叭的形狀
一個過去年代的廣場從汽車的後視鏡消失了
永遠消失了——
一個青春期的、初戀的、佈滿粉刺的廣場
一個從未在帳單和死亡通知書上出現的廣場
一個露出胸膛、挽起衣袖、紮緊腰帶
一個雙手使勁搓洗的帶補丁的廣場
一個通過年輕的血液流到身體之外
用舌頭去舔、用前額去下磕、用旗幟去覆蓋
的廣場
空想的、消失的、不復存在的廣場
像下了一夜的大雪在早晨停住
一種純潔而神秘的融化
在良心和眼睛裡交替閃耀
一部分成為叫做淚水的東西
另一部分在叫做石頭的東西里變得堅硬起來
石頭的世界崩潰了
一個軟組織的世界爬到高處
整個過程就像泉水從吸管離開礦物
進入密封的、蒸餾過的、有著精美包裝的空間
我乘坐高速電梯在雨天的傘柄裡上升
回到地面時,我看到雨傘一樣張開的
一座圓形餐廳在城市上空旋轉
像一頂從魔法變出來的帽子
它的尺寸並不適合
用石頭壘起來的巨人的腦袋
那些曾托起廣場的手臂放了下來
如今巨人僅靠一柄短劍來支撐
它會不會刺破什麼呢?比如,一場曾經有過的
從紙上掀起、在牆上張帖的脆弱革命?
從來沒有一種力量
能把兩個不同的世界長久地粘在一起
一個反复張帖的腦袋最終將被撕去
反复粉刷的牆壁
被露出大腿的混血女郎佔據了一半
另一半是頭髮再生、假肢安裝之類的誘人廣告
一輛嬰兒車靜靜地停在傍晚的廣場上
靜靜地,和這個快要發瘋的世界沒有關係
我猜嬰兒和落日之間的距離有一百年之遙
這是近乎無限的尺度,足以測量
穿過廣場所要經歷的一個幽閉時代有多麼漫長
對幽閉的普遍恐懼,使人們從各自的棲居
雲集廣場,把一生中的孤獨時刻變成熱烈的節日
但在棲居深處,在愛與死的默默的注目禮中
一個空無人蹟的影子廣場被珍藏著
象緊閉的懺悔室只屬於內心的秘密
是否穿越廣場之前必須穿越內心的黑暗
現在黑暗中最黑的兩個世界合為一體
堅硬的石頭腦袋被劈開
利劍在黑暗中閃閃發光
如果我能用被劈成兩半的神秘黑夜
去解釋一個雙腳踏在大地上的明媚早晨——
如果我能沿著灑滿晨曦的台階
去登上虛無之巔的巨人的肩膀
不是為了升起,而是為了隕落——
如果黃金鐫刻的銘文不是為了被傳頌
而是為了被抹去、被遺忘、被踐踏——
正如一個被踐踏的廣場遲早要落到踐踏者頭上
那些曾在一個明媚早晨穿過廣場的人
他們的黑色皮鞋也遲早要落到利劍之上
像必將落下的棺蓋落到棺材上那麼沉重
躺在裡面的不是我,也不是
行走在劍刃上的人
我沒想到這麼多人會在一個明媚的早晨
穿過廣場,避開孤獨和永生
他們是幽閉時代的倖存者
我沒想到他們會在傍晚時離去或倒下
一個無人倒下的地方不是廣場
一個無人站立的地方也不是
我曾是站著的嗎?還要站立多久?
畢竟我和那些倒下去的人一樣
從來不是一個永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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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歐陽江河,1956生於中國四川省,著名朦朧派詩人。現居北京,曾任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寫作中心駮校作家、香港大學中文學院駐校作家。歐陽江河憑藉詩集《大是大非》榮膺名為第14屆華語文學傳媒盛典年度傑出作家。著有詩集《透過詞語的玻璃》、《誰去誰留》、《鳯凰》及詩論集《站在虛構這邊》等。其詩強調奇崛複雜及語言上的異質混成,以及個人經驗和公共現實的深度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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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一尾賞析
八零年代的文化熱和群起的學生運動在反思文革中興起,改革開放造成香港、臺灣、歐美與世界瞬間匯入這塊赤色的神州大陸,然而一切在六四後成為一個巨大的時間斷裂,在那時寫作是險阻,當代中國書寫的某段不能直言的記憶,則要倚靠詩人的不在場才得以回憶。八九已逾三十年,在其國境之內已成為杯底的餘燼,難以在此浮現於群眾的視野中,現在八九像隻過短的杯匙,外界所見是杯匙上方擾動的水波,見到上方透徹的水層,底部愈加沉澱,總是看不清杯底所聚集的餘燼是否有被擾動的可能性?這個年份,在往後歷史的不斷疊加後構成我們對於當代中國論述的理解,亦開啟了九零後的詩歌論述。
來到本月的最後一首。就如同上一段那曖昧不明的開場白,面對歷史的創傷,詩歌語言的繞道而行,是詩人構築美學的方式,也是如何繞開歷史沈屙的技藝。〈傍晚穿過廣場〉寫於1990年9月18日,最早見於1991年的《現代詩》,正式發表於1993年《花城》,而當時的歐陽江河正旅居美國。
歐陽江河〈傍晚穿過廣場〉成為六四詩歌中廣為流傳的一首,但他的不在場和遲到使其未能收入《六四詩選》中,同時廣場一詞的模糊指涉更使得這首詩在當代的閱讀中可以對「廣場」所指涉的不必是1989年6月4日那時的「天安門廣場」而得以規避審查,可以想到李志的「廣場」對於六四有更強烈的指涉受到阻撓的原因則是歌曲中穿插許多六四詩廣場的播音,歐陽江河的「廣場」則需依賴讀者的閱讀來建立聯繫。
「廣場」作為空間其素有的公共性的自由、共和、人民以此命名,或具有統治權威以偉人或地標為稱,這首詩的廣場自有其空白來由詩意填入,詩第一句開始定義「廣場」:「我不知道一個過去年代的廣場/從何而始,從何而終」,再出現「一個無人離去的地方不是廣場/一個無人倒下的地方也不是」、「每個廣場都有一個用石頭壘起來的/腦袋,使兩手空空的人們感到生存的/份量。以巨大的石頭腦袋去思考和仰望」,及最後「一個無人倒下的地方不是廣場/一個無人站立的地方也不是」,由此從一開始時間進入了「廣場」這個場域,這一場域在要變得具有意義需要有人的流動,不論是政治的抑或是非政治的,孩子與垂暮之人,先肯定了人的來去於時間流動「廣場」才得以存在。
由此進入這首詩的敘事核心,「是誰、如何、在什麼時候「穿越」廣場,成為了引發敘事的主要行動,敘事者在穿越廣場時是在汽車後照鏡中看見廣場過去時代的倒影,這種避免直接涉入歷史的方式是歐陽江河試圖處理歷史的方式,為了避免詩歌處理政治變成激情的口號與吶喊的表演。
「或許人們會在一個明媚的早晨穿過廣場」,「穿越」作為發起的行動,是詩中的「人們」在時代之初期待著風光明媚的未來,那個屬於青年的廣場,詩本身沒有具體的時代線索,但詩中「穿過」廣場的青年跟BBC在1989年學運時採訪騎著腳踏車前往天安門廣場的大學青年在現實中交會,青年說:Going to march!Tiananmen square. Why? I think my duty! (去遊行,天安門廣場。「為甚麼?」因為這是我的職責。)遊行的職責在歷史猛獸的強行進入下,歷史斬斷了明媚早晨的青年的青春期,青春戛然而止:「永遠消失了——/一個青春期的、/初戀的、佈滿粉刺的廣場」。
時代掃過之後的廣場,如婁燁《頤和園》主角在事後境遷後的愛情,主角余紅後來說:「戰爭中你流盡鮮血,和平裡你寸步難行。」,詩也對於歷史進行發問:「是否穿越廣場之前必須穿越內心的黑暗」,如何穿越歷史的風暴前,人如何面對內心的空洞與恐懼,面對巨靈的抵抗是不是在歷史上毫無意義?「它會不會刺破什麼呢?比如,一場曾經有過的/從紙上掀起、在牆上張帖的脆弱革命?」
「穿過廣場所要經歷的一個幽閉時代有多麼漫長」,事過境遷的漫長總讓人懷疑在渺小的歷史前,人究竟能做什麼?詩人將這首詩拋向對歷史永恆的命題。最後,連敘述者也在懷疑自己,不過度涉入歷史的正當性何在?「我曾是站著的嗎?還要站立多久?」也許人也只是冷不防地回應時代,在需要發起「行動」時,試圖穿越時代的廣場。
參考資料:
https://www.literaturehk.com/920931040143/tag/歐陽江河;詩;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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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鄭閔聰
美術編輯:鄭閔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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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endalirit.blogspot.com/2021/05/20210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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